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重慶農業銀行對個體工商戶貸款必要條件
第一條 總則
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個體工商業和私營企業是公有制經濟必要的和有益的補充,對於方便人民生活、擴大就業、促進經濟發展具有積極作用。為了充分發揮銀行信貸利率的杠桿作用,對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進行引導,監督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貸款對象及使用范圍
一、貸款對象
(一)城鄉個體工商戶
1.個人經營的工商戶;
2.家庭經營的工商戶;
3.合夥經營的工商戶;
(二)私營企業
1.獨資企業;
2.合夥企業;
3.有限責任公司;
二、貸款使用范圍:包括工業、手工業、建造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科技咨詢、旅遊等行業。
第三條 貸款條件
一、持有縣(市)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正式營業執照;
二、生產經營符合國家法令法規、政策,並接受銀行監督;
三、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並有相對穩定的生產經營場地和必要的設施;
四、有生產經營能力和償還貸款的能力;
五、在銀行開立帳戶並建有基本帳冊。
第四條 貸款原則
一、自籌資金為主,銀行貸款支持為輔;
二、信用第一,誰借誰用誰還,按期清償本息;
三、有適銷適用的商品、原材料做物資保證;
四、區別對待,擇優扶持,注重貸款使用的經濟效益;
五、堅持貸戶借款自願,銀行貸款自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銀行貸款。
第五條 貸款用途、期限、利率
一、貸款用途,貸款主要解決生產經營過程中所需流動資金的不足部分。
二、貸款期限
(一)商品流轉貸款期限一般掌握在3個月以內,最長不超過6個月,工業流動資金貸款一般掌握在6個月以內,最長不超過12個月。牧區、交通不便的邊遠山區,貸款期限可以適當放寬。
(二)購置必要的經營器具、小型設備、小型運輸工具,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舉辦的攤位建設,在保證有償還貸款來源的前提下可以發放貸款,期限一般掌握在12個月以內,最長不者超過18個月;
(四)對私營企業一般不發放固定資產貸款。但對其購置生產經營所急需的少量設備所需資金不足部分,或是先支後提性的資金需要,如能保證在12個月內償還貸款的,銀行可適當給予支持。
三、貸款利率:執行國家規定利率,並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根據不同對象與用途,在規定的利率浮動許可權內實行差別利率。
第六條 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控制在自有流動資金的30-50%以下,在這一比例之內,若貸款額度過大,由各分行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情況規定貸款額度最高限額。
第七條 貸款方式
一、信用擔保貸款:借款人辦理貸款時,需要有保證人向銀行保證借款履行債務清償責任,借款人到期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清償債務責任時,由保證人連帶承擔清償責任。保證人必須有足夠代償貸款本息的資財。擔保方式可分為全額擔保、分額擔保、差額擔保、定額擔保。
農業銀行不辦理異地信用擔保貸款。
二、抵押擔保貸款:借款人向銀行借款時,由本人向銀行提供一定抵押物,在借款人無力償還銀行債務時,銀行依據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變賣抵押物品的價款抵償貸款本息。
抵押物必須是易於保管存儲、變賣的物品,包括用自有資金購置的營業設備,可以轉讓的房產、專利及表示債權的各種有價證券、票據。
抵押物由銀行直接保管的要辦理過戶手續,抵押物品由銀行指定或同意的倉庫代為保管或委託借款人代為保管的,應當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辦理足額保險,保險單交由銀行保管。
辦理保險的抵押物品,發生保險責任險後,借款人要及時通知銀行和保險人,銀行要從保險賠償金中收回貸款本息;發生除外責任險或因其它原因保險人不負理賠責任時,由借款人用其它資金來源歸還銀行貸款本息。
農業銀行不辦理異地抵押擔保貸款。
三、信用貸款:借款人具備信用好、自有資金比例高,經營管理好、購銷范圍固定、借款額度小,同時有相應在的物資保證條件的,可採用信用貸款。
四、各地可分別採用一種或同時採用兩種以上方式相結合的貸款方式。
凡風險大的貸款、額度大的貸款,原則上要經公證機關公證。
第八條 貸款程序
一、貸款申請:借款人應當向開戶銀行逐筆提交申請書和必要證件。
二、銀行審查: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請後,銀行要進行可行性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商品是否有銷路,原材料是否有來源,經營能力和經營規模是否相適應。
三、銀行審批:
(一)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請後,由信貸員據實寫出調查報告,並簽署意見;
(二)根據借款人借款的不同數額,實行信貸員、股長(營業所主任)、行長三級審批制度;
(三)風險大的貸款、數額大的貸款要提交集體討論,由主管負責人簽字;
(四)不得越級審批貸款。
四、簽訂合同:經銀行審查同意後,借款雙方要簽訂借款合同,如有必要和條件的還要經公證機關公證。
第九條 貸款管理
一、帳戶管理
(一)銀行檢驗借款人營業執照並收存有關部門開具的證明,開立帳戶。
(二)借款人的帳戶名稱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字型大小一致。
(三)對經營規模較大,經濟往來頻繁的要建立經濟檔案。
二、貸款發放
(一)個體工商戶、獨資企業,由營業執照立戶人申請借用,歸還貸款。
(二)對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銀行不發放入股貸款,企業在生產經營所需貸款,由企業向開戶銀行申請貸款。
(三)堅持按條件和政策發放貸款。對不按國家政策、法律非法經營者、對哄抬價格搶購商品和物資的,一律不予貸款。
三、貸款檢查:
(一)銀行有權監督檢查借款人貸款使用、企業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二)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貸款金額、用途使用貸款,接受銀行監督檢查,按時向銀行報送有關生產經營、資金運用、財務狀況等經濟資料。
(三)銀行要監督私營企業稅後留利分配,促其留足生產發展基金,不斷充實自有資金。
(四)銀行要定期對貸款帳戶進行清理整頓。
四、貸款歸還:
(一)銀行對生產經營項目要根據資金周轉期合理確定借款期限,實行按期限管理貸款,到期收回。
(二)借款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時,要提前向銀行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申請書要寫明延期原因。在徵得債務關系人、保證人同意,並由債務關系人、保證人在貸款延期申請書上簽字後,經銀行審查同意,可辦理延期手續。所延期限最長不能超過原定期限的一半。一筆貸款只能辦理一次延期。在延期後仍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時,要由保證人代其歸還貸款本息,或由銀行處理抵押物品收回貸款本息。
五、變更:借款人變更登記,歇業、停業,拍賣其財產或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時,銀行要相應辦理帳戶的變更、更換、及銷戶手續。辦理帳戶變更、更換手續時,要檢驗新照。
第十條 債務清償
一、債務承擔
(一)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二)私營企業的債務,按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登記注冊,凡取得法人資格的,承擔有限清償責任。凡未取得法人資格的,獨資經營者承擔無限清償責任;合夥經營者承擔連帶無限清償責任;集股經營者,參與經營的負無限清償責任,不參加經營的按投資比例或按協議規定承擔經濟責任。
二、歇業、破產
(一)借款人歇業,要進行財產清算,銀行要按照合同規定收回貸款。不足償還貸款部分,要落實還款期限和資金來源,並以書面形式留存銀行,銀行依此收回貸款。
(二)企業破產,要進行破產清算,並向銀行提供資產清單。破產資財要優先用於償還銀行貸款。清償貸款不足部分要及時落實債務的清償期限和資金來源,以書面形式留存銀行。銀行依此收回貸款。
三、失蹤、死亡
(一)借款人被宣告失蹤,其貸款由代管人從失蹤人財產中支付。
(二)借款人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其債務由其遺產繼承人負責清償。原借款人的保證人在擔保責任期內,自然延續對借款人遺產繼承者所負債務的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 信貸制裁
一、違規行為:
(一)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二)到期不償還貸款;
(三)用銀行貸款墊交稅款、管理費,其它非經營性開支;
(四)外借、出租銀行帳戶,轉讓、轉借貸款;
(五)未通知銀行變更字型大小、改變經營范圍、經營形式,改變住所、經營場地;
(六)未通知銀行合並、分立、出租或拍賣企業,轉讓、出租、拍賣財產,處理抵押物品;
(七)違反國家政策法令,進行非法經營活動。
二、制裁:
(一)限期糾正違規行為,並按規定加罰利息;
(二)強制扣收過期貸款本息,提前收回貸款本息;
(三)停止發放新貸款;
(四)凍結銀行帳戶;
(五)取消銀行帳戶;
(六)觸及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對違規借款人可分別或同時採取以上信貸制裁措施。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辦法解釋權、修改權屬中國農業銀行。各分行可根據本辦法制訂實施細則。
二、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B. 個體工商戶如何貸款
個體工商戶的貸款方式有兩種,詳情如下:
1、抵押貸款:
如果借款人名下有房產或汽車,可用其作抵押貸款申請抵押貸款。不過需要提醒大家一點:由於汽車屬於消耗品,貶值快,所以銀行一般不受理此項業務,這種情況下借款人可以找當地正規貸款機構辦理。另外,如果借款人名下有保單、存單、國債等資產,也可以辦理質押貸款。
2、無抵押貸款:
為了支持小微企業發展,一些銀行也推出了小微企業無抵押貸款,比如招行的「生意貸」、平安銀行的「新一貸」、建行的「速貸通」等等,借款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合理選擇。
個體工商戶貸款:
1、借款人應具備的條件
(1)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固定的經營場地或地址,經營合法、有穩定、足夠的經營收入作為第一還款來源;
(3)能提供合法、足值、易於變現的抵(質)押物;
(4)在本行開立存款帳戶。
2、資料提供
(1)身份證、戶口簿原件以及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
(2)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原件與復印件;
(3)可證明其合法收入的相關資料;
(4)可證明其婚姻狀況的相關資料;
(5)提供合法、足值的抵押物及評估報告;
(6)抵押人或出質人填寫本行格式化的抵(質)押承諾書;
(7)本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3、貸款期限
單筆流動資金貸款時間不超過一年。
4、貸款利率
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上浮執行,按月付息,利隨本清。
C. 有誰知道個體工商戶在農行是怎麼辦理小額貸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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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工商銀行那邊申請貸款,要求高一些,一般需要在本地有
按揭房
,
個人徵信
記錄良好,如果滿足條件的話,這邊可以幫你申請。
D. 申請農業銀行個人經營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您好,
個人經營貸條件
1. 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證件、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 經年檢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3. 個人收入證明,如個人納稅證明、工資薪金證明、個人在經營實體的分紅證明、租金收入、在工行或他行近6個月內的存款、國債、基金等平均金融資產證明等;
4. 能反映借款人或其經營實體近期經營狀況的銀行結算賬戶明細或完稅憑證等證明資料;
5. 抵押房產權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有權處分人(包括房產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文件。
6. 貸款採用保證方式的,須提供保證人相關資料;
7. 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以上回答由融聯偉業為您提供,請參考。
E. 個體戶可以在銀行申請貸款嗎
營業執照可以貸款嗎?這是很多不太清楚貸款規則的人的疑問。一般來說,銀行主要先對貸款的中小企業進行信用的考察,首先考察的是結算信用和借款信用,還有商業信用,財務信用,納稅信用,考察好以上信用問題後,才算是企業具備貸款資格。具備以上資格後,企業需根據銀行的要求,提交以下資料:貸款申請書,公司簡介,公司營業執照副本,企業代碼證,納稅登記證,特殊行業生產、經營許可證、資質證明,公司章程,驗資報告,法人代表簡介,法人貸款身份證,由公司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等銀行所需的資料。之後就可以交與銀行等待審核,經過銀行審核後就可以貸款了。以上較為詳細的資料是針對大型企業的貸款要求的,而對中小型企業來說,可能大多數企業更存在這個問題。營業執照是申請貸款的必備物品,但單獨的營業執照是無法進行貸款的。因為銀行貸款目前審批起來比較嚴格,如果到商業銀行進行無抵押貸款的話,那也需要至少半年的流水賬目,並且有足夠良好的企業運營條件來證明還款能力。同時還要滿足貸款銀行所需要的其他條件後,接著就可以申請貸款了。
綜上所述,個體營業執照可以貸款嗎?回答是:不可以。
F. 營業執照在農行怎麼貸款
農行有個人助業貸款,所需條件如下:
1、18-6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當地有固定住所,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具有合法有效的生產經營證明,從事特種行業的應持有有權批准部門頒發的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
3、具有本行業經營管理經驗並從事本行業經營2年以上,具備一定的經營管理能力;
4、具有穩定的經營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擔保貸款須提供合法、有效、足值得擔保;
6、信用記錄良好;
7、符合農業銀行對頂的其他條件。具體以當地農行規定為准。
(6)個體工商戶貸款農行擴展閱讀:
企業需要貸款可以通過多種方式,比如抵押貸款、無抵押貸款、擔保貸款等等,無論通過哪種方式貸款,都需要企業提供營業執照。
企業能否成功的申請貸款,貸款機構會從多個方面進行考察,以銀行為例,企業在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後,銀行會根據企業評級、貸款用途、還款能力多方面綜合評審。
企業在申請貸款時,除了要提供營業執照以外,還需要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基本資料,同時銀行還會通過納稅信息、銀行流水、市場因素等方面重點考評企業經營情況,通過企業營業收入、抵押物等評估企業還款能力。所以說,營業執照不是企業貸款的唯一要求。
以有限公司為例,在貸款時需要提交營業執照、法人法人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貸款證卡、經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師事務所核準的前三個年度及上個月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稅務部門年檢合格的稅務登記證明、公司合同或章程、企業股東成員和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名單和簽字樣本等、股東同意申請信貸業務決議、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證明、擔保人相關材料。
G. 農行小額貸,用個體工商戶可以辦理嗎
四大行要有資產才能申請。
H. 個體工商戶都可以在哪個銀行貸款啊
辦商業貸款就行
有幾個條件
1.如果是外地戶口 需要在本地交滿1年的社保
2.個人收入證明
至於 哪個銀行 我建議 工商銀行 建設銀行 或 交通銀行 前面2家銀行速度較快 交通銀行常有活動 可以多關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