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銀行貸款需要哪些手續 和資料
您好,到銀行貸款一般分為以下步驟:
(1)客戶遞交基本信息資料,包括工作單位和聯系電話。
(2)放貸銀行或公司核查客戶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戶的信用級別是否有違法記錄,針對個體戶和中小企業,還需調查其企業經營狀況。
(3)放貸單位工作人員與客戶簽約,並在最短時間內實現放款。
此條答案由有錢花提供,希望對您有幫助。有錢花作為度小滿金融(原網路金融)旗下的信貸品牌,為用戶帶來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聯網信貸服務。手機端點擊下方,立即測額,最高可借額度20萬。
② 信用社貸款資料審批沒過是不是就沒有通知
一般貸款沒有通過是有簡訊通知的現在,但是不排除有小銀行沒有這個通知,所以需要打電話過去詢問一下最好,避免審批沒通過你又不知道,浪費時間沒有繼續找其他銀行申請!
③ 銀行貸款審批通告書和貸款承諾函是有什麼區別
如果是按揭的話,過戶的時候需要提供銀行出具的承諾函(就是你說的貸款審批通知書),因為買賣合同上有註明交易方式,按揭方
④ 個人信用貸款的資料
借款人向銀行申請個人信用貸款,需書面填寫申請表,並提交如下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居住地址證明(戶口簿等);
3、個人職業證明;
4、借款申請人本人及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
5、銀行規定的其他資料。
依借款人特定準入條件不同還需審查以下資料之一:
(1)優質法人客戶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職務及專業技術級別的書面證明;
(2)個人擁有的各類金融資產如銀行存款、債券和基金等憑證;個人(或配偶)名下房產所有權證;
(3)牡丹白金卡客戶資料;
(4)工商銀行理財金賬戶客戶證明資料;
(5)工商銀行個人貸款借款合同文本。
操作指南
銀行以轉賬方式向借款人指定個人結算賬戶發放貸款。其他操作同個人汽車消費貸款。
⑤ 貸款需要哪些材料
若在招行申請貸款,貸款申請一般需要提供的申請資料:
1.身份證明資料
2.婚姻證明資料: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聲明等
3.本地居住證明資料:近一年任意3個月固定電話繳費清單,或水電費繳費清單等公用事業收費單據,或其他可以證明住址的資料
4.擔保證明資料
5.用途證明資料:如,汽車貸款,就是在貸款發放前提供全額購車發票,或提供購車協議(合同)加首付款發票(或加蓋經銷商公章的收據)。貸款發放後必須提供全額購車發票(如發放前未提供)、車輛購置完稅證明。
6.還款能力證明資料:我行代發工資客戶可以直接提供其代發工資賬戶流水;社保賬戶流水或個人納稅單等
若您的這筆貸款還需要提供其它資料,經辦行這邊也會及時通知您,您在申請貸款的時候也可以通過經辦行詳細確認此信息。
(應答時間:2019年1月7日,最新業務變動請以招行官網為准)
⑥ 貸款資料不全怎麼貸
如果貸款所需要的材料不齊全,是很難辦下來的。
下面給你分享一下所需要的材料:
所需詳細材料如下:
1、借款人及借款人配偶身份證,戶口本,暫住證,結婚證,學歷證明
2、借款人公司出具的收入證明(收入證明格式詳見附件),借款人名下連續6個月以上的銀行流水單或存摺復印件
3、借款人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驗資報告,連續6個月以上的公司銀行流水,近2年的審計報表
4、所抵押房屋產權證
5、附件中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
6、月收入2萬元以上的需提供其他大額資產(車、其他房產、大額存單、股票基金對賬單等)
7、若用途為購房,需提供售房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以及所購房屋房產證復印件,二手房買賣合同(合同詳見附件)
8、若用途為裝修,需提供裝修公司出具的裝修合同以及裝修預算明細表
註:以上材料中,第1,4項面簽時需攜帶原件。
第2項為工薪人士所需提供的收入方面的證明材料。
第3項為自顧人士(公司法人或占股超過10%)所需提供的收入方面的證明材料
希望對你有幫助,請採納,謝謝
⑦ 我剛剛在微信上看到用身份證辦理小額貸款我把所有資料都告訴他瞭然後
不用理會可以了,你沒配合對方是辦理不了的,如果你資質好的借款可以自己隨便申請的
⑧ 買房交了首付,4個月後來通知說貸款批不下來,開發商算我們違約要交違約金誰的責任
房子首付交完之後按揭辦不下來,會根據按揭辦不下來的原因分情況進行處理。在審理合同糾紛時,法院一般會優先適用合同中的約定。因此,合同中對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誰承擔的規定是最重要的依據。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則處理:
1、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2、如果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3、如是銀行的原因,致使銀行按揭貸款延期、貸款金額減少或者不能辦理,雙方一般會有補充合同或者協議,約定由購房者選擇,要麼由購房者在某個期限內補交購房款,要麼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逾期不補交購房款的,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
(8)貸款資料全面通告擴展閱讀
2013年6月,周小姐與某房產公司簽訂了《浙江省商品房買賣合同》一份,總價款110萬元;付款方式為周小姐於合同簽訂之日支付首付款33萬元,剩餘房款申請商業貸款。
就在該合同簽訂次日,周小姐便向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33萬元。但是,按揭貸款卻一直沒能辦下來。按揭銀行表示,收到過周小姐個人住房貸款申請,但其信用不良,不符該行政策,因此該筆貸款審批未通過。
2014年3月,該公司向周小姐發送《催款通知書》,表示從按揭銀行處得知周小姐未能通過按揭貸款資格審查,要求周小姐接通知10日內一次性支付剩餘房款77萬元。
2014年6月,周小姐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合同,退還購房首付款。周小姐表示,在購房洽談過程中,該公司的銷售人員曾向她承諾辦妥相關手續。法院以按揭貸款不能辦理系周小姐的自身原因為由,駁回了其訴訟請求。
律師點評:
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本案中,根據銀行的說明,可以確認系周小姐的原因未能訂立擔保貸款合同,不必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周小姐雖然稱該公司的銷售人員曾向她承諾辦妥相關手續,但是無法舉證證明,故法院以此駁回其訴訟請求。
在此,我們也提醒購房人:若明知自己信用存在問題而有貸款資格風險,不能輕信銷售人員的承諾,或者在與其洽談過程中保留相關的證據,防止發生問題後處於被動不利的局面。
⑨ 銀行的個人貸款已發放,請接到貸款行通知後及時領取貸款相關材料,還有什麼材料,不去領取,可不可以
您好!在向銀行貸款過程尚未完成時不想貸款了,如果相關的法律文書還沒有簽字,是可以終止貸款取回材料的;如果相關的法律文書已經簽字,並且銀行已經將該筆業務輸入銀行的計算機系統,就不可以反悔了,如果反悔,要履行撤銷貸款的手續,撤銷是要收費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