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子不過戶能辦銀行貸款嗎
不行的,貸款申請人要和房產證上的姓名匹配。
B. 按揭貸款買房,多長時間不還貸款銀行會把房子收回
1.惡意不還款。3個月就會被起訴。就回轉給拍賣公司拍賣該房產。但是一般都不會,人性化嘛。如果被拍賣了,拍賣來的錢,會先還給銀行,剩下的錢會給你的,但是一般拍賣的都低於市場價,不合適。
2.房子拍賣用於償還貸款銀行貸款申請了不還款,銀行多次催還款後借款人依舊不還的,銀行會在半年內對你的房子將會被拍賣掉用於償還貸款。到時候借款人的房子也會沒有了。
3.罰息銀行的罰息給得還是蠻重的。按日計息並且是付息。借款人逾期時間越長,利息就會越高。對於還款能力本就比較差的人群而言,罰息會讓其增加很大的還款壓力。
4.信用受影響銀行貸款一天不還,個人信用上都會有記錄。借款人若到時候不還款,信用受到影響嚴重的,日後再申請貸款或辦信用卡,都是不可能的。
拓展資料
如果人在房子沒了,則根據《合同法》第202條
法律規定和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的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約定,借款人仍有義務清償尚未償還的貸款本息。
也就是說,如果房子倒了,房子按揭的月供還得繼續還才行。貸款是銀行和借款人之間的關系,房子是抵押物,是補充。因此,房子沒了,也不能以此為理由來停止月供。
參考資料搜狗網路
按揭貸款
C. 買了一個房子已經住了兩年還沒有過戶辦房產證原來戶主貸了款沒還銀行來家裡找,請問房子會被收回嗎
房主是期房買的,所以一直沒有辦證,但是能貸款說明已經辦理了預購商品房抵押和合同備案,銀行手裡有抵押權證的,如果不還貸款,銀行起訴然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拍賣房子,房子是肯定要收回的,因為銀行是第一受償人,你只能算是善意第三人,銀行起訴原房東,你只能也是起訴原房東。
D. 在十一月底過戶了十二月份銀行會放款嗎
拿到抵押登記給到銀行後才會安排放款,當然還要看銀行的額度是否充足,如果不充足可能會排隊。
根據以往經驗,12月安排放款的較少,很可能在20年1月1號放款。
E. 我買個一輛車,是抵押車,他銀行貸款沒還,在他手買的,沒過戶,有協意。銀行能查封,收回嗎
銀行可以查封,但是動產查封是不影響使用的,回收的話,這個就是法律上物權與債權之間的關系了,但是現在的法律是物權大於債權,所以沒必要擔心,但是安全方面還是要做好,比如gps拆除,加裝暗鎖,屏蔽鑰匙等。。。。
F. 本人買房,首付款已交,銀行貸款已經審批完畢,賣方以種種理由不過戶,怎麼辦
三步。
1、給律師打電話來律所面談
2、盡快起訴保全房子
3、打贏官司,強制過戶
一切的談判,都是以100%的勝利為前提的,雙方無非是互相退讓尋求利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所以,購房人切忌,在對方准備充分的時候還指望靠談判來解決問題。先起訴,再談判。可能你這里還談著呢,那頭人家已經把房賣給別人了,或者抵押了。
業主想要毀約的時候,通常購房人還蒙在鼓裡。所以業主比購房人先找律師,所以絕大多數購房人遇到業主毀約的時候,業主已經行動了一回合了。打了一個先手。如果雙方都對法律充分了解,業主是有很大機會毀約的。
可能購房人還會問,能賠錢嗎?違約金約定了20%能賠到么?
這個方向錯了,說明你就不懂法,沒經驗。違約金再高,基於合同法,法院未必能完全支持。即便完全支持,也未必能填平房價的上漲。加上執行難的問題,房款被拿在業主手裡,導致購房人錯過了購房時機。
廣大購房人一般不了解,除了要求定金罰則「賠雙倍」,合同約定違約金以外,合同法還規定了一種明確具體的違約責任:繼續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通過要求對方承擔「繼續履行」的違約責任,購房人可以打贏官司,讓法院把房子「判給購房人」。用法言法語說是判決業主履行配合過戶的義務。如果不執行法院判決,就可以強制執行,單方過戶。
G. 自己有貸款想買車過戶過給誰不叫銀行收回去
如果是你的名義買的車,那麼車輛登記上寫的應該是你的名字,也就是這輛車應該是屬於你的(不知道你是給朋友提供的擔保還是別的什麼,軟果是擔保那麼法院會將你們二人一同起訴),那麼銀行追究的還款人也就是你,你告你朋友也沒用。如果你作的是抵押貸款,銀行會收回你所提供的抵押物,如房產等固定資產來彌補損失。如果是信貸,那應該會遭到起訴。你可以考慮將車拿到市場上,找到一個買主,先把事情商量好,讓他先給錢,你去用這筆錢提前還款,最多也就是交點違約金,損失應該不大,然後把車輛登記證上的抵押登記注銷,再把車過到他的戶上去(抵押車輛是無法過戶的)。
H. 我賣房出去還沒過戶,銀行不放款,我想不賣了想把房產證拿回來可以嗎
二手房一般流程都是買房先交上定金,然後去銀行進行貸款審批,銀行貸款審查通過後,買方才會交首付,賣方將房產過戶給買主,買主然後抵押給銀行,買賣雙方和銀行三方簽訂一項協議,貸款下來之後由銀行將錢直接打給賣方。這樣交易可以避免出現銀行不放款的情形。
也不排除有特殊原因導致貸款無法批復的,這種情況下根據房屋買賣合同,房東有權收回房屋,但房東如果違約,是要付違約金的,然後將首付款歸還買方。當然過戶的費用是由買方承擔,因為這是因為他的原因造成的合同無法履行。
(8)不過戶年底銀行會收回貸款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章規定: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第一百一十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條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由於買房人資信問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繼而與賣方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不是賣方原因造成,不應當向中介公司支付違約金。但如果中介公司提供了相應的中介服務,可以依據合同約定向買房人索要相應的中介服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