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高校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以後如果回到本區縣工作不用還了嗎
誰說的,都要還的
B. 生源地貸款畢業後回生源地工作還需要還款嗎
需要還款的,只要是貸款就需要按時還款
大學生國家助學貸款有以下幾種還款方式:
(1)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
(2)學生畢業後,由其所在的工作單位將全部貸款一次墊還給發放貸款的部門;
(3)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4)畢業生工作的所在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5)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
C. 生源地助學貸款的錢打到哪
支付寶賬戶中。
第一次簽訂合同的時候,會自動給你生成一個支付寶賬號及密碼。一般是在初次給你的回執單上面,以後續簽都是直接打在這個支付寶裡面了。
同時會在第一時間把需要交的學費和住宿費轉入學校賬戶。以後還款同樣是通過該支付寶賬號,到該還款時把錢存在該賬號裡面即可。
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3)生源地貸款回本地工作擴展閱讀:
根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
第五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結余獎勵和虧空分擔工作每年開展一次,以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為單位進行計算。
第六條 可用於結余獎勵的風險補償金包括:
(一)已結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對應的風險補償金。為防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整體風險,這部分資金應分年提取。
(二)按一定比例預先動用未結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對應的風險補償金。這部分資金應在最終清算結余獎勵和虧空分擔金額時予以扣減。
第七條 已結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對應的風險補償金分年提取辦法,以及未結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對應的風險補償金預先動用比例,由國家開發銀行總行商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確定。
第八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結余獎勵資金(以下簡稱結余獎勵資金)年度總額和分配方案,由國家開發銀行省級分行商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制定,並報省級財政部門、教育部門備案。
第九條 結余獎勵資金年度總額和分配方案的研究制定,應綜合考慮已結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金額、逾期本息、未結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期風險、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貸款管理情況等因素。
第十條 結余獎勵資金由國家開發銀行省級分行根據備案後的分配方案,支付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地方應承擔的風險補償金虧空分擔資金,由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歸集,及時足額劃撥國家開發銀行。
第十一條 結余獎勵資金用於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工作,專賬核算、專款專用,用途包括:
(一)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工作相關的直接支出,包括宣傳教育、業務培訓、交通通訊、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業務支出;
(二)彌補學生因死亡、失蹤和喪失勞動能力確實無力歸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所形成的風險。
第十二條 結余獎勵資金用於彌補學生因死亡、失蹤和喪失勞動能力確實無力歸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所形成風險的,應由共同借款人(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或學生本人提出申請,經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後,報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核准。
第十三條 結余獎勵資金不得用於工資、獎金、津補貼和福利支出,以及其他與國家助學貸款管理工作無直接關系的支出。
D. 生源地助學貸款畢業後要怎樣還款
生源地助學貸款的還款途徑有兩種:支付寶還款和銀行還款。
具體如下:
1、支付寶還款:學生可登錄國家開發銀行高校助學貸款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然後進行支付寶實名認證,綁定個人手機(以方便手機付款、手機找回密碼和貸款到期提醒簡訊等功能),確定支付寶打入銀行卡的金額,之後學生需要及時對支付寶進行充值,並及時查詢還款情況。
2、銀行還款:借款人需要帶齊辦理助學貸款的各項資料,還有本人的身份證、銀行卡等,進入銀行後到工作人員那裡領取並填寫申請表,再到櫃台辦理還款手續。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要記得將《還款證明》遞交到相關負責人手中。
(4)生源地貸款回本地工作擴展閱讀
關於貸款的注意事項:
1、為了規范貸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開發銀行規定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一年一簽。初次簽訂貸款合同時,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須同時到場;續貸簽訂合同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權委託書》即可辦理。從 2011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條款約定,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默認為互為授權委託關系,故不需再簽訂《授權委託書》。
2、借款學生畢業後,要求開始償還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是通過支付寶賬戶還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學貸款每年正常還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後一年還款日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還,記住盡早還款,每月20日支付寶都可以進行逾期還款的。
3、還款人需注冊實名支付寶賬號,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詢還款計劃,然後在12月15日之前將還款金額足額存入到支付寶的關聯賬戶中,到12月30日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詢自己的還款情況即可。
(參考資料:網路:生源地助學貸款)
E. 生源地貸款畢業後回生源地工作還需要還款嗎
先登錄學生在線系統,用用省份證登錄,查詢自己的貸款信息以及還款計劃,在登錄還款支付寶,在規定的還款日的前5天,給支付寶充值即可。
不需要銀行卡的,如果是信用社辦理的話就需要銀行卡
希望能夠幫助到你,望採納!
F. 已工作一年生源地助學貸款怎麼辦理
能辦理的。
具體的辦理流程如下:
准備材料:准備齊全上述貧困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郵儲銀行存摺後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並印章齊全。
審核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復印件需要兩份、申請表和郵儲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簽訂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特別提醒,合同中請填寫存摺賬號,賬號務必填寫准確,如因填寫錯誤造成貸款無法匯劃,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合同回執寄返: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後,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從2011年起學生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辦理電子回執,無需再郵寄紙質回執。報到後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
G. 請問下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之後如何還
你這種情況不太好,助學貸款一般在畢業之後都要按照銀行規定按月還款。畢業後2年內只需每月按央行貸款利率還利息,不用還本金;畢業後第3年到第6年需要每月同時還本付息。一般畢業時會與銀行簽訂還款協議,每月償還金額基本是一個固定的數字。
這是一般的原則,主要針對不能一次性償還的情況。像你的情況,貸款額度小,現在肯定能一次性還清了,但是你如果在剛畢業的時候不能一次性還清,按規定你應該在畢業後每月往當時在學校辦的那張卡里存利息,銀行會自動扣取的。你現在時隔一年沒有按規定還款,一般來說已經對你個人信用記錄造成不良影響。
你現在需要做的是聯系學校負責助學貸款的部門,一般在學生處下面設有助學貸款辦公室,找他們問清楚負責助學貸款的銀行的聯系方式,包括哪家銀行,支行名稱,聯系電話。然後打電話給銀行,提供你的姓名和身份證號,讓他們幫你查一下你的個人信用是否有不良記錄,在問清還款方式。
一般一次性還款需要親自去當地銀行(而且是指定的支行)辦理,不能通過銀行轉賬或者匯款的,你最好是自己親自跑一趟了,把款還清,在問清楚個人信用記錄問題,否則一旦造成不良記錄,對以後的房貸車貸都有影響的,不要不在乎這點小事兒。如果自己實在不方便回去,可以找一個當地的朋友幫你辦理,不過很麻煩的。
一定要重視這件事,祝你好運!
H. 助學貸款是不是留在本地工作四年就不用還
不是的。還是要還。助學貸款跟其他貸款唯一的差別就是沒有利息,延期還,都是貸款。
I. 生源地助學貸款怎麼辦
基本每個學校都有國家下發的生源地助學貸款情況調查表,填好這份表,回生源地到當地的民政部門蓋上章,(一般首先需要當地居委會開出家庭貧困證明),回學校後,交給學校團委,後續的工作就有他們來做了
J. 國家生源地貸款怎麼辦
以山東為例:同時參考這個網址:http://www.snjyxxw.com/sn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4345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關於開辦山東省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的通知》,經辦行省農村信用社日前出台《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操作規程(試行)》。7月13日,省教育廳公布了該規程。
借款人應具備什麼條件
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對象是山東省籍考入山東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並在學生原居住地發放。實行「一次核定,總額控制,定期發放,定向使用」的原則。
借款人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因家庭經濟困難,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和基本生活費);必須由學生家長、近親屬或其他有擔保能力的自然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不少於兩人。
貸款額度、利率、期限,參照國家助學貸款相關辦法。
貸款需要什麼程序
學生提出申請,學校負責對借款申請的初審,學生本人回原籍辦理貸款手續。信用社受理申請,經辦社審查應在收到貸款資料後7個工作日內完成。
學生本人須提供以下資料:學生本人、保證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校出具的《山東省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學習證明》和學校蓋章的《山東省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借款保證合同》;由學生本人出具,經村委會、學生家長工作單位(居委會)核實蓋章的《借款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及證明》等。
學生的借款申請為一次性申請,申請借款額度為學生在校期間所需助學貸款的總額。貸款經信用社審批,確定總的貸款額度,實行分次按學年發放。
貸款的發放與收回
經審批同意發放的貸款,經辦社應在5個工作日內簽訂合同,借款合同由借款學生本人簽署,未成年人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簽。自借款合同簽字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經辦社將款項劃入指定賬戶。新學年再次辦理貸款時,學生本人持「兩證一章」(身份證、學生證、個人名章)直接到經辦社辦理。
借款人畢業時未還清貸款的,由學校組織借款學生簽訂《國家助學貸款還款確認書》;對於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的,要向貸款社提供連續攻讀學位的書面證明,貸款社應為其辦理展期手續,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實施貼息。貸款展期必須徵得保證人的同意;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且未申請展期或申請展期未獲批準的貸款,按逾期貸款處理,信貸人員須有效地組織清收。
貸款的貼息、風險補償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財政貼息政策。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借款學生畢業後的貸款利息由其本人全額自付。每季度結束後的15個工作日內,省聯社、市辦事處(市聯社)分別對省級和市級財政撥款高校助學貸款的有關資料進行初審、匯總,然後根據高校的不同情況分別報送。
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由財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擔50%。按高校隸屬關系,分別由省、市級財政和相關高校按助學貸款當年實際發放金額的8%撥付給貸款經辦社。貸款風險補償金設專戶管理,按下列順序使用:用於國家助學貸款本金損失的彌補;用於國家助學貸款利息的清償;作營業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