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商業銀行可以貸款嗎
可以的。
借款人所需條件
1、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內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註:從2010年5月10日左右開始外地戶口在京購房貸款還必須提供近一年的繳稅證明或者一年的社保單等能證明在京工作滿一年的材料。
(1)姜堰農村商業銀行貸款業務擴展閱讀:
根據《貸款通則》:
第二十一條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貸款業務,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
第二十二條貸款人的權利
根據貸款條件和貸款程序自主審查和決定貸款,除國務院批準的特定貸款外,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強令其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一、要求借款人提供與借款有關的資料;
二、根據借款人的條件,決定貸與不貸、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等;
三、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
四、依合同約定從借款人賬戶上劃收貸款本金和利息;
五、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義務的,貸款人有權依合同約定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
六、在貸款將受或已受損失時,可依據合同規定,採取使貸款免受損失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貸款人的義務:
一、應當公布所經營的貸款的種類、期限和利率,並向借款人提供咨詢。
二、應當公開貸款審查的資信內容和發放貸款的條件。
三、貸款人應當審議借款人的借款申請,並及時答復貸與不貸。短期貸款答復時間不得超過1個月,中期、長期貸款答復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
四、應當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但對依法查詢者除外。
第二十四條對貸款人的限制:
一、貸款的發放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九條關於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有關規定,第四十條關於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條件的規定。
二、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對其發放貸款:
(一)不具備本通則第四章第十七條所規定的資格和條件的;
(二)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明文禁止的產品、項目的;
(三)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的;
(四)建設項目按國家規定應當報有關部門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五)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未取得環境保護部門許可的;
(六)在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並(兼並)、合作、分立、產權有償轉讓、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過程中,未清償原有貸款債務、落實原有貸款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的;
(七)有其他嚴重違法經營行為的。
三、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不得對自然人發放外幣幣種的貸款。
四、自營貸款和特定貸款,除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委託貸款,除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手續費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五、不得給委託人墊付資金,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嚴格控制信用貸款,積極推廣擔保貸款。
2. 江蘇姜堰農村商業銀行的發展歷程
1954年初,本縣在原有信用組的基礎上籌辦一批信用合作社。3月至4月,沈高、楊庄、里華等信用社相繼開業。1956年,全縣信用合作組織有了進一步發展,信用社已達198個,經過並鄉以後,有信用社95個,社員13.4萬戶,實收股金22.5萬元。1958年,「大躍進」期間,信用社普遍在農業社內建立了信用服務站,並逐步改組為農業社的信用社。1962年,為了適應農村體制的調整,全縣進行了信用合作組織的調整和整頓工作,由年初的200多個信用分部,合並改組為42個信用社。1979年,泰縣農業銀行恢復成立,信用社劃歸農業銀行領導,並與農行營業所合署辦公,成為農業銀行的基層機構。1984年8月,泰縣信用合作聯社在姜堰成立,聯社在業務上接受泰縣農業銀行的指導、監督,成為副科級的經營管理型機構。1989年末,泰縣信用合作聯社共有員工450名,基層信用社37個。1994年,本地撤縣建市,原「泰縣信用合作聯社」更名為「姜堰市信用合作聯社」。1995年8月,姜堰市信用合作聯社與農行分門辦公,上掛一級由揚州市農行代管。1997年,聯社正式與農行脫離行政隸屬關系,獨立運營,業務上受泰州市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2000年10月19日,人行南京分行發文南銀復[2000]580號,《關於泰州市興化市等四家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分別與所轄農村信用合作社合並為一個法人的批復》,自此,姜堰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開始了合並法人工作的試點。2004年2月1日,按照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銀監局辦公室蘇銀監辦[2003]33號文件要求,姜堰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更名為姜堰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2004年2月26日,江蘇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下發蘇信聯復[2004]13號文件,同意申報組建姜堰市農村合作銀行。2005年10月14日,姜堰市人民政府下發姜政復[2005]71號文件,同意籌建江蘇姜堰農村合作銀行。同日,下發姜政人[2005]31號文件,成立江蘇姜堰農村合作銀行籌建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2006年11月2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銀監復[2006]356號文件,同意籌建江蘇姜堰農村合作銀行,18日,姜堰農村合作銀行創立大會暨第一屆股東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隆重召開。2007年5月26日,江蘇姜堰農村合作銀行正式開業。
繼而,江蘇姜堰農村商業銀行正式成立
3. 在農村商業銀行小額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最重要的是你要足夠價值的抵押物,比如說房產等。有的可能還需要有擔保人。
4. 江蘇姜堰農村商業銀行的簡介
江蘇姜堰農村商業銀行是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下設46個營業網點,在職員工538人,是姜堰地區歷史最悠久、網點最密集、業務規模最大的金融機構。截至2011年年末,全行各項存款122.3億元,各項貸款86.1億元,存貸款市場份額分別達31%和33%,在姜堰經濟社會發展和新農村建設中扮演著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作為姜堰人的銀行,多年來該行始終堅持「服務三農、服務中小企業、服務市民百姓」的市場定位,秉承「客戶至上、服務第一」的經營理念,不斷創新業務產品,完善服務機制,形成了「陽光信貸」、手機銀行卡、「金陽光」擔保、「金陽光」支付通等一系列在服務「三農」和中小企業方面具有鮮明特色的金融服務品牌,逐步發展成為適應地方經濟發展需要的、農民和中小企業滿意的、具有「小、特、優」特色的新型農村商業銀行,得到了社會各界和行業內部的高度首肯。連續8年在姜堰「萬人評機關」活動中被評為「十佳單位」,榮獲集體三等功,2011年被中國銀監會、中國銀行業協會評為「全國支農先進單位」、「 全國最佳金融IT產品創新獎」。在全省農村商業銀行綜合實力排名中,該行位列最高等級5A級。「攜手共贏、匯聚未來」,姜堰農村商業銀行願憑一流的品牌、一流的服務與全市企業和廣大市民真情攜手,共同成長,共築輝煌,為我市「建設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會、開啟基本實現現代化新征程」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5. 從農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需要准備什麼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農村商業銀行貸款的流程:
1、自願申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向戶口或經營所在地的基層就業平台(有的可直接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小額貸款擔保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證件或有關證明;
2、審查推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推薦給小額貸款擔保機構。擔保機構是指根據有關規定受託運作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的擔保機構;
3、承諾擔保。擔保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對申請人進行項目審查,對符合條件的辦理承諾擔保手續;
4、發放貸款。對擔保機構承諾擔保的借款申請人,經辦銀行按照有關規定審批後簽訂合同、發放貸款。經辦銀行是指與小額貸款擔保機構簽訂合作協議開展小額擔保貸款業務的各級各類金融機構。
(5)姜堰農村商業銀行貸款業務擴展閱讀:
根據《貸款通則》:
第七條自營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
自營貸款,系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委託貸款,系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特定貸款,系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第八條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短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
中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
長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貸款。
第九條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信用貸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擔保貸款,系指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保證貸款,系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抵押貸款,系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質押貸款,系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票據貼現,系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
第十條除委託貸款以外,貸款人發放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貸款人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
經貸款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6. 江蘇姜堰農村商業銀行的介紹
江蘇姜堰農村商業銀行是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下設46個營業網點,在職員工538人,是姜堰地區歷史最悠久、網點最密集、業務規模最大的金融機構。截至2011年年末,全行各項存款122.3億元,各項貸款86.1億元,存貸款市場份額分別達31%和33%,在姜堰經濟社會發展和新農村建設中扮演著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
7. 姜堰農村商業銀行大泗支行屬於什麼銀行
姜堰農村商業銀行大泗支行,就是屬於姜堰農村商業銀行。前身是姜堰農村合作銀行,2007年05月25日改制為姜堰農村商業銀行
8. 泰州姜堰淤溪鎮的農村商業銀行辦理業務效率真差,請舉例說明。
這是城鎮與城市化的區別……軟 硬體設施跟服務升級等問題都趕不上不上群眾的需求。所以就出現所述困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