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貧困生助學貸款申請書寫法
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參考格式
尊敬的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領導:
您好,我是聊城大學 學院 系______班的一名學生,______(民族))_________(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______人(籍貫)。
我家有_____人,具體情況如下:
家庭主要收入來源、收入與開支金額情況:
本人入校以來(大一新生可寫高中期間)在思想、學習、工作情況(忌模式化)
我本人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實在難以支付高額學費,維持正常學業,只好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具體金額如下:
2004-2005學年學費 元,其中學費 元,住宿費 元,生活費 元;
2005-2006學年學費 元,其中學費 元,住宿費 元,生活費 元;
合計 元。
我將十分感謝各位領導及貴社對我的幫助,使我能完成學業,我承諾畢業後嚴格按貸款合同盡快還本付息,保證在貸款期限內還清本息,並且保證在貸款未還清前每年最少和貴社聯系_______次,及時提供最新通信方式和有效聯系地址,最後我真心期望並感謝各位領導能批准我的申請,圓我大學之夢。
此致
敬禮! 申請人:姓 名(加本人手印)
200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1、申請書務必用黑色碳素鋼筆或中性筆書寫。開頭稱呼務必寫:尊敬的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領導;
2、對家庭成員、家庭收入、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等情況要寫清楚、詳細;
3、寫清本人在校期間學習成績情況(大一寫高中或高考成績);
4、寫清申請貸款用途、金額數;
5、承諾能夠按時償還貸款本息情況;
6、申請書不能有任何塗改;
7、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生活費根據個人困難程度,參照聊城生活水平而定,一般為每學年1000—1200元。並且不能貸往期生活費;
8、申請書中所有信息要和學習證明、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習成績單等其他材料嚴格對應起來。
文學院團總支
2004年12月1日
㈡ 貧困助學貸款怎麼辦理
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力度所採取的一項重大措施。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彌補在校學習期間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的不足,畢業後分期償還。
基本規定
1.貸款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不含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2.貸款額度:按照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的標准,總額度按正常完成學業所需年度乘以學年所需金額確定,具體額度由借款人所在學校按本校的總貸款額度,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標准以及學生的困難程度確定。
3.貸款期限: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
4.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貸款基準利率,不上浮。
5.擔保方式:信用的方式
6.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
一、借款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借款人學生證或入學通知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三、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材料;
四、借款人同班同學或老師共兩名見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五、《中國建設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
六、《督促還款承諾書》;
七、建設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辦理渠道及辦理流程
1.辦理渠道:學生通過所在學校與簽訂業務合作關系的我行網點聯系。
2.辦理流程:
①申請。由借款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填寫《中國建設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學校對借款人的身份證件及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初審,並出具意見。貸款行不直接受理借款人的申請。
②受理及審批。貸款行收到學校送達的借款人申請表及有關資料後,應對借款人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並審查學校是否已簽署初審意見、貸款總量是否未超過相應助學貸款管理部門核定給該學校的貸款控制總量。將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的學生名單及金額通知借款人所在學校,由學校通知學生。
③發放。經審批同意貸款的,由學校組織學生簽訂《中國建設銀行國家助學借款合同》,國家助學貸款實行借款人一次申請、貸款行一次審批、單戶核算、分次發放的方式。其中,學費和住宿費貸款按學年(期)發放,直接劃入借款人所在學校在建設銀行開立的賬戶上;生活費貸款(每年的2月、8月不發放生活費貸款),根據合同約定定期劃入借款人在建設銀行開立的活期儲蓄賬戶。
④貸後管理。借款人因畢業、結業、肄業、退學、轉學、出國、被取消學籍等原因離校,應在離校前與貸款行簽訂《國家助學借款還款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簽署後,學校方可為借款人辦理離校手續。貸款行須取得借款人離校後的聯系方式。借款人畢業、結業、肄業的,貸款行應取得其工作單位的相關信息。
⑤貸款回收。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和《補充協議》的規定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可以與貸款行約定還款賬戶定期扣款或到貸款行營業網點償還貸款。對於提前償還貸款的,借款人應符合建設銀行規定的條件並按照建設銀行的規定的有關手續辦理。
㈢ 農村如何申請助學貸款拜託各位大神
帶錄取通知書、繳費通知書、借款人(一般要求是您的父親或母親)及保證人(有經濟實力,最好是原來幫別人擔保過)的身份證、戶口本到當地農村信用社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
希望採納
㈣ 辦理助學貸款都需要什麼條件和程序
一、辦理條件:
(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信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央、區內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院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同一旗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學費、住宿費。
(二)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家庭應該符合以下條件:
1、無不良信用記錄;
2、家庭經濟困難一般應符合以下基本特徵之一:
①農村牧區特困戶、低保戶、建檔立卡貧困戶;
②孤兒及殘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
④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⑥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⑦老、少、邊、貧及偏遠農村牧區的貧困家庭;
⑧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
⑨其他貧困家庭。
貸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原則上用於借款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當貸款金額高於學費和住宿費實際需求時,剩餘部分可用於學生生活費。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
二、辦理申報程序
(一)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二)合同簽訂
①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②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③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④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三)合同回執
①借款學生攜合同回執到學校→②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③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級資助中心→④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⑤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
(四)貸款發放
①經辦行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②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五)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原則上,還款計劃的調整隻能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進行,不能延期。
(4)借款人申請辦理農村扶貧助學貸款擴展閱讀
特別提醒
(一)借款人應認真閱讀合同文本,切實履行借款人各項義務。
(二)如國家相關政策發生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三)國家開發銀行及各級資助中心有權不經借款人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個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
(四)借款人個人信息和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將被錄入全國聯網的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不良信用記錄將會給個人未來的生活、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五)借款人應在還款後及時與市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及經辦銀行進行帳務核對工作,防止出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