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貸款後流水不夠,又不能不貸了,要付50%的違約金,貸款前面他沒有說流水問題,合同上有但是沒看見,
你被騙了,這個是假的,有錢誰會貸款,沒錢才做貸款,我這做不收前期,下款到你銀行卡里,然後收費
❷ 流水不好,想貸款買房,能貸嗎
可以,個人流水只是一部分不能代替全部,銀行放款完全看綜合來評估
❸ 銀行流水不夠導致無法房貸算違約嗎
銀行流水不夠導致無法房貸算違約的。
違約特徵
1、從主體上看,違約行為人是合同關系中的當事人,即主體具有特定性。這一特點是由合同相對性理論決。
建築隔音不達標屬違約行為定的。根據合同相對性理論,只有合同當事人才有權向對方提出履行請求或承擔某種義務,第三人如果實施了侵害債權的行為,雖然也發生不履行合同的後果,但第三人承擔的是侵權責任而不是違約責任。建築隔音不達標屬違約行為。
2、從前提上看,違約行為是以有效的合同關系的存在為前提的。沒有有效的合同關系,就沒有合同義務,也就不存在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問題。所以,只有有效的合同關系的存在,才有違約行為的存在和可能。3、從性質上看,違約行為就是違反了合同義務。這些義務主要包括: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規定的義務;依據誠實信用原則而產生的其他義務,如注意義務、告知義務、照顧義務、忠實義務、說明義務等。
4、從後果上看,違約行為導致了對合同債權的侵害。債權是一種相對權,它的實現有賴於債務人切實、積極地履行合同義務,而違約行為導致債權人的債權無法實現或無法完全實現。
❹ 我銀行流水清單顯示有小額貸款,這樣買房的時候能不能過審貸款啊
1、已經還清了買房是沒有影響的;
2、一般只要信用良好,買房貸款都會給予審批的;
3、所以不用擔心。
❺ 開現金不能提供流水導致房貸下不來違約怎麼辦
銀行流水不夠導致無法房貸算違約,在買房之前,開發商要審核買房資格和貸款資格, 沒有批貸,是可以退房的,全額,定金加上首付,如開發商不退可以到地方法院起訴。
一、房貸申請所需資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5.房產的產權證;
6.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二、貸款流程
第一步 貸款方案咨詢;
第二步 抵押物評估;
第三步 預審貸款資料通過簽署貸款合同(下家);
第四步 貸款資料進銀行,銀行審核通過;
第五步 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屋抵押過戶;
第六步 領取新產證、他項權利抵押證明;
第七步 銀行發放貸款;
第八步 結案。
三、房貸利率介紹
(一)平均利率
1、現行基準利率 現行優惠利率 調整前基準利率 調整前優惠利率
2、10年固定利率貸款 8.613% 6.930% 7.953% 7.099%
3、20年固定利率貸款 8.811% 7.580% 8.121% 7.246%
4、5年浮動利率貸款 5.760% 4.032% 5.918% 4.204%
5、30年浮動利率貸款 5.940% 4.158% 6.098% 4.350%
6、固定期為3年的混合利率貸款7.200% 6.120% 8.041% 7.069%
7、固定期為5年的混合利率貸款 7.290% 6.660% 8.121%
❻ 因徵信問題而不能貸款買房,算違約嗎
一、因買方個人徵信問題導致按揭貸款未獲審批,導致購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屬買方違約,應根據購房合同相關違約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二、相關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三、什麼是按揭貸款?
按揭貸款是指以房地產等實物資產或有價證券、契約等作抵押,獲得銀行貸款並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貸款還清後銀行歸還抵押物。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款保證,按揭人在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在此過程中,按揭人享有房產的使用權。由此我們看出,按揭是購房者以自己買的房子作抵押,獲得銀行貸款並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貸款還清後銀行歸還房子的行為,所以按揭不是買賣雙方的分期付款。
四、房屋按揭貸款未獲審批的處理方法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二)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因此,如果在房屋交易過程中,發生了房屋按揭貸款未獲審批的情況,購房者一定要先確定是因為什麼原因導致的,而不是將歸責於自己或是依開發商的要求而承擔違約責任。
(一)如果是因開發商的原因如證照不齊導致房屋按揭貸款未獲審批,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是賠償責任;
(二)而如果是購房者自身的原因導致貸款未獲審批,那麼購房者可以和開發商協商解決問題,若開發商要求的違約金明顯過高,購房者也可以要求降低違約金,這在法律上也是有具體規定的;
(三)如雙方均無過錯的,因不可歸責的事由而導致的可以解除該買賣合同。此時,買賣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對付款方式重新做出約定。如雙方無法達成新的協議,造成購房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均可解除購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