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買房辦理按揭需要開單身證明嗎
如果是單身則需要開具單身證明的,辦理按揭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如下: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Ⅱ 辦理按揭一般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1、申請按揭貸款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果單身的話還要開具單身證明,如果有配偶則需要結婚證,還有配偶的身份證證明。
2、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原件,貸款買房的原則是把房產證押給銀行,所以我們要把購房協議書抵押給銀行。
3、貸款本人或者配偶的收入證明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半年或者一年的銀行流水。
4、首期付款的銀行存款憑條或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具的首期付款的收據或發票復印件。
Ⅲ 未婚貸款買房子需要什麼手續
根據《貸款通則》:
第二十五條貸款申請
借款人需要貸款,應當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直接申請。
借款人應當填寫包括借款金額、借款用途、償還能力及還款方式等主要內容的《借款申請書》並提供以下資料:
一、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
二、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申請借款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三、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
四、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五、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六、貸款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評估:
應當根據借款人的領導者素質、經濟實力、資金結構、履約情況、經營效益和發展前景等因素,評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級。評級可由貸款人獨立進行,內部掌握,也可由有權部門批準的評估機構進行。
第二十七條貸款調查: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請後,應當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抵押物、質物、保證人情況,測定貸款的風險度。
第二十八條貸款審批:
貸款人應當建立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審查人員應當對調查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評定,復測貸款風險度,提出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報批。
第二十九條簽訂借款合同:
所有貸款應當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應當約定借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借款期限,還款方式,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保證貸款應當由保證人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或保證人在借款合同上載明與貸款人協商一致的保證條款,加蓋保證人的法人公章,並由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姓名。抵押貸款、質押貸款應當由抵押人、出質人與貸款人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需要辦理登記的,應依法辦理登記。
第三十條貸款發放:
貸款人要按借款合同規定按期發放貸款。貸款人不按合同約定按期發放貸款的,應償付違約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用款的,應償付違約金。
(3)按揭貸款所需資料單身擴展閱讀:
根據《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五條借款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四、無住房補貼的以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補貼的以個人承擔部分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六、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一、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二、有關借款人家庭穩定的經濟收入的證明;
三、符合規定的購買住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和保證人資信證明;
五、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六、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Ⅳ 一般去銀行申請房屋按揭貸款 要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根據《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辦理住房按揭貸款需要准備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2、有關借款人家庭穩定的經濟收入的證明;
3、符合規定的購買住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和保證人資信證明;
5、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6、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法律依據: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六條
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一、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二、有關借款人家庭穩定的經濟收入的證明;
三、符合規定的購買住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和保證人資信證明;
五、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六、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拓展資料
銀行辦理按揭房貸的流程是:
1、借款人到銀行網點申請貸款,填寫紙質申請表,並提交有關材料
2、銀行會根據借款人提交的材料進行貸款審批
3、貸款審批通過後,銀行通知借款人到網點簽訂合同
4、借款人到房管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等手續
5、辦完手續後,銀行會把貸款資金一次性轉入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賬戶。
申請房貸要注意,依據自身的經濟條件,要注意貸款額度,不要超過自身能力范圍。辦理房貸要提供真實的資料,不能弄虛作假。辦理房貸前要弄清還款方式,綜合自身經濟情況選擇合適的還款方式。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申請貸款前不要動用公積金存款。
還要注意房貸一年內不要提前還款,部分提前還款應在還貸滿1年後提出,並且歸還的金額應超過6個月的還款額。
Ⅳ 單身貸款買房需要什麼手續和條件
單身貸款買房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4、無住房補貼的以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補貼的以個人承擔部分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
5、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6、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貸款時需要提供下列手續資料:
1、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2、有關借款人家庭穩定的經濟收入的證明;
3、符合規定的購買住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和保證人資信證明;
5、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6、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5)按揭貸款所需資料單身擴展閱讀: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借款人應與貸款銀行制定還本付息計劃,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歸還貸款本息。
第十二條用信貸資金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按法定貸款利率(不含浮動)減檔執行。即,貸款期限為1年期以下(含1年)的,執行半年以下(含半年)法定貸款利率;期限為1至3年(含3年)的,執行6個月至1年期(含1年)法定貸款利率;
期限為3至5年(含5年)的,執行1至3年期(含3年)法定貸款利率;期限為5至10年(含10年)的,執行3至5年(含5年)法定貸款利率;期限為10年以上的,在3至5年(含5年)法定貸款利率基礎上適當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過5%。
Ⅵ 辦理住房按揭貸款需要准備什麼資料
一、住房按揭貸款申請應提供材料:
1、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二、房屋賣主應提供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2、 房產證。
三、外籍人士購房所需資料:
台灣人:大陸往來通行證(台胞證)、戶籍藤本(可證明婚姻狀況)、在京購房審批表、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香港人:香港身份證、結婚證、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韓國人:護照中文翻譯公證、名字中文翻譯公證、戶口本中文翻譯公證(可證明婚姻狀況)、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其他國籍:護照中文翻譯公證、名字中文翻譯公證、結婚證中文翻譯公證、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四、賣方為企業需提供資料:
法人身份證、 營業執照正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董事會出售決議、公司章程、授權委託書、受託人身份證、收款賬戶證明(以上資料都需要加蓋公章)、房產證。
五、按揭可以分為現樓按揭貸款和樓花按揭貸款。現樓按揭是指借款人借款購買現樓,而以購得現樓作抵押。樓花按揭是金融機構對購買樓花(尚未完工前整棟、分層或分單元先預售的樓房)的置業者提供的以借款人依據購房合同具有權利為抵押的按揭貸款。
(6)按揭貸款所需資料單身擴展閱讀
購房者辦理樓盤按揭的具體程序如下:
(1)選擇房產購房者如想獲得樓盤按揭服務,在選擇房產時應著重了解這方面的內容。購房者在廣告中或通過銷售人員的介紹得知一些項目可以辦理按揭貸款時,還應進一步確認發展商開發建設的房產是否獲得銀行的支持,以保證按揭貸款的順利取得。
(2)辦理按揭貸款申請購房者在確認自己選擇的房產得到銀行按揭支持後,應向銀行或銀行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了解銀行關於購房者獲得按揭貸款支持的規定,准備有關法律文件,填報《按揭貸款申請書》。
(3)簽訂購房合同銀行收到購房者遞交的按揭申請有關法律文件,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購房者即可與發展商或其代理商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
(4)簽訂樓盤按揭合同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並取得交納房款的憑證後,持銀行規定的有關法律文件與發展商和銀行簽訂《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明確按揭貸款數額、年期、利率、還款方式及其他權利義務。
(5)辦理抵押登記、保險購房者、發展商和銀行持《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及購房合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手續。對期房,在竣工後應辦理變更抵押登記。在通常情況下,由於按揭貸款期間相對較長,銀行為防範貸款風險,要求購房者申請人壽、財產保險。
購房者購買保險,應列明銀行為第一受益人,在貸款履行期內不得中斷保險,保險金額不得少於抵押物的總價值。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保險單交由銀行執管。
(6)開立專門還款賬戶購房者在簽訂《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後,按合同約定,在銀行指定的金融機構開立專門還款賬戶,並簽訂授權書,授權該機構從該賬戶中支付銀行與按揭貸款合同有關的貸款本息和欠款。
銀行在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條件,履行《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約定義務。並辦理相關手續後,一次性將該貸款劃入發展商在銀行開設的銀行監管賬戶,作為購房者的購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