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集體戶口,外地工作,能在上海買房貸款嗎
一、單位、人才市場集體戶口;上海農業戶口,可以買兩套房:
有些新就業人員的戶口落在了人才市場,集體戶口可以算是本地戶籍,還有些人是農業戶口,這些人群在上海買房子都沒有影響。上海市房管部門表示,2月19日出台的房產限購措施針對的是兩類人群,一類是本地戶籍的居民,一類是外地戶籍。而根據上海現有的戶籍政策,單位和人才市場集體戶口依然視為本地戶口,參照上海戶籍買房的規定執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尚未結婚,還需要由民政部門開具未婚證明。
二、外地戶口,有一年社保或納稅證明者,可以買一套房:
根據上海「限購令」的規定,只要能提供1年以上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非本市戶籍的居民可新購1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也就是說,只要能開出社保或是納稅證明中的任一樣,就能新買一套。不過,對於已經有了1套上海住房的外地人,就不能再買了。房管部門介紹說,如果是外地戶籍的買房人,首先要填寫《開具新購住房證明申請表》,其次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結婚證或未婚證明,以及戶口簿。除了提供上述資料外,還要提供納稅證明或社保繳納證明,兩者二選一。要提醒買房人的是,購房者必須本人到場申請,實在到不了場的,要提供經過公證的委託書才可以。
三、既無上海戶口又沒社保、納稅記錄,不能買房:
如果是這樣的人群:自由職業者,沒有單位,沒有社保,沒有納稅,就不能在上海買房。非本地戶籍的話,一定要提供社保或納稅證明,什麼單位證明、街道證明都沒用。如果社保、納稅一樣證明都沒有,那就一定不能買房了。據了解,上海這些的自由職業者並不少,還包括一些做小生意的外地人,他們都面臨「三無」的買房困境。房管部門告訴記者,其實自由職業者也可以自己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只要滿1年,就具備購房資格,否則在「限購令」的政策之下,目前是無法買房的。
注意:在上海落戶還要注意以下要求:
①購買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並實際居住生活,允許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在我市落戶,購房面積每遞增20平方米可增辦直系親屬1人落戶;
②本科學歷以上的畢業生在我市可先落戶後就業。大專院校的畢業生被我市單位依法錄、聘用累計工作滿兩年,中專校和技校的畢業生被我市單位依法錄、聘用累計工作滿三年,依法參加我市社會保障,實際繳費滿兩年以上,允許其本人在合法固定住所、單位集體戶或直系親屬處落戶。
『貳』 外地人在上海貸款買房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希望得到詳細回答,謝謝!
可以的
需要提供你戶籍所在地的戶籍證明,婚姻狀況(結婚證或未婚證明),收入證明(外地公司開具的證明可能需要提供稅單,視銀行的不同要求不同,有些不用提供稅單,如果你是公務員就比較好辦了,銀行對於資料的信賴度會高些),身份證
貸款年限三十年,貸款比例為房價的70%
其他的手續和上海人買房是一樣的。
『叄』 我在外地工作,可以在上海貸款買房嗎
可以的
需要提供你戶籍所在地的戶籍證明,婚姻狀況(結婚證或未婚證明),收入證明(外地公司開具的證明可能需要提供稅單,視銀行的不同要求不同,有些不用提供稅單,如果你是公務員就比較好辦了,銀行對於資料的信賴度會高些),身份證
其他的手續和上海人買房是一樣的。
『肆』 不是上海人沒有工作可以在上海貸款買房子嗎
貸款須提供一年以上的個稅清單以及一年以上的社保,最好還是掛靠一家公司,等一年後再買
『伍』 我是上海人,外地有2套房子,我在上海還能再買房嗎(目前上海房子有貸款,外地房子均無貸款)
1:如果你不是單身,你可以買第二套,但是貸款利率上浮10%,契稅是3%
2:不能買第三套,一次性付款也不行。
『陸』 在外地工作 上海可以買房子么
可以買房,一般售樓處會指定一兩家銀行向你提供商業貸款。
『柒』 外地人在上海買房子有什麼要求
1、外地人在上海只能購買1套(商品房)住宅房。
2、非滬籍家庭限購一套上海住宅,但夫妻雙方必須至少有一人社保或個稅,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
3、 外地人在外地的房產不計算在內,只要上海沒有房產就可以購買!
4、 居住證滿三年(免交房產稅)
所需證明:1、身份證 2、結婚證 3、戶口薄 4、收入證明 5、納稅證明 6、居住證
『捌』 上海人在本地上班想在外地我老婆本地貸款買房,怎麼貸款我老婆現在也在上海…
想在上海買就用上海人主貸,不用社保
想在老婆那地方買就用老婆主貸,也不用社保
國人在戶籍地所在第貸款買房都不需要社保和稅單
『玖』 外地戶口在上海工作,在外地有房屋抵押貸款,如要在上海購房,是否還能在上海申請購房貸款
外地戶口,在上海限購一套住房,和你本身在外地有多少套住房和房屋抵押貸款沒關系,但是如果你外地有住宅按揭貸款,你在上海申請貸款首付就需要6成,貸4成,利率上浮1.1倍。如果從沒按揭首付3成,利率8.5折,另外外地人購房需要提供13個月社保或者13個月的稅單,沒有的話,社保是可以補繳的,市場價2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