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你好,請問下貸款損失准備如何稅前扣除(一般、專項損失准備),
先計提,再結轉到本年利潤。
在利潤表的營業支出單獨列明這一項(營業稅金及附加、業務及管理費、資產減值損失、其他業務成本),這樣在交企業所得稅的時候就已經扣除了。但是當收回貸款的時候還要沖回。所以也只是暫時的少交稅。
然後在你的資產負債表中「發放貸款」這一項是貸款余額減去你所計提的損失准備,這樣才能平。
⑵ 請問 收回貸款時為什麼要結轉貸款損失准備金額 是如何結
貸款損失准備金的種類
1、專項准備金
專項准備金是根據貸款風險分類結果,對不同類別的貸款根據其內在損失程度或歷史損失概率計提的貸款損失准備金。專項准備金由於不具有資本的性質,不能計入資本基礎,同時在計算風險資產時,要將已提取的專項准備金從相應的貸款組合中扣除。專項准備金反映的是貸款賬面價值與實際評估價值的差額,或者說反映的是貸款的內在損失,不能再用於彌補銀行未來發生的其他損失,其性質與固定資產折舊相同。
2、特別准備金
特別准備金是針對貸款組合中的特定風險,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金。特別准備金與普通准備金和專項准備金不同,特別准備金不是商業銀行經常提取的准備金。遇到特殊情況,商業銀行才計提特別准備金。特別准備金是按照貸款內在損失計提專項准備金基礎之上計提的。
3、普通准備金
普通准備金又稱一般准備金,是按照貸款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金。我國商業銀行現行的按照貸款余額1%提取的貸款呆賬准備金相當於普通准備金。由於普通損失准備金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資本的性質,因此,普通准備金可以計入商業銀行資本基礎的附屬資本,但計入的普通准備金不能超過加權風險資產的1.25%,超過部分不再計入。普通損失准備金是彌補貸款組合損失的一種總准備。普通損失准備金所針對的貸款內在損失是不確定的。因此,普通貸款損失准備金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資本的性質,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用於彌補銀行的未來損失。
貸款損失准備金的計提比率
1、普通准備金的計提比例:一般確定一個固定比例,或者確定計提比例的上限或下限。
2、專項准備金的計提比例:由商業銀行按照各類貸款的歷史損失概率確定。對於沒有內部風險計算體系的銀行,監管當局往往規定一個參考比例。
3、特別准備金的計提比例:由商業銀行或監管當局按照國別或行業等風險的嚴重程度確定。
總而言之,計提貸款損失准備金是對貸款預期損失的抵補。
⑶ 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與遞延所得稅資產
【問題】 財稅[2009]99號《關於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與財稅[2009]64號《關於金融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在執行上矛盾嗎?我理解對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按財稅[2009]99號文件計提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年末貸款資產余額減去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後的余額按財稅[2009]64號文件計提稅前扣除貸款損失准備金,不知是否正確? 【解答】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9號)規定: 「一、金融企業根據《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銀發[2001]416號),對其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進行風險分類後,按照以下比例計提的貸款損失專項准備金,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一)關注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 (二)次級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5%; (三)可疑類貸款,計提比例為50%; (四)損失類貸款,計提比例為100%.」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4號)規定: 「二、金融企業准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計算公式如下: 准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本年末准予提取貸款損失准備的貸款資產余額×1%-截至上年末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余額」 這里的計提比例是1%,是針對金融企業的一般貸款和風險資產計提的損失准備,而針對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考慮其風險程度,給予了更大的計提比例,以上規定與一般貸款比例1%不沖突。 根據以上政策,您的理解是正確的。
⑷ 貸款呆賬准備和貸款損失准備一樣嗎
二者概念相同。
貸款呆賬准備金一般計提以下三種:
第一種,普通呆賬准備金。即按照風險貸款余額的一定比例計提,這和我國現行的按照貸款總余額的一定比例(1%)提取的呆賬准備金是相似的。
第二種,專項呆賬准備金。即按照貸款分類的結果,對各類別的貸款根據其內在損失程度,按照一定的風險權重分別計提。大多數國家要求商業銀行同時計提普通呆賬准備金和專項准備金,我國計提此種專項准備金。
第三種,特別呆賬准備金。即針對某個地區、行業或某一類貸款專門計提,為防範國家風險而計提的呆賬准備金就屬於這一類,我國計提此種准備金。普通准備金是按照貸款余額的既定比例計提的,它針對的是貸款的不確定損失。
銀行經營貸款,總會有一定的損失,就要有呆賬准備金,普通呆賬准備金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提取的,用於彌補貸款組合的不確定損失的,這就使普通呆賬准備金具有了資本的性質,可以計入資本基礎。但是,普通呆賬准備金無法反映貸款的真實損失程度,它只與貸款的總量有關,而與貸款的實際質量無關。真正的呆賬准備金是用來彌補損失的,這要求呆賬准備金的數量與貸款的真實質量相一致,貸款質量高,呆賬准備金就少。相反,則必須增加呆賬准備金的數量。專項准備金由於是按貸款的內在損失程度計提的,反映了評估日貸款的真實質量。因此,專項准備金不計入資本基礎。它的變動直接與貸款的質量相關,而與數量無關。銀行建立的普通呆賬准備金制度、專項准備金制度和特別准備金制度共同構成了銀行的呆賬准備金體系,保護了銀行經營的安全性。
貸款損失准備金一般有三種:一般准備金、專項准備金和特別准備金。
一般准備金是商業銀行按照貸款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金。我國商業銀行現行的按照貸款余額1%計提的貸款呆賬准備金就相當於一般准備金。
專項准備金應該針對每筆貸款根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貸款本息的償還情況、抵押品的市價、擔保人的支持度等因素,分析風險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計提。我國現行的《貸款損失准備金計提指引》規定,專項准備金要根據貸款風險分類的結果,對不同類別的貸款按照建議的計提比例進行計提。
特別准備金是針對貸款組合中的特定風險,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金。特別准備金與普通和專項准備金不同,不是商業銀行經常提取的准備金。只有遇到特殊情況才計提特別准備金。
⑸ 關於貸款減值的帳務處理,以一例說明
我的理解是:存貨、應收帳款發生跌價准備和壞賬准備之所以這樣計提減值損失,是因為它們用的是賬面余額確認的減值(所謂賬面余額是沒有扣除減值的金額,賬面價值=賬面余額-壞賬准備),而貸款確認減值時用的是攤余成本,也就是我們說的賬面價值,因此,現在確認的這30萬元減值損失是新增的,而不是累計的。這個是我的個人理解,有錯誤的地方,請幫我修正。謝謝
⑹ 有誰知道貸款損失准備和資產減值損失的本質區別
銀行發放貸款,貸款是銀行的一項資產,當向銀行借款的企業無力償還的時候,銀行就需要對貸款減記至能從企業收回的金額,也就是計提貸款損失准備。所以貸款損失准備是貸款的抵減項,貸款的賬面價值=貸款科目余額-貸款損失准備科目余額。
而資產減值損失,是一項損失,一般資產發生減值的損失,記在資產減值損失中,列示在利潤表中。
比如剛剛說的銀行的貸款要減值了,就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貸記貸款損失准備。
其實不僅僅是貸款的減值,平時存貨減值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了,固定資產減值了等等,都記為資產減值損失。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貸記某某減值准備(存貨跌價准備、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等)。而這些「准備」,都是資產的抵減項目,列示在資產負債表中。
⑺ 貸款減值余額和准備金余額區別
貸款減值余額,是貸款余額減值後的余額,已經做了減值准備後的余額。
准備金余額,這是另外一個概念了。一般銀行的貨幣儲備量與准備金有關系,央行要求必須滿足一定的存款准備金率。
⑻ 有誰知道貸款損失准備和資產減值損失的本質區別
銀行發放貸款,貸款是銀行的一項資產,當向銀行借款的企業無力償還的時候,銀行就需要對貸款減記至能從企業收回的金額,也就是計提貸款損失准備。所以貸款損失准備是貸款的抵減項,貸款的賬面價值=貸款科目余額-貸款損失准備科目余額。
而資產減值損失,是一項損失,一般資產發生減值的損失,記在資產減值損失中,列示在利潤表中。
比如剛剛說的銀行的貸款要減值了,就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貸記貸款損失准備。
其實不僅僅是貸款的減值,平時存貨減值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了,固定資產減值了等等,都記為資產減值損失。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貸記某某減值准備(存貨跌價准備、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等)。而這些「准備」,都是資產的抵減項目,列示在資產負債表中。
⑼ 計提貸款減值准備計提基數是合同貸款金額還是貸款余額
貸款余額,因為合同代款金額包括,已經收回來的和沒貸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