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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保公積金貸款額度

發布時間:2021-10-02 07:20:33

① 上海外地戶口買房需要哪些條件,公積金如何貸滿

外地戶口買房需要滿足兩個條件:1.已婚(結婚證) 2.社保滿5年且中間斷繳累計不超過3個月 滿足以上條件可在上海購買一套住宅房產

② 上海戶口買房需要繳納社保嗎公積金貸款可以貸多少

已婚有家庭夫妻還雙方名下共同可以擁有兩套,沒有社保的限制。上海公積金貸款目前一個人可以貸到50萬,補充公積金可以貸10萬,具體貸款額度參照您的月繳額和余額。

③ 上海的住房公積金是怎麼算的

可以社保,上海的公積金是由單位統一上繳的。

一、2018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至7%。單位可以在各5%至7%范圍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規定不變,補充公積金(效益好的單位)為1%——8%。。

二、符合規定條件的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可以按照本市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企業申請降低繳存比例可至5%以下。

企業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的,須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審核單位的申請,並根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授權進行審批,審批時限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④ 上海只交公積金不交社保可以貸款買房嗎

這個應該是不可以的也就是說五險一金應該是共同的。你只有公積金的話,那麼您可能是辦理貸款也是不容易的。因為辦理貸款也是需要社保卡的。必須有這方面保障的。

⑤ 上海公積金貸款是怎麼一個申請流程

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貸款流程:

擔保公司網點簽約—>受理審批—>交易中心辦抵押登記—>銀行放款—>資料辦結。

貸款申請

第十條(貸款申請受理人)

上海市住房擔保機構(以下簡稱擔保機構)受市公積金中心委託具體受理公積金貸款申請,擔保機構應當在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予貸款的決定。

貸款申請人對不予貸款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訴,市公積金中心應當在受理申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第十一條(委託受理合同)

市公積金中心委託擔保機構受理公積金貸款申請,應當與擔保機構簽訂委託合同。委託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委託雙方當事人名稱;

(二)委託的事項;

(三)公積金繳存信息、貸款信息的使用;

(四)受理質量的考核;

(五)委託的費用及支付的條件、時間、方式;

(六)委託的期限;

(七)違約責任;

(八)當事人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准予貸款決定書內容)

准予貸款決定書應當載明貸款申請人可以貸款的金額及貸款的期限。

第十三條(登記輪候)

市公積金中心應對准予貸款決定書進行編號登記,登記在先的貸款申請人原則上比登記在後的貸款申請人先獲得公積金貸款資金。

第十四條(輪候時間)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從辦理貸款登記申請手續至獲得公積金貸款資金的間隔時間最長不超過三個月。但由於貸款申請人原因或者由於辦理借款擔保手續導致時間超過三個月除外。

前款規定的貸款申請登記日期是指擔保機構受理貸款申請經審查後簽發准予貸款決定書的日期。

第十五條(簽訂貸款合同的有效期限)

貸款申請人應在准予貸款決定書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貸款手續。由於貸款申請人原因,超過十五個工作日未簽訂公積金貸款合同的,准予貸款決定書失效。貸款申請人應重新辦理貸款申請手續。

准予貸款決定書失效時,市公積金中心委託受理查詢的機構對己登記的編號予以及時注銷。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六條(配偶雙方貸款的限制)

配偶一方申請了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的另一方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第七條(一次性補繳住房公積金)

由於貸款申請人所在單位的原因拖欠住房公積金繳存而後又一次性地補繳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的,不屬於按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情形。貸款申請人必須自補繳之月起按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六個月的,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單位一次性全額補繳所有欠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視同按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八條(共同貸款對象的條件)

貸款申請人的配偶、同戶成員作為住房公積金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參與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但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無公積金還貸債務並且無尚未還清、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的其他債務;

(二)貸款額度計算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且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兩年;

前款規定的同戶成員是指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與貸款申請人屬同一戶籍且時間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直系血親。雖實際居住但不屬同一戶籍的,或者雖屬同一戶籍但同一戶籍時間在一年以下的,不屬於同戶成員。

第九條(其他債務)

《貸款管理辦法》及本細則規定的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是指已經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債務,或者雖未進入上述程序但已有明確的證據表明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為不可避免的債務。

前款規定的已有明確的證據表明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為不可避免的情形包括:

(一)債務人有違約的事實;

(二)債務人已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促成債權人提起訴訟或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可能性的;

(三)債務人投資失敗或有其他法律糾紛影響到該債務的履行能力而造成違約的可能性;

(四)債務人經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失去穩定的經濟收入致使違約的可能性增加;

(五)其它能證明債務人違約可能性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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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資金支付與償還

第十六條(儲存余額的確定)

貸款申請人或者共同貸款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以擔保機構受理貸款申請前一月的各自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實際數額為依據。

第十七條(首期付款)

貸款申請人或者共同貸款申請人不能用其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部分或全部支付購房首期款。

貸款申請人或者共同貸款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儲存余額為零的,不能獲得公積金貸款。

第十八條(貸款資金支付的時間與方式)

受託貸款銀行應當根據公積金貸款合同約定的時間、條件將所貸的住房公積金以貸款申請人購房款名義劃轉給房屋出售人在銀行開設的售房款專戶內。

第十九條(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方式)

《貸款管理辦法》規定的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貸款本金和利息總額不變,但每月還款額中貸款本金逐月增加,貸款利息逐月減少的還款方式。其公式為:

月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第二十條(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貸款管理辦法》規定的每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本金固定不變,貸款利息逐月遞減的還款方式。其公式為:

第n個月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月數×[1+(還款月數-n+1)×月利率]

第二十一條(貸款資金的歸還)

借款人應當在前兩條規定的還款方式中選擇一種還款方式,並在合同履行期限內不作變動。

第二十二條(用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本息)

借款人以自己或者以其配偶、同戶成員、非同戶直系血親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應根據《貸款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受託貸款銀行在代為辦理上述人員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提取手續時,應將上述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直接沖抵借款人的公積金的還款余額。用住房公積金沖抵還款余額的,不受本細則第23、24條規定的限制。

借款人在貸款申請時提出用第一款規定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應在公積金貸款合同中約定,並由受託貸款銀行於每年第一季度根據前款規定要求辦理;借款人在還款期間提出用第一款規定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應於每年第一季度提出申請,由受託貸款銀行根據前款規定要求辦理。

第二十三條(貸款本息的部分提前償還)

借款人第一次提出提前償還部分公積金貸款的,應在原貸款合同履行一年以後。借款人提前償還部分貸款的,提前償還的金額不得少於原貸款合同約定的6個月的還款額。

第二十四條(部分提前還款的利率和期限)

借款人部分提前還清未到期公積金貸款余額的,應與受託貸款銀行商定部分提前還清後剩餘的貸款余額的還款期限,此還款期限應短於原貸款合同約定期限的剩餘期限。貸款利率按借款人已履行的還貸期限加上確定的剩餘期限所對應的期限檔次的公積金貸款利率確定。

部分提前還清後的剩餘貸款本金余額仍採取與原貸款合同約定的相同的償還方式償還,受託貸款銀行應重新為借款人計算每月還款額。

部分提前還清後的剩餘貸款本金余額按月償還本息的計算公式為:

R=Pr×I×(1+I)n(1+I)n-1

(公式中Pr為提前還貸後的貸款本金余額;n為商定後的剩餘貸款的還貸期限;I為重新計算還貸時原貸款已還月數加上n後所對應的期限檔次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月利率)

部分提前還清後的剩餘貸款本金余額按月償還本金的計算公式為:

第n個月還款額=本金金額還款月數×[1+(還款月數-n+1)×月利率]

⑥ 公積金社保貸款

要求借款人連續繳納12個月以上社保外,還需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1、年齡要求:22周歲至56周歲;
2、收入要求:工資收入3000以上;
3、工作年限:在單位連續工作6個月以上;
4、個人信用記錄:個人信用記錄良好,不得有90天以上的逾期,暫不接受信用空白人士申請。
如果社保繳存期限未達要求,能夠提供連續繳納8個月以上公積金憑證也可以。
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2.繳存狀態正常,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穩定的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購買住房合同、協議或者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
5.購買住房的,已經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夠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費用30%的前期費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規劃、土地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
9.能夠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有效擔保;
10.相關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⑦ 有社保和公積金,可以貸款么能貸多少啊

你好,在北京地區,只要社保或者公積金交滿一年以上,都可以貸款。額度為5-100萬,利息為年息8%左右。具體的放款額度根據社保或者公積金的繳存金額和繳存年限來定。
材料也比較簡單:本人的身份證,社保卡或者公積金繳存證明,銀行卡近三個月流水,收入證明即可。希望回答對你有幫助,祝生活愉快。

⑧ 個人有工作有社保公積金繳存六個月,可貸款多少

貸款沒有具體的說明可貸多少,個人具體貸款額度不高於按下列任何一種計算方式的貸款額度:
方法1:按照所購房產價值計算:
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額度不高於所購房屋總價的80%;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額度不高於所購房屋總價的70%;購買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額度不高於所購房屋總價的40%。
方法2:按個人賬戶余額和繳存時間測算:
貸款額度=(貸款人公積金賬戶余額+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10倍×(繳存時間系數)。繳存時間系數為:1-2年為1.0;2-3年為1.2;3-4年為1.5,4年以上為2)。
方法3:按借款人還款能力計算:
借款人為單身或配偶未繳存公積金的,月還貸能力=借款人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月生活費660元。
借款人及其配偶均繳存公積金的,月還貸能力=(借款人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月生活費660元)+(借款人配偶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月生活費660元)。
貸款額度=(月還貸能力÷申請貸款年限對應的每萬元貸款等額本息月還款額×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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