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低保戶扶貧無息貸款」是什麼意思
國家的精準扶貧政策,對象是低保戶,低保戶可以向國家貸款(不給現金)。只能做為成款3
年後支取利息,並且只給出具張白條.
❷ 請問!在什麼情況下能借無息貸款無息貸款是不是不要利息有期限還錢嗎謝謝
無息貸款是沒有利息的。一般在三年期限。要看你自身什麼情況而定能否具備審批資格
❸ 低保戶三年無息貸款
按規定低保戶不允許貸款的如果貸款直接取消低保,因此也沒有低保戶無息貸款的政策,所以沒有此政策。
❹ 低保戶可以無息貸款嗎
低保戶可以享受無息貸款。
❺ 低保戶可無息貸款5萬元嗎
低保戶不可以,但是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可以,這是國家扶貧政策的一項
❻ 低保戶可以享受無息貸款嗎
可以享受無息貸款
低保戶相當於享受無息貸款
逐月轉賬要預留12月的余額
問:今後公積金可以逐月轉賬了,倒是減輕了貸款人的壓力,但這個逐月轉賬有沒有什麼「門檻」呢?
《條例》規定:「職工可以逐年或者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申請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職工,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應當按照管理中心的規定保留余額。」
解讀: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人士解釋道,公積金可以按月轉賬並不等於每月繳納的全部公積金都用於還貸。這裡面有個情況,即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運轉需要資金支撐,所以市民公積金個人賬戶中必須留有一定余額,具體為相當於12個月的余額,打個比方,一單位職工每月公積金繳存額為400元的話,其賬戶上須留有4800元,其餘部分才可轉賬。「只有預留有這么多錢,才可以與公積金管理中心簽定委託逐月支取還貸的協議。」從2007年起,南京市民逐月支取公積金還貸的,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應保留12個月的余額;低保戶、大病人群,大齡下崗人員或家中發生突發事件的家庭,可提前支取公積金來交房租或物管費等;自由職業者和進城務工人員也可以繳存公積金了。備受市民關注的《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在2007年1月1日起實施,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部門的權威人士就《條例》中一些「亮點」進行了解讀。
❼ 保低保有規定時間嗎
沒有規定時間,符合辦理低保的條件的,即可辦理低保。
辦理低保是需要進行申請、審核、調查、確定等流程的,因此會需要一定的時間。
《國務院關於在全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二、要合理確定保障對象的范圍和保障標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對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類人員: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確定。各地要本著既保障基本生活、又有利於克服依賴思想的原則,按照當地基本生活必需品費用和財政承受能力,實事求是地確定保障標准。保障標准由各地民政部門會同當地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制定,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並且隨著生活必需品的價格變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適時調整。所定標准要與其他各項社會保障標准相銜接。
各地在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時,對第一類保障對象要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全額發放,如其原來享受的生活救濟標准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則按原救濟標准發放;對其他保障對象均按其家庭人均收入與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發放;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待遇的優撫對象等人員,其撫恤金等不計入家庭收入。
❽ 低保有期限嗎
低保是國家的一項救助政策,只要你符合低保條件,你就可能一直享受低保。
你領不到低保了,就說明你的收入或實際生活水平已超過當地的低保標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