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村信用社貸款如此做是否違規如何追回這1萬本金3千利息
給你家貸3萬應該是沒有錯誤的,主要是你爸給人家1萬應該說明事由,是借給他的還是給他的啥?另外既然你爸跟那個人不是很熟的人或親戚之類的關系,給錢為何不讓他寫個字條?現在主要是問題說不清了,要是他承認當初拿了你爸1萬元都好辦,如果不承認而你們又沒證據那就不好辦了,沒第三者呀。
❷ 農村信用社信貸員違規放貸,我想投訴要去什麼單位
看是否你妻子主動申請的,如果是主動申請那投訴是沒用的。如果不是主動申請就有了一筆貸款,可以去銀保監會投訴。
❸ 2009年在老家申請農村信用社貸款,沒批下來,當時上交的證明也都拿回來了,現在怎麼現在會顯示有貸款未還
這種情況必須高度重視,你應該去顯示你又貸款的農村信用社讓他們給你提供此筆貸款的各種資料。了解是否是重名或者是否假冒貸款。如果真是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有你的名字(身份證號碼一致)的貸款。你就跟當地信用社領導聯系一定會給你解決好的。
❹ 我父親09年的時候在我們當地的農村信用社貸款了一筆錢,可是我父親在11年的時候不幸去世了,整理遺物
這是不需要還的。如果你父親當時是抵押貸款,則抵押物要拍賣還貸款,如果不是,就不用還了。
❺ 關於信用社違規貸款的問題,我該怎麼辦
1,這種貸款很明顯是違規的,都不用任何申查就貸到款了
2,信用社貸款給你與銀行無關,最多也是信用社起訴你,
但如果真的起訴你也不用怕,是他們違規貸款。
3,應該不用什麼證據的,其實一旦追究責任最大的應該是哪個擔保的人,你沒事的
4,欠條是有期限的,過了一定的時間就沒有什麼效力了,一般是兩年左右吧,具體再咨詢下律師。
5,信用社的貸款沒有額度計算的,都差不多,關系好的就多貸點,沒關系的就很難貸款,最多剛開始兩萬還要擔保人或者房契之類的
6,與銀行無關,你投訴也沒用,當然你可以到當地信用社說明情況,最主要是一旦追究也是擔保人是第一責任,他這樣應該說是欺詐的,你事情不大的,別擔心
7,信用社走的都是關系戶,有熟人幾十萬都能貸到,沒關系,沒擔保人,一分錢也別想貸到
❻ 關於信用社違規貸款的問題,我該怎麼辦急
我是個法律工作者,對這方面的問題比較熟悉:
1、你說信用社未經調查就貸款給你,這只是信用社執行制度上的問題,最多算違規,你可以向銀監會等有關管理和上級部門反映,但這是另一回事,說詐騙證據明顯不足。而且,即使信用社是違規辦理貸款,但也不影響信用社對你的貸款追償權。
2、因為辦理貸款手續時,借款人名字是你,而且你也簽字、押了手印,這就表明你承認此筆貸款是你貸的,這在法律上是最重要的證據,可以說如果信用社起訴你,你很難勝訴。
3、信用社的額度由其上級主管部門制定,一般可以達到這個額度。
4、你目前的狀況,如果信用社起訴你,你勝算不大,應該還貸款。但你可以拿著欠條向法院起訴你的朋友,請求法院向你朋友追償你的欠款,勝訴應該有把握。
5、貸款到期後,按照貸款管理規定,無法償還者可以展期,展期一年,總貸款期限也就成了二年。
6、如果信用社起訴你,目前唯一的突破點是貸款當天信用社給劉某開了存款帳戶,並將貸款轉入此帳戶內,你可抓住這一點,來證明貸款資金不是你用的,但對勝訴的影響有限。最關鍵的是你當時在信用社貸款借據上簽字、按手印,(這是最大的糊塗。)
樓上兩位可能對金融業務和法律知識不太熟悉,回答不正確。在信貸關系中,貸款人是第一還款來源,擔保人和抵押人是第二還款來源。
❼ 09年我在農村信用社貸款3萬元,現在已經逾期半年了,不欠利息,現在無能力還款。
你貸款逾期,暫時沒有能力還,你可以去找銀行說明原因,讓其給你轉貸一下,這樣產生的利息也會少一點(逾期利息至少是正常利息的150%),要始終讓貸款保持正常狀態,多分幾年還也是可以的.,不要再想著去怎麼逃避貸款了,我國現信用體系建設發展迅猛,同樣農信社也是聯入了人民銀行網的,要是為了這3萬塊錢你和你的擔保人都進了黑名單,以後只要是個銀行都辦不了業務,終害人害已,劃不來。
❽ 農村信用社貸款如何處理違規人員
管理好各級領導什麼都解決了,信貸員調查審查都做啊,壘大戶信貸員說話算嗎?背黑鍋的罷了!
❾ 違規違法對農村信用社帶來的危害有哪些
(一)涉及面廣,以信貸為重點區域。從已經查出和暴露的違規操作和各類案件看,涉及到存款、信貸、投資、融資、結算、財務會計、安全保衛、計算機等業務的方方面面,幾乎每個業務領域均有違規、違章、違紀、以致違法現象。信貸業務是農村信用社的主要資產業務,也是操作風險多發部位,造成的危害也最大,信貸違規違紀現象多種多樣,違規手法五花八門。
一是對同一貸款戶由多個信用社多次發放貸款,從而達到化整為零、逃避貸款審批的現象較為嚴重,成為違規發放貸款的主要形式,造成貸款損失嚴重。
二是貸款管理不嚴,貸款跟蹤檢查不到位,貸款管理制度形同虛設。
三是信貸檔案資料不規范、不全面,給貸款安全留下隱患。
四是貸款形態反映不真實,沒有及時做好貸款五級分類。有的信用社還違規辦理不符合條件的借新還舊貸款;跨地區、壘大戶等其它違規貸款也屢見不鮮。
(二)危害性大,以侵佔資金為目的。由於農村信用社操作風險涉及面廣,發生的頻率高,而且大部分操作風險是主觀性的以侵佔資金為主要目的的道德因素引起的,因此對農村信用社危害性相當大。
一是大大降低了貸款質量。農村信用社實施改革前,全國農村信用社實際不良貸款率在50%以上。
二是造成直接資金損失。違規拆借資金、攜款潛逃、票據詐騙、計算機犯罪、安全保衛事故、櫃台操作失誤等均帶來嚴重的資金損失。
三是留下風險隱患。有的操作風險雖然不直接或立即造成損失,但卻留下風險隱患,給經營帶來無法估量的困難。
四是引起法律糾紛。由於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規范,存在法律漏洞,容易引起法律糾紛,一旦對簿公堂極有可能處於不利的法律地位。無論採取何種形式,操作風險製造者其主要目的無不是為了侵佔資金,給農村信用社帶來的後果是資金損失和風險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