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寧德首套房貸款利率2022
貸款執行基準利率,即5年期以上貸款利率為6.55%。
商業貸款目前大部分地區首套房貸款政策主流是仍需首付3成
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總的來說,按照現有的首套房執行標准就是:新房商業貸款首付比例是三成,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為首套房90_(含)以下的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20%,90_以上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B. 怎麼貸款
目前貸款購房主要有以下幾種:1、住房公積金貸款;2、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3、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1、住房公積金貸款:對於已參加交納住房公積金的居民來說,貸款購房時,應該首選住房公積金低息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具有政策補貼性質,貸款利率很低,不僅低於同期商業銀行貸款利率(僅為商業銀行抵押貸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於同期商業銀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說,在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利率和銀行存款利率之間存在一個利差。同時,住房公積金貸款在辦理抵押和保險等相關 手續時收費減半。 2、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以上兩種貸款方式限於交納了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員工使用,限定條件多,所以,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人無緣申貸,但可以申請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擔保貸款,也就是銀行按揭貸款。只要您在貸款銀行存款余額占購買住房所需資金額的比例不低於30%,並以此作為購房首期付款,且有貸款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那麼就可申請使用銀行按揭貸款。 3、個人住房組合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發放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一般為10-29萬元,如果購房款超過這個限額,不足部分要向銀行申請住房商業性貸款。這兩種貸款合起來稱之為組合貸款。此項業務可由一個銀行的房地產信貸部統一辦理。組合貸款利率較為適中,貸款金額較大,因而較多被貸款者選用。 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公積金貸款)最劃算,個人住房貸款(商業性貸款)利息負擔最重,但具體的還款差別有多大,我們不妨進行一下比較: 假設某購房者夫婦二人慾購買一總價50萬元的住房,以自有資金支付首付款30%,即15萬元,其餘35萬元申請15年貸款。夫婦二人月收入為6000元,月公積金繳存比例為20%(企業與個人各負擔一半),現公積金總額為4萬元。商業性貸款的利息負擔比政策性貸款高得多,達到了1/3,月還款額多出10%,總額多出近5萬元,可不是個小數目。如此看來,自然應該選擇個人住房委託貸款,但是不行,這對夫婦不能完全依靠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即便他們現有的公積金達4萬元,就是按10倍的較低倍率計算他們也可申請40萬元的公積金貸款,但因為政策性貸款最高限額只有30萬元,因此35萬元還是不可以的。因此,這對夫婦只有退而求其次,選擇個人住房組合貸款。那麼,他們每月的還款負擔承受得了嗎?說起來他們每月還款2781.45元,但其中一部分可以由他們還款期每月繳存的公積金抵付,金額最多可以達到總收入的20%,即1200元/月,那麼他們需要自行支付的供樓款只有(2781.45-1200)1581.45元/月,和他們6000元的月收入相比負擔是很輕的了。不過,如果沒有公積金的支持,完全依靠商業貸款,那麼每月還款負擔還是比較重的,但占總收入50%左右的供樓負擔還是可以接受的。建議購房者在確定購房預算時不妨仔細算一算,多列出幾種選擇比較一下再去申請相應的貸款。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應按下列程序: (一)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借款人資格、擔保人資格、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的審查及合同的填寫同意後,借款人與中心簽訂相關合同或協議,並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保險。 (三)貸款手續辦理完畢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給銀行簽發准予貸款通知書,銀行接到貸款通知書後辦理貸款劃付手續 特別提醒:購房時,借款人根據自己公積金的繳納情況,到銀行進行測算,就可得知貸款的金額和每月還款數額。根據公積金管理有關規定,每年提取一次。假設客戶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積金為15000元,而每月公積金貸款還款額為1500元,商業貸款還款額為1000元,在還款方式上可選擇「余額沖貸法」,即提取的公積金首先歸還當月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本息(共計2500元),余額12500元可一次性償還住房商業性貸款本金,在還清住房商業性貸款本金後,尚有餘額的再償還公積金貸款本金,因為商業性貸款利率高於公積金貸款利率。「沖還貸」後,借款人可選擇縮短原還款期限的方式或選擇還款期限不變,減少月還款額的方式進行還貸。但目前商業銀行對客戶提前還款的次數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戶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等額還貸金額保持2500元不變,那麼提取的公積金15000元,將按照原扣款方式連續每月扣款2500元。余額不足時,借款人應及時將足額款項注入用於還款的銀行卡中,上述兩種還款法,客戶可根據自身實際進行選擇。 如果客戶購買個人住房時申請的是商業性貸款,如: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個人住房轉讓貸款、個人再交易住房貸款。當時購房因各種原因沒有申請到「公積金」貸款,而現在個人公積金繳存達到規定的年限和金額,且已滿足公積金申請購房貸款的條件,雖然目前商業銀行還不能將購房商業性貸款轉換為公積金住房貸款,但卻可提取公積金進行償還商業性貸款本息。只要借款人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並辦理提取公積金相關手續,就可提取公積金歸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 申請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工作流程: (一)買方要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 (二)支付30%以上的房款。 (三)去房管部門辦理預售登記。 (四)辦完預售登記後,買方持契約正本,填寫借款申請及借款合同。 兩種還貸方式利息天壤之別 一般的購房人只知道貸款必須償還利息,可是,採用不同的還貸方法,利息卻有天壤之別。貸款額在40萬元左右、限期30年的,利息差額可以達到10萬元之巨!至於這個,不少人都還被蒙在鼓裡——兩種還貸法利息差額大,在此摘錄一篇供您參閱。 市民劉先生上個月剛買了新房,並辦完了住房貸款手續,每月還貸額近2000元。誰知道就在本月即第一次還貸後,劉先生卻知道了一件讓他大為驚訝的事———他的一位親戚和自己貸款額度相差無幾、年限相同,但是總體還貸利息卻相差近2.5萬元!原因只是他們採用了不同的還貸方式。而此前,劉先生稱自己對另一種還貸方式一無所知。 「在簽合同的時候,銀行工作人員只是抱來一大堆貸款合同,密密麻麻的,然後幫你一會翻到這里、一會翻到那裡,指著一些空白的地方,讓你簽上姓名、填上身份證號碼、按上手印即可,根本沒有提及還有另外一種還款方法。」 簽下這份貸款合同後,劉先生自己測算了一下,利息總額高達17.6萬多元。要不是親戚提醒,劉先生還以為貸款就是這樣辦的,又氣憤又心疼的劉先生忍不住把自己的貸款合同拿出來又仔細翻了好幾遍,發現合同里的確有兩種貸款方法可供自己選擇,但是空白處已經被銀行事先填上了等額本息還款法,根本就沒有自己考慮的餘地。他請朋友算了一下,如果套用另外一種還款方法,那麼自己30萬元、20年商業性住房貸款利息總額不到15.2萬元,比現在要少2.49萬元。 銀行普遍主薦「等額法」 為了探明究竟,連日來,記者也以購房人的身份對南京多家銀行進行了暗訪。 在農業銀行新街口支行的消費信貸超市,記者表示准備購買一處總價為80萬元的商品房,首付30%,公積金貸款12萬元,餘下的44萬元准備辦理商業貸款,30年還清。一位工作人員熱情地接待了記者。她首先給記者介紹了本息還款法(等額法),通過測算,「月還款額」一項顯示為2372.78元; 記者隨之詢問有無其他的還款方式,該工作人員說還有另一種「本金還款法」(遞減法)。每個月的還款額都不同,從3000元左右逐漸遞減到1000多元。 究竟選擇哪一種方法呢?以下是記者和該工作人員的一段對話: 「兩種還貸方法哪一種更合算呢?」 「總的說來第二種遞減法少付點錢,但是一般人都不會等到30年才還清的,如果提前還貸的話就沒有那麼大差距了。何況使用遞減法雖然後面還得少,但是一開始壓力太大了。」 「哪一種更方便呢?」 「當然是第一種等額法方便,每個月只需按月還給銀行相同數額的錢就行了。第二種遞減法每個月的錢數都不同,算起來也很麻煩……所以我們一般都推薦客戶選擇等額法。」 隨後,記者繼續以購房人的身份電話咨詢了商業銀行、招商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等多家銀行,大多數都以介紹「本息還款法」即等額法為主,有的甚至根本不提及遞減還款方式。雖然一些銀行工作人員最終也承認應該按照個人的不同情況選擇還款方式,但是從其話語中,可以很明顯地聽出對等額法的傾向性。 銀行傾向性在於息差 導致銀行產生這種傾向性的原因何在呢?一位從事金融行業多年的人士一語道破:「關鍵在於息差。」 「兩種方法的利息差距大著哪!」該位人士以記者暗訪的例子進行了一番計算,得出的結果令人震驚———同樣是44萬元、30年的商業性貸款,等額法的利息總額為41.4萬多元,而遞減法為29.7萬元左右。兩種不同還貸方法利息竟然相差11萬元之多! 該人士稱,同樣一筆貸款業務,對於「吃利息飯」的銀行來說,當然希望購房人全都選擇利息高的還貸方法。就像普通商品買賣一樣,一般的商家都會推薦顧客購買價格高、利潤高的商品,怎麼會推薦價格低、利潤低的商品呢? 至於銀行解釋的「等額法比遞減法方便」的理由,記者發現,使用遞減法實際上也並不如想像的那麼麻煩。雖然每個月的還款額都不同,但是具體數額並不需要人力測算,銀行的計算機系統十分輕松地便可以列印出30年中每一個月還款數據的表格,購房人只需遵照交錢就行了。 而另外一個「遞減法開始還款壓力大」的解釋,記者通過業內人士測算發現,雖然遞減法開頭的還款額度的確較高,為3000元左右,但是相對於等額法2372元來說,也就高出620元左右,且持續時間也只有一年零兩個月。大多數時間的還款額集中在2000多元和1000多元之間。相信600多元的差額大多數購房人都能承受,何況,這樣「省下來」的利息高達11多萬元,值得大多數購房人重新考慮。 銀行稱沒佔到便宜 昨日,建行、中行、農行、民生等幾家銀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兩種還款方法表面上看兩者利息總額相差不少,而實際上兩者的計算原理是一回事。 「不存在銀行佔便宜。首先,兩種還貸方法並不是哪家商業銀行自己制定的,而是央行規定的。」建行江蘇省分行房地產信貸處處長叢華昌介紹說,1998年5月央行頒布了《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規定了住房貸款有等額本息和等額本金兩種還款方法。不管是哪種還貸方法都是符合規定的。而且實際上兩種還款方法計算原理是一樣的。 「簡單地看,兩者利息是相差一定額度,但是對於銀行來說,並沒有通過哪種方式多收了顧客的利息,因為這兩種還貸方式都是按照客戶佔用銀行資金的時間價值來計算的。」 據叢處長解釋,造成這兩種還款方法利息總額不同的根本原因,在於顧客佔用銀行資金發生了變化。遞減還款法,由於顧客一開始就多還本金,所以越往後所佔銀行本金越少,因而所產生的利息也少。而等額本息還款法則不同,開始還的貸款本金較少,佔用銀行資金相對也較多,所以利息也會相應增加。 針對目前老百姓對兩種還款方式不太了解、不太熟悉的現狀,昨天一些銀行表示今後在辦理貸款之前,將加強告知義務。 「可能我們的部分櫃面人員會覺得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法是約定俗成的事,老百姓也習慣於這種還款方式,所以就沒有對遞減法進行解釋和宣傳,客戶來了就照老辦法給辦了。」 一些銀行表示,今後在辦理住房貸款前,「要將話說在前面」,讓客戶自主選擇。 消協稱購房人有知情權 南京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孫建和在剖析上述現象時說,貸款購房也是一種消費行為,消費者享有《消法》賦予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銀行作為向消費者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有義務在服務場所的顯著位置公示兩種不同的服務內容,即兩種不同的還款方式。另外,還應該客觀地且明確地向消費者介紹兩種還款方式的不同之處,以及各自的利弊,否則,就是侵害了《消法》賦予消費者的權利。 我國《消法》第八條、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孫建和認為,如果銀行在沒有明確告知兩種還款方式及其利弊的情況下,擅自替消費者作主選擇其中一種還款方式,那麼就違法了《消法》的上述規定,對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構成了侵害。 原因在雙方信息不對稱 貸款購房人可以享受兩種不同的還貸方法,這是中國人民銀行的明文規定。然而,為何到了實際操作中,一種方式深受青睞,而另一種方式就明顯受到「冷遇」了呢?導致本金還款法「銀行不薦、消費者不知」的根本原因究竟是什麼? 受訪的多位專家及業內人士均一致指出,購房人和銀行之間嚴重的信息不對稱,是首要原因。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種信息不對稱的局限必然可以給銀行有意無意隱瞞信息、牟取更多利息收入創造有利條件;而購房人由於信息缺乏,必然處於弱勢。 錢蘇平律師說,消費者畢竟不是銀行家,人民銀行的規定也只是面對銀行而設的,普通人無從得知,所以在選擇購房貸款時,往往是銀行說什麼就是什麼,具有一定的盲從心理。 陳廣華律師也認為,在貸款購房過程中,銀行和購房人處於明顯的不平等地位。銀行佔有了大量消費者不具備的信息,而且有充分的理由和條件對消費者購房作出主觀引導。(記者/王海燕鄭春平) 相關鏈接 兩種還貸方式比較 1、計算方法不同。 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額償還貸款本息。 等額本金還款法。即借款人每月等額償還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 2、兩種方法支付的利息總額不一樣。在相同貸款金額、利率和貸款年限的條件下,「本金還款法」的利息總額要少於「本息還款法」; 3、還款前幾年的利息、本金比例不一樣。「本息還款法」前幾年還款總額中利息占的比例較大(有時高達90%左右),「本金還款法」的本金平攤到每一次,利息借一天算一天,所以二者的比例最高時也就各佔50%左右。 4、還款前後期的壓力不一樣。因為「本息還款法」每月的還款金額數是一樣的,所以在收支和物價基本不變的情況下,每次的還款壓力是一樣的;「本金還款法」每次還款的本金一樣,但利息是由多到少、依次遞減,同等情況下,後期的壓力要比前期輕得多。 工薪族購房的兩種貸款方式 工薪族貸款可用公積金貸款和「按揭」貸款二種方式。 (一)用公積金貸款購房。公積金貸款是為支持一般收入的職工家庭購房而設立的一種低息長期貸款,由建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門發放。寧德市規定最高貸款限度為3萬元,貸款償還最長年限7年。公積金貸款的對象是:具有城鎮常住戶口,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貸款條件是:有相當於所購住房價格30%以上的自籌資金(可以用住房公積金存款抵充),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貸款額度在可貸額度和最高限度內,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貸款本息是如何償還的呢?償還時採用每月等額均還的方式。還款方式:每月償還貸款本息= 貸款本金×月利率十貸款本金×月利率/(1十月利率)還款總月數-11] 。 (二)用「按揭」貸款購房。對於無法享用公積金低息貸款的家庭,可爭取享用「按揭」貸款。但按揭貸款僅對某些房產項目提供支持,故選得當,才能享受按揭貸款,但它與公積金貸款相比,利率較高。按揭貸款的對象和條件,與公積金貸款基本相同。可貸額度主要根據償還能力而定,每月經濟收入應高於每月貸款償還額的2倍。貸款限額不得超過房價的70%,貸款最長償還期限20年。 個人房貸業務介紹 「個人購置住房貸款」是最基礎的住房按揭業務,各家銀行都在開展該業務,個人購置住房貸款是一種擔保性貸款,可採取抵押、質押、保證或上述三種擔保方法並用的方式。 申請人應具備的條件 各銀行一般都要求「個人購置住房貸款」對象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3.不享受購房補貼的,不低於購買住房全部價款的2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購房補貼的,以個人承擔部分的20%作為購房首期付款;4.有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5.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所購住房價格基本符合銀行或銀行委託的房地產估價機構的評估價值。 申請所需證件 在申請借款時,申請人應出具多種文件,主要包括:1.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證件);2.貸款人認可部門出具的借款經濟收入或償債能力證明;3.符合規定的購買住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它批准文件;4.抵押物或質押物的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質押證明和抵押物估價證明;5.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和保證人資信證明;6.以儲蓄存款作為自籌資金的,需提供銀行存款憑證;7.以公積金作為自籌資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批准動用公積金存款的證明。 個人貸款額度 個人購置住房貸款的貸款額度為不高於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的擬購買住房的價值或實際購房費用總額的80%(以二者低者為准),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年。 償還方式選擇 在還款時,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如借款人提前還款,應事先徵得貸款人同意,並辦理有關手續。償還本息的方式有以下兩種: 1.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的,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2.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採取等額本息還款法和等額本金還款法等還款方法,按月歸還貸款本息。 房貸質押和抵押 可以作為購置住房抵押物和質押物主要有如下種類: (一)個人住房貸款的抵押物 1.借款人有權自主支配的房產及其它地上定著物;2.借款人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二)個人住房貸款的質押物包括國庫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金融債券、AAA級企業債券、個人定期儲蓄存單等有價證券。
C. 福建省寧德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寧德市住房積金最高貸款額度限定:
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夫妻組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公積金貸款年限為最高30年。
D. 我在寧德霞浦縣,每月住房公積金繳存462元,現在賬戶里有8000多,可以向銀行貸款多少呢
普通上班族5到10,機關單位或公務員等到20,無抵押
E. 月薪8000元,是否能申請公積金貸款還有首付的比列問題准備在福建寧德市買房
第一問題按國家規定你不能夠享受20%的首付,你能不能享受20%的首付要和你的買房子的開發商商量,有些開發商是有這種優惠的。
第二 公積金是不能當首付的 不過可以在你簽完購房合同的同時,提出部分公積金補繳首付。不要提光因為貸款額度是同你公積金額度掛鉤的,如你要貸40萬就要有2萬的公積金額度。貸款額度=公積金余額*20。
第三 能貸多少可以到銀行問問,我不知道福建的標准不過上網一查就知道了,在套第二條的原則。
第四 可以抵月供。
第五 建議你去找銀行貸款人員咨詢一下,個人的情況不同,不過原則上是等額本金開始扣的利息多,起初還款壓力較大,但是隨時間的推移每月還款數也越來越少。你前期還款能力強的話可以採用,等額本息是前期扣的都是你的利息(個人理解)。具體額度銀行都可以給你算的。
F. 福建寧德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新變化
記者4月14日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4月起,寧德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啟用新的政策條款,內容涉及首付比例、貸款額度、貸款利率及商轉公貸款等多個方面。 首套首付區別對待 新政策規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於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寧德市保持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 通自住房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對於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 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限二套房停三套房 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所購第二套住房的個人貸款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本市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且貸款用 途僅限於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自住普通住房。屬於購買第二套住房的,第二套住房的個人貸款利率為同期首套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且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同時,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 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貸款額度提高 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2010年雙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最高貸款額為30萬元,單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或單身職工可貸額限制在20萬元以下。為支持繳存職 工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貸款需求,2011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個人住房貸款額度進行調整,屬雙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最高可貸額為40萬元,屬單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或單身職工 最高可貸額為30萬元。 商轉公貸款減輕 借款人利息負擔 新政策規定,已辦理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且具備寧德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的借款人,在還款期間經貸款銀行同意,可以申請將其在本市商業性住房貸款余額轉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以申請貸款30萬元購買一套商品房、分20年付清為例,公積金貸款比商業貸款少付了8.6萬元利息。商轉公貸款將大大減輕貸款人的利息負擔。 」 此外,為了解決借款人在辦理商轉公貸款過程中,無足夠資金事先結清原商業購房貸款余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引進了具有相應資質的擔保機構為本市商轉公貸款業務提供擔保, 以實現直接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還原商業銀行購房貸款,避免了個人到處借款墊還原商業銀行購房貸款的難題。
G. 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詳細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含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以下統稱單位)工作的在職職工及其所在單位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活動。
第四條 職工繳存的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消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條 職工所在單位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和按時足額繳交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有要求所在單位按照規定為其建立住房公積金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權利;有按照規定查詢、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權利;有監督住房公積金管理和使用的權利。
第二章 管理組織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七條 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是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決策機構。具體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審議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住房公積金管委會依法對市財政部門審核公積金中心申報核銷的公積金呆賬、壞賬進行審議。
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的事項,可以委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具體承辦。
第八條 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是直屬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不得掛靠任何部門或單位,不得與其他部門或單位合署辦公,也不得興辦各類經濟實體。管理中心負責本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監督檢查本市單位和職工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情況,依法履行行政處罰職能,並履行下列職責: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在管委會授權范圍內審核單位提高、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申請以及緩繳申請;
(四)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五)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六)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七)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八)監督、檢查單位住房公積金的建立和繳存情況;
(九)承辦市管委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管理中心在各縣(市)設立辦事處,在市區設立營業部,辦事處和營業部主任由管理中心任命。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實行「統一決策,統一管理,統一制度,統一核算」,各辦事處、營業部按照管理中心的授權履行下列職責:
(一)提供住房公積金政策咨詢;
(二)執行、完成管理中心制定的歸集、使用計劃,並編制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三)在指定銀行開設辦事處住房公積金賬戶;
(四)執行統一的規章制度,承辦職工住房公積金的開戶、繳存、提取和職工個人住房委託貸款,並進行明細核算和檔案管理;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催繳、對賬、查詢和個貸回收工作;
(六)執行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實行內部核算,對辦事處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和成本核算,並定期向管理中心報送財務會計報表;
(七)按規定提取風險准備金,發生呆賬時,向管理中心提出核銷申請,管理中心按規定程序報批後,辦理呆賬核銷手續。
(八)編制辦事處的管理經費預決算,報管理中心統一核定、由市財政局審批後執行,各辦事處應定期向管理中心報送管理經費財務會計報表。
(九)承辦管理中心授權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及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審計部門依法履行審計監督。勞動保障、民政、人事、工商、房管、土地、統計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辦法。管理中心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內部管理制度,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信息化。
第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管理中心委託銀行承辦上述業務,應簽訂委託合同(或協議)。
第三章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
第十二條 凡本辦法第二條所列職工和職工所在單位,必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簽訂委託收款結算協議,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十三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且在辦妥繳存登記之日起20日內,到受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手續。單位錄用職工,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辦理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的審核文件到受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第十四條 發生合並、分立、解散等情形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單位,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的變更或者注銷繳存登記,並且在辦妥手續之日起20日內,到受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應當自終止之日起30日內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的審核文件到受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封存或者託管手續。
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封存、啟封等手續,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督促辦理。經督促,單位在10日內仍不辦理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應當在20日內予以直接辦理。
第十五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工資總額)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工資總額)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職工月平均工資應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原則上不應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中央駐閩單位及其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倍。
職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低於5%,原則上不高於12%。具體繳存比例嚴格按照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程序報批,未經批准,任何單位不得自行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六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為職工繳存和代扣的住房公積金,由單位自發放月工資之日起5日內,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在受託銀行設立的住房公積金專戶內或由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採用委託收款結算方式,進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必須由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經管理中心審核報管委會批准後,方可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單位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年;超過一年,需要繼續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的,應當重新辦理申請手續。
第十七條 單位補繳住房公積金(包括單位自行補繳和人民法院強制補繳)的數額,可根據實際採取不同方式確定:單位從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原則上應當補繳自1999年4月3日《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發布之日起欠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單位未按照規定的職工范圍和標准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為職工補繳。單位不提供職工工資情況或者職工對提供的工資情況有異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可依據當地勞動部門、司法部門核定的工資,或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第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應當設立託管賬戶,對下列情況職工的住房公積金進行託管管理:
(一)單位已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
(二)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但暫不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
(三)勞動人事關系掛靠在勞動、人事代理機構的;
(四)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確認的其他情況。
住房公積金進行託管賬戶管理,有關單位和職工本人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九條 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欠繳的住房公積金和未償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列入第一清償順序優先清償。
第二十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應當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
第二十一條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照下列規定列支:
(一)機關在預算中列支;
(二)事業單位由財政部門核定收支後,在預算或者費用中列支;
(三)企業在成本中列支。
第四章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二條 管理中心在制定住房公積金使用計劃時,應當優先保證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和用於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二十三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規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七)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的;
(八)在職期間被判刑,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職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病、大病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也可以提供有效證明材料,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憑該職工死亡證明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宣告死亡判決書、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親屬關系證明或遺贈人的有效遺囑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按照本條第(二)、(三)、(四)、(七)、(八)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的,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當同時注銷。
第二十四條 職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未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以一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不足時,可以提取擁有該住房所有權的家庭成員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但累計提取總額不能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第二十五條 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的,職工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審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單位不為職工出具提取證明的,職工可以憑規定的有效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多不得超過購房款總額的70%。貸款期限原則不得超過職工法定退休年限,特殊情況可按法定退休年限延長五年,但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予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正常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管委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管理中心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第二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第三十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規定的標准編制全年預算支出總額,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准後,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級財政,由本級財政撥付。
第五章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和監督
第三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實行對賬制度,每年對賬一次,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給以結息,並且向職工發放結算清單,告知職工繳存、提取住房公積金等情況。管理中心應建立年度驗審制度,督促單位履行本辦法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二條 職工、單位有權向管理中心、受託銀行查詢本人、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情況,管理中心、受託銀行應當無償受理,不得拒絕。職工、單位對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受託銀行復核;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以申請管理中心重新復核。受託銀行、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給予答復。
職工和職工所在單位有權揭發、檢舉、控告挪用住房公積金的行為。
第三十三條 管理中心應當按照委託合同對受託銀行進行檢查、核實,並且督促受託銀行及時按照操作規范,辦理委託合同約定的有關業務,為單位和職工提供高效、便捷、優質的服務。
受託銀行應當按期向管理中心提供委託合同約定的業務資料。
第三十四條 管理中心和職工有權督促單位按時履行下列義務:
(一)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或者變更、注銷繳存登記;
(二)住房公積金的足額繳存;
(三)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或者封存、啟封。
第三十五條 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和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中心在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時應當徵求財政部門的意見。
管理中心編制的住房公積金年度預算、決算,應當經財政部門審核後,提交管委會審議。
管理中心應當定期向管委會和財政部門報送財務報告,並將財務報告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和使用,應接受審計部門的監督。管理中心應加強對各辦事處的管理和監督。各辦事處應定期向管理中心報送財務、統計等報表,定期報告轄區內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情況。
第三十七條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確保《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貫徹實施,支持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履行工作職責。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職工違反本辦法規定提取他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的,管理中心應當追回所提金額;職工採取欺騙手段,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管理中心應追回被騙的貸款本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 管理中心及其工作人員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依法處理。
H. 貸款買房子
1.要准備好首期付款的,新房是首期款2成,二手房是3成,當然你也是可以多付款的
2.剩餘不足的部分申請銀行的住房抵押貸款的.
3.帶上你的身份證,你的買賣住房的合同,你的收入證明,你的首付款的證明,去銀行的貸款部分辦理就可以了,在14個工作日之內,銀行是會給你答復的
4.如果你是第一套住房的話,是可以申請優惠貸款利率的
5.關於貸款年限,主要是看你的收入水平來決定的,一般是每個月的還款金額不可以超過你的月收入的50%的.
I. 想在福建寧德購房,目前月薪8000元,是否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1.正常情況可以享受20%的首付,依你申請貸款的銀行確定;
2.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作為首付,但是你如果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就不能了;
3.想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要看你的工作所在地;
4.不可以;
5.要看你貸款多少和貸款形式,可以咨詢一下你要准備貸款的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