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公積金貸款材料(以成都市為例)
一手房貸款材料:
1、二代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和6份復印件。
2、戶口薄(首頁和申請人本頁)原件和6份復印件。
3、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單身現場申明)原件和6份復印件。
4、開發商加蓋鮮章的備案表原件2份(郊縣樓盤需3份原件)和3份復印件。
5、購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復印件。
6、購房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原件2份和2份復印件。
7、首付款收據及刷卡POS單或現金收款單原件,3份復印件。
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信息證明原件和1份復印件(在城區辦理貸款的職工,可在城區管理部咨詢櫃台列印2份《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情況查詢結果》)。
9、提供開發商加蓋鮮章的辦理預告登記手續原件一套(不得塗改)。
10、委託扣款(還款)帳戶:主借款人所選擇的貸款辦理銀行的儲蓄卡或儲蓄存摺原件和1份復印件。
11、收入證明: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客戶需提供收入證明(中心網站可下載)原件和3份復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戶還需提供銀行1年流水或完稅證明等佐證材料原件和3份復印件。
12、繳存證明:在省級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繳存公積金的職工須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明細及繳存證明(繳存查詢表) 原件和1份復印件,且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應為正常。
12、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1)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交哪些資料擴展閱讀:
借款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2、申請時在公積金中心已連續6個月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沒有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規定比例;
4、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5、有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作為保證人;
6、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❷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材料及流程
一、個人身份資料
1、身份證、軍官證、護照或港澳台通行證
註:對於已婚者,需夫妻雙方提供;有房屋共有人的,須每個共有權人提供。
2、戶口本人頁及變更頁
註:對於已婚者,需夫妻雙方提供;有房屋共有人的,須每個共有權人提供。
3、婚姻關系證件
註:已婚者提供結婚證;離婚者提供離婚證件;未婚者不提供。
4、擬用於還款的銀行卡或存摺
註:建議使用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二、購房資料
1、購房合同(正本)
註:不方便提供原件的,提供復印件。
2、購房首付款發票(收據)
註:一手房提供購房首付款發票;二手房提供購房首付款收據。
步驟一:貸款用戶先向對應的公積金管理部門進行咨詢,提交所需資料。
步驟二:公積金管理部門進行初步的評審。評審的時候,需要兩方面的,一方面是信用評估,一方面是抵押物評估。對擔保中心的擔保資格進行審核。
步驟三:雙方當面簽訂合同。
步驟四:把所有的資料,轉到經辦的銀行。
步驟五:具備貸款條件的,發放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