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您好,離婚了房子有貸款沒過戶,貸款人是我,前夫不按時繳納貸款,老是逾期交款,請問我應該是怎麼辦謝謝
到最後還是影響到你的徵信記錄,要協商解決,不行就去銀行申請貸款主體變更
㈡ 離婚過後,房子一直沒過戶,房子主貸人也是我,房子還給了男方,男方還經常逾期,該怎麼辦
房子既然給了男方,男方逾期不還的結果就是你被起訴,還是不還貸的話銀行申請法院拍賣房子償還貸款和違約金以及律師費用。既然房子是男方住,你就告訴他,如果銀行起訴,大不了你就徵信不良,撕破臉皮讓法院拍賣房子的話男方一毛錢也拿不到,房子也沒了,他損失更大些。如果他還是逾期不還,你也可以上法院起訴要求他還貸或者把房子還給你,你可以賣掉還貸也可以繼續還貸租出去。
㈢ 離婚後房子有貸款,無法過戶怎麼辦
根據我國《物權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房屋必須是在無法律糾紛、無規劃拆遷、無按揭的情況下才能辦理過戶。因此,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應首先弄明白離婚後按揭房過戶具體有哪些方面。具體來說,離婚後按揭房的過戶情況大致包括以下三種:1、
是將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原夫妻其中一方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則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辦理夫妻離婚房屋所屬權登記手續,將離婚雙方的名字登記變更為原夫妻一方,並根據相關規定由被過戶方繼續繳納按揭。2、
將離婚雙方中的一方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另一方如果是這種情況,則需要還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過戶。3、是將離婚雙方共同的按揭房過戶給第三人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離婚雙方必須還清銀行貸款或者第三人為離婚雙方清償貸款後方能履行相應的過戶手續。
㈣ 協議離婚後房產沒有過戶,一方由於債務,房產已經過戶給他人 過戶是否有效
物權沒有可能了,現在的房主如果支付了合理的對價,就是「善意第三人」。
現在就只剩下和前夫的債權了。如樓下所說,離婚析產當時就應該增加上女方的名字。現在沒轍了,債權說有就有,說還不上也沒轍。
㈤ 房產歸女方,因房貸未還清,一直未過戶,男方仍為共有人。離婚後男方欠債,房子被查封,女方怎樣處理
這個你可以去起訴他 因為不合理的 憑啥房子都已經過戶給你了 就因為男方欠債 房子就被查封 沒有你的份了
㈥ 離婚房子有貸款,不能過戶,對沒有房子的一方再買房有影響嗎
如果離婚後未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則原房產仍然登記在雙方名下,則無房一方名下已經有一套住房,再購房屬於第二套房。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央行、銀監會三部門聯合出台的《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10]83號)規定: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貸款申請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認定標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二、應借款人的申請或授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備查詢條件的城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進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
如因當地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貸款人查實誠信保證不實的,應將其記作不良記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㈦ 離婚後房子給了女方,因為貸款沒有還清沒有過戶,男方再欠錢,法院可以拍賣該房子嗎
首先房子去當地建委(房管所)過戶到自己名下,去拿著法院離婚判決書身份證,戶口本,未成年子女證明。解決了房子解決房貸,拿著離婚證,離婚協議書(上邊必須有房產歸屬,未成年子女歸屬,沒有的忽略)銀行催款單或者證明,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一切前提是你說的都是真實的!
㈧ 如果離婚按揭房歸一方所有沒有過戶,另一方欠款無法還款法院可以拍賣房子嗎
如果房產所有權人是男女雙方其中一個單獨所有,那麼法院只可執行被告;如果是共有財產,可以執行,如何進行分割,看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