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簽房貸合同時約定的利率與實際放款後的利率不一致,請問合法嗎
簽房貸合同時約定的利率與實際放款後的利率不一致在一般情況下是合法的。
銀行是按照國家基準利率基礎上執行上下浮的,只要是專業的正規銀行部門是不會故意或肆意提高客戶的貸款利率的,都有明文規定,也不會因為去調高利率而違反規定,貸款執行利率是以放款當日國家利率為准在規定內執行上浮或下浮。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一百九十六條 定義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條 合同形式及主要條款
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一百九十八條 合同的擔保
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第一百九十九條 借款人提供其真實情況的義務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二百條 利息的預先扣除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條 貸款違約責任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條 貸款人的檢查、監督權
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第二百零三條 借款使用的限制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條 利率
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
第二百零五條 利息的支付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第二百零六條 借款的返還期限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二百零七條 逾期利息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條 提前償還借款的利息計算
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條 借款展期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條 自然人間借款合同的生效時間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間借款合同的利率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1)貸款下來了利率不對擴展閱讀:
案例:
針對近日北京地區多家銀行相繼上調首套房貸款利率,調整後首套房貸利率較基準利率上浮5%-10%成為主流。
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19日傍晚表示,房貸利率調整是銀行在北京市嚴格實施房地產市場調控、市場利率整體上揚的背景下,根據市場資金水平變化、自身資產負債管理需要所採取的自主行為,符合政策要求和導向,對此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積極支持。
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表示,2017年3月以來,北京市出台了一系列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措施並取得了初步成效,銀行作為房地產信貸政策的執行主體,主動配合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通過提高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抑制需求過度增長,有利於進一步鞏固北京市房地產調控所取得的成效。
從本次房貸利率調整時間和調整幅度看,是各家銀行根據資金成本變化、同業競爭情況、自身市場規模、經營策略和資產負債管理需要進行的自主調整,部分銀行通過提高房貸利率壓縮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模,加大對實體經濟信貸支持力度。
⑵ 貸款簡直後應重新計算實際利率。對不對
你好!關於這個貸款業務是不是應該重新計算利率的問題,具體還得咨詢一下,給你辦理相關業務的銀行工作人員。
⑶ 房貸辦下來了,如果以後銀行利率調整的話,每個月還款金額會跟著變化嗎
是的,銀行採取的是浮動利率,會隨利率調整而調整,每月還款金額也會受到影響;一般來說,每年年初會按基準利率進行調整一次。
一般銀行利率調整後,所貸款項還沒有償還部分的利率也隨之調整,有三種形式:一是銀行利率調整後,所貸款利率在次年的年初執行新調整的利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房貸是這樣的)。
二是滿年度調整,即每還款滿一年調整執行新的利率(中國銀行房貸是這樣的)。
三是雙方約定,一般在銀行利率調整後的次月執行新的利率水平。
拓展資料
房貸,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房貸,是由購房者向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發放貸款,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帳戶上。
⑷ 房貸下來利率和當初信貸員說的不一樣還能改變嗎
你說的問題屬於個人購房按揭貸款問題。
房貸已經下來,如果你有確鑿的證據證明,當初信貸員承諾的利率低於房貸合同的利率,那麼,你應當立即聯系信貸員,了解存在差異的原因,還是哪個環節出現了差錯;然後根據具體情況處理。
上述看法,供你參考。
⑸ 由於銀行的錯誤,誤寫我有逾期記錄,上調貸款利率,現在貸款發放下來了,錯誤也更正了,利息能更改嗎
對於你的情況,我認為銀行應該糾正。
你現在如果去和銀行講、提,一般都是沒有什麼大效果的,銀行最多敷衍你一下了事。
你可以寫一份情況說明(要白紙黑字寫出來),先給貸款銀行(某支行網點),要求答復;如果沒有答復,你可以將此情況反映到該銀行當地的分行,同樣要求回復;如果再沒有,你可以投訴到當地的銀監會(局)。
情況說明可以這樣寫:
關於要求更正購房按揭貸款利率的情況說明
XX銀行XX支行:
本人於2011年X月在貴行辦理了購房按揭貸款,當時由於被誤解有8次助學貸款還款逾期記錄,而導致本人的按揭貸款利率上浮了5%。其實本人是非常清楚:根本沒有逾期8次那回事,但由於其它原因(非本人),致使人民銀行信用庫內錯誤地記錄了「8次逾期」。本著有錯必糾的原則,本人通過異議申請,人民銀行已將「8次逾期」糾正,證明本人無逾期的信用問題。
當時本人信用異議申請與貸款手續在同時辦理,在異議申請回復之前,銀行按照有逾期記錄,將審批的貸款利率上浮了5%。現在異議申請回復了,已證明無逾期之說。7月4日,本人拿著異議回復函和最新的徵信記錄到銀行,要求把購房貸款利率調回至正常水平,但遭到工作人員的拒絕,說貸款已經發放,利率不能再改。這是為什麼?明明是銀行系統的錯誤,為什麼要由一個普通老百姓來承擔?
我也知道,貸款發放後,已輸入電腦,改動裡面的數據比較麻煩,但不是「不能再改」,完全是可以調整的。如果銀行員工在操作中有差錯,造成銀行某一個科目的數據異常,難道銀行就不改了嗎?就讓這個差錯永遠存在嗎?
就這件事情來講,貸款利率上浮5%,其實是讓一個不需負擔額外支出的人去承擔這筆額外支出;對銀行和借款個人來講,借款個人是弱者,在公平合理的情況下,弱者也應該享有應有的權利。
期盼回復。
附:異議回復函、最新徵信記錄
XXX(簽名)
二O一一年七月六日
以上回答供你參考,希望對你有幫助,我想問題一定能夠解決。
⑹ 房貸辦下來了,如果以後銀行利率調整的話,每個月還款金額會跟著變化嗎
房貸實行的是浮動利率,既隨利率調整而調整,也隨國家優惠政策改變而改變。
1。貸款利息是按照浮動利率計算的,銀行貸款利息調整後,貸款利息計算的利率水平也隨之調整。當然無論如何計算,對已支付的利息沒有影響。對調整後的利息會有影響。一般銀行利率調整後,所貸款項還沒有償還部分的利率也隨之調整,有三種形式:一是銀行利率調整後,所貸款利率在次年的年初執行新調整的利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房貸是這樣的);二是滿年度調整,即每還款滿一年調整執行新的利率(中國銀行房貸是這樣的);三是雙方約定,一般在銀行利率調整後的次月執行新的利率水平。
2。房貸隨著國家政策的變動而變動,國家七折優惠是在基準利率基礎上的七折,基準利率變動,就會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七折。如果國家取消了七折優惠政策,尚未還清的那部分貸款的利率優惠也隨之取消。 當然對已歸還本金的那部分利息沒有影響。 國家政策變動後執行新政策一般是在新政策實施的次年一月,假定現在取消7折優惠,那麼今年還可以享受7折,明年1月開始七折優惠就取消了。
⑺ 貸款後利率變了怎麼辦
房貸的利率是按基準利率作上下浮來定的,貸款後依據合同上的上浮或下浮不會變,也就是俗稱的利息折扣不會變,擔基準利率受國家調控會產生變化。銀行合同裡面有約定的,自動更新利率,更新時間一般有兩種約定:1、每年1月1日更新最新利率,2、放款對應月更新最新利率。
⑻ 如果銀行把我的房貸利率算錯怎麼辦
一、利息計算的基本常識
(一)人民幣業務的利率換算公式為(注:存貸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表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表
(二)銀行可採用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1.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
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
2.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逐筆計算利息,具體有三:
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
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同時,銀行可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
③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這三個計算公式實質相同,但由於利率換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實際按日利率計算時,一年將作365天計算,得出的結果會稍有偏差。具體採用那一個公式計算,央行賦予了金融機構自主選擇的權利。因此,當事人和金融機構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約定。
(三)復利:復利即對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規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償還利息的,就要加收復利。
(四)罰息:貸款人未按規定期限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與當事人簽訂的合同對失約人的處罰利息叫銀行罰息。
(五)貸款逾期違約金:性質與罰息相同,對合同違約方的懲罰措施。
(六)計息方法的制定與備案
全國性商業銀行法人制定的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備案並告知客戶;區域性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告知客戶;農村信用社縣聯社法人可根據所在縣農村信用社的實際情況制定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由農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戶。
(七)參考依據:
1.《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銀發【1999】77號。
2.《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03】251號。
3.《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存貸款計結息問題的通知》銀發【2005】1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