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記錄怎麼消除
關於徵信的不良記錄是這樣計算的,如果發生了逾期或者黑戶等需要五年的時間新的徵信記錄才會將原來的記錄覆蓋!
從還清不良貸款日起,五年後不良記錄自動消除,如果沒有還清不良貸款,不良記錄是消除不了的。
Ⅱ 農村信用社改革存在的問題,問題的成因,解決對策
近幾年來,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管理體制初步建立、產權制度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服務「三農」方向進一步明確、資產質量和經營狀況得到好轉。但是,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農村信用社在產權關系、法人治理、經營機制、管理體制等方面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嚴重製約著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因此,正視這些問題,認真分析成因,制定切實可行的對策措施,在當前顯得尤為重要。
一、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產權關系仍需進一步明晰
多年以來,農村信用社產權不明晰,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管理責任不落實,成為制約農村信用社發展的一個核心問題。以法人為單位改革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關鍵就是要農村信用社作為一個市場主體,實現「誰出資、誰管理、出了問題誰負責」這一目標。這就要求股東在依照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以自己的出資額來清償債務,股東享有所出資產的收益權,企業由出資人或其僱用的經理人員來經營。按照市場經濟理論,產生這種效應的前提是生產要素的市場化流動、組合,而非政府行政主導。農村信用社由於歷史原因,使其自建社以來的所有改革均是政府行政主導的結果,社員投入資本的增多並不意味真正獲得更多的表決權和管理權,使社員沒有增加股本金份額的動力。目前,股本金補充仍處於被動引導而非主動增資的局面,導致農村信用社股本金經過多次的清產核資和改革規范都難以達到真正意義上的股權意義,這種非真正意義上的「股權」成為制約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的關鍵問題。
(二)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
農村信用社在由合作社轉向現代金融企業制度過程中,現有的法人治理結構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還沒有建立起決策、執行、監督之間的相互制衡機制,激勵和約束也沒有得到很好的匹配。具體表現為:決策機構、執行機構、監督機構各自的職責分工尚未明確,現有的許多規定在實際操作中難以執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在實際工作中沒有得到有效分離,股東會和理事會很難對信用社法人代表實施有效的監督和制約,「一長獨大」的現象仍然嚴重。
(三)經營機制僵化和內控乏力
由於長期受「官辦」思想和國有商業銀行管理模式的影響,農村信用社在管理上形成了「鐵工資」、「鐵飯碗」、「鐵交椅」的痼疾,難以實行有效的正向激勵制度,相當一部分農村信用社處於粗放經營狀態,員工素質普遍偏低,與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相比存在著較大的差距,在同業競爭中處於劣勢。在內控管理上存在著制度不健全、制度執行力差、風險控制力弱等問題。
(四)歷史包袱沉重,資產質量差,經營困難,潛在金融風險仍然很大
為了明晰產權關系,真正轉換農村信用社的經營機制,國家對試點地區的農村信用社不僅發行了專項央行票據,置換了部分不良資產,彌補或部分彌補了歷年虧損掛賬,減免了稅收,希望達到「花錢買機制」的目的。應該說,這些扶持政策的貫徹落實,對於化解農村信用社的歷史包袱,改善資產質量,提高盈利能力發揮了巨大的促進作用。但是,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農村信用社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並未得到根本解決,風險狀況也沒有得到根本改善,今後改革發展的問題仍然不少。這主要表現在:農村信用社票據兌付條件「門檻」較高,「出門」困難,即使票據兌付後歷史包袱仍然較重,不良貸款總量仍然很大,而且還有許多潛在不良資產沒有反映出來;人均利潤、資產利潤率等指標較小而虧損面、虧損額仍然較大;撥備嚴重不足,抗風險能力尚未得到明顯增強;農村信用社股金雖然增加很多,但是不少股金在本質上仍然是存款化股金,基礎很不穩固;農村信用社在提足各項風險撥備後實際資本充足率仍然很低;內控制度很不健全,案件時常發生,潛在風險不容樂觀。
(五)管理體制不順,管理職權和責任需要進一步明確
經過改革,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發生了重大變化。按照國務院關於「農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負責」的要求,由省級人民政府全面承擔對轄內農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風險處置責任,形成了「國家宏觀調控、加強監管,省級政府依法管理、落實責任,信用社自我約束、自擔風險」的農村信用社監督管理體制。但是這一新的監督管理框架在實際操作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省級政府依法管理的職責范圍沒有具體劃分,造成職責定位模糊、職責邊界不清,政企難以分開;省級聯社受省級人民政府和基層聯社雙重授權管理(即省級政府授權省級聯社對農村信用社進行行業管理,社員單位授權省級聯社對農村信用社進行自律管理)缺乏法律依據,且多重授權管理對基層聯社違規違制行為缺乏約束力,多級法人體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分散決策、低層次決策。同時,金融監管與行業管理、行業管理與自主經營、依法管理與自律管理等方面的具體內涵還不清晰,各自的職權和責任還有待明確,職能交叉、責任不清的現象還在一定范圍內存在。
二、成因分析
解決農村信用社在產權關系、法人治理、經營機制、歷史包袱、管理體制等方面的問題是農村信用社今後改革和發展仍需努力的方向。總的來說,這些問題是在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是由傳統的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產生的。
(一)股權分散和經營虧損是農村信用社產權關系難以真正清晰的重要原因
按照2003年和2004年的農村信用社改革方案,構建新的產權關系,按照股權結構多樣化、投資主體多元化原則,因地制宜進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進一步完善合作制的產權改革,構建法人機構新的產權形式和組織模式。一是提高入股起點金額。根據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收入的實際狀況,因地制宜確定入股金額。二是拓寬入股范圍。以農村信用社原有社員為基礎,廣泛吸收轄區內農民、個體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入股。三是積極探索建立新的股權結構。但在實際運作中,尚存在著以下問題:首先,重新認定股東和吸收新的股東後,信用社的股東人數有所下降,人均股本有所提高;企業股東數量少,但所持股份很多。但總的來說,股權結構仍較為分散,股東對信用社的監督成本過於昂貴,分散的小股東往往缺乏關心和監督農村信用社的激勵。其次,政策制定者在引進大股東後,希望大股東能夠對農村信用社切實起到監督制約的作用。但在信用社經營機制未轉換,又存在大量虧損的情況下,農戶和個體工商戶是不願意投資入股的。如果入了股,其目的也只可能有兩個:獲得貸款服務和獲得比存款更高的利率回報。在大量虧損情況下,股東又要獲得更高的利潤回報,這只能說他們關注的是信用社短期利益,而不是信用社的長遠利益,更不會對管理層有什麼監督了。第三,由於農戶和個體工商戶不願意加入虧損的信用社,而虧損信用社為達到專項央行票據發行及兌付條件,採取分配任務、存款股金化等辦法募集股金,造成虧損信用社存款化股金較多。因此,其股權結構的變化未必會引起法人治理結構的實質變化。
(二)股東會的先天缺陷是法人治理結構仍然不完善的根本原因
由於股權分散等原因,造成了股東會的先天缺陷。表現在小額股東「搭便車」傾向嚴重,對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缺乏責任,從而造成出資人在信用社治理結構中處於虛置狀態,不能發揮作用。由於股東會的先天缺陷,農村信用社出現了「外部人」控制問題和「內部人」控制問題以及「外部人」內部化問題。這三個問題的存在和發展,使得農村信用社難以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制衡的機制,造成農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結構難以完善。這里的「外部人」控制是指「外部人」(如基層政府)利用直接或間接的權利影響農村信用社領導人作出不一定符合經營原則的決策。「內部人」控制是指農村信用社的管理人員在信用社的資產使用、處理和收益的分配等方面作出違背股東利益行為的現象。「外部人」內部化就是與農村信用社相關但不在農村信用社經營者行列的「外部人」通過實施一定權利而能直接或間接地從企業中獲得收益,從而與經營者串謀的現象。這三種現象都會使農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結構無法完善。
(三)治理結構不完善是農村信用社經營機制難以轉換的主要原因
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使得農村信用社不能按照「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我發展、自擔風險」原則來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在這種情況下,勞動用工、幹部任用、績效考核和薪酬確定等制度僵化,不能與現代企業的經營機制相適應,影響了農村信用社的進一步發展。
(四)傳統體制慣性是農村信用社內控制度不健全的直接原因
首先,表現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互制衡、有效分離的法人治理結構尚未真正建立,有其「形」而無其「神」。其次,表現在制度建設步伐落後。自1996年行社脫鉤以後,信用社內控制度沒有象商業銀行一樣自成體系,在人事政工、勞動工資、審計監察等方面的內控建設上還存有盲點,有些甚至仍在沿用原農業銀行有關規章制度和管理模式,導致一些制度與信用社的管理實際脫節;一些新業務的管理制度跟不上,無法適應業務發展的需要。第三,內控制度執行不力。對已出台的制度真正落實的少。這些問題的成因主要是傳統的、不適應發展形勢的習慣方式在農村信用社從業人員的思想上、行動上還未根除,新的思維方式、行為方式還未真正建立和完善。
(五)擔負政策性金融任務是造成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沉重等問題的關鍵原因
農村信用社作為企業,只有走市場化、商業化道路才能使自己生存和發展,但同時農村信用社又要執行國家的金融支農政策,這種政策性金融任務使農村信用社違背市場操作規律去發放貸款,造成信用社資產質量低下、虧損嚴重、歷史包袱沉重等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由於行政干預、指令性貸款造成貸款損失。如八十年代支持鄉鎮企業貸款等。二是體制轉換過程中產生的新呆賬。主要是:行社脫鉤時農業銀行向農村信用社劃轉的呆帳、合作基金會撤銷帶進來的呆賬和保值儲蓄貼息支出三個包袱。三是由於擔負的政策性金融任務而使借款人認為農村信用社貸款是「不用白不用」的財政資金,造成信用社不良貸款的增加。在本次改革中,國家對虧損信用社因執行國家宏觀政策開辦保值儲蓄而多支付的保值貼息給予補貼,解除了這一歷史包袱;對於農村信用社的歷年掛帳虧損和實際資產損失方面,人民銀行按照2002年年底實際資不抵債數額的50%,以安排專項再貸款和發行專項中央銀行票據來給予農村信用社資金支持,減輕農村信用社的歷史負擔;還通過稅收減免、允許信用社貸款利率靈活浮動的政策,增加農村信用社的盈利能力,進一步減輕農村信用社的歷史負擔。但是,中央對農村信用社實際資不抵債額的計算基數是按照信用社2002年的財務報表數確定的,由於較多的信用社受短期利益沖動等方面的因素,造成報表反映失真,因而尚有很大一部分資不抵債額未能獲得專項再貸款或專項央行票據,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尚未真正化解。
(六)省級信用聯社職能定位不清是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不順的重要原因
按照有關規定,省級人民政府全面承擔對當地農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風險處置責任,在省級人民政府對農村信用社的管理職責中,省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對當地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的方針政策、目標規劃等重大事項進行研究決策,並通過省級聯社實現對當地農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省級聯社對指導、督促轄內農村信用社完善內控制度和經營機制負主要責任。同時,省級聯社既是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發起設立、受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委託對其實施行業自律管理的聯合體,又是可以經營部分資金業務、清算業務的獨立的金融企業法人。因此,省級聯社是集政府行政管理、行業自律管理和金融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三種職能於一身的機構組織,其體制設計使省級聯社難以「政企分開」、「職責明確」。
三、對策措施
(一)進一步明晰產權結構
由於股份制在促進產權明晰、強化約束機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高資本聚集能力等方面具有其他產權形式所不具備的優越性,因此,銀監會在2006年2月底召開的「全國農村信用社工作會」上把農村信用社改革方向定位為:堅持市場化、商業化取向,爭取用5-10年時間分期分批逐步過渡到符合現代金融企業要求、有特色的社區性農村銀行機構。按照這一改革定位,農村信用社應圍繞股份制社區銀行來進一步明晰產權結構,以適應改革發展的需要。當前,一是要培養市場機制。由於目前我國經濟金融處於轉軌時期,還不具備完善的農村經濟金融市場體系,因此,要使農村信用社改革取得成功,就要求各級政府大力培育和發展與市場有關的機制,如制定經濟金融法規、促進生產要素的市場化組合等。對農村信用社而言,就是要不斷深化市場機制的利用,減少政府幹預,在生產要素市場化組合的基礎上,建立明晰的產權關系。二是建立農村信用社補充資本金機制。制定符合農村信用社實際的資本充足率管理規章制度和資本金管理機制,完善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的識別、計量和報告程序,定期或不定期評估資本金結構的合理性和資本充足率水平。三是創新資本金補充渠道。鑒於目前農村信用社盈利水平有限,不能吸收外資和上市籌資,國家又不能對農村信用社直接注資的客觀實際,國家應允許農村信用社發行次級債券。這樣,既能減輕農村信用社股金分紅的財務壓力,又能優化資本金結構,擴大投資農村信用社的范圍。四是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在經濟較發達、信用社實力較強的地區,可將當地的優質民營企業、合格的國內投資機構、合格的境外金融機構引進為農村信用社的戰略投資者,這樣不僅可以有效解決增資擴股的難題、規范增資擴股行為,而且可以改善農村信用社資本結構,解決「內部人」控制問題,加速農村信用社改革進程。在實施中,應適當提高戰略投資者持股比例上限。建議監管部門比照《境外金融機構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將國內戰略投資者向信用社入股的比例定為「不得超過農村信用社總股本的20%」。五是增大經營者持股份額。經營者所持股份的增加,有利於對經營者的激勵,使經營者的收入與資本所得掛鉤,從而使經營者與股東利益趨於一致。六是根據入股金額實施差別優惠政策。按照不同的入股金額,在貸款方式、貸款金額、貸款利率、辦理程序和時限等方面對股東體現差別優惠服務。
(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是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環節,也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基礎。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三會」制度。嚴格實行決策權、經營權、監督權分離,形成各司其職、分工協作、相互制約、真正發揮作用的新型法人治理結構。二是規范操作機制。積極探索建立理事會經營決策機制,充分發揮高級管理層和內設專業委員會在經營管理中的作用;要把經營班子深化為經營執行機構;要把監事會深化為經營監督機構,積極探索在聯社高級管理層下設置專職合規部門,對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規章、行業管理准則和內部管理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評價。三是引入獨立理事參與農村信用社管理。獨立理事既不是農村信用社的股東理事,也不是農村信用社的經理理事,是從農村信用社外部產生,不是農村信用社的直接利益相關者。獨立理事依照法定程序由農村信用社股東大會聘任,獨立依法行權,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獨立理事以客觀公正的立場參與理事會決策,有助於農村信用社決策的科學有效,有效制衡經理理事或執行理事的決策立場,保證決策的專家性。
(三)轉換內部經營機制
一是按照「授權經營、分級考核」的原則,合理設定各項管理和業務工作權責。二是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推行全員考核、競爭上崗、崗位輪換等用工制度,形成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優勝劣態的用人機制;要精簡機構、壓縮人員,有效治理農村信用社職工總量過大、結構不合理,分布不均衡問題。三是改革分配製度,全面推行績效掛鉤的工資分配製度。加大考核力度,根據崗位責任的大小、工作質量的高低、經營業績的好壞和所作貢獻的多少拉開收入差距,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四是要改進管理人員的選拔辦法和選拔方式,推行競聘上崗、擇優選用的方式,加大交流力度,防範管理人員的道德風險。五是遵循「精簡、高效」原則,分類實施「定崗、定員、定編」制度。通過明確職責和任務,解決有人無事乾和有事無人乾的問題,解決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中長期存在的無人承擔失職、瀆職責任,無人彌補經營損失等問題。
(四)全面加強內控建設
一是樹立正確的內控觀念。要加強「合規文化」建設,使全體員工在思想上、行動上摒棄傳統體制慣性,樹立理性、穩健、審慎的管理理念;要堅持「制度先行」的原則,在全體員工中推行誠信與正直的職業操守和價值觀念,統一思想,形成合力。二是健全內控制度。要通過深化改革建立健全農村信用社的機構控制、崗位控制、程序控制和業務操作程序與授權授信的規章制度,制定風險防範責任制和防範措施。三是創新內控方法。通過管理體制和崗位職責的調整,實現內控的組織控制要求,使不相容職務徹底分離。四是明確業務流程,實現內控中的同步控制要求,如雙重控制、賬款分開、換人復核、雙線核對、日清月結、貸款「三查」等。五是明確職責和許可權,實現內控的授權控制要求。理清授權事項,明確授權的責任和審批程序,建立檢查制度等。六是嚴格規范操作,實現內控的實物保護控制要求。如對現金及其他有價證券嚴格執行雙人守庫、雙人押運、雙人管庫、交接登記、相互監督約束、定期盤點等。七是建立員工管理的制約機制和優勝劣汰機制,實現內控中對人的控制要求。嚴格執行辭退制度、競聘制度、用人失察責任追究制度以及幹部交流、輪崗、迴避、休假稽核制度等。嚴格稽核監督和合規管理,實現內控的監控職能,並引入客觀評價體系。
(五)加大金融創新力度
一是創新經營理念。克服傳統思維、定勢思維和順向思維的障礙,樹立效益意識、市場意識、服務意識。二是創新金融技術。建立起以省為單位的大集中網路電子平台,在此基礎上實現全國范圍的大聯網。三是創新金融產品。按照「以市場為導向,以客戶為中心」的原則,加強對中小企業和個人金融業務的創新,大力推進中間產品創新。四是創新服務方式。建立「個人貸款服務中心」和「個人投資理財服務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務;推進信用共同體建設,構建以利益共同體為支撐的聯保服務體系;按照「社區銀行」、「零售銀行」品牌戰略,合理布局網點,完善業務功能,健全個人業務優質服務體系,打造標准化和精品化網點,提升形象。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比照國家對國有商業銀行財政注資和不良貸款剝離的方式,降低專項央行票據兌付「門檻」。同時,2002年底實際資不抵債額應以權威中介機構在清產核資後的確認數為准,而不以農村信用社報表數為准,以體現政策公允性原則。二是對貧困地區農村信用社發放的農業貸款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專項補貼。三是對貧困地區農村信用社的稅收減免扶持政策再延長10-15年。四是取消對農村信用社的經營限制政策,幫助拓展優良客戶市場。五是妥善解決行政機關、公職人員向農村信用社承貸、擔保及私貸公用形成的不良貸款等問題,化解歷史包袱。六是切實解決接受農村合作基金會的遺留問題和對已關閉城市信用社的債權問題,保全農村信用社資產。七是地方政府要切實改善信用環境,出台保護農村信用社合法權益、降低農村信用社維權成本的相關辦法,以增強農村信用社支持「三農」和縣域經濟發展的積極性。
(七)完善省級管理體制
為解決現行省級聯社職責定位不準、管理體制不順的問題,增強農村信用社抗風險能力,提高決策層次和決策水平,實施有效管理,應在現行體制下,先將縣級聯社建成統一法人、合作銀行和商業銀行,再用3-5年的時間建成全省統一合作銀行或商業銀行。這樣,既有利於加強行業管理,形成較為完善的風險防範體系,又有利於完善業務功能,加快金融創新步伐,增強信用社市場競爭能力,使農村信用社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Ⅲ 農村信用社相關數據
2003年4月巴塞爾委員會發布的巴塞爾新資本協議框架確立了國際金融界的監管和風險管理的新框架。如果說1988年的巴塞爾資本協議是國際金融界的「神聖公約」的話,那麼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可以說是新版的「神聖公約」。這也標志著現代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出現了一個顯著變化,就是由以前單純的信貸風險管理模式轉向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並舉,信貸資金與非信貸資金並舉,組織流程再造與技術手段創新並舉的全面風險管理模式。目前,農村信用社正處於全面改革中,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為農村信用社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參考和借鑒,同時也給我們的改革帶來了新的壓力和動力。
一、風險管理現狀及差距
近幾年來,我市農村信用社不斷學習借鑒國有商業銀行以及其他兄弟信用社的先進經驗,制定包括授權授信、審貸分離、審計稽核、崗位輪換等大量的內部控制制度,在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上取得了較大的成績。我國加入WTO後五年的過渡期即將結束,中國將面臨著全面的金融開放,從長遠發展來看,農村信用社的風險管理必須按照新資本協議要求,加快改革創新,構建全面的風險管理模式,提高自身的風險管理能力。但就目前我市農村信用社實際而言,與全面風險管理模式相比,無論是在觀念、技術、方法、體系還是外部環境等方面都存在較大的差距。
1、缺乏全面風險管理意識。一是不能正確處理業務發展與風險管理的關系。如我們的主營業務貸款業務,部分員工在考慮業務發展時,往往忽視了風險管理;在強調風險管理和控制時,又放鬆了市場營銷和業務拓展,甚至認為少發展業務就可以控制風險,通過少發展業務來逃避承擔風險,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懼貸」、「惜貸」現象;二是缺乏全面風險管理觀念。絕大部分員工在風險管理意識上仍是以信用風險管理為主,對市場風險、利率風險、操作性風險等重視不夠;三是風險管理意識還沒有貫穿到每一位員工,還沒有貫穿到業務拓展、經營管理的全過程,往往把風險管理和風險控制看作是信貸、稽核等部門的事情。
2、風險管理方法比較落後。長期以來,農村信用社在風險管理方面表現出突出的傳統風險管理模式的特徵:即比較重視定性分析,主觀性成分佔比較重。如在我們的貸款調查環節上,大多局限於對客戶本身的個人信用、資金實力的了解,量化分析手段欠缺,主觀性較強;在信用風險管理中重視貸款投向合規性、貸款運行安全性等的分析,但在風險識別、度量、監測、預警等方面客觀性、科學性不夠突出,風險管理方法顯得比較落後。
3、風險管理的外部環境急待完善。信用社向客戶提供的不僅是一件產品,也是一種信用。因此,外部信用環境對於農村信用社的發展至關重要。當前我國的信用環境還沒有得到根本好轉,針對企業和個人的誠信中介服務還沒有普及,這便使得信用社對客戶進行信用審查的成本極高,而且也造成社會普遍缺乏信用意識和信用道德規范,直接給風險管理帶來了難度。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強調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但我們目前的信息披露還很不規范和完備,外部監管和市場約束的作用還遠遠沒能充分發揮,因此營建良好的外部信用環境是信用社得以可持續發展的根本保證。
二、提高風險管理能力的建議及對策
新余農村合作銀行正在積極籌建之中。從長遠發展來看,不管是農村信用社還是農村合作銀行都必須加快創新步伐,提高自身的風險管理能力。要提高農村信用社風險管理能力,關鍵在於加強改革創新步伐,圍繞風險管理的文化、體系、機制、技術等方面進一步完善和提高。
1、培育先進的、全員的風險管理文化。風險管理文化決定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過程中的風險管理觀念和行為模式,它滲透到農村信用社業務的各個環節。省聯社成立以後非常重視企業文化的建設,提出了以「勤奮、忠誠、嚴謹、開拓」作為江西省農村信用社的企業精神,這也是農村信用社形成凝聚力、創造力的真正源泉。因為只有先進的企業文化尤其是風險管理文化才能使我們制定的規章制度真正發揮出應有的作用。提高和培育風險管理文化,強化全員風險管理意識是農村信用社治理不良資產、防範金融風險的前提和基礎。
2、建立健全風險管理體系。隨著金融業的發展和金融工具的創新以及利率逐步走向市場化等因素,農村信用社所面臨的風險也越來越大。因此農村信用社急需建立健全風險管理體系,既要加強對信貸風險的管理,同時也應將市場風險、利率風險、財務風險等多方面的風險納入風險管理的范疇,建立與之相適應的風險管理體系。在風險管理的重點上,應由傳統的強調審貸分離向構建全面風險體系轉變;在技術上,由定性分析向定性、定量分析相結合轉變。從技術上來講,內部評級法是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的核心內容之一,我們在學習這些先進的風險管理計量方法的同時,更要深刻認識到學習和掌握先進的風險管理理念的重要性。要以改革為契機,創新管理技術,建立全面風險管理系統,為農村信用社更好地參與市場競爭做好准備。
信社紮根農村,服務「三農」,是農村地區金融服務的主力。農村信用社的健康發展,直接關繫到我國三農問題的順利解決,對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2004年8月2~5日,筆者在湖南省邵陽市的邵陽縣就縣域金融服務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邵陽縣位於資水上游,毗鄰邵陽市區,總面積1996.88平方公里,耕地70.39萬畝,其中水田面積49.93萬畝;林地101萬畝。縣轄22個鄉(鎮)、3個農林場,人口92.41萬,農業以種植業為主,在傳統農業地區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調查發現:當前農村信用社經營已出現轉機;如果能夠妥善處理一些深層次矛盾,農村信用社將能夠走上良性發展的快車道。
一、農村信用社經營已出現轉機
2000年以來,在人民銀行的指導下,農村信用社以小額信貸為突破口,轉變經營觀念,調整經營思路,嚴格內部控制制度,強化風險防範,經過廣大員工的共同努力,其經營終於走出了低谷,呈現出良性發展的勢頭。
2004年1-5月,全縣農村信用社存款余額達到7.98億元;比年初凈增9329萬元,完成市辦分配邵陽縣存款任務的97.2%;累放貸款2.8億元;不良貸款余額1.95億元,佔全部貸款的31.4%,比年初壓縮1996萬元,下降了13.8%;清收維權貸款本息60.1萬元,維護信用社權益案件8起,金額66萬元.另外,信用社為確保支農資金需要,及時投放貸款。1-5月累計投放支農貸款15486萬元。
邵陽縣農信社根據實際情況,從改善服務入手,大力組織資金以增強信用社的資金實力,由此也辦出了很多「特色業務」。一是抓住勞務收入是該縣農民現金收入主要來源的特徵,加強與勞務人員的感情聯絡,利用春節大量外出務工人員回鄉過年的有利時機發動其存款;二是針對信用社對公存款薄弱的特點,聯社及各信用社將工作情況向當地黨政匯報,爭取地方黨政對信用社工作的重視。三是抓住郵政儲蓄新增轉存款利率降低的機遇,搶占郵政儲蓄的市場份額;四是積極開展業余攬儲活動,搞好上門服務;五是通過懸掛橫幅,標語,點歌,發新年賀卡等方式,來提升信用社的行業形象,提高知名度,積極穩住老客戶,拓展新客戶。
為了提高資產質量,信用社狠抓貸款質量管理。一是對客戶進行分類,對現有客戶逐戶摸底,設立檔案,凡信貸客戶中的奉賢客戶。劣質客戶和劣質項目予以限制和淘汰,使之從信貸客戶市場退出;二是積極推行市辦擬定的「優良客戶管理辦法」和「信貸奉賢客戶管理辦法」;三是加強了信貸基礎工作建設。貸款管理電子化;四是對新放貸款實行跟蹤管理。新放貸款的收回率要達96%,不良貸款控制在4%以內,未達要求的,不得提審貸款,只能清收舊貸;五是落實貸款的「三包」責任制。貸款的投放做到「包放,包收,包效益」;六是建立貸款風險責任追究制。七是取消了代辦員的放款權。代辦員只能主抓存款,清收貸款,對農戶小額貸款也要求全部到信用社櫃台辦理。加上監管力度的加強,邵陽聯社不僅扭虧為盈,而且實現了連續三年盈利。
二、困擾農村信用社發展的深層次矛盾
農村信用社經營出現轉機,決不意味著其未來的發展道路就是平坦的。當前,尚有一系列深層次矛盾在困擾著農村信用社的進一步發展,這些矛盾主要是:
(一)不良貸款比率偏高、歷史包袱沉重。據統計,到2004年5月,邵陽縣內農村信用社共有不良貸款1.95億元,佔全部貸款余額的31.4%。這一比例不僅遠遠超過國際銀行界通行的標准,也大大高於國有商業銀行的水平。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產生的原因比較復雜,主要有:與農業銀行脫離代管關系時,農業銀行有意識地轉嫁風險貸款;城市信用社、農村基金會並入信用社時,也把部分不良資產帶入了農村信用社;90年代初「上項目熱」和「開發區熱」時,農村信用社受地方行政干預,為了配合「大局」而發放貸款;企業惡意逃廢、懸空信用社貸款;以及經營不善等。不僅如此,為了抑制通貨膨脹,國家曾規定要對居民儲蓄存款實行保值補貼,但貸款利率卻沒有相應提高。「國家出政策、金融機構買單」的結果,就是保值補貼成了農村信用社的沉重包袱,據統計,僅保值儲蓄一項,農村信用社就多增加利息支出7,198萬元。在不良資產和政策性包袱的重壓下,農村信用社長期處在嚴重資不抵債的艱難境地。由於不能獲得投資回報,廣大農民不願意向農村信用社投資入股。再加上地方政府受財力所限,難以大量投入,農村信用社的資本金得不到補充,法人治理結構得不到改善、科學的管理體制不能建立起來,真正的經濟核算更是難以得到貫徹。
(二)自主經營受到壓抑。對農村信用社而言,人民銀行目前承擔著監管者和託管者的雙重角色。但這兩種職能是相互沖突的。為了減輕監管方面的壓力,人民銀行就具有了抑制農村信用社活力的傾向。
(三)縣域資金大量外流,經營環境需要進一步改善。國有商業銀行的退出,為農村信用社開展經營創造了良好的外部條件,但也帶來了資金大量流出的問題。由於收縮放款,國有商業銀行的縣級分支機構只得把大量閑置資金上存,再加上郵政儲蓄的吸存,就形成了縣域經濟資金大量外流的局面。
(四)少數農業貸款期限結構不合理,從調查的情況來看,農戶貸款半數以上用於農業生產。
(五)管理水平低,員工素質難以適應業務發展的需要。信用社的許多領導一談到人才問題都感觸良深。他們都覺得現在制約農信社發展的最大問題其實是人才的缺乏。人才也是資產,是第一資產,而目前農村信用社人才匱乏,員工文化程度低,專業技術水平低,業務能力差,人員素質遠低於商業銀行,這些已不適應農信社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以人為本善用人才、培養人才、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是農村信用社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項十分重要而又迫切的任務。
(五)規模小,創新能力差,服務水平落後。
三、對策性建議
當前,伴隨著金融組織結構和經營戰略的大調整,農村信用社正面臨著難得的發展機遇。但只有解決了上述深層次矛盾,農村信用社才能走上良性發展的道路,從而更好地服務於「三農」、服務於社員。
(一)明確農村信用社的商業化發展方向,適時推進對農村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造。(1)從資本金構成看,由於農村信用社存在大量不良資產,農民和經濟實體並不願意入股信用社,農村信用社的資本金多來自政府投資和職工入股;(2)從監管角度看,農村信用社所適用的,也是商業銀行的監管標准(3)從歷史經驗看,產生巨額不良資產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沒有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忽視了經濟核算的極端重要性;(4)從國際經驗看,財務上的可持續性是小額信貸機構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之一。
(二)採取措施,解除農村信用社沉重的歷史包袱。前面已經提到,農村信用社的歷史包袱和不良資產是多種原因造成的。對於國有銀行因政策、體制原因而形成的歷史包袱,國家已採取了剝離措施。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政府對農村信用社的政策性、體制性不良資產採取置之不理的態度,要求其自行消化,就會人為形成一個對農村信用社極不公平的外部環境。進一步講,完全靠擴大存貸款利差、用信用社的盈利消化這些歷史負擔,不僅需要較長時日(甚至還會出現信用社的微薄利潤不足以償付不良資產的巨額利息,最終導致歷史欠賬越滾越大的現象),而且其實質是把農村信用社的歷史包袱轉嫁到農民頭上,這和中央「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是直接相悖的。
(三)為農村信用社的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1)適當放寬對貸款利率上浮的限制。(2)多渠道拓寬信用社的資金來源。(3)優惠的財政稅收政策,適當減免農村信用社的營業稅和所得稅,放寬對核銷貸款損失的限制等;(4)適當增加農村信用社的經營自主權。在強化管理、嚴控風險的前提下,適當增加農村信用社在用人、網點設置方面的自主權;增加其在利率、貸款期限的自主權。
(四)成立省(市)級的行業協會,切實加強對農村信用社的業務指導,提升農村信用社的業務水平。新的行業協會將承擔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社的業務指導職能,具體負責全省(市)范圍內農村信用社(或小型金融機構)的人員培訓和提高、與省(市)外乃至國外同行的交流、推廣新技術和新的管理方法、制定行業經營管理規范、政策調研和業務指導等事項。
(五)進一步凈化農村信用環境。要加快社會徵信體系建設;加快建立貸款擔保機構;加大打擊逃廢債務行為的力度,在全社會營造「守信光榮、欠貸可恥」的良好社會氛圍
Ⅳ 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
狂暈~同情中~看來這個問題要律師才能正確回答了~因為普通的回答是救不了你的~因為這個連帶責任你的確有啊~
Ⅳ 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怎麼處理
摘要 親,不良貸款已經出現,就想方設法把錢還清,還清後往後5年可以更新徵信不良記錄信息,如果你是因為特殊情況造成的,你可以寫相關證明向銀行申請清除這樣的記錄。
Ⅵ 農信社的呆滯貸款比例不得高於多少
一、按照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指標:
1、備付金比例=備付金余額÷各項存款余額×100%-法定存款准備金比例; (標准:不得低於3%)
備付金包括:現金、業務周轉金、繳存存款准備金、存農業銀行款項、存放其他同業款項、存放聯社款項。
2、資產流動性比例=流動性資產期末余額÷流動性負債期末余額×100%;(標准:不得低於25%)
流動性資產是指資產負債表上的流動資產;流動性負債是指資產負債表上的流動負債。
3、存貸比例=各項貸款余額÷各項存款余額×100%;(標准:年末不得高於80%)
4、對流動負債依存率=流動負債凈額÷長期資產×100%; (標准:不得高於30%)
流動負債凈額=流動負債-流動資產;長期資產是指資產負債表上的長期資產。
5、中長期貸款比例=一年期以上中長期貸款余額÷一年期以上存款余額×100%; (標准:不得高於120%)
一年期以上中長期貸款是指資產負債表上的中長期貸款;一年期以上存款是指資產負債表上的長期存款和長期儲蓄存款。
6、拆借資金比例
①拆(調)入資金比例=拆(調)入資金余額÷各項存款余額×100%;(標准:不得高於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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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拆(調)出資金比例=拆(調)出資金余額÷各項存款余額×100%;(標准:不得高於8%)
③凈拆(調)入資金比例=凈拆(調)入資金余額÷流動負債×100%;(標准:不得高於4%)
拆(調)入資金包括:銀行業拆入、金融性公司拆入、調入調劑資金,拆入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各項存款余額的4%;拆(調)出資金包括:拆放銀行業、拆放金融性公司、調出調劑資金,拆出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各項存款余額的8%;凈拆(調)入資金是指拆(調)入資金與拆(調)出資金的差額。
7、貸款質量指標
①不良貸款比例=不良貸款÷各項貸款×100%; (標准:不得高於15%)
②逾期貸款比例=逾期貸款余額÷各項貸款余額×100%;(標准:不得高於8%)
③呆滯呆賬貸款比例=(呆滯貸款余額+呆賬貸款余額)÷各項貸款余額×100%; (標准:不得高於7%)
④不良貸款預計損失比例=不良貸款預計損失額÷各項貸款期末余額×100%;
不良貸款預計損失額=(各類逾期貸款×10%+各類呆滯貸款×40%+各類呆賬貸款)。
⑤不良貸款預計損失抵補率=(呆賬准備余額+呆賬准備借方發生額)÷(不良貸款預計損失額+呆賬准備借方發生額)×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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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呆賬貸款抵補率=貸款呆賬准備÷呆賬貸款余額×100%;(標准:不得低於50%)
9、單戶貸款比例
① 對最大一戶借款客戶貸款比例=對最大一戶借款客戶貸款余額÷資本總額×100%; (標准:不得超過30%)
② 對最大十戶借款客戶貸款比例=對最大十戶借款客戶貸款余額÷資本總額×100% ; (標准:不得超過1.5倍)
資本總額=實收資本+股本金+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利潤分配(貸方余額)
③對最大十戶貸款欠息比例=十戶貸款表內、表外應收利息期末余額÷(十戶貸款表內、表外應收利息期末余額+十戶貸款本期實收利息額)×100%;
10、資產風險加權後的資本充足率
①資本充足率=資本凈額÷加權風險資產總額×100% ;(標准:不得低於8%)
②核心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加權風險資產總額×100%;(標准:不得低於4%)
資本凈額=所有者權益貸方余額-所有者權益借方余額+貸款呆賬准備-呆賬貸款-入股聯社資金(年度中間應將當期損益納入利潤分配);
加權風險資產總額為各種金融資產分別乘以相應的風險權重後相加之和(見後表《農村信用社加權風險資產計算表》,分人民銀行、銀監局兩種統計口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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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資本=所有者權益貸方余額-所有者權益借方余額(年度中間應將當期損益納入利潤分配);
11、資產風險加權前的資本充足率=資本總額÷資產總額×100%; (標准:不得低於6%)
12、呆滯呆賬貸款抵補率=(核心資本+貸款呆賬准備)÷呆滯呆賬貸款余額×100%;
13、資本利潤率=利潤總額÷資本總額×100%; (標准:不得低於5%)
14、資產利潤率=利潤總額÷資產平均余額×100%;(標准:不得低於0.5%)
資產平均余額為年初至報告期末的資產季平均余額。如:第三季度末資產平均余額=(1/2年初資產總額+第一季度末資產總額+第二季度末資產總額+1/2第三季度末資產總額)/3。
15、利息回收率=(本期利息收入-本期表內應收利息增加額)÷(本期利息收入+本期表外應收利息增加額)×100%;(標准:不得低於90%)
16、非利息收入比率=非利息收入÷各項收入×100% ;
各項收入=利息收入+金融機構往來收入+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
非利息收入=各項收入-利息收入-金融機構往來收入。
17、資產費用率=費用總額÷資產平均余額×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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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總額=手續費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
二、經營狀況指標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l00%;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及信用社在中央銀行和專業銀行的各種存款、短期貸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等。
流動負債是指將在一年內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活期存款、活期儲蓄存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應付利潤、其他應付款、預提費用等。
2、速動比率=速動資產÷流動負債×100%;
速動資產是指現金、短期投資和應收款項等項目的合計數,它們具有直接快速變現的能力,因此稱為速動資產。
3、資本風險比率=不良貸款÷資本金×100%;
4、固定資產比率=(固定資產凈值+在建工程)÷所有者權益(不含未分配利潤)×100%;
三、經營成果指標
1、利潤率=利潤總額÷營業收入×100%;
2、資本金利潤率=利潤總額÷資本金×100%;
3、成本率=總成本÷營業收入×100%;
4、綜合費用率=營業費用÷(營業收入+投資收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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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會計分析有關公式
1、負債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2、權益比率(產權比率)=所有者權益總額÷資產總額×100%;
3、負債對所有者權益比率=負債總額÷所有者權益×100%;
4、流動資產比率=流動資產÷資產總額×100%;
5、貸款收息率=貸款利息收入÷貸款年平均余額×100%;
6、應收利息比率=應收未收利息÷利息收入總額×100%;
7、存款平均付息率=存款利息支出總額÷各項存款年均余額×100%;
8、拆入資金平均利率=拆入資金利息支出額÷拆入資金年平均余額×100%;
9、利潤完成率=當年實現利潤總額÷本年計劃利潤×100%;
10、利潤增減率=(本年實際利潤-本年計劃利潤)÷本年計劃利潤總額×100%;
11、資產利潤率=凈利潤÷資產平均余額×100%;
12、資本(權益)收益率=凈利潤÷資本總額×100%。
五、折舊公式
1、平均年限法
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折舊年限×100%;
季折舊額=原值×年折舊率÷4; 字串3
月折舊額=原值×年折舊率÷12;
2、工作量法
①單位里程折舊額=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規定的總行駛里程;
②每工作小時折舊額=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規定的工作小時。
3、雙倍余額遞減法
年折舊率=2÷折舊年限×100%;
季折舊額=凈值×年折舊率÷4;
月折舊額=凈值×年折舊率÷12;
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應在其折舊年限到期前2年內,將其凈值平均攤銷。
4、年度總和法
年折舊率=2×(折舊年限-已使用年數)÷折舊年限×(折舊年限+1)×100%;
季折舊額=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年折舊率÷4;
月折舊額=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年折舊率÷12。
六、其他常用公式
1、資產收益率=凈利潤÷總資產×100%;
2、資本收益率=凈利潤÷資本總額×100%;
3、利差率=(利息收入-利息支出)÷盈利資產×100%;
4、現金資產比率=現金資產額÷資產總額×100%;
5、負債(資金)自給率=(自有資金+各項存款)÷負債總額×100%; 字串7
6、不良非信貸資產比例=不良非信貸資產÷非信貸資產×100% ;
非信貸資產包括:短期投資、長期國債投資、上市長期企業債券投資、其他長期債券投資、其他長期投資、拆放全國性銀行、拆放其他銀行業、拆放金融性公司、調出調劑資金、其他應收款、不良非信貸資產。
不良非信貸資產包括:不良其他長期投資(到期沒有兌現的其他長期債券投資和當年沒有收益的其他長期投資,下同)、逾期拆放全國性銀行、逾期拆放其他銀行業、逾期拆放金融性公司、逾期調出調劑資金、待處理抵債資產、應收利息、應收再貼現款項、應收轉貼現款項、長期其他應收款(掛賬一年以上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七、資本充足率最新計算公式
新資本凈額=(資本凈額-呆帳准備金不足部分-長期未處置的抵債資產-風險不明確的投資資產)
新加權風險資產=加權風險資產-長期未處置抵債資產×50%-風險不明確的投資資產×10%
新資本凈額/新加權風險資產×100=資本充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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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農村信用社的不良貸款比例是多少
青海省農村信用社的不良貸款比例是多少?最近的數據。還有青海省農村信用社比其他商業銀行相比較一下。
Ⅷ 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成因和對策提綱
貸款期限可分為一年期以內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動資金貸款。
這是我給你找的銀行貸款的一些相對知識,你瀏覽的看一下《小怎眾》,也許對你有所幫助。
銀行貸款要擔保人,需要的手續如下:
(1)貸款對象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對首付款的要求,銀行間有些許差異。
(5)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抵押或質押,或有符合規定條件、具備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6)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
(7)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最好不要選擇沒信用貸款公司。這類貸款一般都是那些沒有保證的容易出事。
Ⅸ 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清收措施
1、集中清收。近年來,我們一線信貸人員盡管非常盡職,他們說破了嘴,磨破了腿還是效果不佳,這是不良信用風氣在作怪。我們可以採取集中人員清收的辦法,利用宣傳車,製造強大的清收聲勢,讓那些賴賬、逃債戶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而主動歸還貸款;
2、依法清收。依法清收是信用社必要而且十分有效的清收措施。筆者認為,在目前存在不良信用風氣大氣候下,對那些惡意逃債、賴賬戶,只有依法清收、殺一敬百,才能收到較好的效果。依法清收也是對信貸人員工作質量的考驗,從而堵塞違規、違法放貸的漏洞。我們要積極配合公安、司法機關搞好依法清收工作。
3、登報清收;對那些惡意逃債戶我們可以採取登報的方法,亮他們不守信用的像,讓他們在社會上抬不起頭來,處處受到鄙視,從而達到我們清收的目的。
4、張榜清收;對於那些賴賬戶,我們可以在其所住地採取張榜的方式,出他們不守信用的丑,讓他們感到賴賬讓周圍的人看不起,製造他們心裡的壓力,以促使他們歸還欠款。逐步在社會上形成講信用光榮,賴賬可恥的風氣。
補充:
1、加強不良貸款清收力度,盡最大限度清收不良貸款。
2、加大不良貸款的責任追究力度,做到每筆不良貸款都能落實到人,並限期清收。
3、加強內控制度的管理,以防止新增不良貸款。
4、加大五級分類中關注類的貸款清收力度,並同時對正常類貸中可能形成不良類的正常貸款的進行監測,以防止新增不良貸款。
5、對新發放的貸款,應加強管理,並做到合法合規,堅決杜絕以貸收貸,以貸收息,以防止不良貸款前清後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