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買賣合同無效還要給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息嗎
民間借貸利息不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息4倍「,出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民間借貸利息不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息4倍,出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法(民)<1991>21號),該意見 第 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法(民)<1991>21號已於2015年8月6日廢止,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5〕18號)取代,其中第二十六條規定:「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⑵ 買賣合同逾期付款利息法律規定
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准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逾期付款違約金】買賣合同對付款期限作出的變更,不影響當事人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的約定,但該違約金的起算點應當隨之變更。
買賣合同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買受人以出賣人接受價款時未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為由拒絕支付該違約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買賣合同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但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責任,出賣人根據對賬單、還款協議等主張欠款時請求買受人依約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明確載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數額或者已經變更買賣合同中關於本金、利息等約定內容的除外。
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准計算。
⑶ 買房和銀行貸款時說的利率是1.15倍利率,後來銀行跟我核對個人信息,而且說利率上調到1.2倍,這合理嗎
各銀行的中長期貸款都是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做一定的打折或上浮執行的,按合同的約定,打折或上浮的約定不變,基準利率隨人民銀行的調整而改變,從2014年11月至今人民銀行的基準利率一直在下調,房貸利息會跟隨減少。如果今後人民銀行的基準利率上升,那麼房貸利息就會跟隨增加。
這個不是單方面的,在貸款合同中會有相應的約定,只有短期借款利率才是固定不變的,3年期以上的中長期借款都是跟隨人民銀行規定而調整的。
5年期以上商業貸款利率調整記錄:
2014年貸11月22日前執行6.55%,2014年11月22日降息至6.15%,2015年3月1日降息至5.9%,2015年5月11日降息至5.65%,2015年6月28日降息至5.4%,2015年8月28日降息至5.15。
⑷ 買賣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誰負責
法律對買賣合同逾期付款利息的規定:買賣雙方未約定逾期付款的違約金,且違約行為發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賣方可請求買方參照央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的逾期罰息利率標准來賠償;如果發生在上述日期之後,則以央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LPR為基礎,加計30—50%來賠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
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違約行為發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准計算;違約行為發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後的,人民法院可以違約行為發生時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標准為基礎,加計30—50%計算逾期付款損失。
⑸ 買賣合同中的商品利息適用什麼法律規定
買賣合同利息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
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違約行為發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准計算;違約行為發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後的,人民法院可以違約行為發生時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標准為基礎,加計30—50%計算逾期付款損失。
⑹ 買賣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怎麼算
⑺ 買賣合同最高人民法院有沒有明確規定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方式
不得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現在是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