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額信貸行業怎麼樣,發展前景
目前中國的小額公司主要有兩個主流的發展方向。
一、是以銀行放貸的思維,根據抵押物放貸。
二、是就是偏向純信用,以重現金流的審核方式,發放無抵押貸款。
如何看待中國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前景和方向?首先是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前景。
從數據上看,小額貸款公司不論是數量,還是貸款余額,最近連續兩年都是50%左右的行業整體增長。今年的發展速度略有下降,但應該也是40%+的速度,持續高增長可以預期,直到行業洗牌。(個人認為是在14年中下)。
政策上看,不論是逐步的利率市場化,民資銀行試點,以及消費金融試點,都是對小額貸款公司整體行業的利好消息,但關於小額貸款公司的法律法規始終不明確,小額貸款公司定位尷尬,融資渠道受限等問題始終不見改善,政策不確定性還是較大。
市場環境上來看,銀行業競爭日益激烈,大口吃肉喝酒的日子也快要結束了,現在也越來越多的銀行機構開始注重小微信貸這一塊。而在同樣的業務定位上,小額貸款公司是根本沒法跟銀行競爭的,小額貸款公司的生存空間必將被壓縮。
從盈利水平上來看,小額貸款公司目前的利率水平政策紅線為基準利率4倍,但實際操作中往往會超過這個水平,實乃無奈之舉,受多方面因素影響;杠桿率受限,小額分散導致的高成本,繳納非金融機構的高稅收,行業不受待見導致的高融資成本等。實際而言,規范經營的小額貸款公司的資本利潤率並不高,吳江鱸鄉小貸為7.58%,實際平均水平也不過10%,嚴重違規的企業暫不作討論。但隨著利率市場化以及融資渠道的拓寬,盈利水平還是有望逐漸改善。
故,總體而言,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前景還是不錯的(均67.5分),行業中佼佼者前景光明,中下端者隨時可能死掉。
至於方向。從整體行業而言。
一、是市場化競爭更充分。隨著銀行業務下沉,業務空間壓縮,經濟下行,行業風險釋放等諸多因素,會導致行業整體洗牌,最終形成行業內市場精細化區分(個人認為在此過程中,目前占據市場主流的第一類小額貸款公司會大量的被淘汰),以後的小額貸款公司會在百萬級以內劃分出多細分市場,且真正的支持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會成為主流。各地市場出現集聚化(如果經營地域限制不放開的話),行業龍頭會占據較大的市場份額。
二、是必然會互聯網化。這個就不多說了,一定是發展趨勢,同互聯網金融,從某個角度來說小額信貸甚至是金融中最契合互聯網的部分。
Ⅱ 小額貸款的行業現狀及政策
《農村小額信貸扶貧現狀分析研究》 分析研究農村小額信貸扶貧現狀與農村經濟的發展,以及農村小額信貸的發展,研究小額信貸的扶貧效率。 論文結構 1、小額信貸的由來; 2、小額信貸的世界發展趨勢; ①格萊珉模式:窮人的銀行 最成功的農村金融模式之一——格萊珉銀行 3、小額信貸在中國的發展現狀 ①農村近幾年經濟發展狀況 ②農村經濟結構分析; ③農村人口總體素質 4、 小額信貸在農村的扶貧現狀 5、小額信貸對扶貧的重要意義; ①小額貸款政策實施至今,起到了多大的作用。為農村經濟增長做了多大的貢獻 6、小額信貸扶貧存在的問題、以及對農村的影響
Ⅲ 小額信貸的發展
小額信貸在國際上產生於20世紀70年代,最初目的是消除貧困和發展農業生產。資金的發放主要是通過國家的金融機構或合作組織、資金主要用於農業生產和技術的改造,貸款發放一般是低息、無息、,資金來源是政府的補貼或各種公基金。
世界各國都有小額信貸的實踐,但各國的國情不同,小額信貸的運作方式及發展路徑具有差異性。各國提供小額信貸的機構也具有多樣性,包括國有機構、國有政策性或發展銀行、商業銀行、非政府組織、信用合作社以及非正規的社區團體。國際上幾種有影響的小額信貸模式有:孟加拉的鄉村銀行、泰國的農業和農村合作社銀行、印度尼西亞的人民銀行的小額信貸體系等。
自20世紀90年代初期,小額信貸開始在中國農村進行試點。中國的試點項目主要受到孟加拉模式的影響。而且這些項目主要有非政府組織、社會團體、利用國外資金進行小范圍試驗,大多數是依靠補貼維持下去的。這些依靠補貼的非政府組織的項目很難有效、迅速的推廣他們的經驗。這些項目都沒能在中國達到一定量的積累。一定程度的覆蓋率以及小額信貸機構的可持續發展。
20世紀90年代後期,在較大范圍內推廣小額信貸扶貧轉向為以政府和指定銀行操作,使用國內扶貧資金為主。
1993年,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首先將孟加拉小額信貸模式引入了中國,成立了「扶貧經濟合作社」。
1995年,UNDP中國國際經濟技術交流中小額信貸扶貧項目在中國16個省的48個縣(市)執行。
1995年6月,世界銀行「扶貧協商小組」(CGAP)成立,推動世界小額信貸運動進入了一個新時期。
1997年,中國政府開始了小額信貸的試點並在1998年開始在較大范圍推廣。
1999年底,農村信用合作社也開始推動小額信貸業務。
2003年初,在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的基金援助下,中國人民銀行、商務部等久中國當前300多個小額貸款組織進行調研,並發布《中國小額信貸發展研究報告》。
自2004年以來,為了彌補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和微小企業的金融產品支持的空白,國家陸續推出了一系列支持性的政策,發展小額信貸。其中,涌現出了一些專業的小額信貸公司,如中安信業等,接著幾大銀行也陸續開展了小額信貸業務。
隨著國內小貸市場的發展和同業競爭的加劇,傳統小貸公司粗放的經營模式和單一的經營思路正顯現出越來越多的局限性。而其風險防控能力、公司治理水平、業務操作模式也面臨著越來越多的考驗。 國內一些小貸公司開始探索集團化經營模式,邦信小貸就是其中之一,試圖通過連鎖布局、規模發展和統一管理的方式來經營小貸公司,從而在成本、風險和效益間找到最佳的平衡點。
但是由於消費者認知度低等問題,在行業的前期發展階段,市場比較混亂。因此微小企業或則個人如果需要申請貸款,最好咨詢專業有實力的公司。
2005年被聯合國確定為國際小額信貸年。
2006年尤努斯教授獲諾貝爾和平獎。
Ⅳ 中國目前農戶貸款的現狀是怎樣的
目前,中國有2000多個縣、8億多農民,這是個龐大的市場。中國銀行業協會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底,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貸款余額26.4萬億元,在各項人民幣貸款余額中的佔比達28.1%;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社會問題研究中心某項調查顯示,中國農村中16.8%的人認為需要錢,56.8%的人表示資金很緊張,而農戶認為農村貸款不便利的佔69.6%;《中國農村金融服務報告》截至2014年底的數據顯示,中國金融機構本外幣農村貸款余額為19.4萬億元,占各項貸款余額比重不到23%,農村村鎮銀行縣域覆蓋率僅為54%。
Ⅳ 中國農村小額信貸業務發展的現狀,要仔細一點的介紹。
近年來,金融機構開展了具有廣泛影響的小額信用貸款、助學貸款、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等小額貸款業務,為促進城鄉居民就業和國民經濟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在小額信貸業務的發展過程中,仍面臨許多困難與挑戰。筆者就這一問題,作如下探討與分析。
一、小額信貸業務發展的現狀
從1993年中國社科院農發所的易縣「扶貧社」試點算起,我國的小額信貸業務已經歷了十幾年的風風雨雨。然而,由於金融體系的不完善、借款主體的不成熟等客觀因素的存在,時至今日,小額信貸業務尚未取得令人振奮的實際成就,也遠未像某些成功的發展中國家那樣「發展出一個活躍而重要的新興行業或部門」。小額信貸業務在我國發展緩慢,跟不上經濟發展的步伐,也不能滿足客戶的金融需求:
(一)貸款額度偏小。隨著經濟的發展,城鄉居民自主創業的意願和意識愈加強烈,資金需求也日益旺盛。然而由於小額信貸業務的額度所限,通常不能滿足其資金需求。目前,商業銀行開辦的下崗失業人員貸款一般為每人2萬元,個別地區提升為2-5萬元;部分農村信用社對農戶發放的小額信用貸款限額為0.5 -5萬元。以農戶購建一棟蔬菜大棚為例,按目前臨猗市場價格計算,建一棟蔬菜大棚大約需要資金6-8萬元,再加上人工工資、籽種、肥料等約需要2萬元,從構建大棚到啟動運作需要投資8-10萬元,如按上述限額授信,仍有相當大的資金缺口。因此,貸款額度偏小,無法滿足客戶的實際需求。
(二)貸款期限較短。農業項目具有投資大、見效慢、風險大、回收期長等特點,而小額信貸業務的最長期限為一年,下崗失業貸款最長期限也只有二年。而農民、下崗失業人員一般沒有固定的收入,這就容易造成貸款逾期,不僅加大了貸戶的利息負擔,影響其還款的積極性。而且,不利於反映貸款質量的真實性;不利於金融機構合理安排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更影響金融決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小額信貸模式單一。部分地區小額信貸的開展沒有與農業產業化經營結合起來。由於信息的不對稱,造成得到小額貸款的農戶產品銷售難,或無法防範市場風險、無法抵禦自然災害,小額貸款的使用效率和經濟效益大打折扣。
(四)信用體系建設滯後。前些年,由於金融機構電子化建設水平較低,歷史信用記錄缺失,信貸調查僅依靠信貸員對客戶的部分了解,難免存在調查不實、風險估計不充分等現象。加之,一些地區金融生態環境相對較差,部分客戶存在逃債賴債思想,貸前調查質量可想而知。
(五)可持續能力不足。一是地方政府意願不強。2002年底,人民銀行下發了《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對小額擔保貸款發放的對象、數額、期限、擔保及貼息等作出了明確規定。但由於這項政策牽涉到政府出資擔保和部分貼息問題,再加上額度小,在實施過程中,地方政府積極性不高。二是由於農業受自然氣候因素、市場因素等的影響,存在較大的風險隱患,特別是養殖、種植等行業,受自然災害或市場風波影響往往血本無歸。加之,由於農戶資金積累不多,抗風險能力較弱,所以造成部分信貸資金形成不良,大量貸款無法收回,挫傷了金融機構發放小額貸款的積極性。三是小額貸款公司不能吸收公眾存款,只依靠外部資金注入,缺乏可持續的資金來源,影響了小額信貸的發展。
Ⅵ 農戶貸款的當前農戶貸款難的原因與對策建議
農戶貸款難的問題比較復雜,存在諸多方面的因素,概括起來主要有: (一)政策和市場因素
作為中部欠發達地區,傳統農業比重較大,農業內部結構不盡合理,隨著近幾年農村改革的逐步深入,適應市場經濟需要大力推進農業結構的調整,使農業結構漸趨優化,總體上符合國家農業產業政策的要求。由於受地域及局部環境的影響,地方有關配套政策相對滯後,政府短期目標行為比較突出,影響了當地農業支柱產業的形成和農業的深層次開發。表現為農業主導產業及特色不明顯,重點不突出,在結構調整中片面強調市場導向,而忽視發揮本地資源優勢,一些地方領導行政干預嚴重,不顧農民意願,一哄而起,農業結構的調整帶有較大的盲目性。如鄂東某縣前幾年為發展蠶桑,要求農民大面積種植蠶桑,當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後,蠶桑賣不出去,又挖掉蠶桑,後來市場稍有好轉,又重新種植蠶桑,不行後又挖桑,形成「種桑、挖桑、再種桑、再挖桑」的怪事,結果不僅使農民利益受到損害,也使農業銀行和信用社貸款受到損失,挫傷了農民生產和結構調整的積極性。農業是投資大、周期長、收益小的行業,對農戶貸款幾乎沒有什麼盈利,從經營角度講,農村金融部門對這種低效農業不甚願意給予貸款,這在客觀上制約了對農戶貸款的發放。地方相關政策的不配套,缺乏長遠眼光和對市場的准確把握,以及不適當的行政干預,必然影響到信貸功能和作用的有效發揮,削弱了其支農的力度。
(二)資金因素
農戶貸款主要由農村信用社發放,而信用社由於多年積累下來的各種矛盾和大氣候的影響,經營中遇到很大困難,不良信貸資產佔比重高,資金實力普遍不足。制約了對農業生產和農戶所需的信貸投入。資金不足是欠發達地區農村信用社的突出問題。盡管近幾年人民銀行對信用社支農再貸款力度加大,資金總的看有所松動,但仍有不少信用社存在資金緊張問題。不少縣市信用聯社經常動用存款准備金,還有的縣市為保付而不得不使用人民銀行緊急貸款。信用社資金不足表現為:一是信貸資產質量板結,釀成了流動性陷阱,大多數信用社不良信貸資產佔比達80%以上,大量不良信貸資產造成信用社支農能力下降;二是一些信用社虧損過大,佔用了大量資金,造成了信用社支付困難,虧損的壓力既削弱了信用社支農能力,又加劇了其支付矛盾,形成沉重的包袱;三是結算短腳,異地匯款幾度轉匯,又難於到帳,使農民客戶不能得到快捷、便利的服務,致使一些大戶和對公戶紛紛轉移他行,信用社的業務空間受到擠壓,籌資能力受到削弱,進一步導致信用社負債比例失調。
(三)農村信用環境因素
在農村,尤其是在欠發達的貧困山區,人們的信用意識淡薄,法制觀念不強,相對缺乏對信貸資金還本付息的主動性。農村金融業由於本身具有經營上的風險性,對法律機關的依賴性很強,但目前司法效率不高是不爭的事實,使農村金融部門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不少信用社出於無奈,對大量不良信貸資產只好採取消極態度,一般都不願意使用起訴方法來保護金融債權,使許多信貸資產處於自然流失狀態。農村行政干預貸款現象也十分嚴重,由於近幾年基層商業銀行信貸許可權上收,機構撤並,一些縣、鄉行政部門指令信用社發放本不應由信用社發放的非農貸款,這些貸款往往都是有借無還,使那些急需資金的農戶得不到貸款支持。
(四)農戶因素
對大部分農戶來說,貸款難主要是由於償還能力的問題。目前農戶聯保、抵押擔保還不健全,一些邊遠山區這一辦法尚未啟動,缺乏貸款保證條件是農戶得不到貸款支持的一個重要因素。就農戶抵押物來看,僅僅是陳舊的農機具和房屋,由於農村距城區較遠,這些抵押物多數未經過公證和過戶。對農戶的大額貸款的抵押實際是形同虛設,一旦貸款出現風險,抵押物難以受到法律保護。尤其是近年來農民收入普遍下降,稍有風險的項目不敢開發,農民單純依靠種養業,收入很低,對貸款缺乏承受能力。大額信用貸款放出後很少能夠歸還,因此信用社非本社的存單作質押,一般不放大額貸款,而單純從事種養業的農戶,很少有大額存單進行質押,這必然影響到大額貸款的發放。
(五)貸款機構因素
一是健全了內控機制,收貸收息力度加大,對貸款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只懲不獎,使信貸人員普遍產生「懼貸」的心理,多以不貸為上策。加上目前信用社正逐步推行「工效掛鉤」的人事工資制度改革,使信貸人員感到收貸收息與工效掛鉤的壓力和責任不斷加大,受個人利益驅動,造成信貸人員畏首畏尾,以規避風險、明哲保身為主。
二是信用社放款的額度、許可權也制約了農戶貸款的發放,按規定5000元以上的所有貸款都必須報縣聯社集體審批。基層信用社只能發放少量的5000元以下的小額貸款,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對農戶的正常貸款。而且貸款手續繁瑣,環節多,時間長,即使發放一筆小額貸款,從申請到發放,少則一個月,多則2—3個月。
三是在執行貸款政策上存在偏差,如有的信用社在對農戶的等級評定中,要求申請貸款的農戶必須在信用社入股,有股金和其它條件的,可評為一、二等,沒有股金的則評為三、四等,而三、四等是不能獲得貸款的,使那些沒有人股但又需要貸款的農戶得不到信用社的支持。
四是一些信貸人員作風不扎實,沒有經常深入農戶,了解農戶的生產和資金需求情況,對信用社的支農政策宣傳不夠,服務不到位,只是被動地應付,甚至存在關系貸款、人情貸款的現象,使那些真正需要貸款而沒有「路子」的農戶實難獲得貸款。
(六)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的政策因素
自1999年人民銀行出台支農再貸款政策後,通過不斷增加支農再貸款投入,較好地解決了農村信用社的資金緊張狀況,擴大了農戶貸款面,有力地支持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其積極作用是很明顯的。但從支農再貸款的管理上看,支農再貸款期限較短,不能與農業生產的周期相適應。農業生產具有周期長、季節性強的特點,其資金周轉比較慢,一般地說,傳統的種植業生產周期大多在6個月以上,養殖業大多在9個月以上,有的經濟作物如林果特產品甚至達2—3年才能產生效益。而支農再貸款的期限最長為一年,與農業生產周期不同步,與農戶需求不一致,使得部分缺資信用社對支農再貸款的申請和使用採取極其謹慎態度。事實上,近兩年已有一部分支農資金不能按期收回,信用社只好以拆借資金歸還人民銀行再貸款,影響了信用社對農戶貸款的積極性,也影響了支農再貸款的效果。 從當前看,要把解決農戶貸款難的問題作為農村金融部門特別是農村信用社的中心任務,要站在農民的立場上來思考問題和處理問題,把是否符合農民利益、是否讓農民滿意作為信用社支農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為此,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建議之一:加大支農投入,增加支農信貸資金
朱鎔基總理在九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指出:「農業是經濟的基礎,農業問題是未來經濟發展的首要問題,而解決其資金來源則應主要依靠農村信用社」。因此,農村信用社應充分發揮農村金融的主力軍作用,加大信貸支農力度,進一步拓展信貸支農范圍,擴大服務領域,把貸款重點放在支持農戶和農業生產上。信用社支農信貸投入總量不能低於上年水平,對農戶和農業貸款佔全部新增貸款比例應達70%左右。信用社要大力做好資金組織工作,認真清理外拆、外借、外貸資金,兩級聯社要做好轄內信用社的資金餘缺調劑工作,確保支農資金及時投放:信用社在資金不足時,可酌情向人民銀行申請支農再貸款,合理確定再貸款的期限和金額,保證用於信用社增加農戶貸款。
建議之二:明確支持重點,搞好結構調整
農村金融部門要適應農業結構調整需要,拓展信貸領域,把支持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的著力點放到支持結構調整上來。集中資金優先發放農戶種養業貸款和為農業服務的農產品加工、運輸、小型農機具貸款,支持以公司加農戶為主要形式的農業生產貸款和農戶多種經營貸款。在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專業大戶起著重要的帶動作用,它們為農金部門擴大信貸投放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要重點支持專業大戶從事農業結構調整的資金需要。為防止結構調整可能造成的信貸資金流失,政府可建立農業結構調節基金,增強農戶在農業結構調整過程中的抗風險能力。政府在農戶優勢項目的產出期,可按農產品銷售額提取千分之五的風險調節基金,作為農業發展項目專項扶持資金或新發展農業項目風險補償金,在農產品市場不景氣的情況下,政府從調節基金中適當拿出一部分,作為價格補差,以平衡農戶 心理,保護優勢項目的穩定發展,避免「跟著感覺走」的短期行為。
建議之三:優化農村信用環境,提高社會信用水平
在這方面要借鑒廣東高州市的做法,結合本地實際,大力推行農村信用鎮、信用村、信用戶的「三信」建設試點工作,由農信社、鄉(鎮)政府、村委會和農戶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共同建立一種「四位一體」的社會信用體系。具體通過評估農戶資信、劃分信用等級、確定授信額度、核發貸款證等,建立「一戶一檔」的貸款管理制度,提高整個農村社會信用水平:為解決那些急需貸款扶持而又缺乏相應保汪條件的大額農戶貸款問題,可由政府牽頭成立專門的中介擔保機構,為農民提供相應的擔保服務,培植更多的既符合貸款政策又具備貸款條件的農戶,以利於爭取信用社的進一步扶持,健全農聯保貸款網路組織體系,農戶小額貸款的聯保可在自然村、組中進行,農村專業大戶的聯保應由所在鄉、鎮種養專業協會成員聯保,無論那一類的聯保都應手續齊全,切實做到既聯保,又聯責。
建議之四:完善與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信貸管理機制
一是對大額農戶貸款亦可實行信用放款,在健全農戶經濟檔案、夯實農戶信息咨詢系統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農戶信用貸款的額度,針對不同的農戶,不同的農業項目准許發放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信用貸款。
二是適當下放農戶貸款審批權,對20000元以下大額農戶貸款,只要資金充足,可由鄉鎮信用社自主發放,只報聯社備案。
三是在加強內控機制的同時,建立信貸激勵機制,推行信貸營銷責任制,把發放「三農」貸款、擴大農戶貸款面作為對信貸人員考核的內容之一。在進行人事工資制度改革的同時,要充分考慮地方實際,盡可能地制定一系列切實可行的相關配套措施,保證責、權、利的對等,充分調動信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從機制上消除他們的「懼貸」心理。
四是對貸款的責任追究應區別對待,如對種養業大戶確因自然災害招致貸款損失,不應由信貸人員承擔全部責任,以減輕信貸人員的心理壓力。
建議之五:改進工作作風,完善金融服務
要在加強貸款管理的同時,按照靈活、方便、安全的原則,改進貸款方式,簡化貸款手續,方便農民貸款。推行貸款公開制度,實現貸款發放「四公開」,即計劃公開、對象公開、額度公開、利率公開,以接受農戶的監督,增加透明度。信用社要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信貸人員要經常深入農戶,搞好調查研究,及時了解農戶的生產、生活資金需求,想農戶所想,急農戶所急,為農民提供資金、信息、技術等多方面的服務,當好農民致富的好參謀。
從長遠看,為了解決信用社的歷史包袱問題,增強信用社的資金實力,有必要從政策上加大對信用社的扶持力度。
第一,是實行優惠的稅收政策。對農村信用社發放的糧棉油種養業貸款應免徵營業稅,對貧困地區信用社繼續免徵所得稅,對高風險信用社在一定期限內實行免稅優惠,使之能休養生息,降低財務風險。
第二,是實行優惠的財政政策。對信用社因承擔政策性貸款業務造成的虧損包袱和信用社過去支付的保值儲蓄貼補息,國家財政應予以補貼。
第三,是合理消化歷史包袱。可考慮:A.對在行社脫鉤時農業銀行甩給信用社的不良資產劃回農業銀行;B.過去政策性的農業學大寨貸款、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前的村組集體貸款、小水電貸款等大多已成呆帳,應由國家和地方政府用專項資金予以本息核消;C.對信用社近些年來承擔的在抗災、扶貧、扶持集體經濟、支持農業產業化建設等政策性支農業務中形成的不良資產,應由國家財政和人民銀行共同組建全國信用社不良資產管理機構,採取收購的形式予以剝離;D.加大農村信用社呆帳核消力度,對有自身承受能力的信用社,允許其提高呆帳核消比例。
第四,是實行低成本融資政策。各級政府可安排一定數量的財政資金,以低利率、長期限(三至五年)借給信用社周轉使用,人民銀行可對各地流動性較好、信用較好,但暫時資金不足的信用社實行低息短期融資,加大對農村信用社的資金支持力度。
Ⅶ 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存在哪些問題
1、授信額度與資金需求量不匹配
近年來,農村經濟發展較快,條件好的農戶家庭和種植養殖能手、專業大戶尤為突出,其資金需求量一般會突破5萬元以上。而真正需要小額信貸資金投入的往往是一些家庭經濟條件較差的農戶,此類農戶往往無其他收入來源,貸款償還能力有限,一旦不是風調雨順的年頭,存在資金安全問題。從資金安全上看,向條件好的農戶家庭發放貸款顯然更安全。但目前小額農貸的授信額度制約了這類客戶的開發,家庭信用良好、有一定經濟實力的農戶一般不需要貸款;即使需要貸款,小額貸款根本不能滿足其生產需求的資金量。從而制約了小額農業貸款的發展。
2、信貸人員不足且工作積極性不高
目前,基層信用社員工維持在5-6人左右,一般只配備1名專職信貸人員,通常要管理上百戶小額信貸客戶,一方面基層網點信貸人員緊缺,貸款進度緩慢。導致貸前調查質量不高,貸後管理工作質量受到影響,推廣進度緩慢。另一方面信用社的考核機製造成放貸積極性不高。基層社的信貸人員的個人收入與貸款的還本收息掛鉤,而小額農戶貸款往往是點多面廣,信貸員付出精力多,得到的收益少,挫傷了放貸的積極性。
3、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對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產生一定影響
隨著縣域社會經濟的發展,一些地方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發展很快,農村資金互助組織適應了農村由於外出務工的人逐年增多,從而導致生產力的減少, 農村開始成立了以家庭為單位的生產的形勢。在生產、資金上互相幫助,小額資金在其內部就得到了解決,還省去從信用社貸款的一些手續。
Ⅷ 我國農戶小額信貸的發展狀況及前景如何
我國自1993年試辦小額信貸以來,至今已有1多年的歷史,經歷了從國際捐助、政府補貼支持到商業化運作的過程。目前,我國由民間組織主導的小額信貸開始發展。目前,我國小額信貸大體上可以分為三種類型:一是大銀行提供的下崗失業擔保貸款、助學貸款和扶貧貸款,總計有幾千億元的貸款額度;二是農村信用社的小額貸款。有61萬農戶享受到1927億元貸款,覆蓋面佔到全部農戶的27.3%;還有一部分農戶聯保貸款,約有12萬戶享受到141億元的貸款;三是目前存在的1多個非政府小額信貸組織,提供了約1億元的貸款。
盡管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小額貸款的前景依然是非常廣闊的,在央行全面放開貸款規模限制的政策號召下,小額貸款公司正如雨後春筍般在全國涌現。這些困境中的中小企業,在初冬的清寒中感受到了春意。
據統計,截至28年1月底,全國已經批准大約1家小額貸款公司試點,這些公司發放貸款總額大約相當於一家股份制銀行。繼浙江、江蘇、上海和福建等沿海地區的小額貸款公司上馬之後,北京、重慶、河北和山東等地的試點工作也在積極籌備中。
28年5月,央行和銀監會批准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其目的是彌補銀行在當地中小企業客戶群的「盲區」。根據央行的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上限不得高於央行基準利率的4倍,下限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9倍。
以民營經濟為主體的中小企業被認為是中國經濟最靈動的群體,當它們最先受到全球金融海嘯沖擊倒下的時候,「救中小企業即救中國經濟」的呼聲日漸強烈。事實上,以中小企業為主要客戶的小額貸款公司,在雪中送炭的同時也迎來了自己茁壯成長的商業機會。盡管初期得不到投資回報,但小額貸款公司為實業資本合法地進入金融領域提供了通道。
Ⅸ 農民貸款難、利息高,年限短是農村普遍存在的問題,該如何解決
「反思鄉村經濟,我們發現鄉村經濟衰退可能源於現代經濟理論的誤導。現代經濟理論主要應用於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企業,而農村的主體是以家庭為單位、以家庭福祉最大化為目標的微弱經濟體。在現代市場經濟構築的經濟體系內,微弱經濟體受到政策的忽略,以及市場和金融體系的排斥。」11月18日,中國普惠金融研究院(CAFI)在「2020中國普惠金融國際論壇」上發布的《微弱經濟與普惠金融——中國普惠金融發展報告(2020)》中稱,普惠金融就是將被傳統金融機構排斥的「中小微弱」包容進金融服務體系。在今後一段相當長的時期內,普惠金融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要助力鄉村振興的國家戰略。
對於中小企業,銀行通常用抵押不動產或質押股權等方式提供信貸服務;對於微弱群體,銀行主要通過信用調查或者大數據分析來提供金融服務,而此類群體數量大,信用記錄不完善,收入偏低,金融素養和能力也比較弱。
國務院參事、中國銀保監會原副主席王兆星在「第三屆中國普惠金融創新發展峰會」上發表主旨發言時指出,普惠金融發展過程中,仍然存在「農戶貸款難與銀行難貸款並存,農戶想要貸與銀行不敢貸並存」的現實性問題。銀行方面要加強風控水平,擊破信息不充分、不對稱等難點。畢竟「普惠金融不是慈善金融,應該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使弱勢群體獲得金融服務的支持。」因此,他表示,不能強行要求銀行貸款,信貸資金的本質就是有貸有還,而且要有付息,它不是財政撥款,也不是慈善。
雖然農村銀行業機構是農村普惠金融的主力軍,但仍面臨諸多困難。
《中國普惠金融創新報告(2020)》指出,數字普惠金融已經成為當前普惠金融發展的主流,但大多數農信機構規模較小,在金融科技方面投入十分有限。隨著經濟下行、利率收窄以及國有六大商業銀行的服務下沉,農村金融市場競爭越發激烈,特別是對於頭部客群的爭奪使得農信機構受到劇烈的沖擊。
《微弱經濟與普惠金融——中國普惠金融發展報告(2020)》表示,目前,我國各家農村商業銀行經營狀況參差不齊、分化嚴重。從資產質量來看,部分農村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高達10%~20%;而資產質量比較好的農村商業銀行主要集中在浙江、江蘇和廣東一帶,不良貸款率可以維持在1%左右,甚至低於部分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大型商業銀行。從盈利能力來看,有的農村商業銀行ROE高達20% 以上,而差一些的農村商業銀行ROE 不足5%,分化也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