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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農村商業銀行大學生助學貸款

發布時間:2021-08-13 17:17:41

① 關於安徽省信用社國家助學貸款是不是畢業後一次性還清不還清就不發畢業證嗎

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暫行辦法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地方稅務局和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安徽省今年實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現將相關具體事項公布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以下稱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稱借款人)發放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用途是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以保障其順利完成學業。 二、借款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安徽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碩士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的安徽籍學生;(外省考生考入我院的不享受該辦法)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記錄; 3、家庭經濟收入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三、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學校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學校提供);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到當地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領取) 3、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家庭困難情況說明及證明;(到借款人所在地開證明) 4、借款人的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5、借款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的復印件。 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行借款人一次申請,一次性簽訂借款合同,貸款人分學年發放的辦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最高限額為每人每學年6000元。 五、借款人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由學校舉辦者補貼。省屬(含省直部門辦)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貼息資金由省財政承擔,市屬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貼息資金由市財政承擔,獨立學院和民辦等其他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貼息資金由學校舉辦者承擔。 借款人畢業後在省內高校繼續攻讀學位(包括碩士和第二學士學位)的,在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後繼續按照在校生享受貼息政策。借款人畢業後的貸款利息,由借款人自付。 備註:此辦法僅適於在我院學習的安徽籍學生,對於在我院學習的外省籍學生仍實行原來助學貸款辦法。

② 安徽農村信用合作社助學貸款續貸的回執證明去哪列印為什麼我列印不出來

1、在網上用網路搜索安徽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找到官網以後點擊打開該網站。

③ 安徽省的大學今年是否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大學貧困新生:助學貸款每年最高可貸六千元

如果你是今年被高校錄取的貧困新生,一定不要因為籌不齊學費而放棄深造的機會。你可以首先通過「綠色通道」按時報到。

入校後,學校會對你的家庭經濟情況進行核實,再分別採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25日,安徽省教育廳廳長程藝及該廳有關部門負責人與新生網上「面對面」,談貧困生資助等新政策。

每人每年最高可貸6000元

據介紹,考入省內高校的大一新生,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申請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和農信社生源地助學貸款;考入省外高校和中央部屬高校的,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申請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考入含中央部屬高校的,還可以到學校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目前,國家統一規定,助學貸款年最高貸款金額為6000元。

2009年,安徽省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時間為7月22日~9月30日,全省各縣(市、區)同步進行。可直接到所在縣教育局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安徽省農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發放的助學貸款,學生可到當地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申請辦理。

需要提醒新生的是,安徽省國家助學貸款因合作銀行於2008年合同期滿,不再受理新的申請。所以去年開始只能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助學貸款的利息,學生在校期間由財政或學校舉辦者支付,學生畢業後由學生及共同借款人支付。助學貸款利息執行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利率,調整標准也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大學畢業後,畢業生服義務兵役或高校畢業生被選聘到基層任職的,可以由國家代償學費或助學貸款。

辦理助學貸款要備齊材料

對於安徽考生來說,既可以到所在縣教育局申請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也可以到家庭附近的農村金融合作機構申請安徽省農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當年不能同時申請)。

辦理開發銀行貸款需要准備的材料包括:①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一式兩份,原件。②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各2份,同時攜帶原件備查。③借款人家庭戶口簿復印件各2份,同時攜帶原件備查。④高校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復印件兩份,同時攜帶原件備查⑤郵儲開戶存摺復印件兩份,同時攜帶原件備查。

安徽省農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新生申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在貸款人處領取);——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家庭困難情況說明及證明(在貸款人處領取);——借款人的身份證、新生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及學校相關收費標准、開戶行名稱和賬號。

④ 安徽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由國家開發銀行發放、各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具體管理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對於建立健全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幫助家庭困難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具有重要意義。為指導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助的學生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確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長期健康發展。請獲貸學生認真閱讀本還款指南,並屆時按要求履行還貸業務。

一.正常還款
(一)正常還款
正常還款是指學生按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正常還款時間為每年12月20日(最後一年為9月20日)。
(二)還款規則
利息償還
學生畢業當年9月1日開始由自己負擔利息。自畢業當年起,每年的12月20為正常還息日。學生畢業當年9月1日起至畢業後第二年的8月31日為兩年寬限期,寬限期的每年12月20日只需自負利息不需償還本金。
注意:借款學生如發生專升本、考研等需要延長貼息終止日期及延後寬限期的,應在取得錄取通知書後立即與縣資助中心聯系,進行就學信息變更還款計劃變更。如未及時進行變更的,產生的利息由學生本人承擔。
本金償還
從寬限期的當年開始到合同到期終止日的期間內,每年的12月20日除自負利息外還要按還款合同條款的第三條「貸款本金還款計劃」分期償還本金,貸款到期的最後一年的9月20日除自負利息外,還要償還最後一次本金,自此合同結清
(三)還款流程
貸款學生可到生源地縣(市、區)資助中心查詢還款金額或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在線服務系統https://sls.cdb.com.cn查詢「本金還款計劃」和「貸款及應還款」。
貸款學生在12月15日前將應還資金存入指定賬戶。如還款賬戶為郵儲的,存入對應的郵儲存摺;如還款賬戶為支付寶,請將應還資金充值進支付寶或直接使用支付寶還款功能進行還款。
次年1月1日起,貸款學生可登陸學生在線系統查看還款狀態。

二.提前還款
(一)提前還款
提前還款是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約定的到期日前的一次性結清貸款本息的還款行為。
(二)還款流程
※每年除11月外每月的1-10日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聯系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者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提交提前還款申請,提交申請時即可查看應還本息金額。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在申請提前還款月份的15號之前,將應還資金存入指定賬戶。如還款賬戶為郵儲的,存入對應的郵儲存摺;如還款賬戶為支付寶,請將應還資金充值進支付寶或直接使用支付寶還款功能進行還款。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從次月1日起,可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詢提前還款情況。
注意:
⑴提前還款需一次性還清至少一筆合同,一筆合同不得拆分提前還款。
⑵每年除11月外每月1-10日(含10日)可以申請提前還款,利息計算至當月20日。如當月10之後申請將視作申請下月提前還款,利息計算至下月20日
⑶當月15日前將足額資金充值進個人支付寶賬戶或郵政儲蓄賬戶進行還款。如資金不足,則視作自動放棄提前還款申請,不做逾期處理,下月可繼續申請。

三.逾期還款
(一)逾期還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自畢業當年起,如果在每年還本付息日(12月20日,貸款到期年份為9月20日)未及時還款,將被視作貸款逾期。每年除11月份外每月20日前都可進行逾期還款。
(二)還款流程
每月11日起,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聯系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者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看逾期應還金額。逾期利息不收罰息,如借款學生有逾期本金,則將從其應付本金之日起計算罰息,逾期本金對應的罰息為當期正常利率的130%。逾期還款時應還本息:包括逾期(欠付)本息和截至還款當月20日的罰息。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在當月15號之前,將應還資金存入指定賬戶。如還款賬戶為郵儲的,存入對應的郵儲存摺;如還款賬戶為支付寶,請將應還資金充值進支付寶或直接使用支付寶還款功能進行還款。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從次月1日起,可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詢提前還款情況。
注意事項:
逾期還款即構成違約,將會產生不良信用記錄。

四.違約責任
(一)違約行為
違約行為對沒有按照協議規定的期限、數額歸還國家助學貸款的行為,視為違約行為。經辦銀行將對違法違約貸款金額計收罰息,並將其違約行為記載入個人徵信系統,金融機構不再為其辦理新的貸款和其他授信業務。
(二)違約後果
失約懲戒:未按貸款合同約定按時歸還貸款本金的,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失信懲戒: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開發銀行將對多次逾期、惡意拖欠貸款的借款學生採取以下措施:
——將違約學生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載入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一旦不良信用記錄被載入個人徵信系統,賤直接限制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的個人信用卡、購房、購車貸款等幾乎所有與金融機構有有關的金融產品的申請與使用;
——將違約學生信息載入畢業生學歷查詢系統,並向違約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就業單位通報違約情況。這將對違約學生的就業,參加各種社會招聘考試等活動產生較大影響;
——違約情節嚴重的貸款人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參考資料:http://ke..com/view/1799330.htm

⑤ 安徽農金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到期日期怎麼填

你好,如果是當地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日,通常在10月10號是申請到期日期,具體的話,你可以在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時候,咨詢一下工作人員,在截止日期辦理就可以。

生源地貸款,是這樣辦理。

如何進行生源地貸款,貸款需要准備哪些資料,你想知道的的我都有,快來和我一起了解有關生源地貸款的信息吧。

一、政策介紹

1、 什麼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2、 貸款額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不低於1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低於8000元的,貸款額度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確定;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高於8000元的,按照8000元確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請貸款額度上限為12000元,其他規定同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

3、 貸款期限

按學制加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

4、利率如何確定

執行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據最新基準利率調整一次。

5、 什麼時候開始還款,還本寬限期是多長時間

在讀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

畢業當年不再繼續攻讀學位的,在3年還本寬限期內只需償還利息,畢業第四年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況除外)。

畢業後,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應及時向縣級資助中心提岀申請並提供書面證明,審核通過後,可繼續享受貼息和3年還本寬限期,但貸款期限不延長。

6、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能享受哪些便利

屬於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學生,可以直接前往縣級資助中心辦理申貸手續,無需進行家庭經濟困難認定。

二、申請條件

1、申請學生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2、共同借款人應符合哪些條件:

三、申貸流程及申貸材料

1、預申請

就讀於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的學生,若家庭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其大學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進行預申請,包括但不限於:高中階段(含普通高中學校和中職學校)任一學年曾獲得過國家助學金資助的學生(含應屆畢業生和復讀學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在哪兒可以辦理申貸手續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

首次貸款的時候,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雙方戶籍所在縣級資助中心辦理。續貸的時候,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關材料到原縣級資助中心辦理即可。

3、首次申請辦理流程及申貸材料

(1)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完成注冊並填寫個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貸款申請,列印《申請表》並簽字。

(2)系統提示通過預申請的,列印《申請表》並簽字後,按系統提示傳申貸材料。

(3)未進行預申請,但確因家庭經濟困難需申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同學,可前往縣級資助中心咨詢辦理預申請或按照實際情況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作為家庭經濟困難認定依據申辦貸款。

(4)請您和共同借款人攜帶以下申貸材料,前往縣級資助中心辦理手續:

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

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原件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未通過預申請的同學還要攜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原件

(5)溫馨提示

部分地區可能會要求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請提前向縣級資助中心咨詢,縣級資助中心也提供申貸材料掃描上傳服務;

如果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戶口簿上,需攜帶雙方戶口簿原件;

區縣不同可能所需材料不同,建議辦理之前給當地縣資助部門打電話去咨詢一下。

(6)持縣級資助中心《受理證明》前往高校報到,並請高校資助中心老師於當年10月10日前錄入電子回執。

4、續貸辦理流程及申貸材料

注意事項:請每年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不少於兩次。

(1)、在前往縣級資助中心辦理續貸手續前,請先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更新個人及共同借款人相關信息,再提岀續貸申請。按照系統提示填寫續貸聲明後,列印《申請表》並簽字。

(2)、續貸材料

辦理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

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

注意事項:續貸更換共同借款人的,辦理續貸手續時,學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縣中心。

(3)、持《受理證明》前往高校報到,並請高校老師於當年10月10日前錄入電子回執。

四、還貸流程及還款方式

1、正常還款

(1)11月1日(最後一年為9月1日)以後,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詢當期還款額度。系統用戶名為借款學生身份證號,如果密碼遺忘可撥打重置。

(2)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間(最後一年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間),登錄後,直接在指定賬戶內充值還款或使用「助學貸款還款」功能還款,也可以前往就近縣級資助中心或高校資助中心使用助學貸款專用POS機刷借記卡還款(請事先咨詢是否提供POS機刷卡服務)。

2、提前還款

(1)可以到縣級資助中心或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申請一次性還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償的所有助學貸款本金及相應利息;也可以申請提前償還部分本金(必須為人民幣500元以上、且為100元的整數倍數的金額)及相應利息。申請後需盡快前往就近的縣級資助中心或高校資助中心使用助學貸款專用POS機刷借記卡還款。

(2)可以申請提前還款(特殊情況除外),系統將根據申請時間確定相應的結息日和利息金額(利息計算到結息日)。

1至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請,利息計算至當月20日,請於當月20日前還款;15日之後提交申請,利息計算至次月20日,請於次月20日前還款。

10月、11月:10月1日至15日提交申請,利息計算至10月20日,請於10月20日前還款;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請,利息計算至12月20日,請於12月20日前還款。

(3)指定賬戶內資金不足以支付提前還款應還利息的,視為本次提前還款申請無效;

足以支付提前還款應還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還款應還本金的,僅扣收利息。

3、逾期還款

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可進行逾期還款。開始償還利息後,如當年12月20日未能及時還款,將被視作貸款逾期。開始償還本金後,還將對逾期本金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當期利率的130%。逾期還款時應償還逾期本息和相應罰息。具體金額可在每月1日至19日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詢。

4、離校前需要辦理畢業確認手續

畢業(或結業)當年的4月至6月,請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更新個人信息,如實填寫最新的家庭信息、就業信息、聯系人信息及變更原因。

五、徵信知識

為了幫助商業銀行提高風險管理能力和信貸管理效率,防範信用風險,人民銀行建立了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又稱個人徵信系統。徵信系統以信用報告的形式存儲了自然人辦理和使用銀行貸款、信用卡的情況。

1、個人信用報告包括哪些內容

首先是「您是誰」,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等。

其次是「您的信用歷史」,包括個人貸款信息(貸款金額、期限、還款記錄等),信用卡信息(授信額度、還款記錄等)。

最後是查詢記錄,哪些機構於何時查詢過您的信用報告。

隨著徵信系統的不斷完善,信用報告還將採集其他領域與個人信用有關的信息,例如社保繳納情況、公積金繳納情況、法院民事判決、欠稅以及個人支付水、電、煤氣等公共事業費用的信息。

2、信用報告如何影響個人信用活動

(1)信用報告的最大好處就是幫助個體積累信用財富,方便辦理信貸業務。每一次按時向銀行償還貸款和信用卡透支額,都將記錄在信用報告中,為您今後更快捷、方便的辦理銀行房貸、車貸、信用卡提供幫助。

(2)按照國家《徵信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有關不良記錄將保留至逾期貸款結清後5年。為了今後順利的就業、出國、消費、辦理信用卡、申請房貸、車貸,請盡快償還逾期貸款。

(3)未按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主動與縣級資助中心聯系的同學,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國家開發銀行及縣級資助中心有權在不通知本人的情況下在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違約行為等信息。

3、如何免費查詢信用報告

方式一:前往人民銀行指定查詢網點現場查詢。

方式二:可登錄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服務平台查詢。

⑥ 農商銀行的大學生助學貸款不是說大學期間不需要利息嗎,為什麼還是有簡訊發過來說要利息並把錢存進卡里

我也是,每個月30多的利息,可是不是財政補貼嗎,我那邊沒有國家開發銀行,所有生源地貸款都是農商銀行辦的,其他同學辦的國家開發銀行的不需要支付利息,我也想知道為什麼

⑦ 農商銀行就是農村合作信用社的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時間是什麼時候截止的

申請的截至時間是每年的9月15日。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條件如下: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信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央、區內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院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同一旗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學費、住宿費。

(7)安徽農村商業銀行大學生助學貸款擴展閱讀

(一)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8000元,為1000到8000之間的整數,原則上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二)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年限(在校生按學制剩餘年限)最長加10年確定,借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正常學制畢業後滿兩年開始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

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學制超過4年及繼續攻讀更高一級學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借款學生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自付本息的期限。

⑧ 安徽農金商業銀行助學貸款多餘的錢,打回到哪個

如果申請銀行貸款,多餘的錢會打到你的銀行卡里,然後你可以把這個錢取出來,用於自己的生活。

⑨ 安徽省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發放時間是什麼時候

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推進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5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以下稱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稱借款人)發放的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用途是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以保障其順利完成學業。
第三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照就近原則,由借款人在其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辦理。

第二章 貸款的申請、審批和發放

第四條 借款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本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碩士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的安徽籍學生;本省成人高等學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學生中的安徽籍學生;
(二)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記錄;
(三)家庭經濟收入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第五條 借款人為當年考取高校且尚未入學的新生的,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見附件1);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家庭困難情況說明及證明(見附件2);
(三)借款人的身份證、新生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及學校相關收費標准、開戶行名稱和賬號;
(四)借款人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的復印件。
第六條 借款人為已入校就讀的學生的,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學校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見附件3);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家庭困難情況說明及證明;
(四)借款人的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五)借款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的復印件。
第七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家庭困難情況說明及證明,由借款人到貸款人處領取。
第八條 借款人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作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共同借款人,在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上簽字,有義務教育、督促和協助借款人按時償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本息,及時向貸款人和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及高校提供借款人畢業後的最新聯系方式,並在借款人未按期歸還貸款時,履行連帶還款責任。
第九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行借款人一次申請,一次性簽訂借款合同,貸款人分學年發放的辦法。
第十條 貸款人收到借款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後,應當及時進行貸前審查,並在10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對符合貸款條件的,應當在隨後的10個工作日內與借款人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見附件4)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劃款委託授權書(見附件5),將貸款直接匯劃到借款人所在高校指定的賬戶。
高校收到貸款後,應當及時告知借款人和借款人所在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並在每學期開學初將生活費貸款轉發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 貸款人辦理貸款發放手續時,應當及時將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准確地輸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

第三章 貸款的金額和利率

第十二條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情況,與借款人協商確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額度。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最高限額為每人每學年6000元。
第十三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基準利率執行,不得上浮。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貸款的償還

第十四條 借款人畢業離校前,應當與貸款人進行債務確認,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還款確認書(見附件6),制定還款計劃,並經所在高校證明。
借款人辦理前款規定的手續後,所在高校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借款人所在高校應當在借款人畢業後1年內,向貸款人提供借款人第一次就業的有效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
第十五條 借款人畢業離校前,應當在貸款人處開立個人還款賬戶,保證在每次還款日前足額存入當期應還款額,由貸款人直接從賬戶中扣收。
第十六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償還期限,由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還款計劃確定,原則上不超過10年。
第十七條 借款人在校就讀期間發生退學、開除等情況時,所在高校應當及時將借款人的有關信息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十八條 借款人可以選擇貸款的償還方式,允許其一次或者分次提前還貸。提前還貸的,貸款人應當按照貸款實際期限計算利息,不得加收除應收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第五章 貸款貼息和風險補償

第十九條 借款人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由學校舉辦者補貼。省屬(含省直部門辦)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貼息資金由省財政承擔,市屬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貼息資金由市財政承擔,獨立學院和民辦等其他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貼息資金由學校舉辦者承擔。
借款人畢業後在省內高校繼續攻讀學位(包括碩士和第二學士學位)的,在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後繼續按照在校生享受貼息政策。
第二十條 借款人畢業後的貸款利息,由借款人自付。
借款人畢業後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為正常學制學習年限結束的下月1日。借款人在校就讀期間發生退學、開除等情況時,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
第二十一條 農村商業銀行及農村合作銀行、縣(市、區)農村信用社聯社(以下稱法人行、社)應當於每季度結束後8個工作日內,將實際發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借款人、貸款金額、利率、利息、貼息等情況按照高校進行統計,報省農村信用聯社(以下稱省聯社)。省聯社應當將有關材料及時提交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第二十二條 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將貼息材料提交各高校確認後,分別報送省、市財政部門。省、市財政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將貼息資金撥付各法人行、社。
獨立學院和民辦等其他高校對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供的有關材料確認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將貼息資金撥付各法人行、社。
第二十三條 根據隸屬關系和風險分擔原則,按照貸款當年實際發生額的10%,設立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對貸款人給予風險補償。
省屬高校風險補償金由省財政和高校各承擔50%,市屬高校風險補償金由市財政和高校各承擔50%,獨立學院和民辦等其他高校風險補償金由學校舉辦者承擔。
第二十四條 法人行、社應當於每年9月15日前,將上一學年度(上年9月1日至當年8月31日)實際發放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金額按照高校進行統計,報省聯社。省聯社應當於9月30日前將有關材料提交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省聯社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金額提交各高校(含獨立學院和民辦等其他高校)確認後,確定年度風險補償金總額,通知各高校(含獨立學院和民辦等其他高校)於11月30日前將所承擔的風險補償資金匯入指定賬戶,並通知省、市財政部門按照高校隸屬關系於12月31日前將所承擔的風險補償金撥付給法人行、社。
第二十五條 省、市財政部門和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及各高校應當建立台賬,記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資金撥付情況。

第六章 貸款管理及有關優惠政策

第二十六條 各法人行、社應當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及時發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確保應貸盡貸。
第二十七條 貸款人應當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單立台賬、單設科目、單獨統計、單獨核算和考核。
第二十八條 省聯社設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統計季報,並按季向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報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統計季報。
第二十九條 各高校和各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加強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管理,按月統計匯總本校和本地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情況,並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第三十條 同一學年度,已經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不得再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已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不得再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三十一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發生的呆壞賬,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關於國家助學貸款呆壞賬核銷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收入免徵營業稅。
第三十三條 人民銀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省聯社、貸款人和各高校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協作,加強對借款人的信用教育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的宣傳工作。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辦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仍按照原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應用中的具體問題,由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地方稅務局、省聯社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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