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村個人貸款需要哪些條件
農村貸款需要的條件:
(1) 年齡在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且申請借款時年齡和借款期限之和不得超過65(含65);在農村區域有固定住所,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勞動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證件。
(2) 根據《中國銀行「三農」客戶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辦法》,客戶的信用等級評級結果為一般級及以上。
(3) 應具有穩定的收入及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 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
(5) 品行良好,申請貸款時無逾期未還貸款。
(6) 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信用社貸款的特點信用社經營的主要業務是農村信貸,其業務手續和技術操作與國家專業銀行基本一致,因此,國家專業銀行關於農村信貸管理方面的制度、辦法在信用社同樣適用,也同樣具有約束力。但是,由於信用社的性質、地位、作用等與國家專業銀行不同,因而在貸款的具體操作上有其自身的特點:
(一)貸款對象的廣泛性信用社的貸款對象涉及農村各種所有制、各個領域,它包括:
1.從事農、林、牧、副、漁等各業的承包戶、專業戶和農村合作經營單位。
2.經有關部門批准實行獨立核算的鄉(鎮)辦、村辦、組辦、戶辦和各種形式的聯辦企業或新的經濟聯合體。
3.有經營收入和還款有保證的農村文教衛生、科研等事業單位。
4.繹有關部門批准從事手工業、商業,運輸、建築、服務業等農村個體經濟戶和經濟聯合體。除此以外,資金實力雄厚的信用社還可以對國家專業銀行的信貸范圍內的企業,事業單位與之交叉發放貸款。當然,由於信用社的性質決定其貸款支持的重點是農業生產,其它只能在滿足農業生產資金有餘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地支持。
(二)貸款經營的靈活性信用社貸款經營的靈活性,是指信用社在黨和國家政策、法令和計劃指導下,按照比例管理的原則獨立自主地經營信貸業務,充分發揮民間借貸作用,誘導農村資金合理流動。
1.貸款范圍和用途上的靈活性。
信用社發放貸款的用途和范圍是在保證農業生產所需資金的前提下,依據國家產業政策,根據自己的資金力量確定「資金使用序例」。
即:先種養業,其他農業,後鄉鎮企業、個體工商業、社員生活和其他工商業。在自身資金實力可能的情況下,只要國家政策、法令允許生產和經營的項目,確能實現預期經濟效益歸還貸款者。
2.自有資金比例和貸款期限,可以適當靈活。
Ⅱ 農村無息貸款怎麼辦理農村無息貸款需要哪些條件
1、進城自主創業從事個體經營的農民工憑工商、稅務、公安部門核發的工商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和居住證到居住證所屬的居(村)委會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其中返鄉創業人員還需提供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的外出打工證明,勞務經紀人還需提供經紀人協會頒發的有效證書。
2、合夥經營實體或小企業可由法定代表人在其戶口所在地或企業經營所在地居(村)委會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3、小額擔保貸款主要用於進城自主創業的農民工個人、小企業或合夥經營實體的流動資金。
具備以下農民工創業無息貸款條件,方可申請:
1、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
2、有固定的經營場地和一定的自有資本金;
3、從事項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4、自籌資金不低於項目所需資金的40%;
5、無不良紀錄,信用良好;
6、應通過創業培訓,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
(2)農村居民可申請商業貸款的條件擴展閱讀
申請人要求:
1、家庭困難戶。我國經濟發展迅速,但仍有一些家庭沒有擺脫貧困,無息貸款政策多是為了扶持弱勢群體,幫助他們盡快脫貧,實現共同致富的目的。
農村無息貸款能給他們提供資金用來生產生活,尋求致富之路。
2、品行端正。個人徵信記錄良好,無不良記錄是貸款的最基本要求。品行端正、信譽良好,才能讓放款機構對貸款人的風險預見降低,貸款更容易通過。
3、貸款目的正當。需要是支持農村生產、發展的農業、養殖業等國家支持的項目,才能申請農村無息貸款。
4、具備還款能力。貸款即是借錢,既然是借的錢,那肯定是要還的。雖然說農村無息貸款是不需要支付利息的,但是本金的還款能力還是必須要擁有的。
Ⅲ 農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農村貸款需要的條件:
(1) 年齡在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且申請借款時年齡和借款期限之和不得超過65(含65);在農村區域有固定住所,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勞動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證件。
(2) 根據《中國銀行「三農」客戶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辦法》,客戶的信用等級評級結果為一般級及以上。
(3) 應具有穩定的收入及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 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
(5) 品行良好,申請貸款時無逾期未還貸款。
(6) 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3)農村居民可申請商業貸款的條件擴展閱讀:
貸款機構因素:
一是健全了內控機制,收貸收息力度加大,對貸款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只懲不獎,使信貸人員普遍產生「懼貸」的心理,多以不貸為上策。
加上目前信用社正逐步推行「工效掛鉤」的人事工資制度改革,使信貸人員感到收貸收息與工效掛鉤的壓力和責任不斷加大,受個人利益驅動,造成信貸人員畏首畏尾,以規避風險、明哲保身為主。
二是信用社放款的額度、許可權也制約了農戶貸款的發放,按規定5000元以上的所有貸款都必須報縣聯社集體審批。基層信用社只能發放少量的5000元以下的小額貸款,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對農戶的正常貸款。而且貸款手續繁瑣,環節多,時間長,即使發放一筆小額貸款,從申請到發放,少則一個月,多則2—3個月。
三是在執行貸款政策上存在偏差,如有的信用社在對農戶的等級評定中,要求申請貸款的農戶必須在信用社入股,有股金和其它條件的,可評為一、二等,沒有股金的則評為三、四等,而三、四等是不能獲得貸款的,使那些沒有人股但又需要貸款的農戶得不到信用社的支持。
Ⅳ 農業貸款要什麼條件
農業貸款對象雖然具有范圍廣和對象眾多的特點,但並不是漫無邊際的。只有具備下列條件的才能向銀行和信用社申請貸款。
1、借款單位應是經濟實體,具有法人資格。借款個人應具有合法身份的證明文件。
2、借款單位從事的生產經營項目,要符合國家的法令、政策及農業區域歸劃;物資、能源、交通等條件落實,具有相應的管理水平;產品符合社會需要,預測經濟效益好,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3、借款單位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經濟組織,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有合理的收益分配辦法,能獨立自主承擔對外債權債務關系。
4、借款單位和個人應有符合規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大額貸款還要有相應的經濟實體擔保,或有足夠清償貸款的財產作抵押。
5、借款單位要在農業銀行和信用社開立帳戶,恪守信用,接受銀行和信用社的監督和檢查,並按規定向銀行和信用社提交有關生產經營活動的財務會計報表及其它經濟資料。
(4)農村居民可申請商業貸款的條件擴展閱讀:
農業銀行大力發展農戶貸款業務:
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順應現代農業發展趨勢,近年來農業銀行陸續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農業規模化生產和集約化經營的政策和措施,取得顯著成效。
截至2017年3月末,全行規模經營農戶貸款戶數達31.3萬戶,貸款余額612億元。快速響應國家政策。全行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金融支持農業規模化生產和集約化經營要求,
近年先後下發了《關於做好集約化經營和規模化發展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關於做好金融支持家庭農場工作的通知》,
《關於突出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扎實做好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營銷工作的意見》等文件,安排部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客戶支持工作,全力支持規模經營農戶發展。
著力打造專項產品。在農村個人生產經營貸款這一服務「三農」拳頭產品基礎上,針對規模經營農戶推出了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貸款。
針對產業鏈上農戶推出了農業產業鏈農戶貸款、農機購置農戶貸款、縣域商品流通市場商戶貸款等專項產品,進一步豐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配套產品線。
積極創新擔保方式。為解決規模經營農戶貸款「擔保難」問題,創新開辦了基於農產品訂單和應收賬款的供應鏈融資業務,累計發放此類農戶貸款近100億元。
積極同政府部門合作開展政府增信機制建設,由政府出資成立擔保公司或風險補償基金,為農戶貸款提供擔保,有力緩解了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擔保難問題。
我行在同業中率先推出全行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產品,為促進農地流轉和產權抵押起到了示範作用。
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訓。全行選擇一批有影響力、帶動能力強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客戶,總分結合開展金融支持培訓。
培訓內容涵蓋國家惠農政策、農業形勢、農業科技和金融知識等,有力提升了我行支持新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專業水平和影響力。
Ⅳ 農村信用社貸款需要條件以及流程
一、貸款條件:
1、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貸款用途明確合法;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2、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在農村信用社開立活期存款賬戶,能提供農村信用社認可的有效保證、抵(質)押擔保;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3、個人生產經營貸款,除符合上述條件外,不得用於以下用途:不符合國家產業和環保政策的生產經營活動;已列入我行社限制類、淘汰類客戶的經營;資本市場投資;清償不良金融債務。
二、貸款流程:
(1)信用等級評定。主要根據貸款人的基本情況、資產負債狀況、生產經營狀況、信譽程度等指標進行測評。一般分為優秀、較好、一般三個檔次、
(2)核定信用額度。根據信用等級評定結果、資金需求情況及信用額度申請,由農村信用社核定相應等級的信用貸款限額。
(3)發放貸款證。
(4)借款申請。申請貸款時,持貸款證、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便可申請辦理信用額度內的貸款。
(5)貸款發放。農村信用社接到借款申請後,由信貸專櫃人員(或門櫃人員)審查後簽訂合同,填制借款借據,隨後可按規定支用貸款。
(6)按期還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5)農村居民可申請商業貸款的條件擴展閱讀
信用社貸款的特點信用社經營的主要業務是農村信貸,其業務手續和技術操作與國家專業銀行基本一致,因此,國家專業銀行關於農村信貸管理方面的制度、辦法在信用社同樣適用,也同樣具有約束力。但是,由於信用社的性質、地位、作用等與國家專業銀行不同,因而在貸款的具體操作上有其自身的特點:
一、貸款對象的廣泛性信用社的貸款對象涉及農村各種所有制、各個領域,它包括:
1、從事農、林、牧、副、漁等各業的承包戶、專業戶和農村合作經營單位。
2、經有關部門批准實行獨立核算的鄉(鎮)辦、村辦、組辦、戶辦和各種形式的聯辦企業或新的經濟聯合體。
3、有經營收入和還款有保證的農村文教衛生、科研等事業單位。
4、繹有關部門批准從事手工業、商業,運輸、建築、服務業等農村個體經濟戶和經濟聯合體。除此以外,資金實力雄厚的信用社還可以對國家專業銀行的信貸范圍內的企業,事業單位與之交叉發放貸款。當然,由於信用社的性質決定其貸款支持的重點是農業生產,其它只能在滿足農業生產資金有餘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地支持。
二、貸款經營的靈活性信用社貸款經營的靈活性,是指信用社在黨和國家政策、法令和計劃指導下,按照比例管理的原則獨立自主地經營信貸業務,充分發揮民間借貸作用,誘導農村資金合理流動。
Ⅵ 農商銀行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1、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基本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作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2、除自然人和不須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3、農村在貸款社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並在該賬戶內保留有一定數額的支付保證金;自願接受貸款社的信貸及結算的監督檢查,能夠保證定期向貸款社報送經營計劃和相關業務、財務報表。
4、申請保證、抵押貸款的,必須具有符合規定的貸款保證人、貸款抵押物或質物。貸款保證人必須是在農村信用社開設存款賬戶並具備良好的經濟效益和資信度的企業或經濟實體。貸款抵押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原則上應以不動產(如房屋、土地)為主,須具有商品性,且易於變現。
5、農村信用社貸款人的資產負債率不得高於70%。
6、申請固定資產.房地產等項目貸款的,貸款人的所有者權益、自籌資金比例必須達到國務院規定的要求,同時必須按項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規范、有效的文件資料。
7、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的50%。
8、農村信用社貸款人必須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貸款卡,並按要求辦理年檢手續。
貸款的還款方式
1、等額本息還款:即貸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採用按月等額還款的一種方式。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多數銀行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都採用了這種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相同;
2、等額本金還款:即借款人將貸款額平均分攤到整個還款期內每期(月)歸還,同時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還款日間的貸款利息的一種還款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逐月減少;
3、按月付息到期還本:即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貸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貸款適用〕,貸款按日計息,利息按月歸還;
4、提前償還部分貸款:即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可以提前償還部分貸款金額,一般金額為1萬或1萬的整數倍,償還後此時貸款銀行會出具新的還款計劃書,其中還款金額與還款年限是發生變化的,但還款方式是不變的,且新的還款年限不得超過原貸款年限
5、提前償還全部貸款:即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可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金額,償還後此時貸款銀行會終止借款人的貸款,並辦理相應的解除手續。
6、隨借隨還:借款後利息是按天計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隨時都可以一次性結清款項無須違約金
Ⅶ 怎樣申請銀行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銀行貸款是指個人或企業向銀行根據該銀行所在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求的個人或企業,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
借款人所需條件:
1. 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內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7)農村居民可申請商業貸款的條件擴展閱讀:
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三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
第二十四條
借款合同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誠信承諾和貸款資金的用途、支付對象(范圍)、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
借款合同應設立相關條款,明確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於履行合同時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貸款人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法律風險。
借款合同採用格式條款的,應當維護借款人的合法權益,並予以公示。
第二十六條
貸款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規范擔保流程與操作。
按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貸款人應當參與。貸款人委託第三方辦理的,應對抵押物登記情況予以核實
以保證方式擔保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由不少於兩名信貸人員完成。
第二十七條
貸款人應加強對貸款的發放管理,遵循審貸與放貸分離的原則,設立獨立的放款管理部門或崗位,負責落實放款條件、發放滿足約定條件的個人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