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教師可以在銀行貸款10萬一年免息嗎
沒有針對教師的無息貸款,
而且教師一般待遇都很好,
不符合免息扶持困難群眾的初衷。
⑵ 教師可以無息貸款
不可能。
憑什麼?
教師就比別的職業高人一等嗎?
⑶ 教師可以憑教師資格證無息貸款嗎
無息貸款理論上沒有,因為銀行就是靠利息掙錢。政策上有貼息的。就是政府給你一部分錢補償貸款利息。另外有些經銷商為了銷售產品,會提供無息貸款,例如汽車經銷商。實際上這是一種讓利形為,並不是真正的無息貸款。
⑷ 有編制的教師能否做擔保向銀行申請無息貸款
有編制的教師,必須具備代為清償債務的能力,並且是自願的,才可以作為擔保人,為他人申請銀行貸款承擔擔保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對此有明確的規定:
第三條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六條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七條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八條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第十條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資料來源:http://www.gov.cn/banshi/2005-09/01/content_68752.htm
⑸ 沒有編制的教師能用教師資格證無息貸款
是不可以的。首先你的明白,銀行放貸他是要審核風險的,你只有教師證是不能代表你有償還貸款的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