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的公積金可以還異地的房貸嗎
法律分析:上海公積金是可以異地還房貸的。但是根據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消息,上海公積金異地還房貸還處於試點階段,首批兩個試點城市為蘇州市吳江區以及嘉興市嘉善縣。規定表示,在上海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上海無自有住房,於蘇州市吳江區、嘉興市嘉善縣兩地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並在當地互的住房貸款,是可以申請提取上海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償還異地住房貸款的。
總的來說,上海公積金異地還房貸現在仍然在試點階段,只有規定的兩個試點城市可以使用上海公積金來異地償還房貸,其他城市還不能適用該政策。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② 上海公積金貸款可以提前還嗎
上海公積金貸款可以提前還。借款人第一次提出提前償還部分公積金貸款的,應在原借款合同履行一年以後。借款人提前償還部分貸款的,提前償還的金額不得少於原借款合同約定的六個月的還款額。
借款人部分提前還清未到期公積金貸款余額的,應與受託銀行商定部分提前還清後剩餘的貸款余額的還款期限,此還款期限應短於原貸款合同約定期限的剩餘期限。貸款利率按借款人已履行的還貸期限加上確定的剩餘期限所對應的期限檔次的公積金貸款利率確定。
部分提前還清後的剩餘貸款本金余額仍採取與原借款合同約定的相同的償還方式償還,受託銀行重新為借款人計算每月還款額。
上海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流程
1、准備證件
貸款經辦行通知借款人在約定時間帶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具備貸款賬號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借款合同、對賬單、還款計劃單等)和還款卡至櫃台辦理部分提前還款手續。各地的具體情況還需要與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銀行網點聯系預約時間。
2、填寫申請
還款人申請提前還款,需填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清貸款申請書》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償還部分貸款申請書》並簽章和提供所需資料。
3、等待審批
具體包括受委託銀行的審批和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批。
4、還款存檔
即購房者去銀行把想還的貸款本息一並還上,並將提前還款表送到公積金中心存檔。
上海公積金貸款怎麼貸
1、通過上海住房公積金網申請預受理。
2、預受通過後,申請人到銀行和公積金中心進行網下簽約。
3、銀行受理審批後,到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
4、帶著抵押登記的手續,到銀行提交手續,等待銀行放款。
5、銀行放款,申請人根據銀行規定的時間按時還款。
6、貸款還清後,到銀行辦理貸款結清手續。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關於上海公積金貸款可以提前還嗎的相關內容,更多信息可以關注建築界分享更多干貨
③ 上海公積金還款
法律分析:1、一次性還款法(簡稱「年沖」)——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一次性歸還貸款余額,重新計算月還款額並繼續按月還款的方法。
2、逐月還款法(簡稱「月沖」)——每月直接從提取還貸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用於歸還當月住房貸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採用一次性還款法,委託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於還貸;採用逐月還款法,委託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歸還當月住房貸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不足時,借款人應及時補足還款金額。提取住房公積金也可歸還商業性住房貸款。提取還貸時間由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公布。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十六條 職工、單位有權查詢本人、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不得拒絕。
職工、單位對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受委託銀行復核;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重新復核。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職工有權揭發、檢舉、控告挪用住房公積金的行為。
④ 上海公積金貸款可以提前還清嗎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上海公積金貸款可以提前還清。辦理流程:1、借款人與銀行預約時間。2、銀行在7個工作日後給予答復。3、安排具體辦理時間。4、按約定時間至銀行網點辦理。5、按約定時間領取資料。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⑤ 上海公積金貸款政策
2022年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最新政策是怎樣的 根據上海市公積金中心的規定: 一、加強住房公積金差別化信貸政策審核 (一)繳存職工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和公積金貸款記錄的,認定為首套住房;無住房、有一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或已有一套住房、購買第二套符合改善型認定條件的,均認定為申請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貸款。 (二)停止向符合下列情況的借款申請人發放貸款: 1、已有兩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繳存職工家庭。 2、購買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 二、調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貸款政策 認定為首套住房的,公積金差別化信貸政策保持不變。 認定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利率調整為同期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家庭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80萬元(個人最高額度調整為40萬),有補充公積金的調整為100萬元(個人調整為50萬);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普通住房不得低於50%;非普通住房不得低於70%。 三、調整計算公積金貸款的還款能力比例和存儲余額倍數。 本市計算公積金貸款還款能力的每月還本額占月工資基數比例調整為不超過40%;計算公積金貸款額度的存儲余額倍數調整為30倍,補充公積金的存儲余額倍數調整為10倍。 四、嚴格首付資金真實性審核和信用審查。 市公積金中心應要求各受託機構繼續嚴格對首付資金真實性審核,進一步加強對借款人家庭信用狀況、還款能力審查。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借款人應從嚴審批貸款。尚未還清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不得辦理除還貸以外的其他公積金提取業務。 關於這些問題的資料,小編就整理到這里,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我國法律在逐步完善中,我們也期待可以幫助到更多的人。如果有這方面的需求,可以到華律網獲取更多法律知識,也可以找律師進行專業法律咨詢。
⑥ 上海公積金沖還貸辦理流程
上海公積金沖還貸辦理流程如下:
用戶可以去貸款銀行辦理沖還貸業務。在房貸申請成功並且首次還款成功之後,用戶可以攜帶好身份證、公積金賬戶以及最近一次的還貸憑證去辦理即可。對於沒有簽訂購房合同的用戶,可憑相關證明材料按月至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各業務受理網點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個人住房貸款手續。對於申請者來說,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時,優先歸還公積金貸款。而且,選擇月沖、當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不足以歸還貸款本息時,借款人應及時補足還款金額。除此以外,已經辦理了提取還貸終止業務的貸款賬號一年內不得重新進行委託受理操作。
【拓展資料】
一、沖還貸方式
1.一次性還款法(簡稱「年沖」)——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一次性歸還貸款余額,重新計算月還款額並繼續按月還款的方法。採用一次性還款法,委託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於還貸;
2.逐月還款法(簡稱「月沖」)——每月直接從提取還貸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用於歸還當月住房貸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採用逐月還款法,委託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歸還當月住房貸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不足時,借款人應及時補足還款金額。提取住房公積金也可歸還商業性住房貸款。提取還貸時間由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公布。
二、辦理場所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或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借款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申請、變更或終止時,借款人應向其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銀行提出申請;
2.在委託期內發生提取還貸人變更(借款人除外),或者變更提取還貸方法,可向原貸款放款銀行提出申請,並簽訂變更協議,辦理提取還貸方法變更在原委託協議滿一年以後生效;委託人的增減變更不受此限;貸款本息結清前,提取還貸人可以與貸款放款銀行終止委託,但在一年內不得就該筆貸款再次辦理提取還貸委託;
3.借款人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貸款後發生還款困難需要增加補充還款人,借款人的,可向原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提出申請。經補充還款人同意,並由上海市公積金中心業務受理網點核准,簽訂相關補充協議後,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可專項用於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還款。
三、辦理業務
借款人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需提供: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號、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戶口簿和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貸款還款憑證;
四、變更/終止業務
借款人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的變更或終止,原所有委託人應帶好借款合同、身份證、戶口簿和原委託書。
⑦ 上海公積金提前還款流程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公積金提前還款流程如下:1、借款人撥打公積金管理中心熱線,查詢剩餘尾款金額,並預約提前還款的金額;2、還款申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清貸款申請書》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償還部分貸款申請書》,簽章並提供所需資料;3、受委託銀行審批;4、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5、申請人去銀行償還貸款本息;6、申請人將提前還款表送至住房公積金中心留檔。注意事項:借款人需要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帶上本人身份證到該中心申請預約,其會根據借款人要求以及公積金存儲卡的開戶銀行政策為借款人依次辦理,一般預約時間短則幾天,長則不會超過一個月。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⑧ 上海公積金貸款能不能提前還
法律分析:借款人第一次提出提前償還部分公積金貸款的,應在原借款合同履行一年以後。借款人提前償還部分貸款的,提前償還的金額不得少於原借款合同約定的六個月的還款額。借款人部分提前還清未到期公積金貸款余額的,應與受託銀行商定部分提前還清後剩餘的貸款余額的還款期限,此還款期限應短於原貸款合同約定期限的剩餘期限。貸款利率按借款人已履行的還貸期限加上確定的剩餘期限所對應的期限檔次的公積金貸款利率確定。部分提前還清後的剩餘貸款本金余額仍採取與原借款合同約定的相同的償還方式償還,受託銀行重新為借款人計算每月還款額。
法律依據:《上海市公積金使用規定》 第八條 借款人自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之日起滿一年,可申請辦理提前歸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本息,借款人歸還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每次還款金額應不低於6個月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額。貸款經辦行通知借款人在約定時間帶好身份證、具備貸款賬號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借款合同、對賬單、還款計劃單等)和還款卡至櫃台辦理部分提前還款手續。
⑨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促進本市住房制度改革,鼓勵個人購買自住住房,規范住房公積金的貸款行為,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條例》的規定,制訂本辦法。第二條(管理機構)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中心)為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的貸款人。
市公積金中心負責編制公積金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的報告、審批公積金貸款的借款申請、監督公積金貸款的借貸和結算。
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市公積金中心承擔。第三條(貸款業務的委託)
本市公積金貸款業務由市公積金中心委託本市商業銀行承辦。市公積金中心委託辦理公積金貸款,應當與受託銀行簽訂書面委託合同。
市公積金中心應當按照委託合同的約定,檢查、監督公積金貸款資金使用情況。受託銀行應當按照委託合同的約定,定期向市公積金中心提供有關統計報表等資料。
市公積金中心應當每年向社會公布公積金貸款的資金使用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第四條(貸款償還擔保)
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必須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
公積金貸款的擔保辦法另行制定。
借款人同時借用公積金貸款和商業銀行貸款的,市公積金中心為該組合貸款擔保權的第一受益人。第五條(房屋類型)
借款人購買的房屋僅限於本市國有土地上具有所有權的住房,並應當用於本人家庭自住。第二章貸款條件第六條(借款人的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職工,可以經申請成為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
(一)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二)申請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兩年;
(三)所購買的房屋符合市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建築設計標准;
(四)購房首期付款的金額不低於規定比例;
(五)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
(六)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前款第(三)項中的建築設計標准、第(四)項中的規定比例由市公積金中心擬訂,經上海市住房委員會批准後執行,並向社會公布。第七條(共同借款人)
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同戶成員可以作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承擔償還公積金貸款的連帶責任。
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同戶成員需要作為共同借款人的,必須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第八條(貸款期限)
每項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並不長於借款人法定離休或者退休時間後的5年。
共同借款的,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並不長於其中最年輕者法定離休或者退休時間後的5年。
借款人的申請期限短於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最長期限的,貸款期限以申請期限為准。第九條(貸款限額標准)
每項公積金貸款金額應當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准:
(一)不得高於按照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儲存余額的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
(二)不得高於按照房屋總價款的比例確定的貸款限額;
(三)不得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規定比例×12個月×貸款期限;
(四)不得高於最高貸款額度。
共同借款的,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貸款限額按各借款人分別計算後的總和為准,其中,第(三)項中各借款人的貸款期限,當申請期限短於本辦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最長期限時,以申請期限為准;當申請期限長於本辦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最長期限時,以最長期限為准。
本條第一款中的倍數、比例和最高貸款額度,由市公積金中心擬定,報經上海市住房委員會批准後執行,並向社會公布。第十條(貸款金額的計算方法)
每項公積金貸款的具體金額,按照借款人的申請金額和第九條規定的限額標准計算。申請金額不超過所有限額的,以申請金額作為貸款金額;申請金額超過任意一項限額的,以其中最低的限額作為貸款金額。第十一條(貸款利率)
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國務院批準的利率標准執行。第十二條(每月還款額的計算方法)
一年期以內的公積金貸款,應當於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積金貸款;應當按月償還貸款本息。
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選擇按照每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或者市公積金中心認可的其他方法計算每月還款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