A. 開展精準扶貧工作上有哪些措施和思路
一要把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各項工作做得更實、做得更細。各地貫徹落實省委全會精神,不能停留在層層傳達、層層表態上,關鍵是要層層抓好落實。要把目標任務落到實處,目標明確到年、安排到月,任務具體到縣到鄉到村、落實到戶到人。要把工作舉措落到實處,細化量化幫扶措施,切實抓好「五個一批」和「十項重點工作」落實。要把支持政策落到實處,整合各方資源,發揮政策疊加效應,強化資金使用監督管理。要把工作責任落到實處,健全完善各級領導幹部聯系制度和駐村幫扶機制,實現貧困村駐村幫扶全覆蓋。
二要把穩增長擺在突出位置,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當前,經濟下行壓力仍然很大,要把困難估計得更足一些,採取有針對性措施穩定經濟增長。要搶抓國家建設「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等重大機遇,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精心謀劃和加快建設一批重大項目,保持投資穩定增長,不斷擴大消費需求,大力發展新興產業,加強傳統產業技術改造,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三要努力在農業農村改革方面走在前列,取得突破性進展。要以放活土地經營權為重點,創新農業經營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和現代化水平。要加快推進土地確權頒證,規范土地經營權流轉,總結推廣土地託管、股份合作等利益聯結機制。要加快農村金融制度創新,培育發展新型農村金融組織,在金融服務「三農」方面探索新路。
B. 加快扶貧資金支出進度有哪些措施
一是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嚴格按照年初縣委、縣政府制定的扶貧工作計劃,加快編制各個扶貧項目實施方案、可行性研究報告等前期工作,對統籌整合的自2010年以來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開展專項督查,並加快推進2016年的項目實施。增強脫貧攻堅工作的開展進度,以早謀劃促進快實施。
二是建立定期報告制度。對上級下達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第一時間匯總情況向縣政府報告,對項目推進和資金使用情況,每周向分管副縣長和縣政府報告,每周送縣長辦公會議研究,及時安排資金使用,推進項目建設。
三是制定完善工作流程。對各項目單位提供明確的資金報賬所需資料清單,使各項目實施單位在項目報賬時提供完備的項目資料,避免出現因報賬時提供的資料不完備重復報賬,降低資金支出進度的情況發生,加快項目實施和資金報賬進程。
四是抓好資金專項支出。加強溝通銜接,及時掌握中、省、市扶貧專項資金安排情況,加快預算下達和資金撥付。已明確到扶貧項目的專項資金,做到隨到隨下;未明確到具體項目的專項資金,要及時與主管部門銜接確定項目計劃,5個工作日內下達預算,預算下達後,要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加快文件傳遞速度。同時要注重資金使用績效,切實用足用好財政扶貧資金。
五是嚴格項目資金監管。進一步完善「事前預算評審、事中加強監督、事後決算審計」的工作機制,成立由財政、審計、扶貧等部門組成的聯合稽查組,定期對上級財政專項扶貧項目以及涉農項目實施情況、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強化跟蹤問效。建立項目實施、資金撥付責任追究制,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扶貧專項資金及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嚴肅追責。
C. 【請你說一說近年來國家在「扶貧濟困」方面採取了哪些措施】
《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實施以來,民族地區扶貧開發工作取得很大成績,貧困地區的農牧民收人明顯提高,未解決溫飽的人口逐年下降。據統計,1995年,民族八省區共解決400多萬人的溫飽問題,佔全國同年解決溫飽人口的80%。1996年解決了558萬人的溫飽問題。但是,由於歷史、自然、社會等原因,少數民族地區的貧困問題仍然相當突出,扶貧攻堅任務十分艱巨。少數民族地區的貧困問題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現在:少數民族地區不僅貧困面大,而且貧困程度最為嚴重。從貧困面的分布看,列入「八七計劃」國家重點扶持的592個貧困縣中,少數民族貧困縣有257個,佔43.4%。少數民族貧困地區地理環境封閉,經濟基礎薄弱,社會發育滯後,扶貧攻堅的難度較大。為保證如期完成扶貧攻堅目標,國家對少數民族貧困地區除了享受一般貧困地區的優惠政策外,還採取了一些特殊的扶持優惠政策:(1)放寬了少數民族貧困縣的扶持標准。1986年,國務院確定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的標準是:一般貧困地區1985年全縣農民人均純收入150元以下,但對革命老區和民族自治地方縣放寬到200元(牧區300元)以下。全國通過放寬標准而列人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有62個,其中,少數民族自治地方有51個,佔82%。(2)在扶貧資金、物資上向少數民族貧困縣傾斜。對少數民族貧困地區的銀行貸款規模和化肥、柴油、農膜等農用生產資料的安排優先給予照顧。國家新增加的農業投資、教育基金、以工代賑、溫飽工程等扶貧資金和物資,少數民族貧困地區的分配比例應明顯高於其他地區。據統計,1995-1997年三年間,國家對民族八省區共計安排142億元扶貧資金,加快了民族地區的脫貧步伐。(3)實行優惠政策。放開國家計劃外農、林、牧、礦產品的銷售;允許少數民族貧困地區積極興辦適合當地資源優勢的中小型企業,經審批允許根據當地的特點和優勢對國家的產業政策作某些補充;繼續減免貧困戶的農業稅,對沒有償還能力的貧困戶所欠的扶貧貸款,適當延長其還款期限,停止逾期罰息,並允許停息掛帳;盡量減少貧困縣購買國庫券任務,對貧困戶免國庫券;核定貧困縣上交稅收基數,超收全留等。對民族貿易企業繼續實行低息、低稅,對民族貿易企業經營的農副產品和少數民族生產生活必需的工業品繼續實行價格補貼。扶貧信貸部門對解決群眾溫飽確有成效的農林牧開發項目,視其生產周期,在還貸期限、自有資金比例等方面放寬貸款條件,盡量簡化貸款手續,保證貸款資金隨扶貧項目實施進度及時到位。(4)國家在安排「以工代賑」資金時,將中、西部地區和少數民族貧困地區作為投放的重點。通過實物投入的方式,使少數民族貧困地區的基礎條件得以改善,為脫貧致富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據統計,從1995-1997年的三年間,國家對民族八省區共投人以工代賑資金50億元,佔全國以工代賑資金總數的41%0(5)加強牧區的扶貧工作。我國少數民族自治地方有草原45億畝,占我國草原總面積的90%以上,佔少數民族自治地方總面積的49%,我國的六大草原基本上都在少數民族自治地方。1987年,國務院召開「全國牧區工作會議」,制定了牧區扶貧的有關政策措施,落實了每年5000萬元的牧區扶貧專項貼息貸款,確定了27個重點扶持的牧區貧困縣(其中26個縣是少數民族自治地方),將牧區的扶貧工作納入到全國扶貧工作的整體規劃之中。同時,國家有關部門也積極扶持牧區建設,從1986年到1993年,中央和地方僅投放在內蒙古、新疆、青海三省區的「防災基地」建設資金就達53458萬元,幫助這些地區進行以水、草、料、棚、飼料加工、牧民定居為主要內容的牧區基本條件和基礎設施建設。1995-1997年,國家對牧區草原建設各項補助專款共計42680萬元,極大地促進了牧區的經濟發展。(6)設立「溫飽基金」。針對國家當時重點扶持的141個少數民族自治地方貧困縣的特殊問題和困難,為了幫助他們盡快解決溫飽問題,國家從1990年開始設立「少數民族貧困地區溫飽基金」,由國家民委會同有關部門共同按項目管理。自1990年至1993年,共安排溫飽基金21286萬元,實施扶貧開發性項目221個,這些項目覆蓋了141個少數民族貧困縣中的117個縣,佔82%0這些項目的實施,使30萬貧困群眾解決了溫飽,有100萬貧困群眾不同程度的增加收入,促進了民族地區的扶貧工作。1994年,(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開始實施,溫飽基金的使用范圍從141個少數民族自治地方貧困縣增加到257個,資金規模也相應增加,從1990年的4500萬元增加到1997年的1億元,從1990年至1997年,溫飽基金共計安排54035萬元,實施項目563個。「溫飽基金」的設立,極大地改善了少數民族貧困地區的基礎設施和基本生產條件,促進了當地支柱產業的形成和發展,有效地帶動了少數民族貧困群眾解決溫飽問題。 (7)發動全社會力量參與民族地區的扶貧工作。中央統戰部、國家民委聯合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利用自身的優勢,開展智力支邊活動,幫助少數民族貧困地區培訓人才、制訂規劃、進行項目論證和咨詢、提高項目管理水平等,重點聯系廣西的左右江地區、貴州省的黔西南州和畢節地區,幫助這些地區解決了許多扶貧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和困難,提高了少數民族貧困縣幹部的科技素質,為促進貧困地區的脫貧致富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D. 精準扶貧都提出了哪些有成效的措施
精準扶貧,將扶貧瞄準機制精確到「農戶」層面。在這一階段,有很多扶貧創新,主要為:創新扶貧開發路徑,由「大水漫灌」向「精準滴灌」轉變,由縣到村,現在到戶;創新扶貧資源使用方式,由多頭分散向統籌集中轉變;創新扶貧開發模式,由偏重「輸血」向注重「造血」轉變;創新扶貧考評體系,由側重考核地區生產總值向主要考核脫貧成效轉變。這是精準扶貧的「四個轉變」。
E. 扶貧貸款的扶貧貨款的措施與建議
(一)分業經營是解決扶貧貨款的政策性與商業性經營的長久之策
從國外政策性銀行經營和我國三大政策性銀行運行的實踐經驗來看,扶貧貸款理應劃歸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管理和經營。原因之一,扶貧貸款屬農業政策性業務,符合政策性銀行業務范疇,並且過去是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管理和經營,它有其管理和經營的基礎與經驗。原因之二,目前,糧食價格放開後,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縮小,有時間和精力來管理扶貧貸款,適宜國家對農業發展銀行業務整合。原因之三,中國農業銀行作為國有商業銀行不應該承擔政策性業務的義務,尤其是目前商業銀行「減員增效」、「整體上市」任務迫在眉睫,扶貧貸款目前狀況無疑是其經營包袱和負擔,不利於農業銀行的發展。原因之四,扶貧貸款由農業發展銀行經營和管理後,在貸款項目的選擇、貸款資金的組織、貸款後續管理、貸款風險的彌補等方面將更專業化、規范化,便於提高扶貧貸款的信貸質量、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完善扶貧貨款風險保障體系是當務之急
扶貧貸款的風險是扶貧貸款存在最嚴重的問題,這也是當前扶貧貸款質量低下的一個重要原因。
①建立我國農業保險公司,或者在現有保險公司業務中增加農業保險險種,擴大農業保險的業務范圍,一方面增加農戶和企業對貸款項目的信心,同時為防範貸款風險提供保障。②設立政府事業型擔保公司,專門負責對包括農業政策性貸款在內的各項政策性銀行貸款的擔保業務,以免減少貸款投向盲目性,達到減少貸款風險目的。③設立股份制的擔保公司,為政策性銀行的貸款提供商業性擔保。④建立公司+農戶的會員機制,要求以農產品加工的企業為龍頭,農戶向企業人股,成為企業會員,公司為農戶貸款擔保,使公司與農戶之間建立不可撤銷的有經濟利益的契約關系,改變過去公司十農戶運做過程中公司不管農戶,農戶不支持公司互不管狀態。
(三)對扶貧貸款及項目實行政策扶持
既然扶貧貸款是一項政策性、社會性強的扶貧,作為政府應該給予多方面的政策傾斜和經濟。
1、貧困地區,在產業和貸款項目選擇上,不能一概使用扶貧貸款,對於一些社會公益性的貸款項目,特別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應該由國家財政撥款支持建設。
2、稅收是調節經濟職能的重要手段,在貧困地區實施扶貧發展過程中,理應發揮稅收對扶貧的杠桿作用,特別是在扶貧貸款支持的貸款項目中要實行減稅政策。主要包括:對設在貧困地區的企業特別是扶貧貸款支持的企業,企業所得稅實行兩年免徵、三年減半徵收;對為保護生態環境,退耕還生態林、草產出的農業特產品收人,在十年內免徵農業特產稅;對在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免徵耕地佔用稅;對貧困地區內資鼓勵企業、外商投資鼓勵企業及優勢產業的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技術設備,除國家規定不予免稅的商品外,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銀行扶貧貸款業務應免交營業稅、所得稅。
3、改變貼息辦法。銀行對信貸單位按常規利率收息,財政部門將貼息直接補給承貸單位。改變過去財政貼息不及時足額到位而影響經營行的經營效益。
4、採取積極措施,化解扶貧貸款中的不良貸款。
首先,提高扶貧貸款呆賬准備金比例,增強銀行自身消化能力。其次建立財政擔保基金和資本金撥補制,對扶貧貸款形成的呆、壞賬和虧損按年給予彌。再次,對以上措施仍不能消化的,按法定程序實行剝離或核銷。
(四)加強對扶貧貸款的立法保障
在扶貧貸款的運做過程中,既要體現國家對貧困地區的扶貧優惠政策的實施,又要保證扶貧貸款的保本微利,防止扶貧貸款成為救濟款、財政補貼款從而失去貸款扶貧的實際意義。這一方面要提高承貸主體對扶貧貸款項目的認識。另一方面要通過立法的形式而不是一個部門的規定來規范信貸主體、承貸主體、地方政府、財政部門在扶貧貸款中各負其責,從而加強對扶貧貸款資金的完整、貸款風險的防範、貸款項目合法性和貸款利益的保護。真正做到依法貸款經營,依法扶貧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