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我在上海找了一個無抵押擔保公司搞了一個個人小額貸款,簽了一份貸款擔保合同,但他們要我交三千塊錢
有需要資金周轉嗎?我可以幫你申請宜信普惠宜人貸,前期沒有任何費用~
B. 今天有人給我打電話說他們是和銀行合作的可以貸款。得找個共借人去面簽是真的嗎
所謂的共借實質上是擔保人 沒有必要 而且會收取你手續費用 你可以申請平安銀行的 沒有任何費用 所有的都是線上審批
C. 共簽人會影響本人以後貸款嗎
共簽人會影響我們以後的貸款。因為共簽人和貸款人屬於共同承擔的關系,在申請貸款的時候,需要同時提交兩個人的徵信報告。一旦共簽人出現問題,銀行系統可能會同時錄入兩個人的徵信信息。假如對方還不上錢,作為共同承擔責任的我們,自然就是銀行追究的對象。
1、有哪些影響
所謂共簽人,其實就是共同還款人。一般情況下,在家庭買房、買車貸款的時候,父子或者夫妻會以兩個人的名義貸款。這個時候兩個人就分主貸人和共簽人,徵信主要查前者,可是後者也會留下記錄。並且在貸款方面,兩個人有共同償還的責任。一旦有一方還不上,那麼另外一方必然會受到影響,在都不還的情況下,徵信會被銀行系統同時錄入。因此在很多時候,共簽人都是父子或者夫妻,是相互承擔責任而不用擔心的關系。
2、什麼情況不會影響
當然,主貸人和共簽人的關系,僅僅是維持在合同時間之內。當兩個人成功按照規定還款後,那麼這種關系就自動結束,對方發生任何事情,都與自己沒有關系。建議在生活中,不要隨便找不熟悉或者不可靠的人做共同貸款人,一旦對方出現問題,自己也會被連累。
3、成為共簽人的條件
對於貸款來說,有共簽人是比較方便的,可以減輕銀行對貸款人的顧慮。不過想要成為共簽人,也沒有那麼輕松,必須滿足三個條件。一是有穩定的收入證明和良好信用,保證以後能還款;二是共簽人和主貸人月收入應是月還款額兩倍以上;三是能提供相應的身份證明。從一定程度上來說,共簽人和主貸人的條件是差不多的,只是在整個過程中,主貸人算是發起者或者主體的身份。
D. 貸款共簽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讓你幫忙簽字,並且承諾貸款不用你管,你只要幫忙簽個字就行,甚至出具書面協議,註明所有責任與你無關。但是,當作為借款人的親戚無力償還貸款的時候,你仍然要承擔償付貸款的責任。親戚出具書面協議,註明所有責任與你無關
承諾貸款不用你管,你只要幫忙簽個字就行。這樣的協議實際上並沒有什麼用,雙方內部協議不能對抗債權人,當貸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時,你作為共簽人要承擔保證責任,代償後有權向貸款人追償。也就是不論是否出具該協議,你代為償還借款後都可以向貸款人追償。當然,如果你們內部協議中約定了抵押物或者質押物作為反擔保,並且辦理了相關手續,或者持有抵押物權證(例如房產、車輛)或者直接持有質押物(其他動產),也可以規避部分風險。實踐中,夫妻以外的第三人作為共簽人的,共簽人即擔保人
一般會同時簽署保證合同,在主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時,擔保人要承擔擔保責任,並且承擔擔保責任的范圍不限於本金,還包括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例如訴訟費、執行費等),當然如果保證合同中約定,擔保人僅就本金承擔擔保責任,可以按照約定執行,但是金融機構貸款的擔保合同一般都是包括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例如訴訟費、執行費等)的。夫妻一方作為共簽人
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同時還會簽署保證合同,這樣做的目的在於,實現債權時,可直接就夫妻所有共同財產償付債務,避免訴訟和執行中的麻煩。
《物權法》第173條規定:「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擔保法》第21條規定:「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E. 辦貸款額度審批通過了但需要共簽人是不是假的
辦理貸款額度的時候審批已經通過了,但是需要共同欠款,人在這種情況下是讓你們一起作為貸款人一起有還款的義務,否則的話帶款就不能發放。
F. 我找上海的一個貸款公司貸款,後來感覺是騙子,可是已經簽訂合同了,該怎麼辦
如果沒有預繳手續費之類的錢,不再繼續即可。
如果還在催你預繳費用,千萬不要交了。
交了你就徹底上當受騙了。
G. 上海哪個中介可以幫忙找共簽人,給很高的好處費
哈哈 目前沒有 所謂共簽人就是用他的資料來幫你做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