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房子過戶了,對方貸款出現問題怎麼辦
如果房子過戶了?你的意思是,你還沒有拿到買房的錢,然後就把你名下的房子過戶給對方?是這樣的意思嗎?如果真是這樣,那就無語了,你跟買房的是什麼關系呢?是否有書面的依據呢?如果沒有,那有沒有證人,或者是錄音的內容呢?如果都沒有,恭喜你了,你真的是好人一個,你還有沒有房子,先過戶給我吧,有多少要多少!
2. 房屋已備案但未辦理貸款,因原因需要更換戶名
1、目前政策規定沒的產權的房子是不能上市交易的。當然如果開發商同意幫你更名的話那就好辦了,要不給更名那也沒辦法。
2、如果成功更名,房屋交易中心那裡對更名這塊是不發生什麼費用的。但提醒你一點,更名的過程,開發商和房屋交易中心在操作,實際上是退房重簽的過程,而且不是你這邊退了那邊就可以簽的。估計這房重新簽訂合同需要點時間,但時間不長。
善意提醒和建議:
1、這是開發商在操作,如果開發商不同意你就沒戲,一般情況開發商會同意,在不同意的情況下,你破點財,花點小費。
2、和他們說你要去外地定居,想把房子產權做成你朋友或是親戚的名下,不要直接說買賣或許要好辦些。只要開發商同意更名後,房屋交易中心和開發商會幫你處理,沒什麼費用。
3、那麼變更名字後,新名字這人就必須按時足額還貸了,你就不可能還貸。
4、如果你想繼續還貸,而又必須得有那人的名字,你就叫開發商去房屋交易中心添加上那個人的名字,然後,把各自占的額份說一下就可以了,這樣你就繼續還貨。
以上希望能幫助到你。
3. 房子交了首付,但是沒有辦按揭,可以退房么
1、對於期房而言(包括首套房、第二套、第三套需要貸款的) 如果購房者交納了定金、與開發商簽定了認購協議或者雙方已經或者正准備簽定預售合同,但互相約定的擔保貸款條件受到國家近期出台的房貸新政影響的,可以主張解除合同退還房屋,要求開發商返還定金、首付款和利息,並且不用承擔違約責任。其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該司法解釋將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作為雙方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免責理由,而國家近期出台的房貸新政,正是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即重大情勢變更。所以買方可以以次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當然,具體還要看開發商銷售時是如何承諾和解釋貸款問題的。
退房四步走:
第一步:購房人通過掛號信、傳真或電話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
第二步:督促開發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負責辦理購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終止合同全部手續。
第三步:督促開發商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人。
第四步:辦理停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還款的手續。
至此,消費者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開發商退回全部房款後,購房人與開發商的買賣合同也意味著得以解除。此外,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保險受益人為貸款銀行,所以最後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後再辦理保險退保手續等。
4. 買了房子付了首付,但是還沒辦貸款手續能退嗎
首付已經付過了,那證明購房合同也已經簽訂,也就是說房子已經成交了。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夠任意退房的。一般退房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
2.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即逾期交房達到合同約定的退房日期。
3.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
4.開發商預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的(故意隱瞞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除外)。
5.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辦理產權過戶的。
7.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准,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的。
8.合同中約定的其它退房條件出現時。
如果不是因為這8個理由,而只是因為不想買的話,是退不了房的。
5. 二手房已過戶但銀行沒批貸款怎麼辦
那你有簽三方合同嗎? 一般合同上 這種情況就是買方違約 因為貸款是個不確定因素 銀行不批你也沒辦法 也許你和買方都被中介忽悠了 這種情況只能起訴了 貸款沒批下來怎麼能過戶呢 正常程序應該是銀行貸款批下來然後在過戶 出產證 辦他項權證 你們被中介忽悠了 肯定的
6. 房子過戶了但是貸款沒下來應該怎麼做
首先你得思考一個問題,去銀行辦理貸款時,房子在誰名下?
如果房子在賣方名下,為什麼可以用一套別人名下的房子貸款;如果房子在買方名下,買方不去辦貸款事宜,或者貸款金額沒有達到預期怎麼辦?
總結:買房不是簡單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很多時候會出現各種各樣的意外,其實是一種常態。
在簽合同時,就要考慮周全,精心設計條款。合同寫得好,出了問題也能全身而退,或者至少損失控制到最小。寫不好,賺錢的買賣變成倒虧。否則就是20%的違約金,動輒就是上百萬,大意不得。
7. 房子首付交了還沒辦貸款不想要了能否退房需要什麼手續
首付已經付過了,那證明購房合同也已經簽訂,也就是說房子已經成交了。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夠任意退房的。一般退房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1.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
2.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即逾期交房達到合同約定的退房日期。
3.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
4.開發商預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的(故意隱瞞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除外)。
5.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辦理產權過戶的。
7.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准,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的。
8.合同中約定的其它退房條件出現時。
如果不是因為這8個理由,而只是因為不想買的話,是退不了房的。
退房程序
第一步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
買房人可通過掛號信、傳真或者電話的形式向開發商提出。因開發商責任導致退房,應由開發商承擔退房造成的損失,包括貸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購房的稅費等;如購房合同中約定了退房的賠償標准,按合同約定處理,合同約定的賠償標准不足彌補損失的,可另行要求賠償;因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准,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等原因導致退房的,開發商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步15天內辦好各種手續
買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開發商應當退還買房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並且負責辦理買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文件尚未解除前,開發商應當代替買房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
第三步開發商退還房款
開發商應當在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後,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房人,並且辦理完畢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的還款手續。
8. 房產已過戶但貸款還沒下來房主可不可以把房子收回去
我跟你的情況一樣,原房東天天罵,我審批通過了,銀行遲遲沒有放款,我付了她一半的房錢,戶也過給我了。她現在讓我自己想辦法把錢給她,要不就退她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