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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個人提供無息貸款的稅務風險

發布時間:2021-10-01 21:22:11

① 關聯企業間的無償借款存在哪些稅務風險

關聯企業間無償借款主要存在以下兩大稅務風險。

一種是關聯企業間無償借款面臨按照金融保險業補交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的風險。《營業稅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2008年第52號)第三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
由於無償借款無收入體現,因此也不涉及企業所得稅問題。
納稅人需要關注的是,企業將閑置資金借給另一家企業使用,約定企業不收利息,但另一家企業以低於市場價格向其提供其他勞務或商品的行為,不能視為無償。只要出現企業間借款不收利息的情況,稅務機關就會探究其可能取得其他經濟利益的渠道。
如果企業存在以低於市場價格甚至無償獲得另一家企業的勞 務或商品的情況,稅務機關就可以根據這一往來關系判定企業借款是「有償」行為,進而確定其計稅營業額。如確實無償,納稅人有義務證明自己「無償」借款理由的正當性。
如果是關聯企業之間借款,貸款屬於「金融保險業」稅目的徵收范圍,而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依據《稅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的收入或者所得額,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另一種風險是,企業將銀行貸款無償轉借他人使用而向銀 行支付的利息費用不得稅前扣除。企業將銀行借款無償轉借他人,實質上是將企業獲得的利益轉贈他人的一種行為,因此企業將銀行借款無償讓渡給另一家企業使用,所支付的利息與企業取得收入無關,應調增應稅所得額。
針對以上關聯企業間無償借款存在的涉稅風險,企業應採取以下控制策略:關聯企業間發生的資金使用權讓渡使用時,不能進行無償使用,如果在一個會計年度內發生無償使用,一般沒有補交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的風險。在發生跨年度借款的情況下,應進行有償使用,收取利息方到當地稅務部門去代開發票。
同時,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准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的規定,關聯企業借款一定要注意,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為「2:1」。

② 公司借款給個人,有什麼法律及稅務風險嗎

公司借款給個人的法律風險:會被懷疑抽逃資本或轉移資產;
公司借款給個人的稅務風險:會被稅務局認定有相關收入而征稅

在增值稅方面,依據財稅[2016]36號附件1的第十四規定: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二)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無償向個人提供借款(除特殊規定外)增值稅應該按視同銷售處理。

③ 我公司借給員工的無息借款,在報稅時是否代員工繳納個人所得稅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由於員工個人並未實際取得所得,因此,企業的員工由於買房等個人原因向企業借款不支付利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方式可分為按月計征和按年計征。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實行按年計征應納稅額,其他所得應納稅額實行按月計征。

(3)給個人提供無息貸款的稅務風險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的減免稅政策主要有: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2)鄉、鎮以上(含鄉、鎮)人民政府或經縣以上(含縣) 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有機構、有章程的見義勇為基金會或類似組織,獎勵見義勇為者的獎金或者獎品,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免徵個人所得稅。

(3)個人持有財政部發行的債券和經國務院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的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

(4)國務院《對儲蓄存款利息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對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利息所得以及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專項儲蓄存款或者儲蓄性專項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④ 公司借款給個人,不計息。有涉稅風險嗎謝謝回復

你好!
有涉稅風險。
如果有貸款,則所得稅前扣除的貸款利息要減除借款部分的貸款利息,計算公式如下:
稅前扣除的貸款利息=銀行貸款*貸款利率-(個人借款*貸款利率)。
而且借款給個人不計息,不符合營業常規,稅務部門是不承認的。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採納。

⑤ 稅務貸款 風險點

一、報表層面的風險點

1.稅負率明確低於同地區同行業水平。

2.成本結構明顯區別於同行業同類產品,比如可抵扣進項的成本明顯偏高,可能被視為多轉了成本。

3.成本結構與產品配方不符,比如有的企業發生一個產品耗用多個包裝盒的低級錯誤,再比如,投入材料與產品沒有關系。

4.成本結構發生明顯變化,而又沒有推出新配方產品。

5.毛利率年與年之間、月份與月份之間起伏明顯,又沒有合理的解釋。

6.毛利率或純利率遠遠高出同行,或者遠遠低於同行,都可能被重點檢查。

7.期間費用率偏高,大部分毛利被費用「吃掉」,導致企業微利或虧損,很容易被發現隱瞞收入。或者,期間費用明顯偏低,提示可能「另外有一本賬」,大量白條費用做在「另一本賬」上面。

8.製造費用存在異常,比如水電費與產能不配比、外加工支出與產量不配比。

9.資產負債表結構異常,有形資產多,產值卻很小,「大公司做小生意」,可能被懷疑有兩本賬。

10.物流費用占的比重偏高,可能被發現隱瞞了收入。

11.現金流呈負數,可能牽出「兩本賬」。

12.存貨賬實差異大,賬多存少(虛庫),或者存貨時間太長,一直沒有動用。

13.生產環節「在產品」賬多實少,被視為多轉了成本。

14.產能分析出現異常,包括設備產能評估、人工產能評估、材耗產能評估、製造費用產能評估、期間費用產能評,這些產能如果明顯低於同行水平,可能存在隱瞞收入。

15.公司一直虧錢或微利,股東卻大量借錢給公司,可能被懷疑有銷售收入直接進了股東的口袋。

16.預收賬款掛賬時間太長,被強行要求確認收入履行納稅義務。

17.頻繁出現大額現金收支,以及大額現金長期掛在賬上,可能存在賬外收支。

18.股東幾乎沒有繳個稅,而股東個人資產很多,提示股東有「賬外收入」。

四、賬戶管理

1.在銀行開具輔助賬戶,不向稅務申報,收入進入這個賬戶,不確認收入。這種查出來性質比較嚴重。

2.個人卡長期使用於收款,而金額進出很大,累計金額也大在。這很容易受到監管,從而查出未確認收入。

3.個人卡用於收取貨款,卻同時用於支付供應商款,一旦供應商涉稅被查,這些個個卡也就暴露了。

4.個人卡用於收取貨款,同時通知經銷商,導致很多人知道這些卡在用於收取貨款。

5.股東個人卡信息被泄露。

6.反洗錢監控,牽出個人卡收取大量貨款的風險。

⑥ 自然人無息貸款給企業合法嗎

對於非關聯方目前還沒有看到具體文件,但是個人理解是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是要補稅的。
關聯方是肯定要補稅
徵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條 納稅人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可以調整其應納稅額: (二)融通資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過或者低於沒有關聯關系的企業之間所能同意的數額,或者利率超過或者低於同類業務的正常利率;
既要補交營業稅又要補交所得稅。

⑦ 請問各位公司無息貸款給員工(該款項不是用來購房首付)可有什麼涉稅風險需要簽訂什麼樣的合同

你們公司居然有這么好的福利 難以置信。此類合同沒有範本的,你們只要寫清楚 事由、此貸款不計稅、不計息、無附帶條件、分期還款、每月還款金額、貸款金額總計、還款金額總計、貸款日期、還款結束日期、公司負責人(或法人)及貸款本人簽字生效,合同雙方各持一份。

⑧ 年底將近,個人借款應注意哪些稅務風險

最好讓借款人還掉,明天再重新借,避免稅務或者稽查關注「其他應收款」科目

⑨ 個人收取企業的的無息借款本金需要交稅嗎

個人收取企業的的無息借款本金不需要交稅。
貸款方為自然人的,其向其他單位或個人無償提供服務,根據規定其他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不需要視同銷售,不繳納增值稅。
貸款方為單位或個體工商戶的,其向其他單位或個人無償提供服務,無論借貸雙方是否為關聯方均要視同銷售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⑩ 個人借款需要注意哪些稅務風險

一、政策簡介——個人從企業借款個人所得稅事項的「兩種情況,三種人員」
對於個人向企業借款的個人所得稅事項,現行文件主要是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 158號,以下簡稱158號文件)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為個人購買房屋或其他財產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財稅〔2008〕83號,以下簡稱83號文件)的相關規定。
二、關於借款年度的理解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稅法和本條例所說的納稅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關於納稅後又歸還借款的稅務處理
假設相關個人從企業借款,符合上述文件的規定,從而導致繳納個人所得稅後,又向企業歸還借款,此時是否可以退還或抵扣已經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稅務機關制定上述政策,主要是為了防止企業以借款的名義向股東分配利潤或者向員工發放工資薪金等,從而規避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的情況。如果將借款歸還,則實際上等於未發生上述情況,應該將繳納的稅款退還或抵扣。但因此可能繳納的滯納金或罰款,不能退還。這是從稅理上講,但現在沒有統一的明確規定,以後歸還的借款可以退還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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