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市對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優惠
高新技術企業享受以下優惠政策:第一條 對新成立生產高新技術產品的企業,深圳市招商局予以優先審批。對新建的上述企業,或已認定批准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單位,其基本建設投資項目,深圳市計劃局予以優先立項和批准,其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深圳市招商局予以優先立項和批准。第二條 對高新技術企業,實行下列減征或免徵稅收的優惠。(一) 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企業,從獲利年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所得稅,第三年至第八年減半徵收所得稅。(二) 按規定減免所得稅期滿後,凡當年企業出口產品產值達到當年產值70%以上的,經稅務部門審查核定,減按10%的稅率徵收所得稅。(三) 經市科技局審批,對列入國家級新產品在三年內,省市級新產品在兩年內,市財政局對生產企業新增利潤部分的所得稅實行全額返還,對新增增值稅的地方分成部分(25%)由市財政局按不低於50% 的比例返還。(四) 對從事高新技術產品開發的科研機構和企業,自行發明、研製的專有技術或技術成果,凡經市級以上鑒定的,其技術轉讓(包括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等)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免徵所得稅;超過30萬元的部分,應按適用稅率徵收所得稅,技術成果轉讓收入,免交營業稅。(五) 對上述技術轉讓收入可提取1%的高新技術開發基金,並允許打入成本,專項用於科研事業的發展。(六) 發放給研究開發高新技術產品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的獎勵。經稅務部門審定,免徵工資調節稅;市人民政府以上單位頒發級有關人員的科研成果獎,免徵人個收入調節稅。(七) 高新技術企業根據技術更新需要,經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批准,可加快設備折舊年限。(八) 凡因享有本規定減征或免徵的稅款,應單獨核算,由有關部門監督專項用於本企業的生產發展和高新技術產品的開發,不得用於集體福利和其他資金,違者由財政、稅務機關收回減免的款項。第三條 在金融信貸方面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下列優惠:(一) 銀行每年從信貸總額中劃出一定數額的貸款指標作為科技開發專項信貸資金,並在利率上給予優惠。市財政再安排部分資金作為貸款貼息,貼息率視項目的具體情況而定,專項信貸資金重點用於扶持本規定列舉的項目的開發生產,由科技局提出項目建議,由銀行對專項信貸資金進行審批。(二) 深圳市投資管理公司從每年的投資總額中劃出一定比例,以優先貸款、長期低息(低於銀行同檔利息10-20%)貸款,參股投資等方式對市屬國營企業的高新技術項目建設予以扶持。(三) 每年從債券發行總額中撥出20%的額度給符合發行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四) 優先批准符合上市條件的股份制高新技術企業股票上市。第四條 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項目的建設用地和購置住房給予下更優惠和扶持。(一) 在城市和土地規劃中,有關部門應留出對環境有特殊要求的(如防塵、防雜訊、防污染)高新技術項目建設小區,集中進行建設。(二) 高新技術企業(項目)科研、生產經營用地,由深圳市規劃國土局予以優先審批,並根據企業的不同情況給予減收地價10-20%的優惠,或減半繳納土地使用費五年。(三) 保稅區中,劃出一部分優惠地價的土地給高新技術企業。(四) 高新技術企業申請購置微利商品房或申請自建自用住房用地,有關部門應予以優先安排。第五條 高新技術企業借聘和從內地調入科技人員以及人員赴港出國享受下更優惠:(一) 每年從全市幹部調入指標總數中撥出一定比例,優先安排從事本規定列舉的項目的研究開發、生產經營企業技術人員的調入。對有國家級重大發明創造的人才以及具有特殊技能的高級技工的調入,深圳市勞動人事部門予以優先審批和辦理手續。需要借聘內地科技人員可放寬數量限制並優先辦理暫住手續。(二) 上述調入人員,按深圳市政府有關規定減免城市人口增容費。(三) 有組織地積極從國外引進科技人才。對來特區工作的留學人員按深圳市有關規定給予優惠。(四) 高新技術企業科技人員因公赴港出國,可優先辦理審批手續。從「多次往返港澳能行證」中劃出一定比例用於高新技術企業科技人員因公赴港需要;持「一次審批多次出國護照」的人員的審批手續按[1990]國科發字400號《關於使用<高新技術企業多次出國人員登記表>(簡稱KW122表)的通知》規定,由深圳市外事辦負責辦理。第六條 高新技術企業根據業務需要在海外設立研究開發機構或銷售機構的給予優先辦理審批手續第七條 高新技術企業用於研究開發的原材料、元器件、樣品、
Ⅱ 被認定為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哪些政策優惠
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優惠政策
各種優惠補貼:
1.資助項目:是申報各類型政府專項資金的必備條件.
2.用地方面:優先獲得辦公及工業用地,很多地方政府還可以免費用地.
3.政府采購:高新技術企業產品優先納入政府采購體系.
4.資產折舊:固定資產加速折舊.
5.融資貸款:可以優先獲批各大銀行的貸款.
6.是企業市場競爭的重要資質,提升企業品牌形象.
7.所得稅率優惠:高新企業享受15%的優惠所得稅率,相當於在原來25%的基礎上降低了40%.
8.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可以申請高新企業認定的行業有:
1.電子信息及軟體;
2.生物工程、醫葯及醫療器械;
3.新材料;
4.光機電一體化及先進製造;
5.環境保護;
6.新能源和高效節能;
7.航空航天;
8.現代農業;
9.地球、空間、海洋工程;
10.核應用;
11.利用先進技術、工藝改造提升傳統產業;
12.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提供研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易、工業設計等服務;
13.與上述領域配套的相關技術產品,以及適合深圳經濟發展特點的其他高新技術及其產品.
Ⅲ 申請 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是免費的嗎
在辦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需要以下材料:1、高新技術企業審批表;2、申報的項目已通過鑒定的,提交技術成果鑒定證書(如轉讓的,附轉讓協議);3、申報的項目尚未通過鑒定的,提交申報項目的可行性報告;4、營業執照復印件。
具體辦理方式:(1)網上辦理:將下載的表格填好後,上傳材料並查看審核結果 ,列印材料並簽字(蓋章),待正式辦理時一並提交。(2)直接攜帶材料到開發區投資服務大廳入區審批窗口進行辦理。
申報條件:1、從事《中國高新技術產品目錄》中的一種或多種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技術服務,單純的商業貿易除外;2、具有企業法人資格;3、企業注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應在以下范圍內:上海浦東開發區。
收費標准:不收費
辦事依據:《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中國高新技術產品目錄》2000年7月23日。
Ⅳ 申報成為高新企業之後對申報上海市科技小巨人有什麼好處
科技小巨人認定的好處:
(1)渡過最開始的困難時期.創新基金主要通過無償資助、貸款貼息和資本金注入等方式,對創業初期、商業性資金進入尚不具備條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各種所有制類型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項目或為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服務的公共服務平台給予資金支持;通過創新基金的支持,提高初創企業抵禦早期風險的能力,幫助企業渡過發展的困難時期;
(2)為加快高新技術成果轉化,促進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化進程,培育具有成長性好、創新能力強、管理規范、能參與國際競爭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群體,引導地方政府、企業、創業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投入,鼓勵和幫助中小企業走技術創業之路,順利進入成長期.
(3)補助資金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補標准:30-300萬元.企業入庫當年,按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5%的比例計算入庫補助額,補助額不足30萬的按30萬元獎補,超過300萬元的按300萬元補助.
(4)享受各項補助企業在同一年度通過培育入庫和出庫的,可同時享受入庫獎補和出庫獎補.企業獲得的獎補資金須用於高新技術企業要求的技術創新及相關事項.
(5)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後,為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取得較好的輔助效果.高新技術企業稱號也將會是眾多政策性如資金扶持等的一個基本門檻.
Ⅳ 上海高新技術企業 軟體企業 政府提供的優惠政策
高新技術企業的話,只能享受所得稅部分從原來的25%到現在15%的優惠政策,別的就是榮譽咯。
軟體企業的話,貌似還要申請到軟體產品,然後成為「雙軟企業」才能享受政策。政策如下:
1、經認定的軟體生產企業的工資和培訓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對我國境內新辦軟體生產企業經認定後,自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3、軟體產品經登記生效後,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稅款由企業用於研究開發軟體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不予徵收企業所得稅。
Ⅵ 高新技術企業優惠多少
(一)所得稅率優惠。高新企業享受15%的優惠所得稅率,相當於在原來25%的基礎上降低了40%;(高新企業培育入庫,最高獎勵200萬)
(二)可人才引進高企落戶(無名額限制),要求:與研發產品相關全日制理科本科學歷及以上,按照最低社保基數3倍以上(1.2萬優先)交納社保;
(三)低息貸款科技履約貸、擔保基金貸
(四)取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後可享受各區相應認定補貼:
虹口區對新認定或新遷入本區的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有效期2018年12月31日)對再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普陀區對高新技術企業管理團隊和直接從事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管理的工作人員當年度給予一次性獎勵3-20萬元;
寶山區對認定(含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萬元獎勵;
(五)高新企業認定是申請各級相關政府資金的必備條件之一,如申報科技小巨人有150萬補貼;
Ⅶ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優惠政策有哪些
一、全國性政策
1、企業所得稅優惠10%
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減免10%,按照15%徵收(非高新技術企業為25%)。
例:企業凈利潤是100萬,非高新企業需要繳納25萬的企業所得稅,而高新企業需要繳納15萬。
2、研發費用可用來抵稅,而且抵稅比例比普通企業高75%
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可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進行加計扣除;即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以將研發費用的175%在稅前進行扣除,減少納稅。而高新技術企業正好是在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范圍內。(註:該政策適用於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地方性政策
1、北京
(1)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及管理人才可以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2)北京市企業高管及技術骨幹,同時取得北京市區域內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學士以上學位者,可直接申辦北京市戶口。
2、蘇州工業園區
對於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且上一年度營業額低於2000萬元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3、蘇州相城區
對於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萬元。
(7)上海高新技術企業貸款擴展閱讀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必須同時滿足《辦法》的8個條件,如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企業擁有一定的研發投入強度,且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
「符合《辦法》8個條件的企業可進行申請,通過專家評審、審查認定後,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再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製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科技部火炬中心高新技術企業處處長郭俊峰介紹,至於認定機構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一種是不符合《辦法》相關要求,比如,企業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等;還有一種是,公眾反映企業在申請過程存在弄虛作假等情況,認定機構核實後確實不符合資格者,同樣也會被「摘帽」。
Ⅷ 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到底有什麼好處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又稱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並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台地區)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
實際上,我們通常說的高新技術企業,則是通過了每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審(評分大於70分),且獲得公示的企業。
高新技術企業是國家受國家支持的企業,只要通過了高新認定,稅收上有一定的優惠,當地的也會有直接的財政補貼。以深圳高新技術企業為例:
(一)所得稅率優惠。高新企業享受15%的優惠所得稅率,相當於在原來25%的基礎上降低了40%。
(二)高新技術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高新技術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允許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1、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2、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採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於本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折舊年限的60%;採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採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四)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五)取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後可享受相應認定補貼,如:深圳市直接獎勵5萬元,各區還另有10-30萬獎勵。
(六)高新技術企業對於任何企業都是一個難得的國家級的資質認證,對依靠科技立身的企業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響力僅次於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國家免檢產品。
(七)高新技術企業還是是其他資助項目(如研發資助、技術攻關等)的前置條件。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