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行代款要怎麼做
中國農業銀行關於印發《中國農業
銀行貸款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
(1998年2月25日農銀發〔1998〕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各直屬分行:
為了統一、規范貸款運作程序,建立信貸制約機制,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通則》和《中國農業銀行貸款操作規程(試行)》。現將《中國農業銀行貸款操作規程(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反饋總行(農業信貸部)。
附:中國農業銀行貸款操作規程(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貸款運作,實現貸款業務程序化管理,提高信貸資產質量和信貸資金使用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通則》、國家外匯管理有關規定以及中國農業銀行《貸款管理制度》、《短期貸款管理辦法》和《中長期貸款項目管理辦法》等有關金融法律、法規,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本規程是遵循審貸分離制和信貸部門崗位責任制要求,建立信貸工作橫向和縱向制約機制,實現信貸相互制約、規范運作及程序化管理。
本規程實行貸款調查、審查、審批、檢查部門或崗位分離運作。
第三條本規程適用於中國農業銀行境內自營的本幣、外幣貸款業務。商業匯票承兌與貼現業務、中國農業銀行向境外借款人提供貸款及境外分支機構貸款另行規定。
第二章借款申請與受理
第四條借款申請。借款人應向開戶行直接提出書面借款申請,說明借款幣種、金額、期限、利率、用途、貸款方式、還款方式和借款人基本經營狀況以及償還能力等。
第五條借款申請的受理。開戶行貸款調查部門(崗位)負責接受借款申請,並對借款人基本經營狀況及項目可行性進行初步調查。根據初步調查結果和銀行資金頭寸、貸款規模,由開戶行負責人決定是否同意受理。
第六條對同意受理的借款申請,貸款調查部門(崗位)通知借款人正式填寫短期借款申請書或中長期借款申請書(見附件一和附件二)。借款人根據貸款人要求,向開戶行貸款調查部門(崗位)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資料:
(一)借款人及擔保人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及擔保人營業執照;
(三)有權部門批準的借款人公司章程及有關合同;
(四)有資格部門出具的借款人及擔保人驗資報告;
(五)中外合資經營等企業(公司)同意借款的董事會決議;
(六)借款人及擔保人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託書;
(七)開戶行會計部門開具的借款人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的證明;
(八)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借款人及擔保人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申請借款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九)借款人原有不合理佔用貸款的糾正情況;
(十)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承諾書,保證人同意承擔連帶責任的承諾書;
(十一)借款人及保證人年度信用等級證明;
(十二)實行貸款證管理的地區,借款人及保證人持有的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行頒發的貸款證;
(十三)購銷合同、進出口批文及批准使用外匯的有效文件;
(十四)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取得環境保護部門的許可證明;
(十五)醫葯、衛生、采礦等特殊行業持有有權部門頒發的生產、經營等許可證明;
(十六)申請中長期貸款還應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資料:
1.有權部門批準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擴初設計或實施方案、納入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等有關批文;
2.項目開工前期准備工作完成情況;
3.在開戶行存入規定比例資本金的證明;
4.資本金和其他建設資金籌措方案及來源落實的證明材料;
5.申請外幣貸款要提供借款人前三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
6.與貸款相關的其他材料。
第七條開戶行負責人在借款申請書上簽署同意進行貸款調查意見,貸款調查部門的內部管理崗(貸款綜合管理崗)對有關資料登記後,貸款調查部門(崗位)開始進行貸款調查認定。
第三章貸款調查
第八條貸款調查部門(崗位)負責貸款調查。
第九條貸款調查部門(崗位)根據貸款受理意見及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及時對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認定,核實抵押物、質物、保證人情況,核實、認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級,並測定貸款風險度。
第十條借款合法性的調查認定,應根據中國農業銀行貸款法律審查的有關規定,重點調查認定:
(一)借款企業、擔保企業的法人資格。應著重調查借款人是否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是否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是否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借款企業、擔保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否在有效期限內,是否經工商部門辦理了年檢手續,是否發生了內容、名稱變更,是否已被吊銷、注銷、聲明作廢。
(二)對借款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應調查認定其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借款人且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三)保證人資格。國家機關(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法人書面授權除外),以及不具備法人資格和償債能力的主管部門和行政性公司,不得為保證人。
(四)借款人、擔保人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人簽名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依據授權委託書所載明的代理事項、許可權、期限認定授權委託人是否具備簽署有關借款法律文件的資格、條件。
(五)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和公司章程,審查借款人、擔保人的法律組織形式和經營方式;對須經董事會決議同意借款和擔保的,確認董事會同意借款決議、擔保決議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對須經全體財產共有人書面同意擔保的,確認財產共有人同意擔保證明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六)抵押物、質物清單所列抵押、質押物品的合法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土地所有權,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不得抵押。調查認定抵押人、出質人提供的抵押物、質物的權屬證明真實、有效,抵押物、質物確為抵押人、出質人所有。
(七)借款用途的合法性。審查認定借款使用是否屬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是否用於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明文禁止的產品、項目,是否屬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有價證券、期貨等方面投機性經營等《貸款通則》所列禁項。審查認定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已取得環境保護部門的許可證明。審查認定中長期借款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社會發展規劃,是否具有政府有權部門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擴初設計和納入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批文。進出口業務是否有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文,是否有有權部門頒發的醫葯、衛生、采礦等特殊行業的生產、經營等許可證明。
(八)購銷合同的真實性。
(九)實行貸款證管理的地區,應對借款人及保證人提供的貸款證的真實性進行認定,並核實、認定是否按規定辦理了年審。
第十一條借款安全性的調查認定。主要調查認定:
(一)借款申請人已在申請行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且在其賬戶內保有不低於貸款余額10%的存款作為結算支付保證。
(二)借款企業主要經營管理人員的業績、品行、信用情況。
(三)借款人及擔保人注冊資本、固定資產、所有者權益等資產負債情況,以及資產負債表等財務報表的真實性。並計算借款人及保證人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資產收益率等指標。
(四)貸款擔保的有效性。調查保證人的擔保能力,抵押物、質物和權利的抵押性能、變現能力,認定其符合《中國農業銀行貸款擔保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其中貸款保證人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保證貸款的最高額不超過保證人資產總額的80%,抵押擔保貸款額一般不超過抵押物變現值的80%,質押貸款額一般不超過質物現值的90%。
(五)借款人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的清償情況。認定不良貸款數額和結欠貸款利息數額,並分析其成因,認定借款人做出的償還計劃。對在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並、合作、分立、產權有償轉讓、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過程中的借款人,應調查認定其已清償原有貸款債務、落實原有貸款債務或提供相應的擔保。
(六)借款人原有不合理佔用貸款及糾正情況。
(七)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情況,認定借款人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的50%(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保證人對借款承擔連帶責任。
(九)抵押人用以抵押的財產具體明確,不得使用「以全部資產作抵押」的表述。
(十)抵押登記期限正確、有效,認定各類抵押物的使用期限、使用壽命長於借款期限。
(十一)借款人實行抵押擔保後,是否還另需保證擔保。以下兩種情況還另需實行保證擔保:
1.借款企業抵押財產變現後不足貸款額的;
2.抵押財產雖能抵償貸款額,但還不足以消除貸款風險的。
(十二)對申請信用貸款方式的,除對上述有關款項進行調查認定外,還應調查認定借款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是AAA級信用企業;
2.貸款數額不超過借款人所有者權益總額;
3.資產負債率在40%以下;
4.流動比率在1.5以上;
5.無不良貸款和應收未收貸款利息。
(十三)對申請中長期貸款的,還應調查認定:
1.借款人在開戶行存入規定比例資本金的真實性;
2.資本金和其他建設資金籌措方案及來源落實的可行性;
3.對項目可行性及采購招標情況進行初步調查。
(十四)對申請外幣貸款的,還須調查認定借款人、保證人承受匯率、利率風險的能力。
第十二條借款盈利性的調查,主要有:
(一)調查認定借款人以往三年的經營效益情況;
(二)調查借款人市場營銷情況及擬實現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調查借款給銀行收入、結算、結售匯、存款等方面帶來的效益,分析、預測銷售收入歸行情況;
(四)調查外幣借款人的創匯能力。
第十三條核實、認定借款人、保證人信用等級。貸款調查部門(崗位)在對借款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認定的基礎上,認定借款人、保證人信用等級。應根據《中國農業銀行企業信用等級評定辦法》,評定借款人、保證人年度信用等級。對借款人、保證人經營管理狀況變化較大的,應進行重新測評,按新的信用等級掌握。對未參加年度信用等級評定的,應依據信用等級評定辦法,評定借款人、保證人的信用等級。
第十四條根據借款人信用等級、申請貸款方式,認定貸款對象和貸款方式的風險系數權重,測算貸款風險度。
第十五條填寫借款人基本情況調查表(附件三)和短期貸款調查、審查、審(報)批表(附件四)、中長期貸款調查、審查、審(報)批表(附件五)貸款調查部分。
第十六條在貸款調查部門(崗位)對中長期貸款初步調查的基礎上,項目評估機構應按照《中國農業銀行中長期貸款項目評估辦法》,進行貸款項目評估,並寫出項目評估報告。
第十七條將重要資料復印留存歸檔後,全部貸款調查認定資料、項目評估報告及有關資料登記。登記後,移交貸款審核部門(崗位)。
第四章貸款審查
第十八條貸款審核部門(崗位)負責貸款審查。
第十九條貸款審核部門(崗位)根據移交的有關資料,審查核准貸款調查部門(崗位)提出調查認定意見的准確性、完整性、合理性,復測貸款風險度,並提出貸與不貸的建議。
第二十條貸款審核部門(崗位)主要審查、核准:
(一)審查調查部門(崗位)移交的有關借款人資料、貸款調查認定資料以及項目評估機構撰寫的項目評估報告等資料的完整性;
(二)依據有關法規、政策、制度,逐項核准調查崗調查認定意見的合理性、准確性;
(三)復測借款人、保證人信用等級和該筆貸款風險度;
(四)依據中國農業銀行授信額度管理辦法,審核借款人授信額度(包括本外幣貸款、貼現、信用卡透支、承兌、國內外信用證、對外擔保、進出口押匯和擔保提貨等)使用情況。
第二十一條根據審查結果,提出貸與不貸以及貸款幣種、期限、金額、利率、貸款方式、還款方式等建議。
第二十二條對貸款調查部門(崗位)、項目評估機構移交資料不全、調查認定意見不完整、不準確的,貸款審核部門(崗位)責成本部門內部管理崗(貸款綜合管理崗)將有關材料退回貸款調查部門(崗位)、評估機構。
第二十三條貸款審核部門(崗位)填寫貸款調查、審查、審(報)批表貸款審查部分,並連同有關資料交本部門內部管理崗(貸款綜合管理崗)登記。登記後,移交貸款審查委員會、貸款決策崗。
第五章貸款審批
第二十四條貸款審批由各級行的貸款決策崗負責,貸款決策崗由各級行長或行長授權人承擔。
第二十五條貸款實行分級審批制度。依據中國農業銀行貸款授權管理辦法,各級行長或行長授權人在授權范圍內進行貸款審批。
第二十六條實行行長領導下的貸款審查委員會(小組)制度,貸款審查委員會(小組)對貸款進行終審。
第二十七條貸款決策崗及時組織貸款審查委員會(小組)對申請貸款進行全面審查。貸款審查委員會(小組)依據有關經濟、金融法規和信貸管理政策、制度,最終確定貸款風險度,提出貸與不貸以及貸款幣種、金額、期限、利率、貸款方式、還款方式等審查意見,並填寫貸款審查委員會(小組)審查意見表(附件六)。
第二十八條行長或行長授權人對授權內的貸款進行審批,對超出審批許可權的貸款提出呈報意見,並填寫貸款調查、審查、審(報)批表審(報)批部分。對超出審批許可權的貸款,連同有關資料,呈報上級行。
第二十九條上級行根據貸款審批授權,進行貸款審批,並將審批結果正式通知下級行。
第三十條各級貸款決策崗將貸款審批結果通知本行貸款調查、審查部門(崗位)、貸款審查委員會(小組)。貸款調查部門(崗位)通知借款人借款審批結果。
第三十一條有關行應及時答復借款人借款審批結果,短期貸款答復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中期、長期貸款答復時間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十二條對提交、上報資料存有疑議的,上級行和本行貸款審查委員會(小組)、決策崗將有關資料退回,責成有關分(支)行、部門(崗位)重新進行貸款調查、評估、審查、呈報。
第三十三條貸款審查委員會(小組)將全部資料登記歸檔。
第六章簽訂借款合同
第三十四條貸款調查部門(崗位)與借款人約定簽約事宜。
第三十五條調查部門(崗位)規范填寫借款合同(含附件)有關內容,並由本部門內部管理崗(貸款綜合管理崗)逐項復核。
第三十六條由行長或行長授權人與借款人、擔保人正式簽訂借款合同。
第三十七條抵押人、出質人按合同要求依法向有權部門辦理抵押物、質物登記和財產保險,並向銀行貸款調查部門(崗位)出具、移交合法的抵押物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書、抵押(質)物登記憑證、保險單、銀行停止支付存單證明等憑據。出質人還應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向貸款調查部門(崗位)移交質物。
第三十八條外幣貸款簽訂借款合同後,借款人須憑借款合同及有關材料到當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貸款登記及開立貸款戶和還本付息賬戶等手續。
第三十九條貸款調查部門內部管理崗(貸款綜合管理崗)在確認借款合同內容、印章、簽名等無誤後,登記借款合同登記簿(附件七),並將借款合同及有關憑據歸檔。需要辦理借款合同登記的,貸款調查部門內部管理崗(貸款綜合管理崗)依法到有關部門辦理登記。
第四十條貸款調查部門內部管理崗(貸款綜合管理崗)按制度規定,將有價單證、抵押登記憑證、權利證書等重要憑證移交財會部門保管。
第七章貸款發放
第四十一條開戶行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生效日期辦理貸款發放手續。
第四十二條對最高額貸款和中長期項目貸款,貸款調查部門(崗位)通知借款人提出用款計劃,並填報借款用款申請書(附件八)。
根據購銷合同和合理工期以及資本金、其他建設資金到位情況,貸款調查部門(崗位)調查、審核部門(或崗位)審核借款用款計劃的可行性。
決策崗按照貸款審批許可權審批、上報。
第四十三條填寫借款借據。經貸款調查部門(崗位)認定借款合同生效後,貸款調查部門與借款人約定簽訂借款借據。
第四十四條會計部門審查借據後,辦理放款賬務。
第四十五條建立、登記貸款登記簿。貸款調查部門(崗位)、資產保全部門(貸款檢查崗)分別逐戶建立、登記貸款登記簿。
第四十六條貸款調查部門內部管理崗(貸款綜合管理崗)將借款借據專門保管。貸款調查部門(崗位)、貸款審查委員會(小組)將資料原件登記後,移交資產保全部門(貸款檢查崗)。重要資料復印後,留存歸檔。
第八章貸後檢查
第四十七條資產保全部門(貸款檢查崗)負責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第四十八條在貸款發放15天內,應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第一次跟蹤檢查,並填寫貸後第一次跟蹤檢查表(附件九),主要檢查:
(一)貸款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
(二)貸款運作規范情況;
(三)貸款是否按合同要求按期發放;
(四)貸款使用主體是否是借款合同規定的借款人;
(五)借款人是否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有無擠占挪用貸款的現象;
(六)中長期貸款項目資本金及其他建設資金到位情況;
(七)抵押物、質物保管情況。
第四十九條定期檢查貸款運行情況,填寫短期貸款貸後檢查表、中長期貸款貸後檢查表(附件十和附件十一)。對大額貸款和項目貸款,還應撰寫貸後檢查報告,主要檢查:
(一)借款人和保證人經濟效益以及財務狀況;
(二)借款人到期貸款和應付利息的清償情況;
(三)中長期貸款項目配套資金到位情況;
(四)貸款的實際用途;
(五)抵押物、質物的保管情況;
(六)借款人組織形式、法人代表變更以及債權債務變動情況。
第五十條對中長期貸款項目,還應根據《中國農業銀行中長期貸款項目管理辦法》,進行項目建設期管理和營運期管理,並填寫中長期貸款項目竣工報告表(附件十二),撰寫項目竣工報告,報送貸款項目審批行。
第五十一條對貸款項目在竣工投產並達到設計能力一年後或竣工投產二年仍未達產的,原貸款審批行應按照《中國農業銀行中長期貸款項目後評價辦法》,組織進行貸款項目後評價,寫出後評價報告,報送審批行行長和貸款審查委員會(小組)。後評價主要內容:
(一)項目建設實施後評價,並編制項目建設實施概況表、固定資產投資超概算原因分析表、項目投資來源變動表;
(二)項目生產經營後評價;
(三)項目管理水平和資信後評價;
(四)項目財務效益後評價,並編製成本分析表、損益分析表、貸款償還期計算分析表、財務現金流量分析表、外匯平衡分析表(附件十三);
(五)貸款風險後評價。
第五十二條資產保全部門(貸款檢查崗)將貸款檢查情況及處理意見或建議,呈報行長。
第五十三條對檢查中發現的貸款運作問題,行長責成審計稽核部門核實後,依據貸款管理崗位責任制和有關處罰辦法,提出相應處理意見。對發現借款人違約的,經行長或信貸部門負責人同意後,對借款人給予相應的信貸制裁,資產保全部門(貸款檢查崗)填寫中國農業銀行信貸制裁通知書(附件十四),並通知借款人。
第五十四條資產保全部門內部管理崗(貸款綜合管理崗)將貸後檢查資料歸檔。
第九章貸款收回
第五十五條資產保全部門(貸款檢查崗)在短期貸款到期前7天、中長期貸款到期前30天向借款人簽發貸款到期通知書(附件十五),並通知擔保人。
第五十六條開戶行依據借款合同約定從借款人賬戶上劃收貸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會計部門填寫貸款收回憑證收賬。貸款調查部門(崗位)、資產保全部門(貸款檢查崗)憑此登記貸款登記簿,貸款調查部門內部管理崗(貸款綜合管理崗)登記借款合同登記簿。資產保全部門(貸款檢查崗)通知貸款決策崗。
第五十七條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清貸款需展期還款的,必須在貸款到期前15天向開戶行提出展期申請,填寫借款展期申請書(附件十六),並出具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同意擔保的書面證明。經貸款調查部門(崗位)調查、審核部門(或崗位)審查、決策崗批准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書,並報原貸款審批人備案。外幣貸款展期須到原國家外匯管理登記部門重新辦理登記手續,貸款償還完畢後,借款人應及時到原國家外匯管理登記部門辦理登記注銷手續。
第五十八條借款人要求提前歸還貸款的,借款人應與開戶行協商,報經行長或行長授權人同意後,資產保全部門(貸款檢查崗)通知辦理貸款提前還款手續。
第五十九條對借款人未申請展期或申請展期未得到批准而不能按期歸還的,從到期日次日起,會計部門將貸款轉入逾期貸款賬戶,並通知資產保全部門(貸款檢查崗)、貸款調查部門(崗位)。
第六十條資產保全部門(貸款檢查崗)將有關資料交本部門內部管理崗(貸款綜合管理崗)歸檔。
第十章不良貸款質量監管
第六十一條資產保全部門(貸款檢查崗)應對不良貸款進行分類、登記、催收。
第六十二條依據不良貸款認定標准,對不良貸款進行分類。
依據有關規定,不良貸款現包括逾期貸款、呆滯貸款和呆賬貸款。
逾期貸款系指借款合同約定到期(含展期後到期)未歸還的貸款(不含呆滯和呆賬貸款)。
呆滯貸款系按財政部有關規定,逾期(含展期後到期)超過規定年限以上仍未歸還的貸款,或未逾期或逾期不滿規定年限但生產經營已終止、項目已停建的貸款(不含呆賬貸款)。
呆賬貸款系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確認無法收回,列為呆賬的貸款。
第六十三條對呆滯、呆賬貸款進行認定。
資產保全部門(貸款檢查崗)依據不良貸款分類標准,對呆滯、呆賬貸款佔用情況進行調查,提出貸款佔用形態認定意見。
稽核部門根據呆賬貸款認定的有關規定和許可權,核實資產保全部門(貸款檢查崗)調查情況,認定呆賬貸款佔用形態。
資產保全部門(貸款檢查崗)填寫呆滯貸款認定審(報)批表、呆賬貸款認定審(報)批表(附件十七和附件十八),稽核部門簽署呆賬貸款核實、認定意見。
第六十四條對不良貸款進行登記。資產保全部門(貸款檢查崗)依據呆滯、呆賬貸款認定審(報)批表,填制貸款佔用形態調整通知單,通知會計部門調整賬目。資產保全部門(貸款檢查崗)、貸款調查部門(崗位)依據會計部門提供的逾期貸款統計表和貸款佔有形態調整通知單,登記貸款登記簿。
第六十五條不良貸款的催收。對借款人到期未能歸還的貸款,資產保全部門(貸款檢查崗)在到期日的次日向借款人簽發貸款逾期催收通知書(附件十九),並在貸款收回前按月簽發通知書,由借款人、保證人簽收後取回留存。
對已經形成的呆滯、呆賬貸款,應用規勸、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進行清收。
第六十六條不良貸款的統計、分析、考核。資產保全部門(貸款檢查崗)在與會計部門的逾期貸款統計表、貸款調查部門(崗位)的貸款登記簿核對後,按季填報信貸資產監測考核表。同時分析不良貸款的變化情況及原因,提出防止、減少不良貸款的措施。
第六十七條呆賬貸款的核銷。對認定為呆賬貸款的,由開戶行資產保全部門(貸款檢查崗)填制中國農業銀行呆賬貸款審批呈報表(附件二十),並附呆賬貸款認定審(報)批表等有關資料,經開戶行同意後,逐級上報。省市行組織資產保全、會計等部門逐筆審核,稽核部門逐筆審計,經財政部門審查後,按審批許可權進行審批。審批後,會計部門辦理核銷手續,貸款調查部門(崗位)、資產保全部門(貸款檢查崗)在貸款登記簿上注銷。
第十一章貸款的總結評價
第六十八條貸款清償後,資產保全部門(貸款檢查崗)要及時進行貸款的總結、評價。
第六十九條短期貸款總結。開戶行資產保全部門(貸款檢查崗)要在短期貸款歸還後7日內進行貸款總結,填寫短期貸款總結表(附件二十一),並將總結表逐級報送審批行。短期貸款總結主要內容:
(一)短期貸款的使用效益;
(二)短期貸款操作規范化總結;
(三)不良貸款形成的主要原因及貸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四)改進和加強信貸管理的意見、建議。
『貳』 請問各位前輩對於承兌匯票從辦理到貼現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銀行承兌匯票辦理流程1、銀行承兌匯票承兌申請人提出承兌申請,並提供相關資料。2、受理承兌銀行調查人受理承兌申請人的申請後,對承兌申請人各項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撰寫調查報告,提交審查。3、受理承兌銀行審查人對調查人提供的情況和資料進行核實、評定,簽署意見後提交有權審批人審批。4、受理承兌銀行承兌審批人根據承兌審查人遞交的全部資料和審查意見進行審批,簽署意見後交調查人。5、受理承兌銀行調查人收到同意承兌的審批意見後,與承兌申請人、擔保人簽訂協議(保證承兌要對保證的真實性進行核實)。抵質押承兌要對抵質押物的價值進行評估或核實,按規定需要辦理登記、公證、保險等手續的必須辦理完有關手續。在此過程中形成的有關權利證書(含有價憑證)信貸業務部門造冊登記後,交出納部門保管。在上述手續辦妥後,由承兌行負責人審查簽批後交會計部門簽發銀行承兌匯票。6、在承兌到期前,承兌人存款賬戶中應存入足夠金額支付票款。支付票款後,信貸業務部門注銷抵質押物,並退還給客戶。銀行承兌匯票辦理依據 中國票據網提示,銀行承兌匯票辦理條件要求如下: 一、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對象承兌申請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或個體工商戶。二、基本條件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戶,自願接受監督,如實提供有關經營情況和財務報表;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未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的50%;應持有人民銀行頒發的貸款卡;領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已經工商行政部門辦理年檢手續,特殊行業須持有有權機關頒發的生意經營許可證; 信用等級在AA級以上(含AA級),資產負債率應低於70%; 提供農業銀行認可的借款保證人或抵押物、質物作為擔保(少數信用好的企業除外); 有真實合法的商品交易;到期貸款和應付利息能按時清償,到期的應付票據已全部兌付。 三、辦理銀行承兌匯票須提供以下資料 匯票承兌申請書 ;商品購銷合同或證明 ;各種合法證件 ;企業近期財務報表 ;擔保條件或足額保證金 ;承兌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四、銀行承兌匯票抵押承兌規定中國票據網提示,抵押承兌承兌額不超過抵押物變現值的70%,質押承兌承兌額不超過質押物的80%。五、銀行承兌匯票轉讓銀行承兌匯票一律記名,允許背書轉讓。 查看原帖>>
『叄』 農業銀行簽收電子承兌流程
首先上農行在企業網銀的基礎上開通電子票據業務
開通後,對方把電子承兌轉過來,你就可以進入企業網銀下的電子票據欄,裡面有應答簽收的功能。
『肆』 中國農業銀行承兌匯票如何進行貼現
中國農業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流程如下:
1、持票人向開戶行申請銀行承兌匯票貼現,銀行市場營銷崗位客戶經理根據持票人提出的業務類型結合自身的貼現業務政策決定是否接受持票人的業務申請。
2、銀行客戶經理依據持票人的業務類型、期限、票面情況結合本行制定的相關業務利率向客戶作出業務報價。
3、持票人接受業務報價後,銀行正式受理業務,通知持票人准備各項辦理業務所需的資料。其中包括:
·申請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正本復印件、企業代碼證復印件(首次辦理業務時提供);
·經辦人授權申辦委託書(加蓋貼現企業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經辦人身份證、工作證(無工作證提供介紹信)原件及經辦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貸款卡原件及復印件;
·加蓋貼現企業財務專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預留印鑒卡;
·填寫完整、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貼現申請書;
·加蓋與預留印鑒一致的財務專用章的貼現憑證;
·銀行承兌匯票票據正反面復印件;
·票據最後一手背書的票據復印件,填寫《銀行承兌匯票查詢申請書》,由客戶經理持銀行承兌匯票復印件和填寫完整的《銀行承兌匯票查詢申請書》交清算崗位辦理查詢。
4、清算崗位根據承兌行確定的查詢方式,屬本行的在系統內網上查詢,屬他行的填寫銀行承兌匯票一式三聯查詢書,通過交換向承兌行查詢票據的真實性。如承兌行為民生銀行、招商銀行、交通銀行、華夏銀行、光大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浦東發展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深圳發展銀行的,市場營銷崗位客戶經理則需另行填寫特殊業務劃撥申請書,向承兌行所屬系統在本地的分支機構支付每筆30元的查詢費用委託查詢。
5、收到會計結算部門提供的承兌人查復書後,市場營銷崗位換人進行電話復查,核對匯票的票面要素,復查無誤後通知貼現企業,持貼現所需的資料和已背書完整的承兌匯票前來辦理業務。
6、首次辦理業務的貼現企業,需持開戶資料(申請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正本復印件、企業代碼證復印件)至銀行會計部門辦理開戶(臨時賬戶)手續。
7、客戶經理進行票面初審,檢查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是否完整;審核完畢後客戶經理填寫票據收執,陪同客戶將銀行承兌匯票移交給票據審核崗位;票據審核崗位在核對票據原件和票據收執後,在票據收執上加蓋收訖章,交由客戶保管。
拓展資料:
承兌匯票指: (1)辦理過承兌手續的匯票。即在交易活動中,售貨人為了向購貨人索取貨款而簽發匯票,並經付款人在票面上註明承認到期付款的「承兌」字樣及簽章 (2)付款人承兌以後成為匯票的承兌人。經購貨人承兌的稱「商業承兌匯票」,經銀行承兌的稱「銀行承兌匯票」。
『伍』 農業銀行怎樣辦理貸款
首先你要先了解自己想要辦理什麼樣的貸款產品。
然後根據自己所需要的貸款產品及申請的貸款機構的要求辦理貸款。
貸款產品有很多種,包括住房貸款、汽車貸款、消費貸款、經營性貸款、信用貸款、等。這些貸款的條件是不一樣的,而且不同銀行的要求也是有很大差別。
先給你簡單介紹一下各類貸款一般所需要的條件:
信用類貸款:
1. 一般信用類貸款都需要申請人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一般要求提供銀行的流水來證明工資收入情況)。
2. 需要有良好的信用記錄,不能有惡意欠款,或者多次延期還款。
3. 如果您有房產、車輛可以幫助你提升貸款的額度和可能性。
4. 貸款額度一般為您月工資收入的10倍左右。
抵押類貸款:
1. 您需要提供抵押物,一般是房產。
2. 一般銀行要求房產上不能有抵押(或者沒有還完按揭貸款也不行),除非您能在放款前先還上上筆貸款。
3. 一般要求房產的房齡不能太高(20年以上的一般就很少接受了)
4.一般在銀行可以貸款到房屋評估價值的6成~8成
以上只是最簡單基本的要求,每一家銀行和貸款機構都會有不同的要求。您可以藉助融360貸款搜索平台進行具體查詢,從中找到適合自己的貸款產品及貸款機構,然後提出申請就可以了。也可以直接去銀行,或者登陸銀行網站進行申請。
『陸』 農業銀行貸款申請流程
推薦您辦理農行網捷貸產品。
網捷貸是指農業銀行現金方式向符合特定條件的農業銀行個人客戶發放的,由客戶自助申請、快速到賬、自動審批、自助用信的小額消費貸款。
以下是通過掌上銀行的申請流程:
第一步:請您登陸掌上銀行,點擊首頁的「貸款」選項,如圖所示:
第五步:選擇該筆貸款,進入簽約信息界面,確認信息無誤後點擊「下一步」進入刷臉認證,點擊「開始認證」並認證成功後,進入最終簽約界面,點擊「確定」,驗證安全工具(K寶或K令)後,跳轉至簽約界面,簽約成功後可以直接點擊「放款」操作。
溫馨提示:網捷貸申請時間為每日7:00至22:00,同時每日會有最高限額,如超過當日限額,系統會提示「本日可申請金額已用盡,請次日再申請」,次日早上7:00開始額度恢復。
2019年7月25日起,網捷貸新增客戶可以通過個人掌銀渠道或超級櫃台渠道申請貸款,個人網銀渠道已暫停申請,但仍可以辦理貸款查詢和還款;對於存量客戶,個人網銀可以進行貸款查詢和還款,無法進行貸款放款,如需要操作貸款放款,需通過個人掌銀辦理。
(作答時間:2021年04月13日,如遇業務變化請以實際為准。)
『柒』 承兌匯票兌現流程,需要資料
一般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需要的資料:經年檢的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稅務登記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出示貸款卡並留下貸款卡號和正確的密碼。企業法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司的章程和組織架構圖。申請貼現單位的授權委託書。企業法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與前手簽訂的貿易合同和稅務發票復印件。貼現申請書。貼現憑證、《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協議》或《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協議》。其他有關資料。
一般情況下,辦理貼現業務時,需要進行如下流程:
1.在向銀行承兌匯票申請貼現後,銀行相關業務人員首先會考量申請人是否具有貼現資格和業務類型;
2.銀行會核實承兌匯票的真實性,然後根據票面情況確認貼現的利息進行報價,都確認無誤後,開始辦理;
3.銀行進行資料審查,根據銀行的貼現規定與政策進行辦理,並在審批書中簽字後銀行錄入數據並製作貼現憑證;
4.再次復核利息,計算並確定實際劃款金額無誤,將審批表給最高簽批人簽批;
5.根據實際情況,雙方簽訂合同,並向貼現申請人付款。
『捌』 商業承兌匯票的貼現流程是怎樣的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是指持票人將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轉讓給銀行,銀行在按貼現率扣除貼現利息後將余額票款付給持票人的一種授信業務。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流程
一、應提供的相關文件:
1、企業法律性文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開戶許可證、貸款卡、法人身份證/護照,
2、企業貿易性文件:公司簡介、公司情況說明、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復印件(沒有可不提供)、財務報表、商業承兌匯票(樣票彩印件)。
3、企業確認性文件:跟單保兌保函、《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協議書》 《邀請函》。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流程
一、應提供的相關文件:
1、企業法律性文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開戶許可證、貸款卡、法人身份證/護照,
2、企業貿易性文件:公司簡介、公司情況說明、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復印件(沒有可不提供)、財務報表、商業承兌匯票(樣票彩印件)。
3、企業確認性文件:跟單保兌保函、《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協議書》 《邀請函》。
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的基本條件:
1、保兌銀行:四大行、九大股份制銀行
2、貸款期限: 半年
3、貼現利息: 一次性貼息 (半年)8%---12%之間。中介費另行計算
4、承兌金額:每次5000萬元至1億元人民幣。
5、票據要求:中國人民銀行票據中心統一票據。
三、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操作程序:
1、企業將上述應提供的相關文件彩色掃描以郵件方式發送至
[email protected] 2、貼現方對上述文件進行初審,評議、若貼現方通過初審,立即發出《邀請函》,企業邀請貼現方代表赴企業所在地保兌銀行核行,核行內容如下:
(1)與保兌銀行負責人面議本項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業務。
(2)確認保兌銀行能否開出保兌保函。
(3)了解企業的資信情況和還款能力。
3、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和項目的基本情況。
4、核行完畢並確認無誤後,雙方正式簽訂《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協議書》,屆時,企業方立即開出商業承兌匯票,保兌銀行開出《保兌保函》,與此同時,貼現方立即電子匯款於企業帳戶,雙方同台交割。
5、企業應無條件承擔貼現方、中介方往返旅差費用,貼現方赴企業所在地保兌銀行核行時,企業無法兌現確認文件的約定,並無法開出保兌保函,並罰款20萬元人民幣。
6、企業方已開出商業承兌匯票,保兌銀行也出具《保兌保函》,貼現方三個銀行工作日內無法將貼現資金匯入企業帳戶,貼現方、中介方的往返旅差費用由貼現方承擔,並罰款20萬元人民幣給企業方。
7、企業方、貼現方雙方違約與中介方無關,免追索中介方責任。
8、企業方、貼現方、中介方同台交割完畢後業務結束。
來自:同城票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