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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社貸款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21-11-28 20:42:11

1. 人民銀行批准農村信用社使用存款准備金管理辦法,處罰規定

對違犯以下規定並受到中國人民銀行處罰的,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
1、沒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及時繳存存款准備金造成遲繳、漏繳、欠繳的;
2、沒有按時向當地人民銀行報送有關存款准備金材料及相關報表的;
3、違犯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規定受到中國人民銀行處罰的。

2. 中國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所稱中國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以下簡稱再貸款),系指中國人民銀行為解決農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農村信用社)的資金頭寸不足及其增加農業貸款的合理資金需要,而對其發放的貸款。
第二條中國人民銀行對再貸款實行「限額控制、授權操作、規定用途」的管理原則。
「限額控制」,即中國人民銀行總行(以下簡稱總行)對中國人民銀行分行(以下簡稱分行)下達再貸款限額,並以此控制分行的再貸款量。
「授權操作」,即分行(含營業管理部,下同)須依據本辦法和總行的授權,審批、發放再貸款和對轄區內中心支行轉授權。
「規定用途」,即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須按本辦法規定用途,審批、發放再貸款,並監督使用;農村信用社須按人民銀行批准用途使用再貸款。

3. 我想在農村信用社貸款四萬請問需要什麼手續

一、農村信用社貸款條件、農村信用社如何貸款?
貸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並且要符合以下貸款條件:

1.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基本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作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2.除自然人和不須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3.農村在貸款社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並在該賬戶內保留有一定數額的支付保證金;

自願接受貸款社的信貸及結算的監督檢查,能夠保證定期向貸款社報送經營計劃和相關業務、財務報表;

4.申請保證、抵押貸款的,必須具有符合規定的貸款保證人、貸款抵押物或質物。貸款保證人必須是在農村信用社開設存款賬戶並具備良好的經濟效益和資信度的企業或經濟實體。

貸款抵押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原則上應以不動產(如房屋、土地)為主,須具有商品性,且易於變現。

5.農村信用社貸款人的資產負債率不得高於70%。

6.申請固定資產.房地產等項目貸款的,貸款人的所有者權益、自籌資金比例必須達到國務院規定的要求,同時必須按項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規范、有效的文件資料。

7.除國家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的50%;

8.農村信用社貸款人必須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貸款卡,並按要求辦理年檢手續。

二、農村信用社貸款條例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管理辦法

1.第一章總則

2.第二章再貸款的限額管理

3.第三章再貸款的期限、利率和方式

4.第四章再貸款的條件和用途

5.第五章再貸款的操作程序

6.第六章 對再貸款的監督管理

7.第七章 附則

三、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表、農村信用社貸款利息
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表

1.最新基準利率

利率項目 年利率(%)
6個月以內(含6個月)貸款 4.86
6個月至一年(含1年)貸款 5.31
1至3年(含3年)貸款 5.40
3至5年(含5年)貸款 5.76
5年以上貸款 5.94

2.農村信用社浮動利率

1)貸款機構可以在央行制定的基準利率基礎上有一定的浮動。

2)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浮動范圍比銀行更大,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浮動范圍為0.9~2.0,商業銀行貸款利率浮動范圍為0.9~1.7。

四、農村信用社貸款手續、農村信用社貸款流程、農村信用社貸款程序
1.信用社貸款對象

1)在農村信用社服務區域內,經工商行政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向當地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

2.信用社貸款流程和程序

1)貸款申請→貸款調查→貸款審查→貸款審批;
2)簽訂合同→貸款發放→貸後檢查→貸款收回。

五、農村信用社貸款查詢
1.如果有卡的話,可以在ATM機上查詢。

2.如果沒卡,可以打農村信用合作社電話查詢。

3.農村信用社的卡在ATM機上無法查詢明細,需本人帶卡和身份證去信用社的櫃台上查詢。

六、農村信用社貸款申請書
農村信用社貸款申請書範文

__市農村信用社:

我是__大學__學院__級的貧困學生,來自__市農村貧困家庭。
現家庭有人口__人,爺爺年老多病,爸爸媽媽在家務農,哥哥在__學校就讀。家庭收入主要靠農作物的收成。加上今年遭遇洪水,農作物欠收,全家人均年收入不足__元,難以支付哥哥和我上大學的學雜費。

為完成學業,我向貴社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學費,住宿費__元,申請總金額為__元(4年的費用)計劃畢業後__年內還清。我父母也同意並承擔保證責任。我保證誠實守信,按合同約定還本付息,並感謝貴社的支持,望批准為盼。

申請人:

年 月 日

4. 中國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第四章 再貸款的對象、條件和用途

第九條再貸款的對象為具有法人資格的農村信用社或農村信用社聯社(以下簡稱借款人)。
第十條借款人申請頭寸再貸款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人民銀行設立准備金存款賬戶;
(二)內部管理制度健全,業務經營基本正常;
(三)同業拆借無凈拆出;
(四)分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 借款人申請季節性再貸款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人民銀行設立准備金存款賬戶;
(二)內部管理制度健全,能維持存款的正常支付;
(三)現主要負責人作風正派、工作得力;
(四)自籌資金難以滿足增加農業貸款的合理需求;
(五)承諾將借入的再貸款全額用於增加農業貸款,並制定了確保再貸款合理使用的具體措施;
(六)分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頭寸再貸款僅限用於彌補借款人支付清算的臨時頭寸不足;季節性再貸款僅限用於解決借款人增加農業貸款的合理需求,並主要用於對農戶貸款。

5. 中國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第五章 再貸款的管理和操作程序

第十三條 貸款申請。借款人應填制《中國人民銀行再貸款申請書》,並在加蓋借款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簽章後,提交當地中國人民銀行開戶行。
第十四條 貸款審查。對受理的再貸款申請,應依據本辦法規定的再貸款條件和用途進行審查;超過審批許可權的,提出審查意見後報上級行審批。
第十五條 貸款發放。對審查批準的再貸款申請,應與借款人簽定《借款合同》;發放質押貸款時,還應同時簽定《質押擔保合同》。
第十六條 貸款收回。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對逾期的再貸款,中國人民銀行可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從借款人准備金存款賬戶扣收貸款本息,並按照逾期貸款利率計收利息。質押貸款發生逾期,可依法處置作為貸款權利憑證的有價證券,用於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七條 借款人須建立台賬登記制度,單獨反映、記錄使用季節性再貸款發放農業貸款的進度。農村信用社聯社須以農村信用社為單位建立總台賬;農村信用社須以借款的農戶為單位建立明細台賬。
第十八條 借款人借用季節性再貸款期間,農業貸款的增加額不得低於其同期借入季節性再貸款的增加額,並應按旬向其所在地人民銀行報告再貸款的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 人民銀行分支行須建立再貸款管理責任制。對借入季節性再貸款的信用社應分片包干、逐個進行跟蹤調查,並按月檢查其單獨設立的貸款台賬,確保季節性再貸款全額用於增加農業貸款。
第二十條 人民銀行分支行應建立健全再貸款的檢查報告制度。對轄內再貸款的用途和管理情況,中心支行應按月組織檢查,分行應按月抽查、按季組織檢查,並按月將有關情況向上級行報告。

6. 中國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對發生支付風險的農村信用社發放緊急貸款,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五條 分行可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總行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註:本篇法規已被《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7)第4號--廢止等37件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廢止(中央法規)

7. 農村信用社貸款管理辦法

網路

8. 人民銀行在農村信有社監督管理中發揮什麼作用

人民銀行對農信社貸款管理
1997年1月12日

中國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管理暫行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
第一條 為適應農村金融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保證農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農村信用社)與農業銀行脫離行政隸屬關系後穩定、健康地發展,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中國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社貸款,指中國人民銀行對經營管理型農村信用合作社聯社(以下簡稱縣聯社)或農村信用社發放的貸款。
第三條 中國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社貸款管理實行總量控制、限額管理、劃分許可權、余額監控的辦法。
總量控制,系指中國人民銀行總行(以下簡稱總行)根據年度內貨幣總量調控目標和信貸政策以及農村信用社的信貸收支情況,確定年度內對農村信用社貸款的總量。
限額管理,系指總行根據本規定的貸款用途確定中國人民銀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以下簡稱省級分行)對農村信用社貸款限額,並將限額指標下達給省級分行。
劃分許可權,系指省級分行只能將貸款限額指標下達到地市級分行,人民銀行縣支行作為貸款行,不得掌握限額指標,只負責對農村信用社貸款的初審和辦理貸款手續。
余額監控,系指總行下達給省級分行的貸款限額,在年度內可以周轉使用,並對限額實行按月監控、按季考核。
第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僅對縣聯社或農村信用社(以下統稱借款人)以下三種用途發放貸款:
(一)國務院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確定的貧困地區農村信用社用於支持農業生產的資金需要;
(二)農村信用社用於解決農業生產季節性原因所出現的先支後收的短期資金需要;
(三)農村信用社用於支付清算中出現的臨時頭寸資金需要。
第五條 借款人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貸款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及時、足額繳存存款准備金;
(二)備付金比例低於5%;
(三)按時報送統計、會計報表及人民銀行貸款行要求的其他有關資料。
借款人申請本規定第四條第一種用途的貸款,除應具備本條前款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農業貸款比例達到核定的比例;資金拆借無凈拆出;
借款人申請本規定第四條第二種用途的貸款,除應具備本條前兩款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存貸款比例不超過核定的比例。
第六條 借款人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貸款,必須填寫《中國人民銀行貸款申請書》,說明借款用途、原因、期限及資金運用狀況,並加蓋有效印鑒。經人民銀行貸款行審核同意後,借款人應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行訂立借款合同,辦理借款手續。
中國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社貸款,在「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科目下設賬戶,按借款人、期限、利率分別核算。
《中國人民銀行貸款申請書》和借款合同由省級分行統一印製和管理。
第七條 中國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社貸款實行期限管理,貸款到期收回。貸款到期歸還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過原借款期限。到期不辦理還款或展期手續的,中國人民銀行應將其貸款轉入逾期貸款戶,並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八條 本規定第四條第一種用途的貸款期限為6個月以內(含6個月),第二種用途的貸款期限為3個月以內(含3個月),第三種用途的貸款期限僅限20天以內(含20天)。
對同一借款人發放貸款要有一定的間隔期。具體間隔期由省級分行確定。
第九條 中國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
由縣聯社統借統還的,縣聯社對農村信用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不得賺取利差。
第十條 省級分行要按月向總行報告貸款限額執行情況。對未經總行批准,擅自突破限額的分行,除責令其限期糾正外,並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一條 人民銀行貸款行應當按照本規定的條件發放貸款,並對借款人使用貸款的情況進行監督和定期檢查。對不按照本規定的條件發放貸款的,上級行要責令其限期糾正,並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二條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人民銀行應提前收回貸款,並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一、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虛假報表和資料;
二、貸款申請不實;
三、貸款使用不符合申請用途;
第十三條 省級分行應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並報總行備案。
第十四條 本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9. 農村信用社貸款的條件是什麼啊

你可以參考一下內容:或許對你有所幫助;
經營貸款的借款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農村信用社服務轄區內有固定住所的中國公民,且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超過60周歲;
(二)有當地常住戶口,有固定住所和經營場所;
(三)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信譽良好,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
(五)具備農村信用社認可的信用資格(即城鎮個人信用等級在BBB級及以上農戶信用等級在「較好」及以上);
(六)能夠提供農村信用社認可的有效擔保;
(七)具有從事合法生產經營的能力和一定的從業經驗;
(八)具有合法有效的生產經營證明(包括營業執照或經營許可證明等);
(九)所從事的行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經濟發展政策,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十)在農村信用社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或主要結算業務通過農村信用社辦理;
(十一)其他條件。
1、事業單位或公務員做擔保人
2、貸款人及擔保人身份證明
借款人必須具備的條件:
(A)經工商行政部門批准,依法登記注冊,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生產經營許可證;
(B)獨立核算,有健全的財務制度;
(C)有符合規定比例的資本金;
(D)經營業績良好,借款用途合規合法;借款用於生產經營,確能產生經濟效益,能按期償還本息;
(E)有符合擔保條件的保證人或抵(質)押物品;
(F)在信用社開立結算賬戶,並按規定報送財務報表,接受信用社信貸和結算監督。
(2)申請借款應提供的資料
(A)書面借款申請書;
(B)借款人的基本情況;
(C)經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法人代表證明或法人代表授權書及其授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D)借款人及擔保人的董事會決議、公司章程;
(E)經會計(審計)事務所審計的上年度的和申請借款上期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財務報表;
(F)借款涉及的購銷合同,批文等;
(G)擔保人的基本情況;
(H)抵(質)押物清單和有權處分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I)借款人及擔保人的有效貸款卡。
詳情你可以電話咨詢下。
另外你可以咨詢一下典當行,比如濰坊天合典當,它們利率也不高。再有就是利用公司人員多辦理幾張信用卡,以備不時之需。
開心
(二)貸款條件: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並且要符合以下要求:
1、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基本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作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2、除自然人和不須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3、在貸款社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並在該賬戶內保留有一定數額的支付保證金;自願接受貸款社的信貸及結算的監督檢查,能夠保證定期向貸款社報送經營計劃和相關業務、財務報表;
4、申請保證、抵押貸款的,必須具有符合規定的貸款保證人、貸款抵押物或質物。貸款保證人必須是在農村信用社開設存款賬戶並具備良好的經濟效益和資信度的企業或經濟實體。貸款抵押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原則上應以不動產(如房屋、土地)為主,須具有商品性,且易於變現。
5、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不得高於70%。
6、申請固定資產、房地產等項目貸款的,借款人的所有者權益、自籌資金比例必須達到國務院規定的要求,同時必須按項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規范、有效的文件資料。
7、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的50%;
8、借款人必須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貸款卡,並按要求辦理年檢手續

10. 中國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第二章 再貸款限額管理和審批許可權

第三條再貸款限額是總行下達的允許分行可發放再貸款的上限。總行對再貸款限額實行指令性管理。調增、調減再貸款限額均以貸款額度通知書方式下達。
第四條人民銀行分行和經分行授權的中心支行有權審批再貸款;縣(市)支行不得審批再貸款。分行應根據轄內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狀況,規定對單個農村信用社再貸款的最高限額或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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