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房交易可以做公證嗎 過戶後買方不去辦理抵押貸款
公證只是證明合同有效而己,只有辦理不動產證才說明產權轉移。
2. 二手房公正了沒過戶,買方可以拿去抵押嗎
二手房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住房產權就沒有發生轉移,買方不能拿不是自己名字房產證的住房去辦理抵押貸款申請。
需要二手房辦理完畢過戶手續之後,再由買家辦理抵押申請手續。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三十五條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合法建造房屋、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房屋所有權,權利人轉讓該房屋所有權或者以該房屋設定抵押權時,應當將房屋登記到權利人名下後,再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或者房屋抵押權設立登記。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所有權,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予以辦理。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應當在房屋登記簿上記載基於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予以登記的事實。
3. 二手房公證不過戶買方貸款對賣方有風險嗎
最好還是辦理公證。
辦理公證程序
申請與受理
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並填寫公證申請表。
1、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②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或其它有代理權資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證明; ③需公證的文書,如合同、遺囑、畢業證等; ④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⑤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2、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予受理: ①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 ②申請公證事項的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③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公證處的業務范圍; ④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本公證處管轄。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作出不予受理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公證處受理公證申請後,應進行分類登記。登記事項包括,公證類別(如繼承、收養、借款合同等)、當事人姓名(名稱)、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辦人、審批人、辦結日期、結案方式、公證書編號等。
4、公證處受理公證申請後,應按規定標准向當事人收取公證費。公證辦結後,經核定的公證費數額與預收數額不一致的,應當辦理退還或補收手續。當事人交納公證費有困難,應提出書面申請,由公證處主任或副主任決定是否減、免。 二、審查 公證審查,是公證處在受理當事人的公證申請後,出具公證以前,對當事人申請公證業務范圍。
4. 二手房買賣已公正但未過戶原房主可在銀行做抵押貸款嗎
已經公證就證明交易完成,房子跟原房主已沒有產權關系原房主沒有處置和抵押權利!當然不能在銀行抵押貸款了!屬於違法行為!
5. 二手房買賣合同已公正原房主在未過戶情況下能在銀行貸款嗎
僅對合同公證,但房證沒過,這房產還是原房主的。他就能拿去抵押。如果抵押必須公證的話,過不了。但抵押手續無需公證的話,抵押成立。
6. 二手房買賣,不過戶,直接接著還貸款,請問能行嗎,購買協議公證處給公證嗎
你這種方法是行不通的。如果不過戶,您今後的很多權益是無法行駛的,比如出租、抵押、落戶口等,最為重要的是,如果賣方有債務糾紛這套房而被法院查封,您的損失將會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