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用我的假信息貸款算騙貸嘛
咨詢問題不明確
⑵ 貸款,填寫的工作信息是假的,這屬於騙貸嗎
一般是不會批款的。
貸款買房需要提供的書面材料包括:
1、本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證明),個體經營者要提供營業執照(驗原件、留復印件);
2、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或單身證明);
3、外地、外籍或單身,要由有本地戶口的人做擔保;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財產證明;
5、購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據;
6、財產共有人抵押承諾書;
7、銀行住房按揭貸款申請審批表。
⑶ 真實信息貸款一毛沒還算騙貸嗎
騙取貸款咯
⑷ 沒有提供虛假資料,只是改變貸款用途能構成騙貸嗎
不能,。這只是改變了消費用途
⑸ 偽造證件貸款但還款正常屬於騙貸嗎
屬於騙取銀行貸款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九十三條【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5)貸款資料真實算騙貸嗎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於2010年5月出台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下稱《規定(二)》)第二十七條規定:
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等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等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或者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
但多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的,以及其他給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以上簡稱「四種情形」),應予立案追訴
。在此之前,公安部經偵局已率先於2009年作出了《關於騙取貸款罪和違法發放貸款罪立案追訴標准問題的批復》,其基本精神與上述規定也是一致的。不過應注意該解釋的溯及力問題。
關於刑事司法解釋的時間效力,「兩高」《關於適用刑事司法解釋時間效力問題的規定》確立的是「無舊從新,有舊從舊兼從輕」的做法,且規定對於在司法解釋施行前已辦結的案件如果無錯誤就不再變動。
⑹ 網貸填寫的工作資料和住址是假的,身份證是真的,算騙貸嗎
所有貸款填寫的工作資料和住址,身份證三者必須都是真實的。否則就算是騙貸。
⑺ 有真實抵押物但資料不真實的貸款是否構成騙貸
肯定算啦,你自己填的資料不真實,貸款的額度神馬的都會有影響,然後調查出來了你的資料不真實,很可能你就貸不了款
⑻ 提供假資料騙貸是犯罪嗎 貸款材料作假被
涉嫌貸款詐騙罪。
編造虛假材料申請貸款,屬於騙取貸款的行為,已經涉嫌貸款詐騙罪。
《刑法》對貸款詐騙罪的規定及處罰:
第一百九十三條【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