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科學技術職業學院h辦助學貸款的事情。急!急!急!
上海科學技術職業學院09年的招生簡章有以下條文:
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1)執行「不讓一個學生因貧困而失學」的綠色通道制度。
(2)學院與中國農業銀行嘉定支行簽訂協議,可為符合條件的學生申請辦理每年最高6000元的助學貸款。
(3)學院設有院獎學金以及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的獎學金,助學金等資助政策。
(4)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可為部分生活困難學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學崗位。
最好打個電話問清楚。招生辦021-69990068,69990015(傳真)
助學貸款政策調整 貸款學生需注意三方面
提醒一:畢業一年內可改還款計劃!
國家助學貸款的新政策規定,借款學生畢業或終止學業後一年內,可以向銀行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經辦銀行應予受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進行合理調整。
貸款還本付息可以採取多種方式,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前還貸。
提前還貸的,經辦銀行要按實際期限計算利息,不得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對畢業後自願到國家需要的艱苦地區、艱苦行業工作,服務期達到一定年限的借款學生,經批准可以獎學金方式代償其貸款本息。具體辦法將結合學生就業政策另行制定。
提醒二:學校要幫銀行催收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的新政策提出,各普通高校要培養學生誠信意識,建立學生信用檔案,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督促借款學生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努力降低國家助學貸款風險。借款學生畢業時,學校有關部門應在組織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後,方可為借款學生辦理畢業手續,並將其貸款情況載入學生個人檔案;積極主動地配合經辦銀行催收貸款,負責在一年內向經辦銀行提供借款學生第一次就業的有效聯系地址;學生沒有就業的,提供其家庭的有效聯系地址。(
提醒三:借款范圍額度沒有變化
以前規定的定范圍、定額度的政策意見沒有作出調整。按照新出台的政策,借款學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學生(含高職學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普通高校每年的借款總額原則上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含高職學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總數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標准計算確定。
② 上海哪裡有辦理助學貸款的網點
上海分行 - 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分行網站,還有農行;等等,祝你順利!!!
助學貸款有兩種
助學貸款大致分為兩種:國家助學貸款和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由國家指定的商業銀行面向普通高等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在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研究生和第二學科學士學位的學生發放的,用於幫助他們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
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是指金融機構對正在接受義務教育學習的學生或其直系親屬、法定監護人發放的商業性助學貸款,只能用於學生的學雜費、生活費以及其他與學習有關的費用。
兩種貸款方式不一樣
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開始計付利息。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貸款數額。還款期限視畢業後就業情況,在1至2年後開始還貸、6年內還清。如果本科生畢業後繼續攻讀研究生或第二學位的,要及時向經辦銀行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書面證明,學生畢業或終止學業後1年內,可以向銀行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擔保可以是保證擔保、抵押擔保、質押擔保和個人信用(無擔保)四種形式。
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國家財政不貼息,此項業務各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均可開辦。貸款額度一般在2000元至20000元之間。貸款期限根據各商業銀行規定不同,需採用保證擔保、抵押擔保、質押擔保等形式,擔保人可以為法人,也可以為自然人。
貸款申請五步驟
第一步:申請學生直接到自己學院的學生工作辦去領取貸款申請表。一般在每學年9月份開學期間,由學生本人提出貸款申請(在網上申請,網址:loan.shmec.gov.cn)。經院(系)負責老師網上審核同意後,再填寫「學生貸款申請表」。學生要准備好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新生准備好入學報到證)復印件。
第二步:學院學生工作部對學生的貸款申請進行初審,主要審核學生家庭的困難程度和相關材料是否完備和合格。
第三步:經辦銀行審查學校提交的申請材料。
第四步:經辦銀行到學校與貸款學生簽訂貸款合同。
第五步:經辦銀行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向學生發放貸款。學費由銀行統一打入學校專用賬戶中,生活費每年一次性發放到學生貸款賬戶中。
還貸方式靈活
借款學生和經辦銀行可簽訂《分期還款計劃書》,約定還款方式和還款時間。採取靈活的還本付息方式:1、可提前還貸;2、利隨本清;3、分次償還(按年、按季或按月)。借款學生應在還款日期前,到本人所在地經辦銀行的商業網點,將還款金額存入申請助學貸款時的相應銀行卡內,貸款銀行在還款日自動從賬戶中扣收。
若借款學生所在地沒有經辦銀行商業網點,應按照《分期還款計劃書》上約定的還款金額,按期足額通過匯款方式將還款匯往貸款經辦銀行指定賬戶,並註明「歸還助學貸款」及本人助學貸款合同編號。
小心「信用危機」
如果借款人向銀行貸款後難以按期歸還,就要小心「信用危機」。能拖就拖且故意迴避銀行追討的方法不僅不能解決問題,還會影響個人信用。所有違約記錄都將被銀行送交全國聯網的個人信用徵信系統,形成個人信用的「黑名單」。如果長期拖欠,銀行將向法院提起訴訟,個人不僅要承受高額逾期罰息和訴訟費用,而且使自身信用有了污點。無論以後申請信用卡或是申辦個人其它消費貸款,都將被銀行拒絕。目前這種信用污點在上海「個人信用徵信系統」中要保存7年,在各商業銀行信息庫中要保存更長的時間。
因此,一旦發生「信用危機」,明智的選擇是:盡快與經辦銀行取得聯系,說明情況,爭取得到理解和支持,同時與銀行簽訂分期還款協議,分散還款壓力,挽救個人信用。
③ 出國留學怎麼辦理助學貸款
一、留學助學貸款怎麼辦理
申請留學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和詳細的住址;
3.有境外就讀學校的正式錄取通知書或接收函;
4.有境外就讀學校開出的學習期內所需學雜費的證明材料;
提供銀行認可的資產抵、質押或具有代償能力並承擔連帶責任的第三方保證人;
6.借款人已擁有一定比例的所需費用;
7.銀行規定的其他貸款條件。
貸款限額: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借款人在境外就讀期間全部學雜費用和正常生活費用的80%,對每個借款人發放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80萬元。
貸款期限:貸款期限1-10年,各家銀行貸款的最長期限不一。
貸款性質:留學貸款一般都需要有抵押或質押物,屬於抵押貸款。同時具備助學貸款性質,通常需要家屬作為共同還款人。
二、出國留學准備工作
1、對留學意向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背景和教育體制,學術水平進行較為全面的了解;
2、全面了解和掌握國外學校的情況,包括歷史、學費、學制、專業、師資配備、教學設施、學術地位、學生人數等,要特別注意該校國際學生有多少,其中有多少中國學生在讀。此外,還要落實該學校頒發的文憑是否受到我國的承認;
3、該學校的住宿、交通、醫療保險情況如何;
4、該學校在中國是否有授權代理招生的留學中介公司;
5、留學簽證情況;
6、該國政府是否允許留學生合法打工;
7、本專業在該國的就業情況;
8、畢業之後可否移民。
經過小編耐心的介紹,相信大家對於留學助學貸款怎麼辦理的問題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和理解了,其中需要大家特別注意的是,一般來說,對於普通人群來說,出國留學費用高昂,是可以申請助學貸款的。如果還有其他方面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華律網,華律網一直在您身邊。
④ 如何申請助學貸款
在中國境內就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學生(含高職生)、研究生和第二學位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具備下列條件的貧困家庭學生,即可申請貸款: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出具書面同意書);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學習刻苦,能夠正常完成學業;因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 由所在學校審查同意。 整個申請操作流程分為六部分,下面以一位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為例詳細介紹: 第一步:學生提出申請。 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在學校機構提出申請,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並准備好有關證明材料一並交回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機構(以下簡稱「學校機構」)。所要提交材料包括:(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4)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5)銀行或學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資料。 第二步:學校機構進行貸款初審。 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借款,並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 學校機構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初審工作將在收到學生貸款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此項工作完成後,學校機構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並對有問題的申請進行糾正。初審工作無誤後,學校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在審查合格的貸款申請書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將審查結果通知學生,並編制《國家助學借款學生審核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與申請資料一並送交中國銀行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銀行」)。 第三步:經辦銀行進行貸款審批。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請材料後,在20 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如有差錯或遺漏,會要求學校進行更正或補充。經辦銀行的復審工作在收到學校提交的真實完整的申請材料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在全部審查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經辦銀行將統一編制審查合格的借款學生名冊隨同空白借款合同及借據送交學校。 第四步:與學生簽訂借款合同。 貸款申請被批准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學校機構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據後,5日內發還給借款學生本人保管。 第五步:貸款的發放。 經辦銀行在與借款學生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後20個工作日內,會將首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一劃入學校在經辦銀行開立的指定賬戶;第二年及以後學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在每學年開學後20個工作日內劃入學校指定賬戶。經辦銀行為每名借款學生辦理一張借記卡或活期存摺,將借款學生名單及借記卡號明細提交學校以便學校按月將生活費劃入該賬戶。 第六步:貸款的償還。 借款學生在使用助學貸款完成學業後,應重視自身信用,按時歸還貸款。每年畢業離校60日前,學校會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經辦銀行會派人上門服務,為借款學生講解還款有關事宜,並解答借款學生的咨詢。 借款學生畢業後,應按月償還貸款本息,但可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也可提前償還貸款本金。 借款學生應在借款合同中授權經辦銀行於約定還款日自動從其在該行開立的個人賬戶中扣收應償還本息,直至全部貸款本息償清為止
⑤ 上海海事大學有貧困助學嗎可以貸款嗎
問:學生在學期間可否輔修其他專業?
答:我校實行學分制,學生在校期間按教學計劃規定,修完各門課程並通過考核合格,取得規定的學分可以提前畢業。學生在學期間如學有餘力,可跨系攻讀輔修專業。
問:你校有哪些措施幫助經濟上有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答:為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不因經濟困難而上不起學或中途輟學,學校常年為經濟困難學生開辟幫困助學的綠色通道,並成立了「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全面開展學校的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各項資助工作。問:貴校是否同時有提前批、第一批
錄取、第二批錄取的情況?
答:有。提前批專業是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三個專業;目前,在上海地區,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交通運輸、物流管理、工商管理、航運管理等六個專業放在第一批錄取,天津、山東、安徽、江蘇、福建、湖北、河北、貴州、海南的所有本科專業均放在第一批招生;其他省市的本科專業放在本科第二批招生。(具體批次詳見各省市志願填報表)
問:若被貴校錄取,今後能否轉系或調整專業?
答:在第三學期初,各專業績點成績前10%的學生可以申請轉專業。
問:貴校與哪些高校有跨校選修、跨校輔修課程?
答:我校與9所高校合作辦學,資源共享,他們是:復旦、同濟、上外、財大、理工、電力、水產、體育。
選修:英語+兩門外語(日韓或其他);
電子計算機;
經濟學;
拳擊+跆拳道+等;藝術方面學:歌業余,琴等
可以提前畢業考慮考慮,
看看把
⑥ 助學貸款需要准備什麼
1、大學新生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交U盤拷貝的電子表,紙質原件2份)。
(2)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3)借款人錄取通知書(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4)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借款學生在當地郵政儲蓄所辦理的銀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對,交復印件2份)。
2、在校大學生首次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2)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3)《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p#副標題#e#
(4)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借款學生在當地郵政儲蓄的銀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對,交復印件2份)。
(6)借款學生出示學生證,交復印件2份。
3、在校大學生非首次(08年、09年辦理過貸款,2010年申請續簽貸款合同的)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交U盤拷貝的電子件,紙質原件2份)。
(2)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4)借款學生出示學生證,交復印件1份。
(6)上海有機所助學貸款擴展閱讀:
(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具備的條件
1、貸款人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2、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在讀學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在本縣(市、區)。
4、家庭經濟困難,符合下列特徵之一,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農村貧困戶和城鎮低保戶(證明材料:城鄉低保證、領取低保金的存摺或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出具的貧困證明材料)。
(2)孤兒及殘疾人家庭(證明材料:孤兒證、殘疾證或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4)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證明材料: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
(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7)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8)上一年度家庭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 元人民幣(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二)、貸款額度、期限及利率
每人/每年不低於1000元,不高於8000元;申請金額不能超過學費和住宿費總額。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利率執行央行規定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⑦ 銀行助學貸款怎麼貸有什麼要求嗎
申請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1、家庭經濟困難;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5、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貸款過程:
一、需要先申請:
以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申請為例:
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網(www.csls.cdb.com.cn),注冊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生源地);
在線填寫申請表,填寫後導出並列印,借款學生本人簽字;
申請表上需要資格審查單位加蓋公章,資格審查單位一般有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或原畢業高中任一單位,具體蓋章單位,請咨詢您戶籍所在縣級的資助中心。
所需材料:
1)借款學生本人簽字並需加蓋公章的《申請表》;
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復印件;
4)戶口簿原件;註:如果學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戶口簿上,需出示雙方戶口簿原件;
5.簽訂合同:
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一同攜帶所需材料,到戶籍所在縣級資助中心簽訂合同並領取回執單。
6.提交回執單:
借款學生盡快將回執單交給高校老師,由老師錄入系統。
二、貸款發放
如您的合同審批通過,貸款將在11月中旬發放。具體時間不確定,請耐心等待。貸款一部分發放到高校,剩下的發放到你的還款賬號支付寶上。如果貸款發放了,自己又交了學費或學校扣多了錢,請聯系高校退款。
(7)上海有機所助學貸款擴展閱讀:
怎樣提前還款:
1、提交申請後,系統會顯示相關信息,需在扣款日期之前,通過指定支付寶賬戶或者銀聯POS刷卡還款。建議在系統顯示的扣款日期次月月初,登錄學生在線系統中查詢還款是否成功。
2、學生可隨時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申請提前還款:1-10月,15日前申請,顯示當月20日為還款日期;16日後申請,顯示還款日期為次月20日;10月16日-12月15日之間申請,顯示還款日期為12月20日。
⑧ 今年九月十多號我就要去上海讀大學了,想申請助學貸款……是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是高校助學貸款
都一樣,生源地貸款在開學前你就要辦好
⑨ 關於國家助學貸款
從1999年至今,我國助學貸款政策逐步完善,文章通過對我國助學貸款制度的歷史沿革進行回顧和評析,分析我國現行學生貸款制度的內在缺陷,並為我國學生貸款制度發展和完善的方向作出了理論探討。
一、我國學生貸款制度的歷史沿革及特徵分析
(一)國家助學貸款制度的萌芽階段(1986~1999)
我國高校學生貸款制度是在人民助學基金基礎上建立起來的。1986年7國務院於月批轉了國家教委和財政部《關於改革現行普通高等學校人民助學金制度的報告》,同意在全國85所高校中實行學生貸款的改革試點,然後總結經驗,逐步推廣。1987年7月,國家教委和財政部根據國務院的精神,並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正式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學生實行貸款制度的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文件的出台和實施標志著我國助學貸款歷史的開端。這一學生貸款制度,是建立在學生免交學費和住宿費的基礎上,盡管當時的貸款額不能解決學生的各種消費之用,但畢竟可以解決全部或大部分生活費用,所以,對大部分學生來說,其作用是明顯的。
(二)國家助學貸款制度的形成與發展階段(1999~2003)
1999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批轉了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和財政部等部門《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規定》),決定從1999年9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沈陽、武漢、南京、西安等八個城市進行國家助學貸款的試點工作,並於2000年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實行,這標志著我國助學貸款制度的形成。
1.擔保助學貸款(1999年9月)
按《管理規定》規定,高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學生除通過原有獎學金、學生貸款、勤工助學、特殊困難學生補助和學費減免等政策獲得資助外,還可以向中國工商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和基本生活費。申請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其貸款利息的50%由國家財政予以補貼。雖然這一學生貸款制度已經突破前期的學生貸款制度的貸款金額和貸款比例方面的限制。但是,由於苛刻的擔保制度制約了學生貸款,一方面,申請貸款的貧困學生很難找到符合條件的擔保人;另一方面,學校不願意承擔風險,為學生提供保證擔保的積極性不高。造成的結果是,越迫切需要助學貸款的貧困學生,越不能提供有效的擔保,越難以申請到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陷入了困境。
2.信用助學貸款(2000年2月)
面對國家助學貸款陷入困境,2000年2月和8月,國務院辦公廳先後轉發了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和財政部《關於助學貸款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和《關於助學貸款的補充意見》(以下簡稱《補充意見》),立即終止執行不利助學貸款發展的相關條款,並規定"確實無法提供擔保、家庭經濟特別閑難的學生以及其他學生均可申請信用方式的國家助學貸款。"這就為廣大貧困學生申請貸款提供了較為寬松的制度環境。特別是《補充意見》將8個試點城市擴大到全國范圍,其經辦由中國工商銀行擴大到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並且取消《若干意見》中對逾期不還貸款學生,公布其介紹人、見證人姓名的規定。
3.實行"四定"、"三考核"措施階段(2002年2月)
2002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財政部聯合制定出台了《關於切實推進國家中學貸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助學貸款業務相關政策和操作管理辦法。國家助學貸款實行"四定"、"三考核"措施。"四定":定學校、定范圍、定額度、定銀行;"三考核":考核經辦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人數和金額、考核已審批貸款人數和合同金額、考核實際發放貸款人數和金額。該政策措施的出台,對推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起到了明顯的促進作用。到2002年6月末,金融機構統計發放國家助學貸款18.6億元,共有100.5萬學生獲得助學貸款。
(三)國家助學貸款制度的完善階段(2004~至今)
1.新機制助學貸款
2003年下半年起,國家助學貸款開始進入首批還貸高峰,但也由此步入了違約高峰,國家助學貸款平均違約率接近20%,銀行大面積停貸,致使全國大范圍內許多2003級的貧困生無法獲得貸款。針對以上問題,2004年6月,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等四部門聯合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為《意見》),《意見》對現有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作出了重大的調整和完善:
(1)財政貼息方式的改革。將原規定的整個合同期間國家給予50%貼息的規定改為借款學生在校期間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借款學生畢業後貸款利息全部自付;(2)貸款經辦銀行確定方式的改革。由政府隸屬關系委託全國和各省級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通過招標方式確定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中標銀行須與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貸款合作協議;(3)還貸政策的改革。從原有畢業之日起還貸、4年內還清的做法改為借款學生畢業後視就業情況,1至2年後開始還貸、6年內還清的方式,借款學生畢業前須與經辦銀行簽訂還款協議;(4)建立風險補償機制。按照"風險分擔"原則,建立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基金,給予經辦銀行適當補償(按貸款當年發生額的一定比例,招標時確定,不超過15%),由財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擔50%;(5)實行借款總額包干制。高校每年的借款總額按在校生總人數20%的比例來發放,每人每年6000元,同時,高校應當積極做好貸後跟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