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借新還舊貸款要滿足哪些條件
需要條件如下:
1、根據《不良貸款認定暫行辦法》第九條:貸款到期(含展期後到期)後未歸還,又重新貸款用於歸還部分或全部原貸款的,應依據借款人的實際還款能力認定不良貸款。對同時滿足下列四項條件的,應列為正常貸款:
(一)借款人生產經營活動正常,能按時支付利息;
(二)重新辦理了貸款手續;
(三)貸款擔保有效;
(四)屬於周轉性貸款。
2、對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應列入正常貸款的,應由信貸經營部門提出書面意見,信貸風險管理部門審核,報其主管行長核准後,由會計部門辦理轉賬手續。
3、對逾期貸款,應在貸款到期的次日,由電腦系統自動或由會計部門轉入逾期貸款科目;對呆滯貸款,應在逾期貸款滿規定年限的次日,由電腦系統自動或由會計部門轉入呆滯貸款科目。
(1)借新還舊貸款資料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銀行按監管職責對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認定工作和貸款質量的真實性進行監管,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負責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總行的監管,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對轄區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和城市商業銀行的監管。
中國人民銀行應不定期地對商業銀行制定的不良貸款認定政策進行評估,並對商業銀行執行本辦法的情況、貸款質量的真實程度進行檢查。
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總量及各地區的增減變化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檢查結果將作為對商業銀行監管評價的重要內容。中國人民銀行應將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商業銀行反饋,商業銀行要制訂具體措施進行整改,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整改情況。
B. 辦理借新還舊貸款的原則是什麼要滿足哪些條件
辦理借新還舊貸款的原則是:
(一)通過貸款借新還舊,可收回部分貸款本金或利息,且貸款擔保效力不低於原擔保
(二)貸款借新還舊後有利於貸款安全和借款人落實還款計劃,通過貸款借新還舊能使原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存在的法律缺陷得到完善,或使信用貸款轉化為擔保貸款,或進一步增強擔保的可靠性;
(三)貸款借新還舊後擔保、抵質押權不會喪失或削弱,而通過其他方式處臵將導致貸款擔保或優先受償權喪失;
(四)變更借款人後貸款風險明顯降低;
(五)其他通過貸款借新還舊可以降低貸款風險的情況。
第六條 對上述情形需要辦理貸款借新還舊的,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和重點扶持的行業;
(二)借款人生產經營正常,且未發生實質性的、不可逆轉的不利於貸款償還的變化;
(三)借款人經營穩定,經營性現金流足以作為還款來源;
(四)在原貸款期限內未發生惡意拖欠利息、挪用貸款等情況;
(五)加強擔保措施,貸款擔保效力不低於原擔保。
C. 關於還舊借新貸款的問題。
1.一樓的可能明白問題的內容,但是和樓主一樣連貸款名詞都沒說准。
樓主是一筆商業銀行的公司貸款,該貸款到期(含展期後到期)後不能按時收回,又重新發放貸款用於歸還部分或全部原貸款的行為,稱為借新還舊。
2.借新還舊有利於商業銀行盤活、收貸任務的完成,克服了訴訟時效的法律限制,進一步明確了債權債務關系,並有可能要求借款人完善或加強擔保,弱化即期貸款風險。
3.你想先還清貸款,再向銀行申請貸款,則是一筆新的貸款申請發放過程。當然不能算你所說的「還舊借新」。
4.為什麼會有這類借新還舊貸款呢?借新還舊主要作為商業銀行常用的控制不良貸款余額、重新落實擔保手續的方式,規避不良貸款風險,延緩貸款歸還期限(類似貸款展期)的一種措施。
D. 借新還舊貸款管理辦法中的條件是什麼
借新還舊貸款管理辦法是我國最新出台的一項重要的管理辦法文件,有利於銀行收貸的進行,以及債券債務的明確,那麼對於貸款的人來說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夠進行新還舊貸款,那麼借新還舊貸款管理辦法中的貸款人的條件是什麼?它具有什麼重大的作用?
借新還舊貸款管理辦法中的條件是什麼?
銀監會規定的貸款借新還舊四個條件:
貸款到期(含展期後到期)後未歸還,又重新貸款用於歸還部分或全部原貸款的,應依據借款人的實際還款能力認定不良貸款。對同時滿足下列四項條件的,應列為正常貸款:
(一)借款人生產經營活動正常,能按時支付利息;
(二)重新辦理了貸款手續;
(三)貸款擔保有效;
(四)屬於周轉性貸款。
借新還舊貸款是否違法?
「借新還舊」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具有的。
那麼一般而言,合同有效應該具備的以下四個要件有:
第一,合同雙方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
第二,雙方意思表示一致;
第三,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的規定;
第四,合同的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損害國家或社會公共利益。
借新還舊貸款管理辦法的作用是什麼?
借新還舊有利於商業銀行盤活、收貸任務的完成,克服了訴訟時效的法律限制,進一步明確了債權債務關系,並有可能要求借款人完善或加強擔保,弱化即期貸款風險。但借新還舊在一定程度上對社會信用產生負面影響,企業「有借有還」的信用觀念進一步弱化;在某種程度上掩蓋了信貸資產質量的真實狀況,推遲了信貸風險的暴露時間,沉澱並累積了信貸風險;在辦理新貸款的手續上,隱含著相當的法律風險。
借新還舊貸款管理辦法中的條件是什麼?具體來說就是借款人的經濟償還能力還不錯可以負擔起還款
壓力的,貸款的辦理是有效的,以及貸款的屬性屬於周轉性的貸款,那麼就能夠滿足借新還舊貸款管理辦法的條件,進行貸款,這時候需要注意不能將貸款的錢財進行非法交易,否則屬於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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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貸款重組與借新還舊的區別
1、性質不同:貸款重組是銀行由於借款人財務狀況惡化,或無力還款而對借款合同還款條款做出調整的過程。借新還舊是貸款到期(含展期後到期)後不能按時收回,又重新發放貸款用於歸還部分或全部原貸款的行為。
2、結果不同:貸款重組是操作過程, 重組貸款是操作結果。
3、原則不同:貸款重組能夠對降低信貸風險和減少貸款損失產生積極效果。借新還舊則不是。
(5)借新還舊貸款資料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貸款重組時盡量做到額度降低,這樣做的好處是對於銀行來說總的風險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對於客戶而言,也會給客戶一定的壓力。如果每次重組額度都沒有下降,客戶就會產生較大程度的依賴感,對於我們資產的安全性會造成較大的影響,很多時候甚至會出現坐等風險的發生。
盡量不要採取以貸還貸的方式,如果這種操作方式佔比過高,很容易會形成客戶效仿的情況,這樣對不良貸款後續處理極為不利,特別是貸款投向主要在農村和行業相對集中的時候,這種情況發生的可能性會更大,非常容易引起集體對抗。如果一定要採取這種方式,必須要降低額度,按原額度繼續貸款的話,退出的可能性會很小。
F. 農村信用社借新還舊相關問題
借新還舊作為商業銀行在貸款的發放和收回過程中經常採用的操作方式,是指貸款到期(含展期後到期)後不能按時收回,又重新發放貸款用於歸還部分或全部原貸款的行為。
借新還舊有利於商業銀行盤活、收貸任務的完成,克服了訴訟時效的法律限制,進一步明確了債權債務關系,並有可能要求借款人完善或加強擔保,弱化即期貸款風險。
但借新還舊在一定程度上對社會信用產生負面影響,企業「有借有還」的信用觀念進一步弱化;在某種程度上掩蓋了信貸資產質量的真實狀況,推遲了信貸風險的暴露時間,沉澱並累積了信貸風險;在辦理新貸款的手續上,隱含著相當的法律風險。
G. 銀行借新還舊貸款條件要滿足哪些
銀行借新還舊貸款條件
條件一:利息結清
有些貸款可能沒辦法償還,於是再向銀行申請新貸款,但前提條件要滿足利息是償還的,也就是說,本金是可以再申請新貸款用來償還,但是利息必須結清
條件二:貸款申請人的還款能力良好
不管是哪類貸款,重要的考核因素就是看是否有良好的還款能力,那麼同樣,銀行借新還舊貸款也要看貸款申請人生產經營是否正常,有無還款能力和還款意願,能不能按時支付利息。
條件三:銀行借新還舊貸款的用途是用於周轉
銀行貸款是有嚴格的貸款用途限定的,用於投資用途是無法申請到貸款的
條件四:銀行借新還舊貸款需要辦理的足額有效的抵押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