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貸款的房子過戶是否必須還清貸款才能過戶
在07年左右的時候銀行開通過一種轉按揭的業務,就是可以直接把賣方的按揭轉成買房的。但是手續比較復雜,現在只是個別銀行還這樣做,你可以咨詢下銀行。
按照正常的,是需要先解押,拿到銀行的開具的他項權證到房產局去注銷抵押,然後進行交易過戶,新房主再拿房產證去辦理貸款手續。
重新辦理貸款的手續和正常的手續是一樣的,只需要交納銀行的一些手續費的小錢,其他是不要什麼大的費用的。
『貳』 房產過戶給子女貸款沒有還清怎麼辦理
首先,還貸期間是可以過戶的,過戶給家裡人也是可以的,但是前提,在過戶的時候,你需要過戶的那個人,能夠全額付清或者可以貸款購房,參照自己的購房方式。也要審核這個家裡人的購房條件是否滿足,能否貸款。
另外,如果過戶後算是第一套房,但是由於自己已經貸過一次款,所以銀行那邊認定第二次貸款,所以無法享受首套房的貸款方式。按照第二套來。也就是首付和貸款利率都按照第二套房。最後公積金貸款只能用於首套房貸款,用過一次就不能用第二次了。
『叄』 房貸未還清,如何過戶給孩子
房貸未還清,權屬有爭議,不能過戶給孩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3)房產過戶給子女前是否要還清貸款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一條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條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四十三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第四十四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後,受讓人改變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原出讓方和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肆』 房子准備過戶給兒子,還在還房貸,過了以後,誰還貸款
這種情況下,住房不能也不允許辦理過戶。
過戶住房前提是,住房貸款還清,無抵押,有房產證,契稅證和土地證。
貸款沒有還清,產權已經抵押給了銀行,暫時不屬於房主所有,房主沒有權利辦理住房產權的過戶,銀行和房管部門都不會同意過戶。
房子有貸款可以以買賣的形式辦理。根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1、簽訂書面轉讓合同;簽訂合同後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管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2、房管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15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
3、房管部門核審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4、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當事人憑過戶單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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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過戶注意事項
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託書(收件窗口領取),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3、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託書或公證書,受委託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5、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
6、若經法院判決的,需出具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產過戶
『伍』 房子是媽的名字,過戶給兒子,但是之前貸款沒還清,那過戶需要兒子以自己的名義重新貸款嗎
媽媽要把房產過戶給兒子,就像兒子要買一套新房一樣。原來那套房子的貸款是必須還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