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戶口獨生子女買房貸款利率有沒有優惠政策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由夫妻雙方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登記,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享受以下優待:
(一)從領證之月起至獨生子女滿14周歲止,每月發給不低於10元或者一次性發給不低於1500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的一方單位全額負擔;夫妻雙方為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或者個體工商戶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組織發放,所需費用納入地方財政預算。
(二)獨生子女父母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發給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在本條例公布後一年內制定。
(三)獨生子女父母屬農村居民或者城鎮無業居民,喪失勞動能力,且子女贍養確有困難的,應當給予養老保障,並不得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具體辦法由縣級人民政府制定。
(四)農村獨女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除享受獨生子女的優待外,從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資金中,另發給一次性獎金。
(五)對獨生子女家庭,在發放扶貧貸款、社會救濟款物以及提供項目、技術、培訓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農村在分配集體福利、宅基地,調整責任田、自留山、自留地時,獨生子女按兩個孩子計算份額。
⑵ 國家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應給予哪些獎勵和優先優惠政策
《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獲得《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來源:國家人口計生委)
⑶ 計劃生育罰款沒交還能不能貸款
生育罰款和貸款是沒關系的,計生委還沒強大到和銀行有關系,最多是影響你孩子上戶口。
⑷ 計劃生育凍結信用社個人貸款嗎
不知所雲,你最好問詳細點,要不然沒人能回答出來的。
⑸ 計劃生育捕查完了以後還有那些優惠政策
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政策都應該大同小異吧,具體請去你所在當地的計生辦咨詢一下哈,或上當地的計生辦網站看些嘛,應該那樣更准確些。
下面是一個:
關於實行計劃生育優惠政策若干規定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09-06-25 10:02:42
芝政[2009] 10號
各行政村、鎮機關各辦:
為了積極開展計劃生育優質服務,進一步深化新家庭計劃活動,以穩定低生活水平為主題,以實施「村民自治」為載體,強化依法管理,努力實現計劃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兩個轉變,全面提高計劃生育工作水平和工作質量。經研究,特製訂計劃生育獎扶優惠政策,具體規定如下:
一、領取獨生子女優惠政策
1、對放棄二胎生育同時符合4個條件的夫妻可選擇一方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保險費由市財政補助50%,鎮財政、村集體補助20%,4個條件:①已有一個女孩,按規定可以照顧生育二孩,而主動放棄的我市農村戶口夫妻;②女方年齡滿25周歲至40周歲或男方年齡滿25周歲至50周歲的;③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④已落實可靠節育措施(指放環、結扎、皮埋)的。
2、對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實行獎勵扶助制度,獎勵扶助對象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①本人及配偶均為本省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②1973年至2001年期間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生育;③現有一個子女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④在199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年滿60周歲。
3、對放棄二胎生育領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建房可享受兩個子女待遇。
二、建立計劃生育長效及其它優惠機制
1、對自覺落實上環措施的育齡婦女,村協會登門慰問;對自覺落實結扎措施的育齡婦女,每例獎100元。
2、自覺實行計劃生育,在子女入學、企業有用工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對貧困戶村裡負責給予重點幫助,每年安排適當的補助資金。
3、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對象戶,取消其一切優惠政策。
4、對計劃生育貧困戶,實行結對幫扶,優先將符合標準的計生貧困戶納入低保,向其提供實用技術、致富信,生產資金(貸款),幫助貧困戶發展生產,早日脫貧。
5、對審批宅基地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獨生子女家庭,獨生子女按兩人計算。
各行政村要根據本村的實際,制訂出各具特色的優惠政策。
小芝鎮人民政府
2009年4月24日
主題詞:獨生子女 獎扶政策 規定
抄 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局
小芝鎮黨政綜合辦 2009年4月24日印發
這又是另一個:計劃生育獎勵政策
《四川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實行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婦女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婚假、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農村人口中晚婚、晚育的,基層人民政府可予以適當獎勵。
第三十四條規定:持有生育服務證、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子女的夫妻,已採取節育措施,自願不再生育的,由夫妻雙方申請,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核實,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夫妻只有一個依法收養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自願不再生育的,可以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式兩份,夫妻雙方各持一份。
第三十五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子女如系雙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享受對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和優待。
第三十六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獎勵專項經費由政府撥款、社會撫養費、社會捐助等組成,用於獎勵夫妻雙方均為農村人口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濟人員中的獨生子女父母,專款專用。獎勵專項經費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七條規定:凡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根據當地或者單位的經濟條件,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總和為5元至10元,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子女18周歲止。獎勵金由父母所在單位各負擔50%。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獎勵金按有關規定開支;各類企業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濟組織人員的獎勵金在經營成本中列支;一方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另一方為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濟人員或者農村人口的,由在職一方所在單位全額發給;夫妻雙方均為農村人口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濟人員的獎勵金在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中列支。
(二)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可多劃一人宅基地。
(三)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加發5%的退休金(但加發後的比例不得超過100%);企業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根據有關規定增發養老金。
第三十八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第三十九條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婚姻變化後未再生育和未收養子女的一方或者雙方,憑原《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繼續享受有關獎勵和優待。
第四十條規定: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經過批准再生育的,應當在領取生育證時退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從批准次月起,停止享受有關的獎勵和優待。
第四十一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計劃生育。
⑹ 國家對計劃生育家庭有哪些優惠政策
全國性的對計劃生育家庭的優惠政策,應該是兩個:一是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扶助制度;二是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補助制度。根據該兩個制度,各省市(自治區)結合本省市的情況,相繼出台了「實施辦法」。
各省市(自治區)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也均出台了優惠政策,你可在網上查閱你省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的「獎勵和保障」部分,那上面的條款就是相關的獎勵與優惠政策。
涉及地方政府出台的,應該有「計劃生育公益金補助制度」等,一些地市及縣以下的政府還出台了一些只是在本轄區實施的優先優惠制度,而這些制度,你可直接向當地縣級計生部門咨詢,他們應該會給你提供相關的信息的。
但無論是什麼獎勵或優先優惠制度,都是設有一定條件的。也就是說,只有當事人具備制度規定的可享受的條件,才能得到優惠或獎勵。比如說《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兩個關鍵字,「農村」),其享受的基本條件必須同時達到4個:一是本人及配偶為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二是1933年1月1日後出生,1973年至2001年間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生育;三是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四是年滿60周歲。
在這4個條件中,缺少了哪一個條件,你就無法享受到該政策。
因此,如果你想了解補助制度的對象、條件和補助標准,你可向當地縣級計生部門咨詢。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⑺ 農民戶口獨生子女貸款優惠政策
農民戶口獨生子女貸款沒有優惠政策。
我國計劃生育法規定,只生育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由夫妻雙方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登記,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享受以下優待。
1、每月補貼。從領證之月起至獨生子女滿14周歲止,每月發給不低於10元或者一次性發給不低於1500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2、養老補貼。獨生子女父母屬農村居民或者城鎮無業居民,喪失勞動能力,且子女贍養確有困難的,應當給予養老保障,並不得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具體辦法由縣級人民政府制定。
3、專項補貼。農村獨女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除享受獨生子女的優待外,從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資金中,另發給一次性獎金。
4、扶貧幫助。對獨生子女家庭,在發放扶貧貸款、社會救濟款物以及提供項目、技術、培訓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農村在分配集體福利、宅基地,調整責任田、自留山、自留地時,獨生子女按兩個孩子計算份額。
⑻ 農村二女計劃生育有什麼補貼有沒有無息貸款
全國各地對農村二女戶都出台有獎勵政策,各不相同,有住房安居工程,有教育加分優惠,有醫療方面補助等等很多,無息貸款也有,叫作小額貼息貸款,這要了解當地計生部門才會清楚。
⑼ 國家對第一代獨生子女貸款的有什麼政策
第二十一條
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四)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
第二十二條
已婚育齡夫妻按照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單位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並給予每人不少於500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二十三條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
第二十四條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應當制定和完善有利於獨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
本市有條件的鄉鎮,可以根據政府引導、農民自願的原則,實行多種形式的養老保障辦法。
第二十五條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和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扶貧項目、以工代賑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第二十六條
區、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有利於推行計劃生育的獎勵、優惠政策。
第二十七條
本條例規定的獎勵費發放和經濟幫助的具體辦法,由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