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生源地貸款怎樣在哪辦
七、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共同操作的,幫助新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銀行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學生或其合法監護人,向家庭所在地的農村信用社、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辦理,不需要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2007年,國家在江蘇、湖北、重慶、陝西、甘肅5省市試點開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目前,財政部、教育部等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訂進一步擴大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覆蓋范圍的辦法。學生可向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咨詢具體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主要規定如下:
1. 申請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 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①家庭經濟困難;
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④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⑤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⑥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2. 辦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審查。銀行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3. 貸款金額
借款人每學年申請的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6000元。
4. 貸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入)共同負擔。
5. 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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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生源地助學貸款在地方哪個部門或者銀行貸
問:什麼是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答: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江蘇省分行委託縣(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以下統稱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向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由學生在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辦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擔保的助學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擔還款責任。 問:哪些人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答: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3)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並由普通高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的新生,或在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研究生;(4)學生入學前戶籍與其家長戶籍均在貸款申請受理機構所在轄區內;(5)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對孤兒、烈士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戶子女優先資助。 問:生源地助學貸款有哪些具體政策規定? 答:(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根據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貸款額度,每生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貸款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 (二)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但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畢業後2年為「不還本金、只付利息」的寬限期;學制超過4年或應屆畢業生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延長寬限期,但貸款期限不變。 (三)貸款利率執行人民幣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不上浮。貸款利息按年計收,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貼息,畢業當年9月1日起全額自付利息;畢業後第3年起按「等額本金法」歸還貸款本金。本息一年結算一次,提前還款的除應付本息外不加收其他費用。 問:今年生源地助學貸款如何辦理、需要哪些材料? 答:(一)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與家長一起到戶籍所在的縣(市、區)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或其鄉鎮網點領取填寫《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戶籍在省內老城區和農場學生到市區(市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申請辦理。 (二)2007年,申請人按以下要求出具證明材料: 1.2007年度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並由普通高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的新生提供:(1)有效的新生錄取通知書原件;(2)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戶口本(或由鄉鎮/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4)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2.在校生提供:(1)有效的學生證原件;(2)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戶口本(或由鄉鎮/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4)所在高校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三)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簽訂《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在經辦網點開立用於貸款資金結算的個人專用賬戶並授權網點從該賬戶扣收貸款本金和利息。 (四)借款人按要求完成貸款發放和資金支付憑證的核簽手續後,經辦網點按合同約定向學生所在高校電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金(手續費按有關規定向借款人收取),並按以下辦法向高校反饋貸款發放信息:(1)借款學生是高考錄取新生的,業務網點在其錄取通知書上加蓋「該生已獲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字樣由學生交高校學工處;(2)借款學生是在校生的,業務網點在填寫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回執並蓋章後由學生交高校學工處。
『叄』 關於生源地貸款
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共同操作的,幫助新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銀行貸款。
沒有這樣的規定,河南的生源地貸款只有考上外省高校的本省學生能申請。
不過我知道生源地貸款比較麻煩,貸款可能不好辦理,學校貸款是很多學生統一辦理,比較方便,建議你辦理學校的貸款。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自己所在地貸款)由學生和父母到戶籍所在地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或向戶籍所在地的農村信用社、國家開發銀行提出申請,並准備好下列資料:
1、新生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
2、父母親身份證、復印件
3、父母親戶籍證明、復印件
4、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
5、生源所在地的民政部門開具的貧困證明《特困證明(村、鄉鎮、縣市至少兩級及其以上人民政府蓋章,證明必須詳細寫明家庭貧困情況,去村委會開證明,再去蓋章就可以了。》
6、承辦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具體需要什麼咨詢農村信用社)
如果你想辦理生源地貸款,建議你先去信用社咨詢一下,他們會告訴你具體需要什麼條件,不同地區可能有所區別,祝你好運。
二、在學校貸款 申請助學貸款准備資料:
(1)特困證明(村、鄉鎮、縣市至少兩級及其以上人民政府蓋章,證明必須詳細寫明家庭貧困情況。去村委會開證明,再去蓋章就可以了。
(2)父母親身份證復印件;
(3)父母親戶籍證明復印件;
(4)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
(5)班主任身份證復印件;
以上主要證件准備好,基本搞定。
請採納。
『肆』 助學貸款在哪裡辦理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學生或其合法監護人,向家庭所在地的農村信用社、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辦理地點: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
2.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學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後,可向學校咨詢具體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學生到校報到後,可通過學校向金融機構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拓展資料:
一、 貸款形式有
1、主要有四種貸款形式: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校利用國家財政資金對學生辦理的無息借款;一般性商業助學貸款。其中,國家助學貸款資助力度和規模最大,是助學貸款的主要內容。
2、常用的大學生助學貸款一般有兩類: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貸款資金主要用於學生繳納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大學生助學貸款重要組成部分。
二、 在學校也可辦理助學貸款,辦理流程如下:
1.提交申請:
學生向所在學校資助中心提出助學貸款申請,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並准備好有關證明材料一起提交給學校國家助學貸款資助中心。
2.學校初步審核:
學校資助中心對學生提交的助學貸款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初審工作將在收到學生貸款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
3.銀行最終審核:
學校將通過初步審核的申請資料上交給銀行,銀行對申請資料進行最終審核,審核通過後通知學校。
4.簽訂貸款合同:
銀行審核通過後,會及時通知學校有關負責人,有關負責人通知申請學生到銀行網點辦理貸款手續,簽訂貸款合同。
5.發放貸款:
銀行按合同約定,按期向學生指定賬戶發放助學貸款。
『伍』 生源地助學貸款在哪裡貸,銀行嗎
生源地助學貸款在學生家庭所在地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部分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
一、貸款證明材料
1、2009年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2、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二、身份證明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5)生源地助學貸款農村信用社電話擴展閱讀:
1、生源地助學貸款辦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金融機構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2、貸款金額
按學費、住宿費實際金額總和確定,本專科生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為了加大對建檔立卡學生的幫扶力度,建檔立卡學生可以按照最高金額貸款。
3、貸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4、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研究生剩餘學制加13年確定,最長不超過20年。其中,在校生按剩餘學習年限加13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學生在校及畢業後三年間為還本寬限期,還本寬限期內,借款人只需要償還貸款利息,無需償還貸款本金,還本寬限期後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陸』 生源地助學貸款去哪裡辦
生源地助學信用貸款辦理:在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
(6)生源地助學貸款農村信用社電話擴展閱讀:
助學貸款用於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借款人每學年申請的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柒』 生源地助學貸款到哪裡辦理,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地點: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
申報材料:
一、貸款證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②、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二、身份證明材料
①、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②、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7)生源地助學貸款農村信用社電話擴展閱讀:
申報程序:
一、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①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②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③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二、合同簽訂
①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②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③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④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三、合同回執
①借款學生攜合同回執到學校→②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③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級資助中心→④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⑤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
四、貸款發放
①經辦行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②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五、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原則上,還款計劃的調整隻能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進行,不能延期。
『捌』 哪些銀行能辦理助學貸款
推出助學貸款業務的銀行有: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行、中信實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交通銀行、興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上海銀行、深圳發展銀行、中國招商銀行、中國民生銀行等。
在校大學生申請信用助學貸款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永久居留身份證、所在學校及其院系的詳細地址。
(3)具有所在學校發放的《學生證》、學籍證明等有關證件;學生學習期間所需學費、生活費等有關學習的費用證明;介紹人認可的貸款申請表或相關證明。
(4)符合貸款銀行要求的學生、品德表現證明,無不良信用行為。
(5)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貧困家庭學生需通過就讀的學校向當地的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採取一次申請、銀行分期發放國家助學貸款辦法。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⒈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⒉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⒊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⒋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力度所採取的一項重大措施。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彌補在校期間各項費用不足,畢業後分期償還。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全日制新生(含預科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共同借款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且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申請助學貸款。 按照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且不低於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且不低於1000元。貸款年限最長20年,最短不少於6年。 續貸學生(以前年度獲得貸款、繼續申請的學生)申請時間為7月23日—8月9日(雙休除外),新貸學生(首次申請貸款新生及在校生首貸)申請時間為8月12日—9月6日。 因特殊原因未在規定時間辦理續貸的學生,向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說明情況後,可在8月26日—9月6日期間補辦(雙休除外)。 續貸、新貸均需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系統(https://sls.cdb.com.cn/),填寫貸款資料,按要求准備相應材料後再去現場辦理。尤其要注意的是,新貸申請學生需在辦理現場進行貸款知識的測試,考試合格才有貸款資格。考試內容以簡單金融知識、誠信知識為主。 學生持貸款合同和貸款受理證明到高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報到手續,高校於10月10日前錄入電子回執。高校生成合同電子回執後,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系統中對申貸學生提供的申請材料再次進行審核。合同審查後,在系統內匯總提交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國家開發銀行審批同意後(約在11月份中旬),將貸款資金劃撥到貸款學生支付寶賬戶,同時按照學生回執上的金額將學費和住宿費劃撥到高校。
『玖』 福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網上申請
如果是福建生源,申請貸款流程如下:
借款學生憑有效身份證件、錄取通知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書和貸款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向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初審、推薦→向當地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或農村商業銀行)提出貸款申請→貸款人受理→貸款人調查、審查、審批→與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貸人簽訂借款合同→高校確認→貸款發放、劃款到就讀高校→貸後管理等其他工作。
2、問: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具備哪些條件?
答: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品行端正、學習刻苦、無違法違紀記錄和其他不良信用記錄;
(3)學生入學前戶籍與其共同借款人戶籍均在申請貸款的貸款人轄區內;
(4) 家庭經濟收入不足以支付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對孤兒、烈士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戶子女優先資助;
(5)誠實守信、還款意願較強;
(6)具備一定的貸款償還能力;
(7)在貸款清償前,能如實向貸款人提供有效聯系方式和詳細住址等;
(8)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3、問:銀行業機構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有什麼基本原則?
答: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遵循「應貸盡貸、簡化程序、方便群眾、防範風險」的原則。
4、問: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有哪些特點?
答: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一次簽約、分次發放、專款專用、按年計息、按期償還」的特點。
5、問:哪些學生可以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對象為符合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的福建籍全日制本專科普通高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學生(含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新生及在校學生)。
6、申請貸款的起止時間是何時?
答:申請貸款的起止時間是每年的7月1日至10月15日。
7、問:什麼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有什麼責任和義務?
答:借款學生其無不良行為、信用記錄的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組成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共同借款人。也可由其他60歲以下、無不良行為、信用記錄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並經貸款人認可的第三人作為共同借款人。
包括借款學生在內的共同借款人同為貸款的連帶債務人,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連帶義務。
8、問: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能否同時申請獲得?是否能將二者的貸款模式轉變?
答:從未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家庭經濟貧困學生,可選擇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但二者不能同時獲得。已獲得就學地或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應繼續實施就學地或生源地助學貸款,原則上不得中途轉變國家助學貸款模式。
9、問:應該如何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答:借款學生憑有效身份證件、錄取通知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書和貸款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向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初審、推薦→向當地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或農村商業銀行)提出貸款申請→貸款人受理→貸款人調查、審查、審批→與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貸人簽訂借款合同→高校確認→貸款發放、劃款到就讀高校→貸後管理等其他工作。
10、問:初次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初次申請需提供以下材料:
(1)《福建省農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2)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對象簽署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審核推薦意見;
(3)新生提供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提供《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校確認表》;
(4)戶口本及復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頁、家庭索引頁和學生個人頁);
(5)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學校相關收費標准;
(7)高校開戶行名稱和賬號;
(8)貸款人認為必須提交的其他材料;
11、問: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金額是多少?
答:根據學制及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貸款額度,不能超過借款學生所在學校學費和住宿費的收費標准,且每生每學年發放貸款每生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
12、問: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如何發放?
答:貸款人依據《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校確認表》(新生通過共同借款人將本表報送給縣級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按合同約定辦理貸款發放相關手續;貸款人將貸款轉入借款學生個人結算賬戶後,由借款學生授權委託,貸款人從借款學生個人結算賬戶直接扣劃匯往其就讀高校的指定銀行賬戶,並註明「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此後每學年發放貸款,原則上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攜帶《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校確認表》)必須親自到貸款人業務受理營業機構,辦理貸款發放相關手續。如遇借款學生勤工儉學等特殊原因,不能回鄉辦理貸款發放手續的,可書面委託其共同借款人代為辦理貸款發放相關手續。
13、問: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利息如何計算?
答: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實行按年計收,其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計算。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與貸款人約定的調整方式進行調整。
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借款學生畢業後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為正常學制學習年限結束的下一個月;借款學生按照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退學、被取消學籍時,自辦結有關手續的次月起自付利息。
14、問: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還款期限是多長時間?
答: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但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或應屆畢業生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延長寬限期限,但還貸期限不變。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和畢業後兩年為還本寬限期,寬限期後按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15、問:還本寬限期後如何辦理還款手續?
答:(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實行按年付息,到期還本的還款方式。結息日為每年12月20日。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超過結息日,應隨本金還清結息日至最後一次償還日的利息。
(2)借款人應於每期本息還款日前在雙方約定賬戶內存入足以償還當期借款本息的款項,貸款人可直接從該賬戶中劃收借款本息。該賬戶內資金如不足以清償當期借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劃收。貸款人不劃收的,該期應還的借款本金及產生的相關利息作逾期違約處理;貸款人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要求變更指定還款賬戶,須經貸款人同意。
(3)借款人提前償還本金,須事先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還款部分,貸款人有權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16、問:借款人如果因故中斷學業,貸款將如何處理?
答:借款學生按照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退學、被取消學籍時,貸款人可按照合同約定停止發放尚未使用的授信或要求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借款學生就讀的高校或生源所在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及時將借款學生畢業、結業、肄業、退學、被取消學籍等信息書面通知貸款人。
17、問:借款學生畢業後,應辦理哪些手續?
答:學習期間及畢業後工作單位或生活居住地址,如發生變動應保證在20天內向貸款人提供變動情況(包括學校或工作單位名稱、通訊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每學年將在校學習情況,於學年結束後30天內告知縣級資助中心及貸款人。
18、問:在什麼情況下,助學貸款的貸款銀行可停止發放貸款?
答:借款學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貸款銀行可停止發放貸款。要求借款學生償還學生借款本息
(1)借款學生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2)借款學生有違法亂紀行為,受校方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3)借款學生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學生貸款本息的;
(4)借款學生中途退學、輟學、被校方開除或取消學籍的;
19、問:借款人違反合約將有什麼後果?
答:(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將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2)經辦銀行將借款人違約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形成不良信用記錄,將會對借款人今後申請住房按揭、汽車按揭等貸款造成影響;
(3)對於連續拖欠還款行為嚴重的借款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4)嚴重違約的貸款人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