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是經營性物業貸款需要的相關材料有哪些
1、申請人和擔保人各自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如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公司)章程、《貸款卡》;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或其授權書和授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三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及申請借款前一期的月度財務報表;
4、抵(質)押物清單、產權證明(原件)和有處分權人同意抵(質)押或保證人願意提供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5、產權證書、租賃協議及承租方資料;
6、董事會同意以經營性物業抵押的決議。
Ⅱ 辦理經營性物業貸款需要哪些條件
經營性物業貸就是經營性住房抵押貸款,需要資料及流程如下:
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營業執照、銀行流水、產權證、國土證、金額較大的話需要提供用途,需要第三方收款(房子要沒有任何債務問題,沒有辦理過抵押才可以申請)
把你的如上資料提供到銀行審核
銀行會查你的家庭徵信
徵信通過後會倒你的房子處做評估
打電話核實你的資料真實性,金額較大的話會去公司實體考察
銀行審批通過
通過後去簽訂放款合同
到房管局辦理抵押
銀行收到抵押權證
銀行放款
Ⅲ 請問辦理個人經營性貸款要提供什麼資料
到了年末,個人經營性貸款開始升溫。據了解,個人經營性貸款,其抵押物必須是不動產,且貸款用途必須用於生產經營活動。
銀行對於貸款去向需要明確,如果是購銷的話,這筆貸款需要直接打到對方賬戶上去。此外,個人經營性貸款的抵押物可以是多套房產,在利率上浮比較明顯,會較基準利率上浮20%。
最後小編友情提醒大家:申請此類貸款時,如申請貸款的目的並非符合銀行規定的經營性活動,而是在辦理貸款後另作他用,如將所發放的款項用作買房和炒股,對於一旦查實發現的,會立即停止貸款,個人信用記錄也會受損。
Ⅳ 去銀行申請經營性物業貸款需要准備哪些材料啊
申請貸款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申請人和擔保人各自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公司)章程、《貸款卡》;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或其授權書和授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三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及申請借款前一期的月度財務報表;
4、抵(質)押物清單、產權證明(原件)和有處分權人同意抵(質)押或保證人願意提供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5、產權證書、租賃協議及承租方資料;
6、董事會同意以經營性物業抵押的決議。
Ⅳ 申請經營性物業貸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請經營性物業貸款時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近來有網友咨詢,申請經營性物業貸款的手續是什麼,小編現在給大家總結如下:
1、申請人和擔保人各自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公司)章程、《貸款卡》;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或其授權書和授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三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及申請借款前一期的月度財務報表;
4、抵(質)押物清單、產權證明(原件)和有處分權人同意抵(質)押或保證人願意提供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5、產權證書、租賃協議及承租方資料;
6、董事會同意以經營性物業抵押的決議。
Ⅵ 什麼是經營性物業貸款
物業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經營物業管理業務的企業型經濟實體,是獨立的企業法人。它屬於服務性企業,它與業主或使用人之間是平等的主體關系,它接受業主的委託,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合同的約定,對特定區域內的物業實行專業化管理並獲得相應報酬。
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中的權利主要有:①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小區管理辦法;②依照物業管理合同和管理辦法對住宅小區實施管理;③依照物業管理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管理費用;④有權制止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⑤有權要求業主委員會協助管理;⑥有權選聘專營公司(如清潔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擔專項管理業務;⑦可以實行多種經營,以其收益補充小區管理經費。
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中的義務主要有:①履行物業管理合同,依法經營;②接受業主委員會和全體業主的監督;③重大的管理措施應當提交業主委員會審議,並經業主委員會認可;④接受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住宅小區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監督指導。
Ⅶ 經營性物業貸款的介紹
經營性物業抵押貸款是指銀行向經營性物業的法人發放的,以其所擁有的物業作為貸款抵押物,還款來源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性物業的經營收入的貸款。經營性物業是指完成竣工驗收並投入商業運營,經營性現金流量較為充裕、綜合收益較好、還款來源穩定的商業營業用房和辦公用房,包括商業樓宇、星級賓館酒店、綜合商業設施(如商場、商鋪)等商業用房。期限最長原則上不超過 8年。(最長可達15年)
Ⅷ 經營性物業貸款
作為酒店或者娛樂購物場所,出租率是很高的,如果出租率低於一定比例,銀行也就不會放款了
Ⅸ 去銀行申請經營性物業貸款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您好。個人經營貸條件
1. 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證件、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 經年檢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3. 個人收入證明,如個人納稅證明、工資薪金證明、個人在經營實體的分紅證明、租金收入、在工行或他行近6個月內的存款、國債、基金等平均金融資產證明等;
4. 能反映借款人或其經營實體近期經營狀況的銀行結算賬戶明細或完稅憑證等證明資料;
5. 抵押房產權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有權處分人(包括房產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文件。
6. 貸款採用保證方式的,須提供保證人相關資料;
7. 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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