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流水資料 > 財務公司對單一股東發放貸款余額

財務公司對單一股東發放貸款余額

發布時間:2021-06-27 16:15:31

A. 銀行對公司財務報表審核是,要什麼類型的信息才能發放貸款

首先:第一個問題:王總不提供其他的財務報表這一行為對於他和公司來說是合理的,因為他要保護自己企業的財務信息不外露,但是對於銀行來說是不合理的,首先銀行需要企業的財務報表進行合理性的分析,簡單了解企業運營的基本狀況,資產、負債、現金流和其他財務指標,並根據企業的收益和預期收益進行合理的評估,將所有信息匯總給予企業最適用的融資產品,但是前提是企業必須配合銀行將企業自身的真實狀況進行告知。
第二個問題:所有者願意提供給銀行的是已經通過合理避稅手段審計過後的財務信息,而企業自身的內部報表是企業最不願意冒風險提供給銀行的。
第三個問題:在申貸前期,銀行需要的是企業超過3年度的審計報告和即期報表,加上近6個月的銀行對賬單等相關重要的帳務資料,而且還需要現場查看企業的經營環境或存貨等實物,總之越是徹底的披露企業自身的家底,通過審批的機會就越大。相反越是遮掩,越是無法取得銀行信任和獲批。
第四個問題:銀行和企業之間沒有任何直接和間接的共同利益,只可以說是各取所需,實現共贏的局面,企業需要資金,銀行需要業務和收益,只有銀企合作才可以創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B. 財務公司與商業銀行經營的不同點

從來源發展方面考慮 從來源發展方面考慮主要內容從企業性質方面考慮 從企業性質方面考慮從業務特點方面考慮 從業務特點方面考慮從服務對象方面考慮 從服務對象方面考慮從業務范圍方面考慮 從業務范圍方面考慮從股東價值方面考慮 從股東價值方面考慮從關注點方面考慮 從關注點方面考慮商業銀行從來源發展方面考慮財務公司 1987年批准成立了我國第一家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即東風汽車工業集團財務公司。此後,根據國務院 1991年71號文件的決定,一些大型企業集團也相繼建立了財務公司中國銀行於1912年由孫中山先生批准成立,至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37年間,中國銀行先後是當時的國家中央銀行、國際匯兌銀行和外貿專業銀行。1994年,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成立了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成為國家金融業的 支柱。來源 來源發展 發展國家為了增強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活力,盤活企業內部資金,增強企業集團的融資能力,支持企業集團的 發展,促進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 調整以誠信為本,以振興民族金融業為己任,在艱難和戰亂的環境中拓展市場,穩健經營 商業銀行從來源發展方面考慮財務公司從1997年下發的《加強財務公司資金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開始,到2000年正式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監管部門將財務公司定位調整為籌措中長期資金,以支持集團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和產品銷售為主 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不得吸收3 個月以下活期存款 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開的「全國蘇維埃第一次代表大會」上,通過決議成立「中共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簡稱蘇維埃國家銀行),並發行貨幣;1948年12月1日,以華北銀行為基礎,合並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在河北省石家莊市組建了中國人民銀行,並發行人民幣,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中央銀行和法定本位幣;1949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由石家莊市遷入北平。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把中國人民銀行納入政務院的直屬單位系列,接受財政經濟委員會指導,與財政部保持密切聯系,賦予其國家銀行職能,承擔發行國家貨幣、經理國家金庫、管理國家金融、穩定金融市場、支持經濟恢復和國家重建的任務發展 發展來源 來源 2004年對《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的修正中將業務范圍擴大(見下面的業務范圍章節)計劃經濟體制時期的國家銀行(1953--1978年)從國家銀行過渡到中央銀行體制(1979--1992年)逐步強化和完善現代中央銀行制度(1993年至今)從來源發展方面考慮 從來源發展方面考慮主要內容從企業性質方面考慮 從企業性質方面考慮從業務特點方面考慮 從業務特點方面考慮從服務對象方面考慮 從服務對象方面考慮從業務范圍方面考慮 從業務范圍方面考慮從股東價值方面考慮 從股東價值方面考慮從關注點方面考慮 從關注點方面考慮從企業性質方面考慮(國內)財務公司是指依據《公司法》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設立的,為企業集團成員單位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及產品銷售提供金融服務,以中長期金融業務為主的非銀行機構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財務公司 財務公司具有一般企業的特徵:利潤最大化目標、自負盈虧、自求發展具有一般金融機構特徵:經營貨幣資金、充當金融媒介不同於一般金融機構:是綜合型、全能型的金融機構;是中央銀行實施貨幣政策的最重要的基礎和途徑從來源發展方面考慮 從來源發展方面考慮主要內容從企業性質方面考慮 從企業性質方面考慮從業務特點方面考慮 從業務特點方面考慮從服務對象方面考慮 從服務對象方面考慮從業務范圍方面考慮 從業務范圍方面考慮從股東價值方面考慮 從股東價值方面考慮從關注點方面考慮 從關注點方面考慮服務優先 雙重監管 依附於集團從業務特點方面考慮局限於集團財務公司是企業集團內部的金融機構,其經營范圍只限於企業集團內部,主要是為企業集團內的成員企業提供金融服務財務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由集團公司和集團公司成員投入的資本金,二是集團公司成員企業在財務公司的存款財務公司是企業集團內部的金融機構,其股東大都是集團公司成員企業,因而其經營活動必然受到集團公司的監督財務公司作為獨立的 企業法人,有其自身 的經濟利益,但由於財務公司是企業集團內部的機構,且集團公司成員企業大都是財務公司的股東,因此,財務公司在經營 中一般都應較好地處理服務與效益的關系,在堅持為集團公司成員企業提供良好金融服務的前提下,努力實現財務公司利潤的最大化財務公司的業務包括存款、貸款、結算、證券、信託投資、擔保和代理等業務財務公司的資金主要用於為本集團公司成員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少量用於與本集團公司主導產業無關的證券投資方面財務公司所從事的 是金融業務,其經營活動必須接受人民銀行監管財務公司盈利性原則 流動性原則從業務特點方面考慮安全性原則安全性原則即要求銀行在經營活動中必須保持足夠的清償能力,經得起重大風險和損失,能夠隨時應付客戶提存,使客戶對銀行保持堅定 的信任資產流動性是指資產的 變現能力資產變現的成本(低)資產變現的速度(快)負債流動性是指銀行以適當的價格取得可用資金的能力取得可用資金的價格(低)取得可用資金的時效(短)盈利性是指商業銀行在其經營活動中獲取利潤 的能力,它是商業銀行 經營管理的基本動力。這一原則要商業銀行經營管理者在可能的情況下,盡可能地追求利潤最大化集中擠兌客戶提存、支付需要股東利益最大化商業銀行從來源發展方面考慮 從來源發展方面考慮主要內容從企業性質方面考慮 從企業性質方面考慮從業務特點方面考慮 從業務特點方面考慮從服務對象方面考慮 從服務對象方面考慮從業務范圍方面考慮 從業務范圍方面考慮從股東價值方面考慮 從股東價值方面考慮從關注點方面考慮 從關注點方面考慮從服務對象方面考慮集團成員單位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財務公司 財務公司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社會公民、軍人、海外華僑等從來源發展方面考慮 從來源發展方面考慮主要內容從企業性質方面考慮 從企業性質方面考慮從業務特點方面考慮 從業務特點方面考慮從服務對象方面考慮 從服務對象方面考慮從業務范圍方面考慮 從業務范圍方面考慮從股東價值方面考慮 從股東價值方面考慮從關注點方面考慮 從關注點方面考慮從業務范圍方面考慮財務公司 財務公司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吸收成員單位存款 吸收成員單位存款辦理集團成員單位產品的消費信貸、買方信貸及融資租賃 辦理集團成員單位產品的消費信貸、買方信貸及融資租賃對成員單位辦理貸款 對成員單位辦理貸款辦理成員單位的委託貸款及委託投資 辦理成員單位的委託貸款及委託投資有價證券、金融機構股權及成員單位股權投資 有價證券、金融機構股權及成員單位股權投資辦理成員單位商業匯票的承兌及貼現 辦理成員單位商業匯票的承兌及貼現對成員單位提供擔保 對成員單位提供擔保同業拆借 同業拆借承銷成員單位的企業債券 承銷成員單位的企業債券對成員單位辦理財務顧問、信用簽證及其他咨詢代理業務 對成員單位辦理財務顧問、信用簽證及其他咨詢代理業務境外外匯借款 境外外匯借款發行財務公司債券 發行財務公司債券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客戶關系管理網上金融系統企業用戶 商業銀行銀行介面信貸管理系統管理發行債券票據管理報表管理資金預算財務系統業務資料庫系統外數據 1104報表/監管報表成員企業投資管理同業往來保險代理資金結算財務公司業務架構債券承銷擔保管理融資租賃委託理財國際結算境外外匯財務顧問從業務范圍方面考慮財務公司 財務公司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吸收公眾存款 吸收公眾存款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拆借 從事同業拆借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 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 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 提供保管箱服務從事銀行卡業務 從事銀行卡業務辦理國內外結算 辦理國內外結算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 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辦理國內外結算 辦理國內外結算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買賣、代理買賣外匯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客戶關系/服務管理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分/支行 同業機構 BI 企業商業銀行業務架構核心系統社會團體 個人交易系統管理系統信貸系統個貸系統市場系統國際結算票據系統外匯系統外幣清算信用卡風險管理 PA 管理審計平台財務管理銀基通銀證通銀期通三方存管 ATM 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數據倉庫標准化其他系統路透 彭博 shibor 中債登對外介面年金管理貴金屬外匯買賣呼叫中心人行清算 swift 。。。比較分析(權利和功效)財務公司不具備做國內結算和國際結算的資格,它也成員單位 的各種業務都是內部的業務,所有的結算都要通過銀行來完成商業銀行具備做國內結算和國際結算的資格,它與社會公眾的 各種業務都是自己與人行/swift來完成的 在後面的比較中,各種業務比較已經不包含這個方面的考慮,僅僅從業務本身起到的作用方面分析比較分析(存款)財務公司只能吸收成員單位存款,理論上類似於商業銀行的對公存款,當然在具體的業務中會存在某些細微的差別商業銀行能夠吸收公眾存款,包含對公存款和對私存款兩部分(存款的來源和范圍比財務公司要廣闊得多)業務分析(存款)財務公司活期存款銀行收款銀行付款內部轉賬委託存款多借多貸定期存款定期開立定期支取定期續期轉存換開定期存單通知存款通知存款支取通知存款開立通知存款支取通知保證金存款保證金開立保證金支取業務分析(存款)商業銀行對公對公存款對公活期存款 對公活期存款單位活期存款同業活期存款對公協定存款單位活期保證金存款同業活期保證金存款對公臨時存款應解匯款對公定期存款單位結構性存款單位結構性存款同業結構性存款單位協議存款 單位協議存款單位定期保證金存款 單位定期保證金存款對公定期存款單位定期存款同業定期存款單位結構性存款單位通知存款單位協議存款同業通知存款對公信用聯結保證金存業務分析(存款)商業銀行對私對私存款對私活期存款活期儲蓄存款定活兩便儲蓄存款對私臨時存款對私定期存款定期整存整取儲蓄存款定期零存整取儲蓄存款定期整存零取儲蓄存款定期存本取息儲蓄存款儲蓄通知存款教育儲蓄個人理財存款陽光卡理財通個人信用聯結理財保證 A個人理財存款 A+個人理財存款 E個人理財存款信用卡存款 信用卡存款比較分析(貸款)財務公司只能對成員單位辦理貸款,理論上類似於商業銀行的 對公貸款,當然在具體的業務中會存在某些細微的差別商業銀行能夠對社會公眾辦理貸款,包含對公貸款和對私貸款兩部分(貸款的來源和范圍比財務公司要廣闊得多)業務分析(貸款)財務公司貸款自營貸款委託貸款買方信貸消費信貸銀團貸款擔保融資租賃業務分析(貸款)商業銀行對公對公貸款對公流動資金貸款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打包貸款單位協議透支短期融資券過橋貸款項目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基本建設固定資產貸款-技術改建房地產開發貸款住房開發貸款商用房開發貸款土地整理儲備貸款園區開發區建設貸款項目融資貸款法人按揭貸款法人客戶汽車按揭貸款法人客戶商業用房按揭法人客戶其他按揭貸款境外借款轉貸款 境外借款轉貸款各項墊款信用證墊款承兌墊款擔保墊款其他墊款其他貸款其他貸款同業借款業務分析(貸款)商業銀行對私對私貸款個人有價單證質押貸款 個人質押貸款個人住房貸款一般住房貸款商業用房貸款個人車輛貸款汽車貸款工程機械貸款個人助業貸款個人流動資金貸款個人綜合消費貸款信用卡透支貸款信用卡消費透支貸款信用卡取現透支貸款比較分析(票據貼現)財務公司只能對成員單位辦理票據承兌和貼現,商業銀行能夠對社會企事業單位辦理票據承兌和貼現,來源和范圍比財務公司要廣闊得多不過業務本身的差異不大業務分析(貼現票據)財務公司貼現資產貼現 直貼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商業承兌匯票貼現票據資產轉貼現買斷轉貼現買斷—商業票據轉貼現買斷—銀行票據系統內轉帖現-商票買斷系統內轉帖現-銀票買斷商業匯票包買國內銀票買斷國內商票買斷再貼現 再貼現貼現負債 轉貼現賣斷轉貼現賣斷—商業票據轉貼現賣斷—銀行票據系統內轉帖現-商票賣斷系統內轉帖現-銀票賣斷業務分析(票據貼現)商業銀行貼現資產貼現 直貼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商業承兌匯票貼現票據資產轉貼現買斷轉貼現買斷—商業票據轉貼現買斷—銀行票據系統內轉帖現-商票買斷系統內轉帖現-銀票買斷商業匯票包買國內銀票買斷國內商票買斷再貼現 再貼現貼現負債 轉貼現賣斷轉貼現賣斷—商業票據轉貼現賣斷—銀行票據系統內轉帖現-商票賣斷系統內轉帖現-銀票賣斷比較分析(同業) 財務公司與商業銀行的差異在於財務公司不能接收同業存款,其他業務相同業務分析(同業)財務公司同業資產存放同業活期存放同業定期存放同業存放央行准備金存放央行備付金買入返售商業票據銀行票據債券逆回購信貸資產回購式轉貼現轉入拆借(信用拆出) 信用拆出同業負債賣出回購商業票據銀行票據債券正回購信貸資產回購式轉貼現轉出拆借(信用拆入) 信用拆入業務分析(同業)商業銀行同業資產存放同業活期存放同業定期存放同業存放央行准備金存放央行備付金買入返售商業票據銀行票據債券逆回購信貸資產回購式轉貼現轉入拆借(信用拆出) 信用拆出-分行信用拆出同業負債同業活期存款同業活期存款同業活期保證金存款同業定期存款同業定期存款同業通知存款賣出回購商業票據銀行票據債券正回購信貸資產回購式轉貼現轉出拆借(信用拆入) 信用拆入-分行同業拆入比較分析(貿易融資)財務公司不能開具信用證、保函、辦理押匯;但是它可以接收成員單位持有的銀行開具的信用證、保函等,為成員單位提供融資服務商業銀行能夠開具信用證、保函、辦理進口押匯、出口押匯等業務,能夠成為國際結算業務中的匯入行和匯出行業務分析(貿易融資)財務公司貿易融資保理業務成員單位保理-公開型有追索權成員單位保理-隱蔽型有追索權成員單位保理-公開型無追索權成員單位保理-隱蔽型無追索權信用證信用證買入信用證賣出業務分析(貿易融資)商業銀行貿易融資出口貼現出口合格貼現出口不合格貼現保理業務國內保理-公開型有追索權國內保理-隱蔽型有追索權國內保理-公開型無追索權國內保理-隱蔽型無追索權國際出口保理-公開型有追索權國際出口保理-隱蔽型有追索權國際出口保理-公開型無追索權進口押匯進口信用證押匯進口代收押匯匯出匯款押匯出口押匯出口信用證合格押匯出口信用證不合格押匯出口托收押匯匯入匯款押匯信用證項下票據包買 我行買斷出口信用證項信用證(國內)融資信用證(國內)融資-買信用證(國內)融資-議比較分析(債券)財務公司只能承銷成員單位債券;在發行財務公司債券方面,由於審批較嚴格,一般的財務公司獲批的可能性不大(還沒有先例)商業銀行能夠承銷社會企事業單位債券,發行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由於銀行實力雄厚,獲批的可能性較大業務分析(債券)財務公司債券資產債券投資其他債券投資憑證式國債債券投資-國債/主權級債券投資-金融債債券投資-央行債債券投資-結構性債券其他債券投資自營交易-債券產品債券投資-結構性債券自營債券交易債券負債 財務公司債券 發行財務公司債券業務分析(債券)商業銀行債券資產債券投資其他債券投資憑證式國債債券投資-國債/主權級債券投資-金融債債券投資-央行債債券投資-結構性債券其他債券投資(含原資自營交易-債券產品債券投資-結構性債券自營債券交易債券負債 次級債券 發行次級債券比較分析(理財)財務公司只能承銷成員單位債券;在發行財務公司債券方面,由於審批較嚴格,一般的財務公司獲批的可能性不大(還沒有先例)商業銀行能夠承銷社會企事業單位債券,發行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由於銀行實力雄厚,獲批的可能性較大業務分析(理財)財務公司理財債券 對成員單位代客理財債券理財基金 對成員單位理財基金業務分析(理財)商業銀行理財資產 理財債券對私代客理財債券對公代客理財債券理財負債對公理財基金 對公理財基金個人理財基金 個人理財基金存款比較分析(自營交易)財務公司能夠購買有價證券、進行金融機構股權和成員單位股權投資等商業銀行不能購買有價證券、進行股權投資等,只能購買外匯、債券、衍生品金融工具等業務分析(自營交易)財務公司自營交易外匯 自營外匯買賣衍生工具 資金衍生工具股票股票一級股票二級基金開放式基金一級開放式基金二級封閉是基金一級封閉式基金二級期貨商品期貨金融期貨業務分析(自營交易)商業銀行自營交易外匯 自營外匯買賣自營交易-衍生工具 資金衍生工具比較分析(表外)財務公司和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大致相同(商業銀行在金融衍生品中的業務swap、option、FRA等會記入表外)資金外匯中間業務外匯結售匯平盤外匯寶平盤其他外匯平盤資產業務(表外) 承兌匯票 表外產品-承兌匯票保函表外產品-融資類保函表外產品-非融資類保表外產品-信貸證明信用證表外產品-進口信用證表外產品-國內信用證比較分析(代銷業務)財務公司 財務公司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財務公司能夠承銷成員單位的企業債券(但是不能對社會公眾進行銷售,所以成員單位的企業債券一般不會讓財務公司承銷),不能代銷業務其他方面的業務商業銀行能夠承銷政府債券、代銷基金、代銷股票(好像現在被取消了);還能夠成為個人外匯買賣的做市商;還能夠發行信用卡從來源發展方面考慮 從來源發展方面考慮主要內容從企業性質方面考慮 從企業性質方面考慮從業務特點方面考慮 從業務特點方面考慮從服務對象方面考慮 從服務對象方面考慮從業務范圍方面考慮 從業務范圍方面考慮從股東價值方面考慮 從股東價值方面考慮從關注點方面考慮 從關注點方面考慮從股東價值方面考慮財務公司 財務公司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財務公司的股東:集團、成員單位、其他等集團作為財務公司的大股東,其設立財務公司的主要目的是為成員企業融通資金,財務公司僅僅是旗下的服務機構,而非盈利中心(當然能賺錢最好),集團主要通過自己的主業來盈利 的 銀行的股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國有機關、外資、其他等(也存在一些外資銀行、私人銀行)銀行的股東設立銀行的主要目的是盈利,無論銀行做的任何業務都以盈利為目標,當然要考慮相關的風險。同時銀行也是中央銀行實施貨幣政策的最重要的基礎和途徑從來源發展方面考慮 從來源發展方面考慮主要內容從企業性質方面考慮 從企業性質方面考慮從業務特點方面考慮 從業務特點方面考慮從服務對象方面考慮 從服務對象方面考慮從業務范圍方面考慮 從業務范圍方面考慮從股東價值方面考慮 從股東價值方面考慮從關注點方面考慮 從關注點方面考慮關注點 關注點風險管理盈利模式其他財務指標從關注點方面考慮從關注點方面考慮(盈利模式)財務公司 財務公司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沒有成熟的盈利模式(存貸款利差較小;對貸款的是否發放沒有最終 的選擇權利,逾期、呆滯賬款較多),更多的時候通過投資獲得收益(風險較高且不穩定,這兩年股市大漲很大財務公司賺了錢);另外通過票據貼現獲得較為穩定的收益(畢竟規模有限) 1、通過存貸款利差盈利(央行每次調息都會給與其盈利空間,各商業銀行都是央行的小弟(小小弟),不照顧小弟照顧誰啊!) 2、增加中間業務的投放量,創新出一些新的金融產品,不局限於靠存貸利差盈利(保理、貿易融資、基金代銷等,收益可觀且風險不大) 3、積極的推動IPO,提高自己的規模和融資能力(抗風險能力),為獲得更多的客戶提供機會關注點 關注點風險管理盈利模式其他財務指標從關注點方面考慮從關注點方面考慮(財務指標)共同點 共同點 不同點 不同點 監管報表:1104報表、其他監管報表管理辦法要求報表: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充足率財務公司:拆入資金余額不得高於資本總額、擔保余額不得高於資本總額、自有固定資產與資本總額的比例、短期證券投資與資本總額的比例、長期投資與資本總額的比例商業銀行:均衡協調發展:個貸比例、儲蓄比例、非利息收入佔比、凈手續費收入佔比、貿易融資與一般對公貸款的比例提升盈利能力:凈資產收益率、資產收益率、信貸成本、成本收入比可持續增長:對公貸款增長率、貿易融資類產品增長率、凈手續費收入增長率、個貸增長率健康的資產負債表:不良貸款比率、不良貸款撥備覆蓋率關注點 關注點風險管理盈利模式其他財務指標從關注點方面考慮管理風險 市場風險 流動性風險從關注點方面考慮(風險管理)信用風險稍有考慮,但是執行度不高(財務公司的貸款審批其實就是一種對信用風險的控制,但是貸款審批環節中,特別是大金額,起決定性的作用還是在最末級集團老總的 審批。而且集團老總並沒有太多的依據,因為沒有信用評級機制)基本上不考慮,錢多 的時候存銀行或者投資,錢不夠的時候去同業拆借或者去銀行貸款;一般能夠成立財務公司的都是大的 集團公司,有集團這個金牌面子估計銀行是不會不放貸的,至於流動性造成財務公司的損失估計沒有人考慮 1、隨著我國利率市場化進程的推進,財務公司的利率風險會越來越顯現 2、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大背景,也使得財務公司在經營 中必然會遭遇到匯率風險的沖擊財務公司基本上不考慮這些 1、決策者決策失誤給財務公司可能造成 的損失 2、管理人員以權謀私給財務公司帶來的 損失 3、財務公司內部控制不當、自身人員素質不高致使內部人員和社會不法份子勾結進行詐騙和套取資金 的犯罪活動而帶來的 損失財務公司正在逐步加強這一部分管理財務公司市場風險管理 資本風險管理 資產負債管理從關注點方面考慮(風險管理)信用風險管理有自己的信用評級系統,採用國際標准方法進行信用評級,貸款審批嚴格。成立信用風險管理委員會有自己的資產負債管理系統,採用缺口分析、久期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模擬和分析等來識別風險並及時做出資產負債調整來規避風險。成立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有自己的資本風險管理系統,根據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和資產負債情況,合理分配交易賬戶和銀行賬戶的經濟資本。成立資本風險管理委員會有自己的市場風險管理系統,根據市場利率、匯率的變化模擬對銀行資本敞口的影響,能夠及時調整各類衍生品和債券的結構比例,規避市場風險。成立市場風險管理委員會極大考慮並加強防範極大考慮並加強防範極大考慮並加強防範商業銀行極大考慮並加強防範關注點 關注點風險管理盈利模式其他財務指標從關注點方面考慮關注點-其他(一)商業銀行比財務公司更計較舉例如下:通知存款已辦理通知手續而在通知期後未支取或取消支取,通知部分在通知期間不算息(估計財務公司也應該按照此辦法執行,但是財務公司嫌麻煩,再說也沒幾個錢,也就算不跟他們的上帝計較了)關注點-其他(二)商業銀行比財務公司更嚴謹舉例如下:貼現計提利息:貼現合同簽訂時,貼現利息首先記入待攤科目(而不是利息收入科目),然後按季結息時將該季分攤的利息計入利息收入科目,扣減待攤科目(財務公司一直也沒有提這一點,直到新會計准則執行後才根據新會計准則做了相應的調整,說明財務公司要求並不是那麼的嚴格)撥備:企業經營中可能已經構成的風險和損失作出准備,反映企業承擔的風險和成本,直接沖減凈資產,更真實地反應企業的經營水平和資產質量(財務公司目前還沒有考慮這一點)資產減值准備:新會計准則有這一項要求,不知道目前財務公司的執行情況關注點-其他(三)商業銀行比財務公司數據量更龐大舉例如下:活期:財務公司活期的數據量一般也就100左右,稍大的財務公司(比如中油)可能能夠到1000(沒有準確的依據,希仁幫忙補充);一般商業銀行的活期數量都在幾千萬甚至與上億。再好的硬體設施也會有瓶頸的,對於這種大數據量的處理,商業銀行一般在工作期間之外的時間(晚上),一些需要模擬的 功能採用打包的方式

C. 請教小額貸款公司其會計賬務處理,越詳細越好還有做賬應該注意哪些問題,謝謝

小額貸款公司屬於其他具有金融性質的企業,應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小額貸款公司是新生事物,應以《企業會計准則》金融部分的規定為依據,結合小額貸款公司的實際業務的需要進行會計核算。小額貸款公司的會計科目大體可分為資產類、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及損益類四類。

一,主要業務會計核算

小額貸款公司的籌建業務主要包括:申報材料報經省工業 和信息化廳批准,籌集資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立賬戶,籌建或租賃營業場所等。

1,發放及收回貸款的會計核算。發放及收回貸款是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業務,小額貸款公司只有通過發放貸款、收回貸款本金和利息,才能不斷實現利潤最大化,實現做大做強的目標。發放及收回貸款的會計核算,是根據借款合同上所規定的期限、利率以及支付和收取款項憑證為依據進行的。

2,支付、計提和攤銷費用的會計核算。主要包括正常性費用支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攤銷租賃費和裝修費等。

3,計提及交納稅金。小額貸款公司在每月月末,要根據收入額和適用稅率計提應交稅金,在次月初交納稅金。計提應納稅額的依據和稅率為:營業稅按收入額×5%,城市維護建設稅按應交營業稅額×5%,教育費附加按應交營業稅額×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應交營業稅額×2%等。

4,計提壞賬損失准備

財稅[2009]99號文件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金融企業在計算所得稅時,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可在所得稅前扣除。而財稅[2011]104號文件

補充規定,金融企業在計算所得稅時,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可在所得稅前扣除的政策,繼續執行至2013年12月31日。

二,會計處理注意事項:

1,小額貸款公司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發放的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進行貸款質量評估,採用貸款風險分類法,對於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進行分類,至少在年末要進行一次。如果發現有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類貸款,可以按照規定比例計提貸款損失准備。

其計提比例為:關注類貸款2%,次級類貸款25%,可疑類貸款50%,損失類貸款100%.應計提貸款損失准備的計算,是按照貸款質量評估的貸款類別乘以計提比率之和加減當期「貸款損失准備」科目余額,為應計提貸款損失准備數額。

2,月末結轉是指在月末將所有憑證匯總分類錄入完記賬憑證後,通過生成自動轉賬憑證,結轉收入、結轉費用兩張憑證把損益類科目余額,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年末結轉是指在月末結轉的基礎上,計算出利潤總額,按適用所得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進行賬務處理後,再將利潤凈額從「本年利潤」科目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按照規定進行利潤分配。

(3)財務公司對單一股東發放貸款余額擴展閱讀:

會計要素

會計要素是對會計對象進行的基本分類,是會計核算對象的具體化。

企業會計要素分為六大類,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其中,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三項會計要素主要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收入、費用和利潤三項會計要素主要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

動態要素:

收入、費用、利潤

靜態要素: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事業單位會計要素分為五大類,即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

計量屬性: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

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的會計要素

1.資產(Assets)

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資產的主要特徵有:

(1)資產是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包括購買、生產、製造行為或者其他交易或事項。預期在未來發生的交易或事項不形成資產。

(2)資產是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是指企業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或者雖然不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但該資源能被企業所控制。

(3)資產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是指直接或間接導致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潛力。

資產按流動性分類,可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中變現、出售或耗用,或者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預計在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含一年)變現的資產以及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交換其他資產或清償負債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流動資產主要包括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款項、應收利息、應收股利、其他應收款、存貨等。

非流動資產是指流動資產以外的資產,主要包括長期股權投資 、固定資產 、在建工程、工程物資、無形資產、開發支出等。

2.負債(Liabilities)

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負債的主要特徵有:

(1)負債是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現時義務是指企業在現行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未來發生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義務,不屬於現時義務,不應當確認為負債。

(2)負債的清償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負債按流動性分類,可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是指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中清償、或者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含一年)到期應予以清償、或者企業無權自主地將清償推遲至資產負債表日後一年以上的負債。流動負債主要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款項、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應付利息、應付股利、其他應付款等。

非流動負債是指流動負債以外的負債,主要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等。

3.所有者權益(Equity)

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後由所有者享有的剩餘權益。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又稱為股東權益 。

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或者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其中,資本公積包括企業收到投資者出資超過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佔份額的部分以及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等。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又合稱為留存收益 。

反映企業經營成果的會計要素

1.收入 (Revenue)

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2.費用 (Expense)

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

3.利潤(Profit)

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利潤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後的凈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

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Gain) 或損失(Loss),是指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損失。

就會計原理或基礎工作規范而言,各類單位基本相同,但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事業活動採用的是收付實現制而不是權責發生制,由此導致行政事業單位會計要素的設置及其定義與企業單位有所區別。行政事業單位為資產負債表和收入支出表(類似企業的利潤表)設置了五項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

在會計要素的定義上,以事業單位會計要素的定義為例,資產是指事業單位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負債是指事業單位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付的債務,包括借入款項、應付款項、應繳款項等;

凈資產是指事業單位的資產減去負債後的差額,包括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事業結余和經營結余等;收入是指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及其他收入;

支出是指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和其他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及損失以及用於基本建設項目的開支,包括撥出經費、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同時,在具體會計確認和計量原則上,行政事業單位與企業還有些區別。比如,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D. 投資管理公司的會計怎麼做賬

投資公司屬於服務行業、金融行業的公司,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同時,執行《投資公司會計核算辦法》,其他會計核算原理是相同的。

一般的小企業都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設一本總賬、一本現金日記賬、一本銀行存款日記賬、一本明細分分類賬就可以了(含費用、固定資產、增值稅明細賬)常用的科目有: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庫存商品。

應付賬款、應付工資、其他應付款、應交稅金、其他應文款、實收資本、利潤分配、本年利潤、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

(4)財務公司對單一股東發放貸款余額擴展閱讀:

投資公司將個人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投資於眾多證券或其他資產之中。「集中資產」是證券投資公司背後的核心含義。在投資公司所建立起來的證券組合之中,每個投資者按照投資數額比例享有對資產組合的要求權。

注冊投資有限公司流程注冊投資有限公司需要具備條件:

1、公司股東一個及以上股東。一位股東投資成立的公司屬於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東投資注冊公司(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參與者不包含)。

2、監事可以設監事會(需多名監事),也可以不設監事會,但需設一名監事。一人有限公司,股東不能擔任監事;二人及以上的股東,其中一名股東可以擔任監事。

3、公司注冊資本注冊公司時,必須要有注冊資本。投資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00萬以上(投資管理公司根據注冊性質不同要求資本金,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以上(2個股東以上為3萬,一個股東需10萬以上)

4、公司名稱注冊公司時,首先要進行網上注冊核准公司名稱(用戶名必須是擬設立企業的自然人股東之一或法人股東的職工),需提交多個公司名稱進行查名。

5、公司經營范圍注冊公司時,經營范圍必須要明確,以後的業務范圍不能超出公司經營范圍。可以將現在要做的或以後可能要做的業務寫進經營范圍。經營范圍字數在100個字以內,包括標點符號。

E. 急!! 金融企業財務分析

你根據這些自己好好分析一下吧

金融企業的財務分析1
1、 金融企業的財務報表:
(1)金融企業的資產負債表:
A、金融企業的資金來源:
a、各項存款,包括企業、機關團體、居民的活期或定期存款;
b、金融機構同業拆入、存放款;
c、應匯或解繳匯款;
d、發行債券集資款;
e、自有資金,包括資本金和實現利潤。
B、金融企業的資金佔用:
a、現金及貴重金屬佔用;
b、各項貸款,包括向企業、機關團體、居民的長短期貸款;
c、金融結構同業拆放、往來佔用款;
d、應收款項;
e、買入有價證券;
f、租賃資產,包括融資租賃資產和經營租賃資產;
g、繳存風險准備金。
(2)金融企業的損益表:
A、金融企業收入:
a、貸款利息收入;
b、同業往來業務利息收入;
c、手續費收入;
d、證券買賣差價收入;
e、融資租賃業務凈收益;
f、買賣兌換外匯的匯兌收益;
g、其他咨詢服務業務收益。
B、金融業務支出:
a、存款利息支出;
b、同業往來業務利息支出;
c、手續費支出;
d、經營業務費用;
e、匯兌損失;
f、證券買賣損失;
g、其他業務支出。
(3)金融企業的現金流量表:
A、金融企業的現金流入:
a、吸收的存款;
b、收回的貸款本息;
c、同業拆入資金;
d、出售證券投資;
e、處置固定資產;
f、其他。
B、金融企業的現金流出:
a、發放貸款;
b、存款提取本息;
c、同業借出;
d、證券投資;
e、購置資產;
f、其他。
2、 金融企業資產負債比例管理:
金融企業的負債率較高,一般在90%左右。
金融企業的自有資金要求不得低於一定比例,通常為8%。
(1)資本充足率:是資本總額與風險加權資產總額的比例,主要衡量其實力和抵禦風險的能力。
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附屬資本)月均余額÷∑(各項資產數額×風險權重)×100%
A、核心資本:指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的合計。
B、附屬資本:指呆賬准備金、壞賬准備金、資產評估儲備和累計折舊的合計。
C、風險加權資產總額:是將金融企業各資產按照其風險權數加權折算之後的風險資產總計。
D、一般規定,現金的風險權數為0,其加權後的風險資產也為0;政策性銀行的擔保貸款
風險權重為10%,其他金融機構的擔保貸款風險權重為20%;非金融機構的擔保貸款風險權重為50%;信用貸款的風險權重為100%。
E、一般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其中核心資本與風險加權資產之比不得低於4%。
F、資本充足率管理的一個重要含義是要求金融企業資產擴張最高不得超過資本的的12.5倍,資產規模超過這個倍數就應當壓縮資產(貸款)或者增加資本。
(2)存貸款比例:能從總體上控制資金來源和資金佔用情況。
存貸款比例=各項貸款的月平均余額合計/各項存款的月平均余額合計×100%
存貸款比例=各項貸款旬末平均增加額/各項存款旬末平均增加額×100%
A、旬末平均增加額=(上旬末增加額+中旬末增加額+下旬末增加額)÷3
B、一般要求,銀行的存貸款比例應當低於或等於75%,但由於歷史原因,我國的工、農、中、建四大商業銀行的存貸款比例均超過75%。
(3)中長期貸款比例:反映資產流動性的強弱,比例越低,資產的流動性越強。
中長期貸款比例=貸款剩餘期在1年及1年以上的中長期貸款月末平均余額÷剩餘起在1年及1年以上的存款月末平均余額×100%
A、該指標一般要求不得超過120%;
B、該指標是保證銀行信貸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重要指標;
C、該指標也是反映固定資產投資規模變化的一個重要指標。
(4)資產流動性比例:反映銀行支付能力的一個重要指標,也是保證銀行清償能力的控制指標。
資產流動性比例=流動性資產旬末平均余額/流動性負債旬末平均余額×100%
註:該指標要求:正常情況下不得低於25%;通貨膨脹和利率下降時,可提高這一要求。
(5)備付金比例:揭示銀行對存款支取的保證程度,也是反映銀行支付能力的重要指標。
一級備付金比例=(存放中央銀行款+庫存現金)÷各項存款×100%
二級備付金比例=(購買的國債+政策性金融債+人民銀行融資債)÷各項存款×100%
A、一級該指標一般要求不低於5%,中國人民銀行要求應當在5%~7%之間。
B、通常將人民銀行存款與庫存現金之和稱為一級備付金,將銀行購買的國債、政策性金融債、人民銀行融資債之和稱為二級備付金。
C、各項存款為各項存款平均余額。
(6)單個貸款比例:
A、單個貸款比例是對同一客戶的貸款余額與銀行資本總額的比例。一般要求不得超過15%,以分散貸款風險。
B、對前10家最大客戶的貸款總額與資本總額的比例一般要求不得超過50%。
C、對單個項目的貸款總額要求不得超過項目投資總額的50%。
D、對最大10家客戶的貸款總額要求不得超過銀行貸款總額的50%。
(7)拆借資金比例:
拆入資金比例=拆入資金平均余額/各項存款平均余額×100%
拆出資金比例=拆出資金旬末平均余額÷(各項存款-存款准備金-備付金-聯行占款)旬末平均占款×100%
註:中國人民銀行要求拆入資金比例不超過4%,拆出資金比例不超過8%。
(8)貸款質量比例:
逾期貸款比例=逾期貸款月末平均余額÷各項貸款月末平均余額×100%(不超過8%)
呆滯貸款比例=呆滯貸款月末平均余額÷各項貸款月末平均余額×100%(不超過3%)
呆賬貸款比例=呆賬貸款月末平均余額÷各項貸款月末平均余額×100%(不超過1%)
(9)風險權重資產比例=各項風險權重資產月末余額/總資產月末余額×100%(不超過60%)
(10)對股東貸款的比例:要求對股東提供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其繳納資本金的100%,同時還要求,對股東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客戶的同類貸款。
(11)資金損失比例=逾期貸款報告期各項資金損失之和÷同期各項資產總數×100%
(12)負債成本比例=報告期各項成本÷同期負債總額×100%
A、各項成本支出包括:利息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手續費支出、營業費用、匯兌損失、其他營業支出。
B、負債總額為資產負債表中流動負債(減去財政性存款)、長期負債和其他負債之和。
C、反映銀行吸收各項存款所支付的成本高低。
(13)資產盈利比例=報告期利潤總額÷同期信貸資產月末余額×100%
註:信貸資產是資產總額減去代理政府投資、固定資產、財政性存款、代理貸款之後的差值。一般要求該指標大於1%。
(14)實收利息比例=(報告期利息收入-應收利息-待轉營業收入)
÷同期各項貸款應收利息之和×100%

金融企業的財務分析2
3、 金融企業的財務分析:
(1)清償能力分析:
A、變現能力指標:
a、變現率:反映企業可立即變現資產所佔的比例。
變現率=現金及各項存放款÷流動負債合計×100%
註:國際上一般認為該指標值應該在15%~20%之間;對無儲蓄存款業務的金融企業來說,用該指標不適宜。
b、存款支付保障率:表示存款的多少被用於貸款,多少用來保證日常支付。
存款支付保障率=流動資產中的貸款總額÷流動負債總額×100%
Ⅰ、貸款總額包括拆放同業、短期貸款、應收款項、短期投資及委託貸款和投資等。
Ⅱ、正常情況下,主要從事信用風險業務的銀行(如商業銀行)該指標較高,一般在80%左右,但在專門從事信託貸款或長期投資業務的銀行該指標較低。
Ⅲ、如該指標超過100%,表示沒有現金儲蓄保證提取存款;如低於70%,則可能是吸收存款過多,也可能是銀行借入款較多,都對銀行獲利不利。
B、資金保障程度指標:
a、獨立性指標=所有者權益合計÷資產總額×100%
註:比值較高說明銀行發展能力有可能較快;但在國外,一般認為高於9%或10%,是不正常的,說明企業存款業務開展的不理想,如果低於5%,則表示資產調度餘地很小。
b、風險耐力指標=所有者權益合計÷貸款總額×100%(一般在15%左右較好)
c、自有資金利潤率:
(2)收益能力分析:
A、凈利息率=(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利息收入×100%
a、該指標越高,說明銀行業務的盈利水平,一般不應低於10%。
b、一般情況下,凈收益與利息收入(毛收益)應該同步增減,但若有利率、特殊性項目和貸款損失准備金之一存在變化時,則可出現不同步增減的情況,一般兩者不同步幅度不應超過4%~6%。
B、資產收益率=實現利潤總額÷資產總額×100%
註:一般該指標投資銀行比商業銀行、儲蓄銀行高,國外要求該指標最低不應低於1%。
C、資本利潤率:反映銀行經營的資金效益,即銀行自有資金經過1年後的獲利率。
自有資金利潤率=利潤總額÷自有資金總額×100%
(3)管理效率分析:
A、貸款損失准備金與總總貸款量之比:
註:該指標是銀行應付貸款風險能力的反映;貸款損失准備金越高,說明貸款業務風險大,或者是銀行過於謹慎;如果該指標超過1%,則表明貸款業務質量差;過低也不好,過低表示銀行沒有準備足夠的資金來應付可能出現的貸款損失。
B、呆賬損失與總貸款量之比:指在一定時期通過貸款損失准備金彌補了呆賬貸款的數額占總貸款量的比率,起伏過大應查明原因。
C、凈營業收入與呆賬損失之比:反映銀行通過結清呆賬損失之後,銀行所創造的凈利潤,指標越高越好。
4、 企業資信評級:
評級指標通常由評級機構自己設計,一般包括信用指標、財務指標和發展能力指標三大類。資信等級通常分為A、B、C、D四級,在同一級內常常區分為三等,如在A級中分為AAA級、AA級、A級。
(1)信用指標:
A、商譽:指合同、協約的執行情況,分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檔次,一般根據過去經驗和社會調查確定。
B、企業在銀行的信用:包括貸款歸還記錄和企業在銀行的結算記錄兩個方面。貸款歸還記錄根據企業逾期和欠息記錄確定為優、良、一般、差四個檔次;銀行結算記錄可通過企業在銀行的平均存款與貸款比值(即結算記錄=銀行平均存款/貸款余額)
衡量,如果比值大於50%為優,在50%~30%為良,在30%~10%為一般,在10%以下為差。
C、企業領導信用:根據企業領導的品德、信譽確定出優、良、一般、差四個檔次。
(2)財務指標:
A、凈資產:反映企業的總體實力。
對於房地產企業,如大於1億元為一級,1億元與5000萬元之間為二級,5000萬元與1000萬元之間為三級,少於1000萬元為四級。
B、資產負債率:反映企業的經濟獨立性。
一級:30%以內 二級:30%~50%三級:50%~70%四級:大於70%C、資產流動比率:反映企業的償債能力。根據不同行業確定等級值。
D、應收賬款周轉次數:反映企業經營活躍程度和償債能力。根據不同行業確定等級值。
E、存貨周轉次數:反映企業銷售與生產各類情況及償債能力。根據不同行業確定等級值。
F、資產利潤率:反映企業資產經營的效率。
一級:大於50% 二級:50%~30%三級:30%~10%四級:小於10%
(3)企業發展能力指標:
A、企業素質:管理水平、技術水平、職工素質、應變能力等。可分為優、良、一般和差。
B、企業地位:企業的知名度、市場佔有率、企業與政府的關系等。可分優、良、一般和差。
C、企業無形資產:專利權、商標、地理位置等。
D、企業抵押資產:指企業用資產擔保的貸款額與企業凈資產的比值,反映企業創造發展的能力。
該指標值定級:一級:0 二級:小於10%三級:10%~30%四級:大於30%在確定信用指標、財務指標和企業發展能力指標三類指標的基礎上,根據被評級單位的特點和各指標的重要性對各指標確定權重,然後加權計算出總分,確定其資信等級。

F. 企業向股東發放股票股利會計分錄怎麼做

企業宣告向股東發放股票股利時,不做賬務處理,待實際發放時,

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股利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應付普通股股利

格式

第一: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

(6)財務公司對單一股東發放貸款余額擴展閱讀

初學者在編制會計分錄時,可以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涉及的賬戶,分析經濟業務涉及到哪些賬戶發生變化;

第二:賬戶的性質,分析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各屬於什麼會計要素,位於會計等式的左邊還是右邊;

第三:增減變化情況,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增減金額是多少;

第四: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確定分別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第五: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G. 關於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

不用看那麼多,主要看幾個最核心的指標:
1 每股收益和每股凈資產本身多少並不重要,重要的它們的比率,即凈資產收效率,10%以下的就不要考慮了。當然越高越好。
2 毛利率也是個核心指標,在同一個行業中,當然是毛利率最高的企業最有競爭優勢,如果單靠降價來保持主營收入和總體利潤的增加的企業肯定已經喪失了競爭優勢,這種企業的前途自然不好預測,盈利也沒有確定性,就像這幾年的長虹。
3 最核心的一點當然是現金流量,一個企業如果沒有實實在在的錢,單靠賒銷出去來保持帳面上的盈利,結果造成壞帳而難以收回,這種沒有實際現金的利潤只不過是表面光鮮,實際對企業有百害而無一利。經營活動的現金流為負的企業肯定就遇到了現金不充足的問題。比如現在的房地產企業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4 企業業績的連續性。你別看一個企業今年的帳面很好看,但看一看以往幾年的業績一塌糊塗,今年的業績就值得懷疑,就算沒有造假,也證明這個企業經營很不穩定,不能預測這個企業今後的發展到底怎樣。有很多ST股就有這個特點,我是要看企業至少最近三年的業績才會給出一個企業好壞的答案。
5 利潤方面要看一下來源,如果利潤的來源很復雜,主營以外的收入比較多,那這種利潤今年有,明年可能就沒有了,不確定。好的企業的利潤來源會絕大多數出自主營收入,主營的業績才是一個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H. 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的最新辦法

(2004年7月27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4年第5號 發布,根據2006年12月28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的決定》 修訂) 第一條為了規范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的行為,防範金融風險,促進財務公司的穩健經營和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財務公司是指以加強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業集團資金使用效率為目的,為企業集團成員單位(以下簡稱成員單位)提供財務管理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外資投資性公司為其在中國境內的投資企業提供財務管理服務而設立的財務公司適用本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企業集團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以資本為聯結紐帶、以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
本辦法所稱成員單位包括母公司及其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以下簡稱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單獨或者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20%但處於最大股東地位的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下屬的事業單位法人或者社會團體法人。
本辦法所稱外資投資性公司是指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獨資設立的從事直接投資的公司。所稱投資企業包括該外資投資性公司以及在中國境內注冊的,該外資投資性公司單獨或者與其投資者共同持股超過25%,且該外資投資性公司持股比例超過10%的企業。外資投資性公司適用本辦法中對母公司的相關規定,投資企業適用本辦法中對成員單位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財務公司應當依法合規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五條財務公司依法接受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監督管理。 機構設立及變更
第六條設立財務公司,應當報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查批准。
財務公司名稱應當經工商登記機關核准,並標明「財務有限公司」或「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字樣,名稱中應包含其所屬企業集團的全稱或者簡稱。未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任何單位不得在其名稱中使用「財務公司」字樣。
第七條申請設立財務公司的企業集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二)申請前一年,母公司的注冊資本金不低於8億元人民幣;
(三)申請前一年,按規定並表核算的成員單位資產總額不低於50億元人民幣,凈資產率不低於30%;
(四)申請前連續兩年,按規定並表核算的成員單位營業收入總額每年不低於40億元人民幣,稅前利潤總額每年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
(五)現金流量穩定並具有較大規模;
(六)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並且具有企業集團內部財務管理和資金管理經驗;
(七)母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未發生違法違規行為,近3年無不良誠信紀錄;
(八)母公司擁有核心主業;
(九)母公司無不當關聯交易。
外資投資性公司除適用本條第(一)、(二)、(五)、(六)、(七)、(八)、(九)項的規定外,申請前一年其凈資產應不低於20億元人民幣,申請前連續兩年每年稅前利潤總額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
第八條申請設立財務公司,母公司董事會應當作出書面承諾,在財務公司出現支付困難的緊急情況時,按照解決支付困難的實際需要,增加相應資本金,並在財務公司章程中載明。
第九條設立財務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確屬集中管理企業集團資金的需要,經合理預測能夠達到一定的業務規模;
(二)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本辦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最低限額注冊資本金;
(四)有符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任職資格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規定比例的從業人員,在風險管理、資金集約管理等關鍵崗位上有合格的專門人才;
(五)在法人治理、內部控制、業務操作、風險防範等方面具有完善的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設立財務公司的注冊資本金最低為1億元人民幣。財務公司的注冊資本金應當是實繳的人民幣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經營外匯業務的財務公司,其注冊資本金中應當包括不低於500萬美元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財務公司的發展情況和審慎監管的需要,可以調整財務公司注冊資本金的最低限額。
第十一條財務公司的注冊資本金應當主要從成員單位中募集,並可以吸收成員單位以外的合格的機構投資者的股份。
本條所稱的合格的機構投資者是指原則上在3年內不轉讓所持財務公司股份的、具有豐富行業管理經驗的戰略投資者。
第十二條外資投資性公司設立財務公司的注冊資本金可以由該外資投資性公司單獨或者與其投資者共同出資。
第十三條財務公司從業人員中從事金融或財務工作3年以上的人員應當不低於總人數的三分之二,其中從事金融或者財務工作5年以上人員應當不低於總人數的三分之一。
曾任國際知名會計師事務所查賬員、電腦公司程序設計師或系統分析員,或在國際知名資產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投資銀行、證券公司相關業務和管理崗位上工作過的專業人員,如果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並經國內相關業務及政策培訓,則視同從事金融或財務工作3年以上。
第十四條設立財務公司應當經過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申請籌建財務公司,應當由母公司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申請書,其內容應當包括擬設財務公司名稱、所在地、注冊資本、股東、股權結構、業務范圍等。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其內容包括:
1、母公司及其他成員單位整體的生產經營狀況、現金流量分析、在同行業中所處的地位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
2、設立財務公司的宗旨、作用及其業務量預測;
3、經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2年內的合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
(三)成員單位名冊及有權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
(四)《企業集團登記證》、申請人和其他出資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出資保證。
(五)設立外資財務公司的,需提供外資投資性公司及其投資企業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六)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確認上述資料真實性的證明文件。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
第十五條財務公司的籌建申請,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批同意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批准籌建文件起3個月內完成財務公司的籌建工作,並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開業申請,同時提交下列文件:
(一)財務公司章程草案;
(二)財務公司經營方針和計劃;
(三)財務公司股東名冊及其出資額、出資比例;
(四)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對財務公司股東出資的驗資證明;
(五)擬任職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名單、詳細履歷及任職資格證明材料;
(六)從業人員中擬從事風險管理、資金集中管理的人員的名單、詳細履歷;
(七)從業人員中從事金融、財務工作5年及5年以上有關人員的證明材料;
(八)財務公司業務規章及風險防範制度;
(九)財務公司營業場所及其他與業務有關設施的資料;
(十)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
第十六條財務公司的開業申請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金融許可證》並予以公告。財務公司憑《金融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冊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
第十七條財務公司根據業務需要,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查批准,可以在成員單位集中且業務量較大的地區設立分公司。
財務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由財務公司依照本辦法的規定授權其開展業務活動,其民事責任由財務公司承擔。
第十八條財務公司根據業務管理需要,可以在成員單位比較集中的地區設立代表處,並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
財務公司的代表處不得經營業務,只限於從事業務推介、客戶服務、債權催收以及信息的收集、反饋等相關工作。
第十九條財務公司申請設立分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確屬業務發展和為成員單位提供財務管理服務需要;
(二)財務公司設立2年以上,且注冊資本金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資本充足率不低於10%;
(三)擬設立分公司所服務的成員單位不少於10家,且上述成員單位資產合計不低於10億元人民幣,或成員單位不足10家,但成員單位資產合計不低於20億元人民幣;
(四)財務公司經營狀況良好,且在2年內沒有違法、違規經營記錄;
第二十條財務公司的分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最低限額的營運資金;
(二)有符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
(三)有健全的業務操作、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及問責制度;
(四)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五)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一條財務公司分公司的營運資金不得少於5000萬元人民幣。財務公司撥付各分公司的營運資金總計不得超過其注冊資本金的50%。
第二十二條財務公司申請設立分公司,應當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送以下文件、資料:
(一)申請書,其內容包括擬設分公司的名稱、所在地、營運資金、業務范圍及服務對象等;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擬設分公司的業務量預測,所在地成員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流量分析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等內容;
(三)符合第二十條規定的有關證明文件;
(四)財務公司董事會關於申請設立該分公司的決議以及對擬設分公司業務范圍授權的決議草案;
(五)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
第二十三條經批准設立的財務公司分公司,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金融許可證》並予以公告,憑《金融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方可開業。
第二十四條經批准設立的財務公司及其分公司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無正當理由6個月不開業或者開業後無正當理由連續停業6個月以上的,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吊銷其《金融許可證》,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五條財務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規定使用《金融許可證》,禁止偽造、變造、轉讓、出租、出借《金融許可證》。
第二十六條財務公司的公司性質、組織形式及組織機構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應當在公司章程中載明。
第二十七條財務公司有下列變更事項之一的,應當報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
(一)變更名稱;
(二)調整業務范圍;
(三)變更注冊資本金;
(四)變更股東或者調整股權結構;
(五)修改章程;
(六)更換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七)變更營業場所;
(八)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變更事項。
財務公司的分公司變更名稱、營運資金、營業場所或者更換高級管理人員,應當由財務公司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 業務范圍
第二十八條財務公司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一)對成員單位辦理財務和融資顧問、信用鑒證及相關的咨詢、代理業務;
(二)協助成員單位實現交易款項的收付;
(三)經批準的保險代理業務;
(四)對成員單位提供擔保;
(五)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委託貸款及委託投資;
(六)對成員單位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七)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內部轉賬結算及相應的結算、清算方案設計;
(八)吸收成員單位的存款;
(九)對成員單位辦理貸款及融資租賃;
(十)從事同業拆借;
(十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二十九條符合條件的財務公司,可以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從事下列業務:
(一)經批准發行財務公司債券;
(二)承銷成員單位的企業債券;
(三)對金融機構的股權投資;
(四)有價證券投資;
(五)成員單位產品的消費信貸、買方信貸及融資租賃。
第三十條財務公司從事本辦法第二十九條所列業務,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慎監管的有關要求,並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財務公司設立1年以上,且經營狀況良好;
(二)注冊資本金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從事成員單位產品消費信貸、買方信貸及融資租賃業務的,注冊資本金不低於5億元人民幣;
(三)經股東大會同意並經董事會授權;
(四)具有比較完善的投資決策機制、風險控制制度、操作規程以及相應的管理信息系統;
(五)具有相應的合格的專業人員;
(六)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十一條財務公司不得從事離岸業務,除本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業務外,不得從事任何形式的資金跨境業務。
第三十二條財務公司的業務范圍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後,應當在財務公司章程中載明。財務公司不得辦理實業投資、貿易等非金融業務。
財務公司在經批準的業務范圍內細分業務品種,應當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但不涉及債權或者債務的中間業務除外。
第三十三條財務公司分公司的業務范圍,由財務公司在其業務范圍內根據審慎經營的原則進行授權,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財務公司分公司不得辦理擔保、同業拆借及本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業務。 第三十四條財務公司經營業務,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的要求:
(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10%;
(二)拆入資金余額不得高於資本總額;
(三)擔保余額不得高於資本總額;
(四)短期證券投資與資本總額的比例不得高於40%;
(五)長期投資與資本總額的比例不得高於30%;
(六)自有固定資產與資本總額的比例不得高於20%。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財務公司業務發展或者審慎監管的需要,可以對上述比例進行調整。
第三十五條財務公司應當按照審慎經營的原則,制定本公司的各項業務規則和程序,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
第三十六條財務公司應當分別設立對董事會負責的風險管理、業務稽核部門,制訂對各項業務的風險控制和業務稽核制度,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工作,並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
第三十七條財務公司董事會應當每年委託具有資格的中介機構對公司上一年度的經營活動進行審計,並於每年的4月15日前將經董事長簽名確認的年度審計報告報送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第三十八條財務公司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財務公司應當遵循審慎的會計原則,真實記錄並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
第三十九條財務公司應當按規定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送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非現場監管指標考核表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報送的其他報表,並於每一會計年度終了後的1個月內報送上一年度財務報表和資料。
財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應當對經其簽署報送的上述報表的真實性承擔責任。
第四十條財務公司應當每年的4月底前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送其所屬企業集團的成員單位名錄,並提供其所屬企業集團上年度的業務經營狀況及有關數據。
財務公司對新成員單位開展業務前,應當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時備案,並提供該成員單位的有關資料;與財務公司有業務往來的成員單位由於產權變化脫離企業集團的,財務公司應當及時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存有遺留業務的,應當同時提交遺留業務的處理方案。
第四十一條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有權隨時要求財務公司報送有關業務和財務狀況的報告和資料。
第四十二條財務公司發生擠提存款、到期債務不能支付、大額貸款逾期或擔保墊款、電腦系統嚴重故障、被搶劫或詐騙、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涉及嚴重違紀、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項時,應當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
企業集團及其成員單位發生可能影響財務公司正常經營的重大機構變動、股權交易或者經營風險等事項時,財務公司應當及時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
第四十三條財務公司應當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繳存存款准備金,並按有關規定提取損失准備,核銷損失。
第四十四條財務公司應當遵守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利率管理的規定;經營外匯業務的,應當遵守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四十五條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審慎監管的要求,有權依照有關程序和規定採取下列措施對財務公司進行現場檢查:
(一)進入財務公司進行檢查;
(二)詢問財務公司的工作人員,要求其對有關檢查事項作出說明;
(三)查閱、復制財務公司與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對可能被轉移、藏匿或者毀損的文件、資料予以封存;
(四)檢查財務公司電子計算機業務管理數據系統。
第四十六條財務公司對單一股東發放貸款余額超過財務公司注冊資本金50%或者該股東對財務公司出資額的,應當及時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
第四十七條財務公司的股東對財務公司的負債逾期1年以上未償還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以責成財務公司股東會轉讓該股東出資及其他權益,用於償還其對財務公司的負債。
第四十八條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履行職責的需要和日常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可以與財務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監督管理談話,要求其就財務公司的業務活動和風險管理等重大事項作出說明。
第四十九條財務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具有財務公司資金集中管理經驗。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前應當按規定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進行任職資格審查,未經任職資格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具備任職資格的,不得擔任財務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體任職資格管理辦法另行規定。
財務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任,應當由母公司依照有關規定進行離任審計,並將離任審計報告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第五十條財務公司違反審慎經營原則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應當依照程序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為嚴重危及該財務公司的穩健運行、損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以依照有關程序,採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暫停部分業務,停止批准開辦新業務;
(二)限制分配紅利和其他收入;
(三)限制資產轉讓;
(四)責令控股股東轉讓股權或者限制有關股東的權利;
(五)責令調整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限制其權利;
(六)停止批准增設分公司。
第五十一條財務公司可成立行業性自律組織。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對財務公司行業性自律組織進行業務指導。 第五十二條財務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以責令其進行整頓:
(一)出現嚴重支付危機;
(二)當年虧損超過注冊資本金的30%或者連續3年虧損超過注冊資本金的10%;
(三)嚴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有關規章。
整頓時間最長不超過1年。
第五十三條財務公司整頓期間,應當暫停經營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第五十四條財務公司經過整頓,符合下列條件的,可恢復正常營業:
(一)已恢復支付能力;
(二)虧損得到彌補;
(三)違法違規行為得到糾正。
第五十五條財務公司已經或者可能發生支付危機,嚴重影響債權人利益和金融秩序的穩定時,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以依法對財務公司實行接管或者促成其機構重組。
接管或者機構重組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並組織實施。
第五十六條財務公司出現下列情況時,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予以解散:
(一)組建財務公司的企業集團解散,財務公司不能實現合並或改組;
(二)章程中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股東會議決定解散;
(四)財務公司因分立或者合並不需要繼續存在的。
第五十七條財務公司有違法經營、經營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銷將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損害公眾利益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有權予以撤銷。
第五十八條財務公司被接管、重組或者被撤銷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有權要求該財務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按照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要求履行職責。
第五十九條財務公司解散或者被撤銷,母公司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清算,並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以直接委派清算組成員並監督清算過程。
第六十條清算組在清算中發現財務公司的資產不足以清償其債務時,應當立即停止清算,並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該財務公司破產。 第六十一條凡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財務公司對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六十二條本辦法頒布前設立的財務公司凡不符合本辦法有關規定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規范。在規范期內應遵從本辦法關於最低實收資本金、資本充足率等審慎性監管的規定。具體要求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行規定。
第六十三條本辦法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六十四條本辦法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原《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0]第3號) 同時廢止。

I. 貸款公司 與 財務公司 的區別是什麼

一、兩者的業務范圍不同:

1、貸款公司的業務范圍:辦理各項貸款;辦理票據貼現;辦理資產轉讓;辦理貸款項下的結算;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資產業務。

2、財務公司的業務范圍:吸收成員單位3個月以上定期存款;發行財務公司債券;同業拆借;對成員單位辦理貸款及融資租賃;辦理集團成員單位產品的消費信貸、買方信貸及融資租賃;辦理成員單位商業匯票的承兌及貼現;辦理成員單位的委託貸款及委託投資;有價證券、金融機構股權及成員單位股權投資。

二、兩者的主要作用不同:

1、貸款公司的主要作用:貸款公司開展業務,必須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經營宗旨,貸款的投向主要用於支持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2、財務公司的主要作用:財務公司以資金為紐帶,以服務為手段,增強了集團公司的凝聚力。一方面,財務公司將集團公司一些成員企業吸收為自己的股東,用股本金的紐帶將大家聯結在一起。

另一方面,財務公司吸納的資金又成了集團公司成員企業信貸資金的一個重要來源,從而將集團公司成員企業進一步緊密地聯結起來,形成一種相互支持、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局面。

及時解決企業集團急需的資金,保證企業生產經營的正常進行。由於各種原因,企業經常出現因資金緊缺而影響生產經營正常進行的情況,財務公司成立後,它比銀行更了解企業的生產特點,能及時為企業提供救急資金,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

三、兩者的性質不同:

1、貸款公司的性質:非存款類金融機構。

2、財務公司的性質:存款類金融機構。

閱讀全文

與財務公司對單一股東發放貸款余額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浙江寧波有限公司小額貸款 瀏覽:541
婚前貸款還清可以過戶嗎 瀏覽:653
貸款1萬24期每月還多少錢 瀏覽:422
房子抵押做貸款流水不夠 瀏覽:913
25萬貸款3年每月還多少 瀏覽:524
網上貸款騙子的手法 瀏覽:564
日本工作貸款買房 瀏覽:33
四平鐵東小額貸款 瀏覽:45
重慶百度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法人是誰 瀏覽:559
手機貸款不上徵信有哪些 瀏覽:94
貸款車買保險需要買什麼資料 瀏覽:825
貸款流入余額寶 瀏覽:810
有沒用手機服務密碼的貸款嗎 瀏覽:761
上海創業貸款能重復申請嗎 瀏覽:393
網上貸款銀行卡寫錯了會結凍嗎 瀏覽:277
沒工作買房可以貸款么 瀏覽:409
農村50歲怎麼貸款 瀏覽:899
員工個人貸款與公司有責任嗎 瀏覽:655
我有小額貸款別人能查到嗎 瀏覽:331
公司貸款可靠嗎 瀏覽: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