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子有抵押的二手房可以買嗎
一般人買房都會選擇貸款的方式,且貸款期限會長達20年,甚至30年之久。
但很多人不會在同一棟房子里住幾十年,可能住個5年或10年,就會搬到條件更好,面積更大,地理位置更優越的房子去,然後把原來的舊房進行出售。
但問題來了,原來的房子貸款期限長達二三十年,准備出售時,房貸其實還沒有還清,產權還抵押在銀行里。而根據規定,抵押中的房屋,因為產權問題,並不能上市交易。
而於買家而言,面對各方面條件都很合心意,但卻有房貸未還清,還在抵押中的二手房,又該不該買?應該如何買呢?
這種情況下,買賣雙方應該怎麼做,才能將房產順利、合法地進行交易過戶呢?本期《良策學堂》話你知!!!
以上就是本期《良策學堂》,關於房貸未還清的房產,如何交易過戶的操作。總的來說,找第三方幫忙贖樓,是最省時省力,還安全高效的方法。
因為在整個交易流程中,因有第三方公司(比如良策按揭)的介入,所以很多流程環節,都不需要買賣雙方親自去跑。
而且贖樓時,有第三方的擔保,不管是賣家(不用自己想辦法籌錢),還是買家(不用拿首付款幫賣家還房貸),其資金風險都降低不少。
『貳』 二手房有抵押能買嗎
不可以,以南京市為例。
《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產,不得進行交易:
(一)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二)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三)權屬有爭議的;
(四)已批准實施拆遷的;
(五)未經國資部門批準的行政事業單位房地產;
(六)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2)上海市有個人抵押貸款的二手房能不能買擴展閱讀:
《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十八條房地產開發企業轉讓已部分預售的在建商品房的,應當書面告知預購人,預購人在被告知後30日內,有權解除合同。
預購人未按前款規定解除合同的,在建商品房的受讓人繼續履行商品房銷售合同。房地產開發企業受讓未竣工的房地產後需銷售的,應當按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申請領取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
第二十條預售商品房,預售人應當出示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並於簽訂合同後30日內,向市、縣房管機關申請合同備案登記。
『叄』 二手房被抵押了還能買嗎,出現糾紛了怎麼辦
現實中存在很多未結清貸款即出售房屋的情況,買賣被抵押的房屋其實是很常見的,需要由賣方在限定時間內解除抵押,抵押解除了才可以進行正常的過戶。合同履行中出現了糾紛,買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
解抵押圖示
二、被抵押的房屋應該如何買賣?
1.簽訂買賣合同前,對房屋是否涉及抵押的事實應予以明確。
買方應主動了解該房屋是否被抵押,賣方也有義務主動告知,並將房屋是否設定抵押的事實明確在協議中。
2.簽訂買賣合同後,應由賣方在限定時間內解除抵押。
不解押則無法辦理過戶手續,所以,解押是履行合同的重要一環。解除抵押就涉及向抵押權人清償債務的問題,比如歸還銀行貸款。這筆錢可能是賣方自籌,也可能是用買方的首付款解抵押。
(1)賣方自籌
如果是由賣方自籌,買方基本上沒什麼風險;
(2)買房首付款解抵押
如果是用買方的首付款來解押, 對買方來說有很大的風險性。 比如買方支付一筆數額不小的首付款給賣方用於解押,而賣家可能因為各種原因急需用款(賭博、炒股、做生意等等)把本該用於還貸的錢挪用,最終導致無法還貸解押。甚至有以此手段一房多賣的,買方可就麻煩了,嚴重的可能導致最終 錢房兩失 。
對策:
a: 如果要用到買方的首付款解押,買方一定要通過合同約定及實踐操作,確保相關款項用於還貸,不給賣家中間挪用的機會。
b: 通過中介等第三方墊資來解封。需要注意的是,第三方墊資時,會約定一個出了問題誰承擔責任的條款,如果約定墊資後未能正常履行,買方承擔責任,實際上等於代買方墊資,風險還在買方身上。
三、購買被抵押的房屋,合同履行中出現糾紛怎麼辦?
房屋抵押權存續期間,出賣人(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房屋的,不影響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即合同應認定有效。履行出現糾紛,通常是因為賣方未按約定解押導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這種情況下,如果買方起訴,有兩種方案。
方案一: 賣方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時仍未按約定解押,致使買方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買方可向法院起訴請求解除合同,並要求賣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的,法院應予支持。
方案二: 賣方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時仍未履行解押義務,致使買方無法辦理房屋過戶, 而買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辦理過戶手續的,買方要准備好資金幫賣方清償債務解除抵押。 如果買方不能代為清償債務,對其要求過戶的訴求,法院不支持。
注意: 對於買家來說,需要明確的是,只有能夠 正常解押,才能進行過戶。
根據 《物權法》 第191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也就是說即使買賣被抵押的房屋合同認定有效,但只要抵押權未解除,房屋就不能辦理過戶手續。
被抵押的房屋可以購買,但是前提要能夠正常解抵押,如果買方用自己的首付款幫賣方解抵押存在一定的風險,因此還要謹慎購買。
資料來源:《物權法》
鏈家經紀人 對此文亦有貢獻
該內容只在北京適用
『肆』 被房東抵押貸款的二手房可以買嗎
正常程序來說,是可以的,買這樣的房子如果你是一次性付款的話,就應該和房主去銀行查清是否還有其他債務,債務問題是最麻煩的。 主要注意的就是這個了。至於其他的,按正常合法程序辦理,一般不會出現問題,公正、改戶等等正規合法辦理完後。即使有糾紛也和你沒有任何關系了~! 其實一切按合法辦理都沒什麼要注意的,不過債務的扯皮是非常麻煩的,這個你應該能理解的~! 所以只要理清和銀行的債務,沒有其他債務的話就沒問題了。希望能幫到你~!祝你順利!
『伍』 二手房有抵押的房子能不能買,為什麼
這種有抵押的房子一般是不能買的,因為這些一般是窮人們為了貸款抵押給銀行的。
『陸』 有抵押消費貸的二手房,買賣時有哪些需要注意
購買二手房注意事項:
1、房屋產權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2、土地情況是否清晰。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房屋手續是否齊全。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5、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6、物管費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7、市政規劃是否影響。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8、單位房屋是否侵權。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柒』 有貸款的二手房應如何購買
有貸款的二手房可以經過銀行的同意後辦理一些手續就可以把按揭的房子進行買賣。
其實這是一種轉按揭的行為。
轉按揭就是個人住房轉按貸款,個人住房轉按貸款是指已在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向原貸款銀行要求延長貸款期限或將抵押給銀行的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轉按揭的業務流程:
1、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買方、賣方、律師事務所三方簽訂《轉按揭交易安全保證合同》;
3、買方交納房屋價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價格與評估價格孰低的原則,一年內免評估,以原購買價為准);
4、賣方的貸款銀行書面同意提前一次性還款的確認函(包括所欠資款本息、還款帳號);
5、買方據前述文件及個人資信文件向貸款銀行申請二手房按揭貸款(提出貸款申請,律師初審,銀行復審);
6、賣方向買方實際交付房屋;
7、銀行復審通過後放款,向賣方的銀行劃款;
8、賣方收到款項後,與原貸款行解除貸款合同和抵押登記,與買方、律師一同辦理過戶、並且抵押給買方的貸款銀行;
9、買方的貸款銀行將30%的首付款付給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