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貸款利息抵扣個稅需要准備哪些東西
如何操作呢?
我們不用去稅務局申報,只要在手機上下載個人所得稅APP,登錄後,點擊首頁的專項附加扣除填報,裡面有住房貸款利息這個選項,然後,按照要求填寫產權證明,產權證號,房屋位置,貸款銀行,貸款合同編號等貸款信息,如果去年已經填報過房貸利息的,可以將上一年度已填報的扣除信息直接確認。
要想實現房貸利息抵扣個稅,還要注意5點。
第一,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房貸利息扣除。
只要購房者在個稅APP系統中填報過房貸利息信息,不管扣除時間長短以及該房屋的產權歸屬如何,買房人都不能享受其他房屋的房貸利息扣除了,以我自己為例,我之前買第1套房的時候填報了那套房的房貸利息扣除,後來將這套房賣掉了,又買了另外一套房,我就不能享受新買的這套房子的房貸利息扣除政策。
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後買了第2套房,不管是申請商貸還是公積金買房的,發生的房貸利息支出只能選擇其中一方進行扣除。
第二,房貸利息扣除和房租扣除不能同時享受。
有些人買的是期房,一邊還著房貸,一邊又要租房住,那麼他們能不能同時享受房貸利息和房租進行專項附加扣除呢?答案是不行的。房貸利息的扣除標準是每月1000元,但是房租的扣除標准有的城市不一樣,有的城市扣除標準是1500元,所以建議,如果同時存在兩項扣除內容的,房產位於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房租扣除水平是1500元的,可以選擇房租扣除,可以享受的紅利更大一些。
㈡ 新個稅6項專項扣除-住房貸款問題
《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從這里可以看出,如果是混合貸款的話,必須同時滿足首套,即公積金貸款為首套、商貸為首套,否則怎麼能算首套呢?
㈢ 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需要填報和留存哪些資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十四條的規定,納稅人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填報住房權屬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貸款方式、貸款銀行、貸款合同編號、貸款期限、首次還款日期等信息;納稅人有配偶的,填寫配偶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
納稅人需要留存備查資料包括: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等資料。
㈣ 2019新個稅房貸款專項扣除
你理解錯了呢!2019年實施的個稅專項扣除,是扣除工資內的繳稅基數,比如扣除住房貸款每月1000元,贍養父母的2000元,你的稅費繳費基數就減少了3000元!交的稅費少了,你的工資就會比以前表多了!
㈤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之住房貸款利息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之住房貸款利息是按照定額扣除的,無論是否有住房公積金,也是按照1000元的標准減扣。扣除期限不超過240個月。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十四條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本辦法所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5)個稅專項扣除住房貸款資料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十五條納稅人首次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將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提交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報送稅務機關,納稅人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負責。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
前款所稱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包括納稅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贍養人等個人身份信息,以及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與專項附加扣除相關的信息。本辦法規定納稅人需要留存備查的相關資料應當留存五年。
㈥ 個稅專項扣除 住房貸款利息審批沒有完成要怎麼填寫
有沒有房屋預售合同,如果有的話可以提前這個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