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農村信用社貸款需要什麼證件
主貸人和擔保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要到現場簽字,照相。我們這邊就是這樣,但是無論哪個地方,身份證復印件是少不了的。如果需要公務員擔保的話,要他們開一張工資和收入證明、單位電話。一張紙,蓋個單位章就ok。不過前提要送禮 手續齊全,送禮才可以獲貸
不送禮,手續齊全,也不可能獲貸。
送禮了,手續不齊全,花錢多也可獲貸。
⑵ 農村信用社對農戶貸款證有哪些管理措施
一是對農戶貸款證定期進行年檢,審驗農戶有沒有將貸款證出租、 出借或轉讓行為;貸款證有效期到期後,有沒有繼續使用;農戶的信用等級和貸款限額是否發生變化等。當農戶貸款證出現貸款逾期、 違法、 違規使用情況時,農村信用社將收回該農戶貸款證,當農戶信譽程度發生變化時,農村信用社也會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換發農戶的貸款證,變更農戶的信用評定等級及相應的貸款限額。
二是貸款證以農戶為單位發放,一戶一證。以戶為單位設立持貸款證農戶登記台賬,記錄貸款證發放、使用、收回情況。
三是加強對農戶貸款證的內部監督檢查,堅決制止違反規定發放、使用、收回貸款證的行為,嚴肅處理違規人。
農戶貸款證是一種農戶貸款的信用憑證,當農戶需要貸款時,持貸款證及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本等),在核定的限額內可以到農村信用社信貸專櫃直接辦理。
⑶ 農村信用社貸款.是不是憑身份證.就可以貸款嗎
農村信用社單憑身份證是辦理不了貸款的,需要准備其他資料。
農村信用社貸款准備資料:
居民身份證;
戶口簿;
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等;
從事個體經營的還需要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特殊行業經營許可證、開戶證明、收入證明、承包合同或合作協議等證明材料;
需要提供擔保的,還要提供擔保資料;
農村信用社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農村信用社貸款申請條件:
年齡在18-65周歲(含),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不良信用記錄;
自願接受貸款發放機構對其賬戶資金的監督;
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具有按約償還貸款的能力;
擔保人必須具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和代替償貸的能力,必須是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其它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抵押物必須是地上定著物,易變現,貸款額必須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內;
質押物、證、權真實清楚,票據合規合法有效;
農村信用社規定的其他條件。
農村信用社貸款主要流程是:
申請,符合條件的當地戶籍具有完全的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因創業或養殖等需要貸款的,可向當地基層團組織提出申請;
初審,農村信用社接到借款申請人申請後,應及時對申請人的基本條件、創業項目等內容進行審查,並提出初審意見;
復審,初審通過後,農村信用社聯系貸款人補充其他資料,進行復審;
擔保,農村信用社復審通過後,需要考察擔保人的各項條件是否符合擔保人條件;
簽訂協議,農村信用社根據調查情況,按照有關流程規定對申請人進行通知,貸款審查沒有問題後,聯系擔保人和申請人簽訂協議。
放款,農村信用社根據調查、審查、審批情況,按有關貸款程序及時向申請人發放貸款;
反饋,農村信用社要及時將貸款發放情況給基層團組織,並定期將受理情況、授信額度、信用額度、貸款實際發放量等情況報當地團組織備案。
⑷ 現在辦理農村信用社的貸款證都是需要什麼手續(濟寧)
一般貸款證的發放,是農村戶口,在村鎮居住,信貸員了解並知道你的信息和信用才發放的。
另一種,以前貸過款,並在合同內按時還款的,也有可能發放貸款證。
⑸ 關於農村信用社貸款流程
一、貸款的申請。借款人向當地信用社提出借款申請。除申請農村小額貸款外,申請其他種類的貸款須提供有關資料。
⑴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⑵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借款申請前一期的財務報告;⑶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⑷抵押物、質押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⑸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⑹信用社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二、信用等級評估。信用社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
三、貸款調查。信用社對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
四、貸款審批。信用社按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進行貸款審批。
五、簽訂合同。信用社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六、貸款發放。信用社按借款合同規定按期發放貸款。
七、貸後檢查。信用社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
八、貸款歸還。貸款到期,借款人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要展期應在借款到期日之前,向信用社提出貸款展期申請,是否展期由信用社決定。
⑹ 怎麼在農村信用社辦貸款證
拿著你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等資產證明去農村信用社申請《評級授信》業務,根據你的個人信用記錄和資產負債情況確定出你的信用額度。批下來後就可以去櫃台列印出貸款證了。下面是最新農村信用社貸款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河北省農村信用社(以下簡稱信用社)貸款管理水平,規范貸款操作行為,實現貸款操作制度化,根據國家相關金融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全省信用社實際,特製定本操作規程。
第二條 貸款操作程序力求簡便、快速、科學、方便客戶。堅持為「三農」和入股社員服務,大力支持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進程,支持縣域經濟的發展,向城市中的優質企業、大型企業適度發展。堅持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相統一的原則,依法放貸、合規操作、強化監督、規避風險,提高信貸資金效益。
第三條 本貸款操作辦法基本涵蓋了河北省農村信用社現行貸款種類,不含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操作辦法嚴格按照《河北省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管理實施辦法》(冀教規[2005]1號)執行。
第二章 貸款業務基本規定
第四條貸款范圍
信用社市場定位是紮根農村、支持城鎮、開拓城郊、參與城區。以農村、農業、農民的生產經營所需生產費用和生產流動資金為主,重點支持農村特色產業、農業產業化經營、農產品精深加工以及個體工商戶、民營企業,積極發放城鄉居民消費性貸款,穩妥介入城市項目,以銀(社)團貸款形式參與國家大型項目。
第五條 借款人基本條件
(一)農戶小額信用貸款
1、具有本轄區戶口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農民和個體經營戶;
2、資信狀況良好,在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機構等均無不良信用記錄;
3、從事土地耕作或其它符合國家農業產業政策的生產經營活動,並有合法、可靠的經濟來源;
4、借款人必須具備勞動生產或經營管理能力,並且具備清償貸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被本轄區農村信用社評為信用戶。
(二)農戶聯保貸款
1、借款人有生產經營資金需求;
2、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借款人自願簽訂並遵守聯保協議;
4、借款人從事符合國家農業產業政策規定的經營活動;
5、聯保小組由居住在信用社服務區內,資信較好,且有擔保能力的一般不少於5戶以上的(固定或不固定)借款人自願組成。
(三)其他貸款
1、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產業政策;
2、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農戶必須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個體工商戶借款人必須具有經營場所,懂技術、善管理、信譽好;
4、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借款人,必須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稅務部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等;從事特種行業的借款人還須持有其他相關證件;
5、在信用社的營業機構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6、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必須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持有中國人民銀行對其核發的《貸款卡》;內部管理制度健全,有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較為穩定的管理人員;
7、所經營的項目有市場,經科學預測有較好的經濟效益,能如期償還貸款本息;
8、凡申請流動資金貸款的企業,必須具有企業所需流動資金30%以上的自有資金;申請固定資產貸款的企業,必須具有該項目投資總額50%以上的自有資金。
第六條 保證人應具備的條件
(一)法律條件
1、企業法人、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作保證人的,應有企業法人的書面授權書。
(二)經濟條件
1、保證人的前三年的經營現金凈流入量大於所保證的借款本息額;自然人作保證人的,所保證的借款本息額不得超過該自然人前兩年的合法收入額;
2、保證人累計對外提供保證的債務總額(包括擬提供保證的借款本息),不超過保證人凈資產的兩倍。
(三)下列法人或其他機構不得作保證人
1、國家機關,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2、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學校、幼兒園、醫院、科學院、圖書館等;
3、社會團體;
4、無企業法人的書面授權或者超出企業法人書面授權范圍提供保證的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
5、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
6、有信用劣跡的自然人、企業法人和機構。
第七條貸款抵、質押物應具備的條件
(一)抵、質押物條件
1、國家允許其流通和轉讓;
2、權屬關系明確,不存在產權爭議,擬抵、質押部分未設定其他權利;
3、未被查封、扣押和監管;
4、市場價值穩定,易於變現、保管和處置。
(二)權利質押的條件
1、權利真實有效;
2、權利人明確,不存在爭議,擬質押部分未設定其他權利;
3、未被凍結、保全。
第三章 貸款發放操作程序
第八條貸款發放流程
信用社發放貸款要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即借款申請、貸前調查、抵(質)押物評估(含信用社自行評估)、貸款審查、貸款審批(按許可權報批)、簽訂借款合同、抵(質)押物登記、質物止付及移交、保險(原則上辦理)、填制貸款憑證、發放貸款。
第九條 受理借款申請
(一)信用社在接到借款人提出的申請後,信貸人員應按照本辦法第二章之規定對借款人資格進行全面審查,確認借款人是否符合信用社貸款范圍、對象、條件;其申請貸款項目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投資政策。
(二)從事種養業、多種經營的農戶及其他自然人借款人,要提供本人身份證明、聯系方式、詳細地址等資料,並提供書面申請。
⑺ 農村信用社貸款需要條件以及流程
一、貸款條件:
1、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貸款用途明確合法;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2、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在農村信用社開立活期存款賬戶,能提供農村信用社認可的有效保證、抵(質)押擔保;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3、個人生產經營貸款,除符合上述條件外,不得用於以下用途:不符合國家產業和環保政策的生產經營活動;已列入我行社限制類、淘汰類客戶的經營;資本市場投資;清償不良金融債務。
二、貸款流程:
(1)信用等級評定。主要根據貸款人的基本情況、資產負債狀況、生產經營狀況、信譽程度等指標進行測評。一般分為優秀、較好、一般三個檔次、
(2)核定信用額度。根據信用等級評定結果、資金需求情況及信用額度申請,由農村信用社核定相應等級的信用貸款限額。
(3)發放貸款證。
(4)借款申請。申請貸款時,持貸款證、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便可申請辦理信用額度內的貸款。
(5)貸款發放。農村信用社接到借款申請後,由信貸專櫃人員(或門櫃人員)審查後簽訂合同,填制借款借據,隨後可按規定支用貸款。
(6)按期還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7)農村信用社貸款證發放擴展閱讀
信用社貸款的特點信用社經營的主要業務是農村信貸,其業務手續和技術操作與國家專業銀行基本一致,因此,國家專業銀行關於農村信貸管理方面的制度、辦法在信用社同樣適用,也同樣具有約束力。但是,由於信用社的性質、地位、作用等與國家專業銀行不同,因而在貸款的具體操作上有其自身的特點:
一、貸款對象的廣泛性信用社的貸款對象涉及農村各種所有制、各個領域,它包括:
1、從事農、林、牧、副、漁等各業的承包戶、專業戶和農村合作經營單位。
2、經有關部門批准實行獨立核算的鄉(鎮)辦、村辦、組辦、戶辦和各種形式的聯辦企業或新的經濟聯合體。
3、有經營收入和還款有保證的農村文教衛生、科研等事業單位。
4、繹有關部門批准從事手工業、商業,運輸、建築、服務業等農村個體經濟戶和經濟聯合體。除此以外,資金實力雄厚的信用社還可以對國家專業銀行的信貸范圍內的企業,事業單位與之交叉發放貸款。當然,由於信用社的性質決定其貸款支持的重點是農業生產,其它只能在滿足農業生產資金有餘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地支持。
二、貸款經營的靈活性信用社貸款經營的靈活性,是指信用社在黨和國家政策、法令和計劃指導下,按照比例管理的原則獨立自主地經營信貸業務,充分發揮民間借貸作用,誘導農村資金合理流動。
⑻ 農村信用社貸款證怎麼辦理
由農信社的客戶經理評估,授信然後發貸款證。有了貸款證就可以隨時向信用社借款。只需帶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等證件就可以。一般當天就可以借到。但是借款總額不能超過授信額。
在農村信用社辦貸款的時候,有的農村信用社會要求借款人辦理一張用於記錄個人信用記錄和還款記錄的貸款證。
信用社發放貸款,在符合國家政策、法令和貸款原則、確保經濟效益和按期收回的條件下,對於使用貸款客戶的自有資金比例可以適當放寬。對流動資金貸款,按企業定額流動資產計算,自有流動比例只要不低於30%;固定資金貸款,按項目投資總額計算,自有資金比例不低於50%即可。
對農業發展項目,上述兩項比例還可以適當降低。在貸款期限上,可長可短,流動資金貸款以最長不超過兩年為限,固定資金貸款以最長不超過8年為限。
⑼ 貸款證到 了期 怎麼辦
但是,目前絕大多數農戶還是需要貸款的,因此,建議農戶盡可能地持有貸款證,以備不時之需。如果農戶還想繼續持有貸款證,需要向農村信用社提出繼續使用貸款證的申請,然後農村信用社將根據農戶以前的還款情況、貸款證使用情況、信譽程度變化情況決定是給農戶重新換發新貸款證,還是延長原貸款證的使用期限或者是收回貸款證。如果農戶配合農村信用社工作,按時還本付息,沒有違規、違法使用貸款證的行為,信譽程度仍然符合發放貸款證的條件,農村信用社將給農戶重新換發貸款證或延長貸款證的使用期限,反之,如果農戶不再能夠符合農村信用社發放貸款證的條件,農村信用社將收回貸款證,不再給該農戶發放貸款證。 答:農戶貸款證是一種農戶貸款的信用憑證,當農戶需要貸款時,持貸款證及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本等),在核定的限額內可以到農村信用社信貸專櫃直接辦理。所以,農村信用社對農戶貸款證的管理較嚴,採取了一系列管理措施: 一是對農戶貸款證定期進行年檢,審驗農戶有沒有將貸款證出租、 出借或轉讓行為;貸款證有效期到期後,有沒有繼續使用;農戶的信用等級和貸款限額是否發生變化等。當農戶貸款證出現貸款逾期、 違法、 違規使用情況時,農村信用社將收回該農戶貸款證,當農戶信譽程度發生變化時,農村信用社也會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換發農戶的貸款證,變更農戶的信用評定等級及相應的貸款限額。 二是貸款證以農戶為單位發放,一戶一證。以戶為單位設立持貸款證農戶登記台賬,記錄貸款證發放、使用、收回情況。 三是加強對農戶貸款證的內部監督檢查,堅決制止違反規定發放、使用、收回貸款證的行為,嚴肅處理違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