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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貸款利率

發布時間:2022-05-30 17:54:35

❶ 買方信貸與賣方信貸的異同

買方信貸與賣方信貸的異同

一、借款人不同

1、賣方信貸的借款人是承包商(賣方)

2、買方信貸的借款人是業主(買方)委託的銀行(借款銀行)

二、擔保情況不同

1、賣方信貸是業主委託銀行依據工程總承包合同直接給承包商開出還款保函或信用證

2、買方信貸是借款銀行與中國進出口銀行簽訂借款協議,然後由第三家金融機構(銀行、保險公司或所在國家財政部)再進行擔保

三、付款方式不同

1、賣方信貸相當於工程總承包合同項下的分期付款,建設期工程承包企業從中國進出口銀行貸款是人民幣,業主的還款是外匯

2、買方信貸對承包商來講就是現匯項目

四、融資風險管理情況不同

1、賣方信貸存在利率風險(中國進出口銀行的人民幣貸款利率每年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利率情況調整)、匯率風險(人民幣有升值的可能性,如果發生,企業難以承受)、收匯風險(對於非承包商責任業主和擔保銀行到期不還款,中國出口信貸保險公司賠付率為90%,剩餘10%要由承包商承擔)

2、買方信貸對承包商來講不存在上述風險,或上述風險發生對企業影響不大(出現不還款情況,承包商要協助銀行和保險公司追討)

五、前期開拓工作量不同

1、賣方信貸的融資條件是由承包商直接與業主談判,所有融資條款都在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明確

2、買方信貸是由承包商協調和安排業主指定的借款銀行與中國進出口銀行談判貸款合同

六、對項目的控製程度不同

1、賣方信貸的融資條件以及商務條款、技術條款確定後,承包商順理成章地與業主簽訂工程總承包合同

2、買方信貸則存在業主公開招標的可能性

七、傾向不同

賣方信貸業主委託一家金融機構擔保還款即可,操作簡便,且融資條件雙方可討論變通,如利息可計入合同總價中等。業主一般傾向賣方信貸的方式融資

買方信貸業主要委託兩家金融機構介入,工作難度大,銀行費用高,既要支付擔保費,又要支付轉貸費

❷ 出口信貸的特點

1.定義:出口賣方信貸是出口方銀行向該國出口商提供的商業貸款。出口商(賣方)以此貸款為墊付資金,允許進口商(買方)賒購自己的產品和設備。出口商(賣方)一般將利息等資金成本費用計入出口貨價中,將貸款成本轉移給進口商(買方)。
2.方式:由出口商向國外進口商提供的一種延期付款的信貸方式。一般做法是在簽訂出口合同後,進口方支付5%~10%的定金,在分批交貨、驗收和保證期滿時再分期付給10%~15%的貨款,其餘的75%~85%的貨款,則由出口廠商在設備製造或交貨期間向出口方銀行取得中、長期貸款,以便周轉。在進口商按合同規定的延期付款時間付訖餘款和利息時,出口廠商再向出口方銀行償還所借款項和應付的利息。所以,賣方信貸實際上是出口廠商由出口方銀行取得中、長期貸款後,再向進口方提供的一種商業信用。
3.程序:
①出口商(賣方)以延期付款的方式與進口商(買方)簽訂貿易合同,出口大型機械設備。
②出口商(賣方)向所在地的銀行借款,簽訂貸款,以融通資金。
③進口商隨同利息分期償還出口商的貨款後,出口商再償還銀行貸款
4.賣方信貸與延期付款的區別
① 當事人不同,賣方信貸下是銀行與工商企業的關系,延期付款下是工商企業之間的關系。
② 標的物不同,賣方信貸下是貨貨幣資本,延期付款下是商品資本。
③ 信用性質不同,賣方信貸下是銀行信用,延期付款下是商業信用。
5.特點和優勢
①相對於打包放款、出口押匯、票據貼現等貿易融資方式,出口賣方信貸主要用於解決該國出口商延期付款銷售大型設備或承包國外工程項目所面臨的資金周轉困難,是一種中長期貸款,通常貸款金額大,貸款期限長。如中國進出口銀行發放的出口賣方信貸,根據項目不同,貸款期限可長達10年。
②出口賣方信貸的利率一般比較優惠。一國利用政府資金進行利息補貼,可以改善該國出口信貸條件,擴大該國產品的出口,增強該國出口商的國際市場競爭力,進而帶動該國經濟增長。所以,出口信貸的利率水平一般低於相同條件下資金貸放市場利率,利差由出口國政府補貼。
③出口賣方信貸的發放與出口信貸保險相結合。由於出口信貸貸款期限長、金額大,發放銀行面臨著較大的風險,所以一國政府為了鼓勵該國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發放出口信貸貸款,一般都設有國家信貸保險機構,對銀行發放的出口信貸給予擔保,或對出口商履行合同所面臨的商業風險和國家風險予以承保。在中國主要由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承保此類風險。 1.定義:出口買方信貸是出口國政府支持出口方銀行直接向進口商或進口商銀行提供信貸支持,以供進口商購買技術和設備,並支付有關費用。出口買方信貸一般由出口國出口信用保險機構提供出口買方信貸保險。出口買方信貸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出口商銀行將貸款發放給進口商銀行,再由進口商銀行轉貸給進口商;二是由出口商銀行直接貸款給進口商,由進口商銀行出具擔保。貸款幣種為美元或經銀行同意的其他貨幣。貸款金額不超過貿易合同金額的80-85%。貸款期限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一般不超過10年。貸款利率參照「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確定的利率水平而定。
2.方式:出口方銀行直接向進口商提供的貸款,而出口商與進口商所簽訂的成交合同中則規定為即期付款方式。出口方銀行根據合同規定,憑出口商提供的交貨單據,將貨款付給出口商。同時記入進口商償款帳戶內,然後由進口方按照與銀行訂立的交款時間,陸續將所借款項償還出口方銀行,並付給利息。所以,買方信貸實際上是一種銀行信用。
3.這種買方信貸的程序與做法是:
①.進口商(買方)與出口商(賣方),簽訂貿易合同後,進口商(買方)先繳相當於貨價15%的現匯定金。現匯定金在貿易合同生效日支付,也可在合同簽訂後的60天或90天支付。
②在貿易合同簽訂後,至預付定金前,進口商(買方)再與出口商(賣方)所在地的銀行簽訂貸款協議,這個協議是以上述貿易合同作為基礎的,若進口商不購買出口國設備,則進口商不能從出口商所在地銀行取得此項貸款。
③進口商(買方)用其借到的款項,以現匯付款形式向出口商(賣方)支付貨款。
④進口商(買方)對出口商(買方)所在地銀行的欠款,按貸款協議的條件分期償付。
4.直接貸給進口商(買方)銀行
其做法與程序如下:
①進口商(買方)與出口商(賣方)洽談貿易,簽訂貿易合同後,買方先繳15%的現匯定金。
②簽訂合同至預付定金前,買方的銀行與賣方所在地的銀行簽訂貸款協議,該協議雖以前述貿易合同為基礎,但在法律上具有相對獨立性。
③買方銀行以其借得的款項,轉貸予買方,使買方以現匯向賣方支付貨款。
④買方銀行根據貸款協議分期向賣方所在地銀行償還貸款。
⑤買方與賣方銀行間的債務按雙方商定的辦法在國內清償結算。
5.買方信貸的貸款原則
① 接受買方信貸的進口商所得貸款僅限於向提供買方信貸國家的出口商或在該國注冊的外國出口公司進行支付,不得用於第三國。
②進口商利用買方信貸,僅限於進口資本貨物,一般不能以貸款進口原料和消費品。
③提供買方信貸國家出口的資本貨物限於該國製造的,若該項貨物系由多國部件組裝,該國部件應佔50%以上。
④貸款只提供貿易合同金額的85%,船舶為80%,其餘部分需支付現匯,貿易合同簽訂後,買方可先付5%的定金,一般須付足15%或20%現匯後才能使用買方信貸。
⑤貸款均為分期償還,一般規定半年還本付息一次。還款期限根據貸款協議的具體規定執行
⑥還款的期限對富國為5年,中等發達國家為8.5年,相對貧窮的為10年。
6. 買方信貸利率和利息計算方法
買方信貸一般低於市場利率,但各國不同,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國家的利率類型——一種是模式利率,它是由美元、英鎊、法國法郎、德國馬克和日元五種一攬子貨幣的政府債券利率加權平均而成的綜合利率,目前已經停止使用;另一種是商業參考利率,它是經合組織國家各國的政府債券利率,是單一貨幣利率;
* 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LIBOR)類型——此利率高於OECD類型;
* 加拿大類型——一般高於OECD類型,低於LIBOR類型;
* 美國類型——美國發放的買方信貸資金一部分由進出口銀行提供,一部分由商業銀行提供,前者收取的利率較低。 混合信貸是出口國銀行發放賣方信貸或買方信貸的同時,從政府預算中提出一筆資金,作為政府貸款或給予部分贈款,連同賣方信貸或買方信貸一並發放。由於政府貸款收取的利率比一般出口信貸要低,這更有利於出口國設備的出口。賣方信貸或買方信貸與政府信貸或贈款混合貸放的方式,構成了混合信貸
西方發達國家提供的混合信貸的形式大致有兩種。
1.對一個項目的融資,同時提供一定比例的政府貸款(或贈款)和一定比例的買方信貸(或賣方信貸)。
2.對一個項目的融資,將一定比例的政府信貸(或贈款)和一定比例的買方信貸(或賣方信貸)混合在一起,然後根據贈予成分的比例計算出一個混合利率。如英國的ATP方式。 (一) 概念
福費廷是指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設備貿易中,出口商把經進口商承兌的、期限在半年以上到五、六年的遠期匯票、無追索權地售予出口商所在地的銀行,提前取得現款的一種資金融通形式,它是出口信貸的一個類型。
(二)福費廷業務的主要內容
1.出口商與進口商在洽談設備、資本貨物的貿易時,若要使用福費廷,應該先行與其所在地銀行約定。
2.進出口商簽訂貿易合同言明使用福費廷,進口商提供擔保。
3.進出口商簽訂合同
4.出口商發運貨物後,將全套貨運單據通過銀行的正常途徑寄給進口商以換取進口商銀行承兌的付有銀行擔保的匯票。
5.進口商將經承兌的匯票寄交出口商.
6.出口商取得經進口商銀行的附有銀行擔保的匯票後,按照事先的約定,出售給出口地銀行,辦理貼現手續。
(三)福費廷業務與一般貼現業務的區別
貼現的定義:貼現(DISCOUNT)是指遠期匯票承兌後,尚未到期,由銀行或貼現公司從票面金額中扣減一定貼現率計算的貼現息後,將餘款付給持票人的行為。
1.貼現業務中的票據有追索權;而福費廷業務中貼現的票據無追索權。
2.貼現業務中的票據一般為國內貿易和國際貿易往來中的票據,而福費廷票據則多是與出口大型設備相聯系的有關票據,可包括數張等值的匯票(或期票),每張票據的間隔時間一般為六個月。
3.有的國家規定貼現業務中的票據要具備三個人的背書,但一般不須銀行擔保,而辦理福費廷業務的票據,必須有第一流的銀行擔保。
4.貼現業務的手續比較簡單,而福費廷業務的手續則比較復雜。貼現的費用負擔一般僅按當時市場利率收取貼現息,而辦理福費廷業務的費用負擔則較高,除按市場利率收取利息外,一般還要收取管理費、承擔費、罰款等費用。
(四)福費廷業務與保付代理業務的區別
(1)福費廷用於大型成套設備交易,金額大,付款期限長,多在較大的企業間進行。而保付代理用於一般商品的進出口貿易,金額不大,付款期在1年以下,通常在中小企業之間進行。
(2)福費廷的票據要求進口商所在地的銀行擔保,而保付代理業務中的票據不要求擔保。
(3)福費廷業務是經進出口雙方協商確定的,而做保理業務可由進口商或出口商單邊決定。
(4)福費廷業務內容單一,主要用於大型成套設備的出口和結算,而保付代理業務內容比較綜合,它包括多種金融服務項目。
(五)福費廷業務對進出口商的作用
對出口商的作用:
1.能提前融通資金,改善資產負債表,有利於其證券的發行和上市;
2.可以加速資金周轉;
3.不受匯率變化與債務人情況變化的影響。
4.減少信貸管理和票據托收費用與風險都轉嫁給了銀行。
對進口商來說,辦理福費廷業務手續比較簡單,但也有不利之處:
1.福費廷業務的利息和所發生的費用要計算在貨價之中,因此,貨價比較高;
2.要有一流銀行的擔保,保費高。 買方信貸的另一種形式,即由出口方銀行向進口方銀行提供信貸,以便進口方得以用現匯償付進口的機械設備的貨款。進口方銀行可以按照進口商原計劃延期付款的時間陸續向出口方銀行歸還貸款,也可以按照雙方銀行另行商定的還款辦法辦理。至於進口商對進口方銀行的債務,則由它們在國內直接結算清償。
無論是賣方信貸還是買方信貸,其信用的實際代價通常並不僅僅限於合同中所規定的利息一項,還包括出口信貸保險費和辦理信貸的各種手續費用、管理費用等。 指在國際貿易中,按中、長期信貸方式成交後,如果買方不能按期付款,由出口國有關的承保機構負責賠償。這是壟斷資本利用國家機器轉嫁風險,並加強爭奪國外市場的一項重要措施。通常商業性風險由私營金融機構承保,而非商業性風險,例如由於戰爭、政治動亂、政府法令變更等原因而不能付款的風險,則由官方機構承保。但也有些國家將上述兩類風險均歸政府承保。
主要資本主義國家都有類似的機構從事這項業務,為壟斷資本的利益服務。例如,英國政府設有出口信貸擔保局,日本官方有輸出入銀行。美國政府的進出口銀行除向國外購買者提供出口信貸外,也對美國出口商提供國外購買者的信貸給予擔保。

❸ 什麼是雙邊政府貸款

政府貸款是以雙邊國家政府的名義提供和接受的貸款。 政府貸款的特點 (1)政府貸款是以政府名義進行的政府雙邊貸款,一般是在兩國政治外交關系良好的情況下進行的。是條件優惠的貸款。 (2)政府貸款是具有雙邊經濟援助性質貸款,期限比較長,屬於中長期貸款,一般從10 年到30 年,有的甚至長達50 年;利率比較低,一般在1%—3%左右,有的無息。除貸款利息外,有的貸款國政府規定借款國須向其支付費率很低的手續費。 有些國家為了援助最不發達國家和某些發展中國家,有時還向這些國家政府提供贈款,即受贈國政府無須還本付息。這種贈款形式不屬優惠性貸款,而屬國際經濟援助范疇。 (3)政府貸款額一般不大,因它受到貸款國的國民生產總值、國際收支及財政收支的制約,不大可能像國際金融組織那樣經常提供大額貸款。 [編輯] 政府貸款要考慮的問題 (1)利率。利率是借款國的成本,借款國籌措資金時首先要考慮利率的高低。因為它對借款國家的財政負擔影響很大。 (2)幣種選擇。這是最關鍵的問題,選擇的貨幣若是軟貨幣,借款負擔較小,若是硬貨幣,借款負擔加重。借款國利用外國政府貸款所採用市種有以下幾種情況:使用貸款國貨幣即原幣,全部使用美元,原幣與美元混合使用。 (3)貸款期限。政府貸款的期限一般分為貸款使用期、償還期和寬限期。貸款的使用期,一般規定在貸款協議當年或1—5 年內按建設進度的實際需要提取貸款。償還期一般規定開始償還的年度和最後還清的年度日期,以及在償還期內的年償還次數與日期。寬限期一般包含在償還期內,寬限期內只付利息不付本金。從整體來講,外國政府貸款均屬於中長期貸款。 (4)數額。外國政府發放貸款一般根據本國的財政收入、國民收入、國際收支的具體情況而定。同時,還要取得貸款國立法機關或議會批准。因此,優惠性政府貸款金額不太大。與政府貸款混合使用的出口信貸各國的數額都有所不同,它一般根據貸款對象如單機、成套設備或勞務多少而定。由於政府貸款的每批數量較小,所以在利用外資時,可以考慮與其他類型的貸款相結合。 (5)還款。貸款的償還方式有實物償還和自由外匯償還兩種,通常都採用後者。 (6)贈與率。贈與率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為計算優惠貸款中贈與成分所佔比重而設計出來的一種演算法,計算公式為: GE=贈與成分 A=每年償付次數 M=償還期 R=年利率 D=每期貼現率,一般按綜合年率10%算 G=寬限期,發展援助委員會定義是第一次貸款支付期至第一次還款期之間的周期按該公式計算,若年利率3%的貸款,寬限期5 年,償還期20 年,每年還款一次,其贈與成分是46.25%。 (7)采購。政府貸款往往以借款國向貸款國及與貸款國有關國家購買商品為條件。采購方式大致有5 種:A.自由采購。這一般僅僅適用於采購合同金額較小的商品,如日本規定為一億日元。B.國際招標。C.從指定貨源國采購。例如日本規定指定貨源國為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所有成員國,以及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發展援助委員會所規定的發展中國家。D.從貸款國采購,這種情況較為普遍。E.從國內采購,這在政府貸款協議中常附加一些條件。 (8)使用條件。貸款國在發放貸款時,常對借款國的經濟政策的實施,某一特定產業或部門的經營,或項目方案的落實施加一些條件。談判項目貸款時,貸款國還常常要求復雜的合同和法律安排,來保證債務償還。另外,還對使用政府貸款的項目所涉及的領域有所限制,如芬蘭限制資助帶有軍事性質或商業性質的項目。 (9)費用收取。政府貸款附加費用低,它主要有承諾費及手續費。承諾費是指借款人沒有按協議如期使用定額,造成貸款人資金閑置而向借款人收取的一種補償性費用。承諾費率一般按未提取貸款金額的0.125%—0.25%年率計算。手續費則是按貸款金額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收取。手續費率為貸款金額的0.25%—0.5%。總的說來,政府貸款收取費用較小,而且有些國家可以不收附加費。 (10)服務質量。一般貸款國出於貸款的經濟方面考慮,它們除了貸款以外,還往往是提供其他服務。借款國也可以藉此機會引進先進技術,學習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 (11)非財務代價。利用外國政府貸款,還需付出非財務代價:A.政府貸款具有強烈的政治色彩。這種優惠貸款的分配更多是政治上的原因。因此,即使已達成的政府貸款協議,甚至已開始動用款項,也會因雙方外交關系的變化而減少甚至中斷貸款。B.政府貸款的申請程序復雜。這一點使項目籌集資金所需時間較長,建設項目時間效益較低。 各國的政府貸款一般都由國家的財政部主管或通過財政部由政府設立的專門機構辦理,如美國的「國際開發署」、日本的海外經濟協力基金會、科威特的阿拉伯經濟發展基金、德國經濟合作部設立的「復興信貸局」等等。 各貸款引入國為了更加合理地引入和更加有效地使用外國政府貸款,也根據各自的國情特點制定了不同管理規定。

❹ 出口貼息

當今,經典的國際貿易理論依然占據著主導地位,貿易的產生及其結構被認為是由比較優勢或者是由資源稟賦所決定,自由貿易是實現資源配置的最佳途徑,國際上也成立了象WTO這樣具有法人地位的組織,致力於建立公正、公平的自由貿易環境,但是,在現實中卻沒有國家真正採取不幹預的貿易政策,總是在某種程度上採取限制進口和鼓勵出口的政策。目前以關稅限制進口、以補貼鼓勵出口為核心的「戰略性貿易產業政策」正在逐漸為各國政府所採用。這種政策認為目前比較優勢形成的原因很復雜,政府在其中可以起到相當的作用,即通過補貼來實現一種人為的比較優勢,從而改變傳統的貿易格局,很多國家也正是通過這種政策促進了本國的出口,改善了國民的福利。在戰略性貿易產業政策中,補貼占據了重要的位置,其中出口信貸又是最常用的出口補貼方式,而利率是其中最重要、最敏感的因素,因此本文試圖對我國的出口貼息政策進行分析。
一、出口貼息問題的引出
由於出口補貼政策,會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國際貿易中的公平、公正的競爭原則,容易引起貿易摩擦,因此在國際上通過協商建立了一些規則來規范這方面的操作,協調相關的爭端。加入WTO後,我國政府承諾要遵守其規則,因此必須對一些有違WTO的政策進行調整,貼息問題在其中顯得比較突出。出口貼息,一般體現在出口信貸方面,實際上這是目前國際通行的支持出口的一種方式,我國是通過成立進出口銀行來完成這方面的職能,只是我國的出口信貸採用的信貸工具和側重點跟發達國家有一定的差異,這是由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決定的,包括金融體系的機構、財政實力等,我們沒有必要在此論證孰優孰劣,關鍵是必須作到既能加大對出口支持的力度,又不至於招致非議。
(一)國際上的有關規定
1.WTO關於出口補貼的規定。WTO是倡導自由貿易的,因此對出口補貼之類的做法採取的是一種排斥和反對的態度。根據WTO《補貼與反補貼協定》的規定,一國政府僅僅可以對研究開發和對落後地區、環保等進行補貼,而在其他方面的補貼都是不允許或被禁止的。其中出口補貼是明文禁止的,屬於「禁止使用的補貼」,即是任何成員方都不得使用或維持的補貼方式,否則如果被其他成員發現或有理由相信其正在實施或維持這種補貼,則可以採取反補貼措施或救濟方法;同時對出口補貼也進行了定義,即指在法律上或事實上僅向出口行為使用的補貼,並列舉了出口補貼的12種形式,其中就包括了出口信貸的利率優惠,規定如果出口信貸利率低於其成本則構成了出口補貼。介於允許的補貼和被禁止的補貼之間的是可申訴的補貼,這種補貼雖可被成員國所採用,但其他成員國可以採取反補貼措施或救濟方法,因為這種補貼行為也會刺激受補貼方某種產業或產品的發展,而直接或間接阻礙其他成員產品的生產或出口,導致不公平競爭行為的產生。
因此政府在出口補貼問題上必須十分策略,否則會出現貿易摩擦。根據上述的規定,如果對某個行業整體,而不是在出口階段上進行補貼是WTO所允許的,同樣對高新技術和產品的研究開發進行補貼也是可以的,這就為採用貼息手段間接支持出口提供了可能。2.OECD關於出口信貸的有關規定。不僅WTO對出口信貸有明確規定,經合組織OECD也為協調內部爭端達成了關於出口信貸的「君子協定」。由於發達國家為支持本國出口,大量的使用出口信貸這一手段,競相提供優惠的貸款,導致相關國家的財政難於承受負擔,最後大家被迫坐在一起就有關的出口信貸條件進行了協調,達成了所謂的「君子協定」,其主要目的就是規范並約束各國在出口信貸方面的操作,它規定的出口信貸的主要條件包括:
A、貸款最長期限:一般不超過10年;
B、貸款最高比例:一般不高於85%,這樣就要求現匯或預付款比例不低於15%;
C、風險加息率;
D、貸款最低利率: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貸(包括直接貸款、再融資和利率支持)的最低利率必須以商業參考利率CIRR為基礎。
它之所以被稱為「君子協定」,是因為它並不具有法律效力,全靠各成員方自覺遵守。應該說「君子協定」的誕生,規范了各國政府的出口信貸政策,使出口信貸有了統一的標准,並增加了透明度,抑制了各國政府為鼓勵出口竟相提供優惠貸款的行為,為國際貿易創造了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但由於發達國家的出口信貸主要是買方信貸,而直接貸款給本國企業較少,這方面多是由商業銀行提供商業貸款,而出口信貸機構提供擔保,採用貸款擔保的方式,因此「君子協定」對出口賣方信貸沒有做相應規定,不過卻給出口賣方信貸提供了較好的借鑒,即可以通過設定一個參考的利率,來衡量出口補貼的程度。
(二)我國出口貼息政策的現狀
目前我國出口貼息主要體現在出口信貸上,而這項業務由進出口銀行作為官方出口信貸機構來承擔,並以人民幣出口賣方信貸為主,以接受國家財政的利差補貼為主要特徵,較商業貸款有較大的利率優惠,因此其補貼特徵比較明顯,容易授人於柄。加入WTO後,我國承諾要遵守其規則,並在有關的文件上對政策性銀行,包括進出口銀行的信貸業務做了相應的說明,即政策性銀行貸款不接受國家的財政補貼,貸款基本上按商業貸款利率,而進出口銀行的業務主要是以出口信貸擔保為主,少部分採用直接貸款。目前對此種說法還沒有見到任何權威的解釋,但我們的出口信貸有較大的補貼成分以及業務方式有較濃的中國特色卻是不爭的事實,這說明我國以出口信貸為主的出口貼息政策在入世後面臨著較大的調整壓力。
二、出口貼息的產業政策依據
一國政府實行出口補貼政策,就是將國家的財政資金,即納稅人的錢補貼給出口企業,而最終受益的很可能僅僅是國外的消費者,這就涉及到了國家的福利損失問題,因此必須理清什麼樣的產品可以給予扶持,才能將有限的資金投放在最需要的地方。該問題的實質已突破了貿易政策范疇,更關繫到了國家的產業政策,過去我們常將產業政策和貿易政策完全割裂開來,貿易政策獨立於產業政策,很難發揮出應有的功效,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國際問題國內化、國內問題國際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一國的貿易政策和產業政策更加密切相關,因此現在來討論這個問題就顯得更為迫切。
如果單純地來談論出口補貼問題,僅僅為了出口而給予補貼,那對出口的補貼很可能不僅不能真正起到刺激出口的目的,還會導致國家福利受到損失,其實質不過是把本國納稅人的錢捐給了進口國的消費者,而在後果上還可能引起法律上的糾紛和貿易上的摩擦,福利經濟學理論的追隨者們很反對進行這樣的補貼,更有學者認為,在一些條件下為維護國民的福利,對某些產業的產品出口不僅不應補貼,反而應加征出口稅。
而以克魯格曼為代表的倡導「戰略性貿易產業政策」的西方學者認為,政府實行補貼政策,應選擇符合下列條件的產業,才能符合國家整體利益:
1.該產品出口所獲得的額外收益必須超過補貼的總成本,出口增加帶來的收益抵消了補貼成本後,才能增加國民的福利,達到補貼的目標。但不是每個產業都具備這樣的條件,因此企業要想進入出口補貼范圍,必須越過一定的門檻,即由政府設立的進入壁壘,否則成了為出口而出口,造成一定的政策錯位。
2.出口補貼不能對國內消費者造成大的不利影響。由於出口補貼只針對了部分的行業,受補貼行業的出口增加會導致該行業的利潤率增加,促使生產要素向該行業的流動,並引起該行業勞動力要素價格的變化,引起社會財富的分配格局的改變。
3.出口補貼應使本國企業能增加產量,同時必須要造成國外競爭對手降低產量,使產品價格不至於降低太多,否則補貼的結果只是由國家承擔了企業的一部分成本,促成企業降低出口價格,而這並不一定能達到增加市場份額的目標,帶來額外的收益,反而可能導致貿易條件的惡化,這不是出口補貼的目的。
當然,這些觀點是建立在目前西方世界不完全競爭即寡頭壟斷的假設基礎上的,但卻很值得我們思考。尤其目前我國的外匯儲備已躍居世界第二,單純鼓勵出口賺取外匯的時代已過去了,賠本的買賣企業不願意做,政府也不會鼓勵,支持出口的目的很大程度上是為了扶持國內的產業,提高競爭力,而不僅僅是為了創匯。選擇出口補貼,首先考慮的應該是選擇行業,對出口的支持不應完全體現在出口的階段,否則極易授人於柄,引起貿易糾紛,必須採用靈活的策略,關注企業的技術研發以提高核心競爭力方面,這些不違反WTO的規則,從長遠來講更具意義。
三、貼息方式探索
由於我國的出口貼息政策,主要是體現在人民幣出口賣方信貸上(對企業技術改造的貼息貸款不在本文討論之列),這是目前我國出口信貸機構使用的主要支持方式,因此要更好地使用這一信貸工具,就必須解決好利率問題。當然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涉及到很多深層次的問題,但至少應該把商業貸款利率、國債利率和銀行的籌資成本等幾方面的因素結合起來考慮,確定一個科學、合理的信貸利率。
(一)商業貸款利率
跟商業銀行的貸款利率相比,出口信貸的貸款利率肯定有一定的優惠,否則無從體現政府對出口的支持,政策性銀行的政策導向也起不到應有的作用。但由於出口信貸利率確定機制的不健全,導致了其他負面影響產生,商業銀行也在一定程度上參與出口信貸業務,更出現了不應有的信貸競爭。建立一個科學合理的出口信貸利率體系已變得十分迫切,尤其是加入WTO,更使這個問題顯得重要,我們還不得不考慮以下因素的影響:
1.貸款利率放開的影響。加入WTO,我國承諾要開放金融領域,貸款利率市場化只是時間問題,如果到了這一天,政策性貸款的優惠如何體現將是個非常現實的問題。
2.如果政策性金融機構開展了出口信貸擔保業務,為出口企業從商業銀行獲得貸款提供擔保,那貸款利率上的優惠如何轉化為擔保費用的優惠將會產生新的問題。
(二)進出口銀行籌資成本
根據WTO《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第三條的規定,如果出口信貸利率低籌資成本則屬於出口補貼,屬被禁止范圍。但進出口銀行的資金成本是多少還沒有明確的說法。因為單純從成本來講,它包括了籌資成本和運行成本,前者主要是發行金融債券利率及相應的發行成本,後者是日常經營活動的費用,由於進出口銀行的資本金由國家財政全額撥付,並享受國家主權信用等級,因此它的籌資和營運成本可以很低,相應地它的貸款利率可以很優惠,應該說這為確立符合WTO規則的貸款利率提供了很大的空間。
(三)跟國債利率掛鉤問題
根據「君子協定」,出口信貸的利率應參照相應貨幣的商業參考利率CIRR,但目前我國人民幣還沒有確立自身的商業參考利率,這是問題的關鍵。人民幣貸款利率由央行確立,但主要考慮的是國有商業銀行的贏利能力較弱和不良貸款率高的現實,而沒有考慮到對出口支持的問題,這涉及到較深層次的問題,但隨著加入WTO後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我們有理由期待人民幣CIRR的誕生。目前國內有學者提出根據成本加成定價的原則,引入人民幣商業參考利率,並與國債收益率掛鉤,加成不同的基差,確定不同貸款期限的CIRR。這實際上是參照了美元的CIRR形成機制,應是一個很好的思路。
因此,改革出口信貸利率機制,作到既符合國際慣例,不違反國際規則,又在盡可能的范圍內加大對出口的支持力度,可以考慮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
(一)盡可能降低出口信貸機構的資金成本
因為WTO規定,如果出口信貸的利率不低於其資金成本,則不構成禁止性的出口補貼,因此只要成本足夠低,就可以使利率有足夠的優惠空間,達到加大支持的力度目的,但這有賴於:
1.擴大進出口銀行的資本金。這是降低資金成本的有效手段,也不在WTO關於出口補貼的定義范圍內。在國際上很多國家的進出口銀行的資本金來源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列入了國家的財政預算,國家每年給予一定的補充,甚至有的通過各種途徑獲得捐贈,資本金的充足率很高。
2.在稅收方面給予一定的減免,降低營運費用,增加積累。
3.在呆壞帳的核銷方面,以及有關費用、利差的補貼方面有新的優惠措施。
當然,這必須以國家的立法為保證,從法律的高度來確定國家財政對官方出口信貸機構的義務,確保官方出口信用機構與國家主權級信用等同,作到對內有法律依據,對外有相當的透明度。
(二)引入人民幣CIRR體系
按照「君子協定」,出口信貸利率應與國內一流的信用機構籌資成本掛鉤、與出口信用機構的信用等級掛鉤,以各自貨幣的基準利率為基礎確定商業參考利率,再在此基礎上加成一定的基差形成出口信貸利率。如果確定了CIRR,就可以找到一個參照的標准,只要補貼後的出口信貸利率不低於OECD確定的商業參考利率,就可以為國際社會所接受。這就從更高的層次上決定了出口信貸利率的規則性和針對性,避免了隨意性,增加了透明度。當然,這有賴於金融體制的改革。
四、貼息與出口補貼程度問題
WTO關於出口補貼有一個規定,就是對一個出口產品進行補貼,其補貼的成分不得超過商品價格一定的比例,對這個比例目前國內說法不一,大概在1%-2%左右,這是什麼概念呢?應該是所有採用的出口補貼方式加總不得超過2%。如果按這種理解,對一個出口產品的補貼,包括出口退稅,包括可能的出口信用保險費率補貼,包括出口信貸的利率補貼等等,有的是明補,有的是暗補,如果加總起來,則極有可能突破2%的界限,因此我們必須綜合各種因素全面考慮,採取策略的方式對出口進行支持,提高暗補的成分,尤其是對出口信貸的利率補貼更應如此。
由於出口信貸的局限性,它只能發生在出口的環節中,而對出口的支持而言,應是可以體現在一個產品從設計到收匯的全過程。在前期如研究開發期間,會發生較大的費用,對這方面的補貼是不受WTO等組織的限制,而這方面的補貼是目前在發達國家倡導的「戰略性貿易產業政策」的重要內容,通過產業扶持以保持和提升核心競爭力,從這個角度到達擴大出口的目的,是一個很好的思路。因此我們必須將擴大出口和產業扶持結合起來,使貼息政策更加合理、規范,使國家的政策切實起到擴大出口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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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出口信貸可以分為哪兩類,兩者的異同是什麼

出口信貸可根據貸款對象的不同分為出口賣方信貸和出口買方信貸。

出口賣方信貸的概念:
出口賣方信貸是出口方銀行向本國出口商提供的商業貸款。出口商(賣方)以此貸款為墊付資金,允許進口商(買方)賒購自己的產品和設備。出口商(賣方)一般將利息等資金成本費用計入出口貨價中,將貸款成本轉移給進口商(買方)。

出口買方信貸的概念:
出口買方信貸是出口國政府支持出口方銀行直接向進口商或進口商銀行提供信貸支持,以供進口商購買技術和設備,並支付有關費用。出口買方信貸一般由出口國出口信用保險機構提供出口買方信貸保險。出口買方信貸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出口商銀行將貸款發放給進口商銀行,再由進口商銀行轉貸給進口商;二是由出口商銀行直接貸款給進口商,由進口商銀行出具擔保。貸款幣種為美元或經銀行同意的其他貨幣。貸款金額不超過貿易合同金額的80%~85%。貸款期限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一般不超過10年。貸款利率參照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確定的利率水平而定。

❻ 出口信貸可以分為哪兩種兩者的異同是什麼

出口信貸可根據貸款對象的不同分為出口賣方信貸和出口買方信貸。

出口賣方信貸的概念:
出口賣方信貸是出口方銀行向本國出口商提供的商業貸款。出口商(賣方)以此貸款為墊付資金,允許進口商(買方)賒購自己的產品和設備。出口商(賣方)一般將利息等資金成本費用計入出口貨價中,將貸款成本轉移給進口商(買方)。

出口買方信貸的概念:
出口買方信貸是出口國政府支持出口方銀行直接向進口商或進口商銀行提供信貸支持,以供進口商購買技術和設備,並支付有關費用。出口買方信貸一般由出口國出口信用保險機構提供出口買方信貸保險。出口買方信貸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出口商銀行將貸款發放給進口商銀行,再由進口商銀行轉貸給進口商;二是由出口商銀行直接貸款給進口商,由進口商銀行出具擔保。貸款幣種為美元或經銀行同意的其他貨幣。貸款金額不超過貿易合同金額的80%~85%。貸款期限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一般不超過10年。貸款利率參照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確定的利率水平而定。

❼ 日本在中國改革期間給中國貸款,為什麼還款利息比高利貸還高

OECD(經合組織)成員國政府向發展中國家提供的政府援助。包括三種形式,無償貸款,有償貸款,技術援助。
三個特點,一是期很長,貸款期一般幾十年,有的長達八十年;二是利息低,很多是無息、低息貸款;三是目的明確,就是為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提供援助。凡是參加經合組織的國家都有這種政府發展援助。

至於高低是匯率變動問題,貨幣貶值。

❽ 我們一般所說的基本利率是什麼利率,中國和美國的又各指什麼利率

經濟學上通常意義所講的基本利率一般是指國債利率(也稱無風險利率),中國偏指央行直接規定的基準利率,美國就是國債利率,給個網路的詞條鏈接給你http://ke..com/view/161483.htm

❾ 什麼是買方信貸

買方信貸是指進口方通過向所在地銀行申請信用額度,當進口方的帳戶有了這筆錢,出口方就會發貨,憑發貨單據提示進口方,如果貨物符合要求,進口方就會指示開戶行把貨款劃撥到出口方開戶銀行。如果進口貨物是國家政策鼓勵發展行業所需要的,那麼貸款會比較容易申請到,買方信貸有國家的信用做保障.

消費信貸--說白了是貸款消費。金融機構為購買消費品的客戶提供的一種信貸業務。它以消費者未來的購買力為放款基礎,旨在通過信貸方式預支遠期消費能力,來刺激或滿足個人即期消費需求。通常按償還形式劃分為分期付款和非分期付款兩大類。分期付款一般按周、月償還貸款款項。這種貸款最主要的用途是支持消費者購買汽車、家電等高檔耐用消費品。非分期付款即為在規定的期限內一次還清貸款。住房貸款是消費信貸中最重要的一種。1998年以來,為支持擴大內需,我國商業銀行開始大力拓展消費信貸業務,已經開辦的消費貸款種類主要有住房貸款、汽車貸款、家電等耐用消費品貸款和助學貸款等。目前在商業銀行貸款結構中,消費信貸比例明顯上升,對促進消費、拉動經濟增長起到了積極作用。

❿ 14.優惠利率外匯貸款,一般指低於( )利率的貸款。)。

D.OE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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