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積金貸款發放以後,原來賬戶內的余額可以提取嗎
公積金貸款發放以後,原來賬戶內的余額是可以提取的
② 公積金貸款的帳戶中有餘額怎麼辦
最好的方法就是用公積金貸款,用公積金還貸。
公積金余額,可以選擇年充還貸款;每年提取公積金一次,充還公積金貸款。
這樣用公積金充還公積金貸款;最大利用了公積金,減輕了還款壓力。
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提取公積金余額:
一、購房時未提取住房公積金,且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在以後任一時間辦理提取購房時賬戶內公積金余額。提取材料按購房提取材料提供。
二、購房時未提取住房公積金,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在以後任一時間辦理購房提取,提取額度為購房時賬戶內公積金扣除用於計算貸款額度後的余額。提取材料按購房提取材料提供。
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再次購房的,可按購房提取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額度為扣除用於計算貸款額度後的賬戶余額。提取材料按購房提取材料提供。
四、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未辦理還貸提取的,可提取以前年度可按還貸提取而未提取的額度。提取材料按還貸提取材料提供。
③ 公積金貸款賬戶余額怎麼使用
公積金貸款賬戶余額可以提現
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提取條件
④ 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成功後,公積金裡面的現金怎麼扣
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提取如今是越來越便當了,政策宣講也越來越透明化,也成為了就業人員找工作必需思索的重要條件。
總結:如今的信息技術越來越興旺,互聯網技術正在改動傳統的辦事方式。「大眾少跑腿、一次辦結、一次告知、倡導電子化、讓信息在路上」等便利越來越普遍,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和沖還貸方式成為了許多城市的通行做法。
⑤ 公積金賬戶余額直接用來還貸款,具體怎麼操作
自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可以申請沖還貸業務,公積金賬戶余額可以直接用於還貸款,但需確保賬戶余額大於約定還款額,公積金賬戶余額直接用來還貸款,具體怎麼操作,一般公積金沖還貸方式有兩種方式:
1、一次性還款法:是指每年一次向受託行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一次性沖還貸款本金,並按照沖還貸後的剩餘貸款本金和還款期限重新計算月還款額。一次性沖還貸後,每月的還款需要使用客戶的自有資金,不使用公積金帳戶里的錢。
2、逐月還款法:是指每月直接從委託人公積金賬戶中提取用於歸還當月貸款本息的辦法。提取的公積金金額不足時,委託人應及時補足其還款金額。這種方法不僅可以沖公積金的貸款本息,而且還可以沖商業性的貸款本息。
3、如果客戶選擇一次性還款法的話就不能選擇逐月還款法了,兩者只能二選一。但是,如果今後想要改變沖還貸方式的話,客戶只需到自己貸款銀行辦理變更沖還貸方式就可以了。
拓展資料
《關於開通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提取業務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發文目的
為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便利貸款還款,增加沖還貸提取方式。借款人可以申請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資金直接償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含組合貸款中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部分,以下簡稱貸款),方便群眾辦事。
二、辦理途徑
借款人既可在簽訂貸款借款合同時同步申請辦理沖還貸業務,也可在貸款發放後在全市各業務網點辦理。建議借款人在簽訂借款合同時辦理,就可以減少跑動次數。
公積金賬戶余額直接用來還貸款,具體怎麼操作?
⑥ 住房公積金貸款後裡面的錢怎麼辦
首先,在使用購房合同和發票進行公積金貸款的同時,可以一次性將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全部支取出來。其次,在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時候,可以與銀行、公積金中心簽訂代扣協議,就是每個月將公積金中的余額劃撥到還款賬戶中,這樣就可以避免每個月都要還款的麻煩。第三,每年將公積金中的余額取出來。辦理公積金貸款之後,每年可以將公積金貸款裡面的錢取出來,不過最大的金額就是你一年償還公積金貸款的總金額。第四、在還款的最後幾年,如果賬戶中的公積金總額超出應當歸還貸款的數額後,可以一次性將公積金取出,提前償還公積金貸款。第五、將公積金余額就放在賬戶中,相當於個人存款,不過公積金貸款的利息要比存款利息高,這樣做的人並不是很多。第六、以上就是公積金貸款後余額的大致使用方法,對於公積金存繳數額多的人來說,利用余額還貸款,還是比較好的選擇。
⑦ 在做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賬戶的余額怎麼處理比較合適
貸款審批後可以提取公積金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