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宅基地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農村宅基地想要貸款,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居住地址證明、職業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收入證明、所用於抵押貸款的宅基地的宅基地使用權證書以及銀行規定的其他材料等。 在向銀行填寫完書面申請書並上交材料後,經銀行評估審核合格後,由銀行主管部門向貸款人發放貸款。貸款即電子借條信用貸款,簡單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錢。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⑵ 農村宅基地建房,可以申請貸款嗎
貸款業務的條件:
1、年齡在18到65周歲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3、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4、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貸款用途合法;
貸款需要准備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銀行流水;
5、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6、徵信報告;
7、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聲明
⑶ 農村宅基地抵押貸款何時在全國實行
已在部分地區試行,全國推廣時間未定,看政策。
⑷ 農村的宅基地是否可以抵押貸款
部分地區農村宅基地可以抵押貸款。宅基地抵押貸款應當以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為前提、取得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書面同意,同時只有經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的宅基地可以設定抵押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⑸ 農村宅基地到哪能貸到錢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我國在部分試點地區推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試點,在試點地區可以突破我國《物權法》和《擔保法》的相關法律條款,同意在試點地區宅基地使用權及住房財產權共同進行抵押貸款試點。
根據《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是指在不改變宅基地所有權性質的前提下,以農民住房所有權及所佔宅基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由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稱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農民住房所有人(以下稱借款人)發放的、在約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貸款。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試點地區是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232個試點縣(市、區)、天津市薊縣等59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分別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明確授權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縣(市、區)。
試點地區名單可在http://www.xjnb.gov.cn/c/2016-03-28/498222.shtml網頁下載附件2查看。
⑹ 宅基地房屋能貸款嗎
不能。
集體土地證還不能用於貸款,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方向是進一步擴大權能,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而不是指宅基地可以自由買賣。
根據《物權法》第183條第2項規定:「禁止以宅基地使用權設定抵押。」這樣規定的主要理由在於:
1、此種規定能夠抑制佔用農地建房,從而實現保護耕地這一基本國策。
2、能夠維護農民的基本生存條件。宅基地使用權是為了保障農民基本生活居住條件而無償或者以非常低廉的價格批給農民用於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只限制於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灘等農村土地,經發包方同意,並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林權證書的,才可以設立抵押,並沒有明確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則明確規定,除買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農村土地可以抵押外,其他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是不允許抵押的。
(6)農村宅基地貸款時間擴展閱讀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准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由於各省的規定有些出入,具體還要到當地的土地部門進行咨詢後才能確定,總的程序和步驟就是上面所述的這些。
⑺ 農村宅基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農村宅基地是可以抵押貸款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只要在不改變宅基地所有權性質的前提下,農民住房所有權及所佔宅基地使用權都是可以用來抵押貸款的。
法律分析
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用於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類管理上屬於(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並保有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用益物權。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如下特性,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具有特定性,原則上限於農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權的客體具有特定性,限於集體所有土地。宅基地使用權的內容具有特定性,僅限於依法建造並保有個人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宅基地使用權的初始取得具有無償性。宅基地使用權是一種帶有社會福利性質的權利,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償取得、無償使用。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期限限制。現行法律沒有對宅基地使用權的期限進行限制性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因期限屆滿而消滅。因此,宅基地使用權是沒有使用期限限制的用益物權。宅基地使用權是在集體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而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在集體土地上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期限限制,而土地承包經營權有期限限制,承包期屆滿未繼續承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歸於消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