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辭職,換個城市工作,住房公積金可以全部提取出來嗎
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出來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中: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以,要麼是2年之後全額提取,要麼是你戶籍不在本市或遷出本市,辭職就可以提取全額公積金。
(1)鄭州換城市工作提取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辦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
2、持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或公積金聯名卡和有效身份證等到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如果你已經找到工作,而且單位也給你繳納了住房公積金,你可以去原單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余額轉移。根據中心的要求再補充資料。
公積金的余額包含了單位和你個人繳納的部分,及及時利息。
參考資料:網頁鏈接
⑵ 我原來的工作是在鄭州,離職後公積金怎麼提取
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本息余額,同時注銷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辦理提取業務前,應由單位經辦人到單位公積金繳存網點為其辦理賬戶封存手續。職工攜帶以下相關材料直接到辦事機構辦理提取手續:
(一)因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取所需資料:
1、提取人的身份證;
2、《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3、提取人的公積金聯名卡;
4、縣(市)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一至四級);
5、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二)因戶口遷出本市行政區域或本市農業戶口提取所需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證;
2、《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4、戶口遷移證或戶口簿;
5、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三)在職期間被判刑提取所需資料:
1、提取人的身份證;
2、《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4、司法部門出具的判決書;
5、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四)超過三年未繳存住房公積金提取所需資料:
1、提取人的身份證;
2、《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4、繳存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
參照《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職工憑本辦法規定的相關資料,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經單位確認各項材料真實有效後提出審核意見,並出具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
職工根據單位意見,憑相關資料,到辦事機構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辦事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二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不準予提取的書面決定。
參照《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辦事機構准予提取的,職工憑身份證和辦事機構審批同意後准予提取的決定,到指定的銀行代辦網點辦理提取手續。不準予提取的,辦事機構應書面通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理由。
參照《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轉入集中封存賬戶的職工,按照本辦法相關條款的提取規定,攜帶相關材料直接到辦事機構辦理提取手續。
(2)鄭州換城市工作提取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參照《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四)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非本市常住戶口或本市農業戶口的;
3、在職期間被判刑的;
4、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
(六)出境定居或戶口遷出本市行政區域的;
(七)有以下兩種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職工享受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2、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性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九種重大疾病的。
(八)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七)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如果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不足,可同時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⑶ 我公積金有貸款,換城市工作了,公積金怎麼處理可以提取么
在你離職的時候讓單位給你開離職證明持離職證明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全額提取住房公積金
⑷ 我辭職,換個城市工作,住房公積金可以全部提取出來嗎
公積金是可以全額提取的。
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提取條件
住房消費提取包括住房消費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費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私產住房、公有現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非住房消費提取包括銷戶提取和按月提取。
1.銷戶提取:包括離、退休;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領取失業保險金;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兩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和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兩種原因的銷戶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的;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風心二狹二閉、腦血管畸形、腦血管意外、壞死性腸梗阻、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嚴重電擊傷、各種癌性病變)住院治療的。 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納入特困救助范圍提取原因。
⑸ 我換了城市工作,原來的住房公積金怎麼辦
社會保障關系可以隨著工作的變化而轉移,住房公積金將視情況而定。社會保障關系轉移程序:離職後,到當地社會保障中心打開「社會保障繳款單」(Social Security Payment List),取回養老保險手冊,交給新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
他們將為你辦理社會保障關系轉移手續。如果您的新單位和原單位不在同一個城市,您將需要該單位簽發證書,並一次性撤銷和注銷帳戶。
住房公積金轉移流程:
1、公積金轉移前提是,職工新入職的單位須已經開通繳納公積金的賬號。
2、職工到新入職企業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一張接收單。
3、帶著這張接收單,回到原單位要求其開具一份住房公積金轉移證明。
4、憑轉移證明、接收單、職工本人身份證、原單位發的住房公積金卡到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賬戶轉移即可。
(5)鄭州換城市工作提取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註:並不是每個社區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允許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交納住房公積金,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⑹ 換城市工作,如何提取原來城市繳納住房公積金
如何提取
按照《辦法》,職工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條件是: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離休、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到國外或港、澳、台地區定居;償還購房貸款本息;被納入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或者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規定比例;死亡或已宣告死亡;在集中封存賬戶管理兩年以上未繼續繳存或未辦理轉移;被判處刑罰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因參軍、上學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及其他依法允許提取的情形。
按規定,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也可轉入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繼續存儲。職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尚不足的,其配偶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