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購房貸款委託書公證需提供哪些材料
委託書公證辦理所需材料:
1、委託人是法人的,應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章程;委託人是其他組織的,應提交有關部門制發的主體資格證明、負責人身份證明;委託人是公民的,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2、委託人提供的委託書文本或公證人員根據委託人的要求代為草擬的委託書文本。
3、委託內容涉及婚姻狀況的,應提供民政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或出具的有效證明、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涉及親屬關系的,應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根據檔案開具的證明;涉及財產的,應提供所涉財產的財產憑證如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等;涉及放棄或主張繼承權的,應提供被繼承人的戶籍注銷證明或醫學死亡證明、委託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遺產的財產憑證。
4、與委託書內容相關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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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房屋抵押貸款在公證處都需要哪些手續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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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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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房屋貸款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1、申請按揭貸款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果單身的話還要開具單身證明,如果有配偶則需要結婚證,還有配偶的身份證證明。
拓展資料:
1.身份證及復印件一份(如果借款人和抵押人不是同一人的話要同時提供抵押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2.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借款人和抵押人不是同一人的話要同時提供抵押人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及復印件)
3.單身證明(如果借款人和抵押人不是同一人的話要同時提供抵押人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及復印件)
4.借款人收入證明(帶最近3個月工資條或收入流水)
5.房產證及復印件
6.貸款用途證明(購車提供購車發票或其他能證明你買車的證明,其他用途證明一樣)
附單身證明及收入證明
『肆』 房產公證需要帶什麼手續
在買賣二手房過程中,不同的情況都可能涉及"公證",雖不是必要環節,但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風險,且"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或協議,是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的。
所謂"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在以下售房、抵押、線上P2P借款涉及房產反擔保、線下借款涉及房產擔保、第三方為線上或線下借款提供房產抵押擔保的各類公證,涉及房產的公證事項均按下述標准執行
一.產權人至今未婚:
身份類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單身證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財產類證明材料:產權證(原件)、原始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發票(原件或復印件)、
契稅票(原件或復印件)
二.產權人已婚(均系初婚):夫妻雙方到場
身份類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結婚證(原件)
財產類證明材料:產權證(原件)、原始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發票(原件或復印件)、
契稅票(原件或復印件)
三.產權人已婚(一方或雙方再婚):夫妻雙方到場
身份類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結婚證(原件)、
再婚方之前婚姻的證明(離婚證或判決書、調解書)
財產類證明材料:產權證(原件)、原始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發票(原件或復印件)、
契稅票(原件或復印件)
再婚且房產是在上一次婚姻期間取得,則需提供離婚證明及相關離婚協議、
判決書或調解書,應表明房產歸屬
四.產權人離異未再婚且房產在離婚前取得的(判斷標准為:產權證、原始購房合同、發票、契稅票任一時間點在離婚之前)
1)身份類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原件)、
離異未再婚證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2)產類證明材料:產權證(原件)、原始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發票(原件或復印件)、
契稅票(原件或復印件)
3)民政局離婚的需出示加蓋備案章的離婚協議且應表明房產歸屬,法院離婚的判決書或調解書中應表明房產歸屬
4)若上述文件中未標明房屋歸屬,亦可由前配偶到場發表聲明確認。
五.產權人離異未再婚且房產在離婚後取得的(判斷標准為:產權證、原始購房合同、發票、契稅票所有時間點均在離婚之後)
1)身份類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原件)、
離異未再婚證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2)財產類證明材料:產權證(原件)、原始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發票(原件或復印件)、
契稅票(原件或復印件)
六.產權人喪偶未再婚的且房產在喪偶後取得的(判斷標准為產權證、原始購房合同、發票、契稅票所有時間點均在喪偶之後)
1)身份類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結婚證(原件)、死亡證明(原件)、
喪偶未再婚證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2)財產類證明材料:1.產權證(原件)、原始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發票(原件或復印
件)、契稅票(原件或復印件)
七.產權人喪偶未再婚的且房產在喪偶前取得的(判斷標准為產權證、原始購房合同、發票、契稅票任一時間點在喪偶之前)
此種情況需先行辦理繼承權公證。
『伍』 按揭等事宜,需要帶哪些材料去公證處辦理
一、辦理房產委託書公證書的,委託人應提交如下證明材料:
1、委託人的身份證件;
2、委託書若干份;
3、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
4、委託書所涉及的房產權屬證明原件或復印件,購房的提交認購書、定金合同或擬購二手房產證復印件等能反映房產詳細地址的相關證明材料;
5、監護人代理被監護人申請辦理房產委託書公證書的,需提交享有監護權的證明材料。 6、申請辦理以按揭貸款、抵押貸款、出售房產等處分房產為內容的委託書公證書,若該房產為夫妻共有財產的,夫妻雙方需同時作為委託人,並補充提交結婚證。
7、請將草擬好的委託書存入U盤,以便公證員認為需要時,作必要修改。
8、公證員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辦理其他類型委託書公證的,應提交如下證明材料:
1、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
2、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
3、與委託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
4、委託書若干份;
5、請將草擬好的委託書存入U盤,以便公證員認為需要時,作必要修改;
6、公證員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作為委託人辦理委託書公證書,應提交如下證明材料:
1、營業執照;
2、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
4、與委託書相關的證明材料;
5、委託書若干份;
6、請將草擬好的委託書存入U盤,以便公證員認為需要時,作必要修改;
7、公證員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陸』 辦理房屋貸款委託他人辦理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辦理「委託他人辦理房屋貸款的委託公證」業務,須委託人本人的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如是已婚則須配偶的身份證和結婚證),委託人簽署的受權委託書(委託書上必須寫明所購買的房屋的位置坐落,代繳契稅、代簽房屋買賣合同、代辦過戶、代簽借款合同、代辦資金監管、代辦監管資金的劃轉、代辦房屋抵押、代辦銀行按揭貸款的一切手續等事項),受委託人的身份證等手續。如果是法人委託須提供法人代表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法人營業執照,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與法人代表任職證明等。具體要求可以先行向所在地公證處咨詢。
『柒』 銀行按揭委託別人辦理公證處要什麼證件
根據《公證程序細則》,銀行按揭委託別人辦理公證處的證件:
第五條申請人應填寫公證申請表,並向公證處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人資格證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和本人身份證件;
(二)貸款方的《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
(三)抵押貸款合同草本及其附件;
(四)抵押財產清單、抵押財產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證明;
(五)抵押財產為土地使用權的,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明;
(六)抵押財產為共有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七)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該項抵押需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提交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八)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7)房屋貸款公證需要哪些資料擴展閱讀:
代理的注意事項:
一、代為申請辦理購買上述房地產以及交付房款等手續,並簽訂購房合同及簽收相關文件資料;
二、代為申請辦理上述房地產的銀行抵押貸款相關手續,簽訂抵押(按揭)貸款合同及簽署相關文件資料;
三、代為辦理上述房地產的抵押登記相關手續,並領取他項權證等相關證件資料;
四、代為辦理上述房地產的檔案查詢以及復印材料等手續;
五、代為在財稅部門申請辦理購買上述房產作為委託人家庭唯一一套住宅的有關房產事項或者代為簽署購買上述房產作為委託人家庭唯一一套住宅的承諾書,以及辦理交納或減免相關稅費等手續;
六、代為在房管、土地部門辦理和領取上述房地產的《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等產權證書;
七、代為協助購房人辦理銀行貸款的相關手續。
八、代為到水、電、物業等相關部門辦理水、電、物業交接手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抵押貸款合同公證
『捌』 房屋公證需要什麼資料
1、當事人各方的身份證明,包括:如果是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護照等。如果是法人,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如果涉及權證明、國家有關機關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
2、如果涉及交房房地產所有權證明。如果涉及房地產擔保的,提交房地產所有權及使用權證明。公證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3、准備好以上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有關的申請表格。接著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後,公證人員會核對有關信息,這時當事人需要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8)房屋貸款公證需要哪些資料擴展閱讀
房產公證流程:
1、公證申請。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並提交房屋買賣合同、個人身份證件、產權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准備好上述材料後,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2、公證受理。公證處對當事人的公證申請,經審查符合公證條件的,予以受理。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關鍵提示: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也會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
3、公證審查。公證員在受理公證的同時,必須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發現不完備或有疑義的,應通知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公證處也有權對交易雙方進行調查。
4、出具公證書。公證處經審查認為符合公證條件的,應當出具公證書。公證書按司法部門規定或批準的格式製作,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產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