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假的工作單位從銀行貸款3萬無力償還算是詐騙罪嗎
一、貸款詐騙與欺詐的區別
在實踐中,貸款人基於某種原因而採取虛構事實的方法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屬民事意義上的貸款欺詐行為。這種行為可以依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確認合同無效,或由貸款人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區分貸款詐騙罪與貸款欺詐行為,其根本仍在於二者主觀目的的不同,如果行為人意在非法佔有,則應以貸款詐騙罪論處。值得注意的是,實踐中並非所有使用欺詐手段獲得貸款的行為都構成貸款詐騙罪,尤其是對於以下幾種行為,不宜作為犯罪處理:
(1)以虛假手段取得貸款已經主動歸還貸款本息的;
(2)以虛假手段取得貸款後拖欠未還,但具有償還能力或基本具有償還能力,且其並不躲避貸款人追索債務的;
(3)以虛假手段取得貸款後,拖欠未還且沒有償還能力,但造成這種原因是由於行為人因經營虧損或經營失誤而導致無力償還貸款的結果。
二、單位貸款詐騙定什麼罪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貸款詐騙罪只能由自然人構成,單位不構成貸款詐騙罪,而司法實踐中,貸款詐騙行為尤其是數額較大或者巨大的貸款詐騙行為,往往為單位所實施。鑒於單位貸款詐騙行為基本上都是單位利用簽訂、履行借款合同實施的,符合合同詐騙罪的構成特徵,實踐中有對於單位貸款詐騙行為以合同詐騙罪定罪處罰的情形,但理論界和司法實務部門均有反對意見。理由是:
(1)相對於合同詐騙而言,貸款詐騙是特別法規定的,根據法條競合情況下優先適用特別法條的法律適用原則,不應舍棄特別法條而適用普通法條,如單位貸款詐騙可以合同詐騙罪定罪處罰,自然人貸款詐騙構成犯罪的,也可以合同詐騙定罪處罰,這顯然違反立法本意;
(2)刑法分則關於金融詐騙罪的規定,大多規定了單位犯罪,對貸款詐騙罪沒有規定單位犯罪,應不是立法的疏漏;
(3)對單位貸款詐騙行為以合同詐騙罪定罪處罰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則。
② 偽造證件貸款但還款正常屬於騙貸嗎
屬於騙取銀行貸款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九十三條【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2)用假工作單位貸款屬於騙貸嗎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於2010年5月出台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下稱《規定(二)》)第二十七條規定:
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等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等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或者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
但多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的,以及其他給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以上簡稱「四種情形」),應予立案追訴
。在此之前,公安部經偵局已率先於2009年作出了《關於騙取貸款罪和違法發放貸款罪立案追訴標准問題的批復》,其基本精神與上述規定也是一致的。不過應注意該解釋的溯及力問題。
關於刑事司法解釋的時間效力,「兩高」《關於適用刑事司法解釋時間效力問題的規定》確立的是「無舊從新,有舊從舊兼從輕」的做法,且規定對於在司法解釋施行前已辦結的案件如果無錯誤就不再變動。
③ 給朋友擔保貸款時,用了假的工作單位。算不算詐騙
貸款詐騙罪(刑法第193條),是指以非法出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根據你介紹的情況,如果以你的名義使用了假證明,在貸款金額較大、且按期不還的情況下,可能構成貸款詐騙罪。
④ 網貸填寫聯系人和工作單位電話是假的,算不算詐騙貸款後才知道是高利貸。我該怎麼辦。
網貸填寫的聯系人和工作單位電話都是假的,如果你的身份證是真的的情況下,就不算詐騙,如果你連身份證都是假的,那就絕對是詐騙了。
⑤ 貸款,填寫的工作信息是假的,這屬於騙貸嗎
一般是不會批款的。
貸款買房需要提供的書面材料包括:
1、本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證明),個體經營者要提供營業執照(驗原件、留復印件);
2、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或單身證明);
3、外地、外籍或單身,要由有本地戶口的人做擔保;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財產證明;
5、購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據;
6、財產共有人抵押承諾書;
7、銀行住房按揭貸款申請審批表。
⑥ 假冒單位上班人員貸款屬於詐騙案件嗎
構成貸款詐騙罪。
該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貸款詐騙罪屬於金融犯罪的一種。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單位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與詐騙貸款的犯罪分子串通並為之提供詐騙貸款幫助的,應以貸款詐騙罪的共犯論處。所謂串通,在本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與詐騙貸款的犯罪分子在實施詐騙前或在詐騙的過程中,相互暗中勾結,共同商量或進行策劃,與詐騙犯罪分子予以配合,充當內應而為之提供幫助的行為。對於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與其他犯罪分子相互勾結騙取銀行等金融機構錢財的行為,應當注意分清兩種人員在共同犯罪中採用行為的性質,如果是以銀行等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為主,而採用的行為主要是利用職務之便進行,社會上的其他人員僅是提供幫助的,這時就應以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所犯的罪行來定性處理,如是貪污,就應依貪污罪處罰,社會上的其他人員則以貪污罪的共犯論處;如是侵佔就應以職務侵佔罪治罪,其他人員則以職務侵佔罪的共犯處之。如採用的行為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為主,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僅是為之提供幫助的,這時就以本罪定性處罰。而不能不分情況,都以本罪或他罪論處。
⑦ 用假資料在銀行貸款用在公司企業上屬於詐騙嗎
是的,因為是使用假資料在銀行辦理的貸款,絕對屬於詐騙。
我國刑法規定詐騙金額10萬—50萬的處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50萬元以上的處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
⑧ 用假證貸款是不是屬於經濟詐騙,可以判幾年!
假證貸款有兩種判罰判斷: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不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貸款詐騙罪(刑法第193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貸款詐騙罪屬於金融犯罪的一種。
法律處罰:
【1】自然人犯本罪的,沒收財產。
【2】情節嚴重:
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況。其中數額巨大,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貸款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其他嚴重情節,則是指下列情節之一者:
(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較大的;
(2)揮霍貸款,或者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致使貸款到期無法償還的;
(3)隱匿貸款去向,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4)提供虛假的擔保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5)假冒他人名義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3】情節特別嚴重:
所謂情節特別嚴重,是指詐騙貸款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參照《解釋》,前者即數額特別巨大,是指貸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
後者即情節特別嚴重情節,是指下列情節之一者:
(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巨大的;
(2)攜帶貸款逃跑的;
(3)使用貸款進行犯罪活動的。
3、騙取貸款罪,是指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本罪的法定刑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本罪不同於貸款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