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的公積金余額有1萬,如果貸款的話可以貸多少
若您想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由於各城市相關政策有所不同,具體您所在當地是否有開展公積金貸款業務,以及相關業務規定,您可以直接與當地網點個貸部門聯系確認.
② 我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有一萬,能貸款多少錢
不同城市的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是不完全一樣的,公積金貸款可貸的最高金額也是不一樣的,一般公積金最高可貸金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1、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額度的:
[(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
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2、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
匯小貸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
其中貸款成數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房貸套數來確定。
3、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貸款額度
匯小貸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
4、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
匯小貸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5,取以上四種情況中最低的貸款金額為准。
③ 我的住房公積金里有一萬我能貸款多少
(招商銀行)請問是哪個城市?
如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為計算可貸額度的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4倍,且須滿足以下條件:
1. 每月償還貸款本息合計(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過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50%。參與額度計算的共同申請人的繳存基數可以累加。
2.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高於購房總價款與首付款的差額。
3. 職工個人申請的,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一並申請,且共同申請人參與額度計算的,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90萬元。
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三年以上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按照每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貸款額度可以提高10%,但應符合前款規定的其他條件。
④ 公積金賬戶中余額一萬元,可貸款多少
如果公積金帳戶余額不足一萬元具體最高能貸款多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根據申請人的申請計算出來申請人的最高額度是多少,只有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才知道。
⑤ 深圳公積金貸款上限一般是多少
單獨申請最高50萬,共同申請最高90萬,具體如下: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
第十七條普通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為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或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4倍,且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根據貸款額度計算得出的每月還貸額度(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過申請人公積金繳存基數或申請人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公積金繳存基數之和的50%;
(二)不高於購房總價款與首付款的差額。首付款比例應符合國家、省及我市房地產調控的相關要求。所購住房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購房總價款以購房合同價與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作出的評估價中較低者為准;
(三)不高於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單獨申請的最高額度為50萬元,共同申請的最高額度為90萬元。
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積金的,其可貸額度可以提高10%,但應符合前款規定之要求。
(5)深圳公積金余額1萬能貸款多少擴展閱讀: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 公積金貸款期限以年為單位,最長貸款期限:普通公積金貸款不超過30年,且貸款期限與申請人申請貸款時的年齡之和不超過70年;
申請商轉公貸款的,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已還貸款期限與商轉公貸款期限之和不超過30年,且上述貸款期限之和與申請人申請貸款時的年齡之和不超過70年。
第二十條 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公積金貸款發放後,遇國家公積金貸款利率調整的,公積金中心應當按季度對貸款利率進行調整。
深圳市不能申請貸款的特殊情況: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一)職工購買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權利人的;
(二)購買單套住房部分產權份額的;
(三)職工與父母、配偶、子女之間買賣住房的;
(四)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未按照《暫行辦法》、《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規定》繳存公積金,或者存在以弄虛作假等方式匯補繳公積金、調整繳存基數、掛靠單位繳存公積金等違法違規情形的。
第十二條 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存在以下信用記錄的,不予公積金貸款:
(一)單筆貸款近24個月內有8次以上逾期達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達2期,或者1次以上連續逾期達3期記錄;
(二)單筆信用卡(含准貸記卡)近24個月內有8次以上逾期達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達2期,或者1次以上連續逾期達3期的記錄;
(三)單筆信用卡(含准貸記卡)近24個月內狀態為「呆賬」、「凍結」或者「止付」的;
(四)貸款曾被「擔保人代還」或者「以資抵債」等特殊交易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